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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32

作者:太潮湿
简默应下来了。

  不過不是帮忙說情,只說刘倩倩如果害怕,她可以陪着,再度遇见麻烦,她不会坐视不理。

  总算把人糊弄走,回到宿舍躺着,热气一蒸腾,她昏昏欲睡。

  眼一闭,琐事都抛诸脑后,在午睡的片刻,温暖潮湿的下铺像是母亲的子宫,包裹着她,一梦回到童年。

  对于大部分人来說,童年是一個美好的意象,基本可以指代一种无忧无虑的状态。成长過程中,简默遇到過很多擅长回忆童年的人。她永远记得那些因为回忆而闪闪发光的眼,和那些与她无关的童年故事。

  幼儿园时候把不喜歡吃的鸡蛋丢到小男生的碗裡,一年级被数学老师当女儿一样抱起来转圈圈,雪天家属院裡堆雪人,刨出来一块钱和好朋友去小卖部买了两包辣條。

  她把别人的童年记得很清楚,渐渐的,也当做是自己的童年。

  那样就可以忘记自己的童年是沒有鸡蛋,雪人,辣條和偏爱的。

  她八岁那年,姐姐二十岁。

  二十岁的简愿已经弄丢妹妹简默两年了,经多方寻找,循着线索来到了万山村。

  姐姐来到万山村的那一天,她早早听說有人要来找被拐的孩子,蹲在村头显眼的地方,和隔壁邻居家的小傻妞玩儿。

  万山村在买卖人口的线路上是很有名的中转地,像她這样被拐来留在万山村的是少数,大部分都是到了這裡再转手卖出去。她阿妈会帮忙收容照顾被拐来的孩子们,算是一個收入。她跟着帮忙,因为乖觉又凶狠,她也曾是孩子王。

  所有在她家落脚過的小孩,她都盘问過姓甚名谁,家住何处,還记得什么。

  大部分小孩都很蠢,說不上来几句话,只会阿巴阿巴和哭闹不休。偶尔有些逻辑清晰的,一般戒备心也强,聊来聊去,真真假假,有的還想套她的话。

  她沒有上過学,书也只看過一本童话书,但对這些却非常敏感,嘴巴一直很严实,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什么时候该装傻。

  這也是阿妈能放心让她帮忙的原因。

  谁会戒备一個长得乖巧的八岁女孩呢?尤其当人们知道,她也是被拐来的时候。

  她帮阿妈看两脚羊的這几年,只犯過一次错,被阿妈拿着皮带抽了三天。

  那是她六岁的时候,人還天真,放走過一個小女孩。

  那個女孩很难形容,說傻也不傻,能明明白白說出来個一二三四,說聪明呢,却愿意对她推心置腹。她俩年纪相仿,长相也有六分相似,都喜歡童话故事,可以說是异常投缘。夜来圆月照破窗,像两只小老鼠一样坐在窗台下,看着月光皎皎,互相讲故事。

  小女孩讲的故事她都沒听說過,什么安徒生写的,她不认识,她只认识一個格林。她讲的故事,小女孩都听過,她只好现编,小女孩问谁写的,她說是月光写的。

  月是岳飞的月,光是吴广的光。

  小女孩信了,问她要不要一起跑,她打开门,說你自己跑吧。

  愿月光保佑你。

  可惜月光沒有保佑生人,次日夜晚,她看到冷冷月光照在逝者身上,死的倒不凄惨,只是溺水而已。

  后来她听了李白之死的传說,觉得或许古往今来,月光颇爱照水鬼。

  小女孩死后,她挨了三天打,沒哭也沒认错。

  在她心裡,放走别的孩子而挨打,是愚蠢犯错,但放走那個小女孩不是。尽管相交不久,她已经在自己心裡把小女孩当做是另一個自己了,她们什么都相似,年纪,长相,爱好。她已经不能走,就让另一個自己逃走。

  這不是愚蠢犯错,這是最后的念想。

  直到阿妈說:“你放她是害了她,沒有你心软,她现在還活着。”

  她抱着阿妈的腿,大哭一场。

  “我错了,阿妈,我再不敢了。”

  错也就這么過去了,日子照样過,两脚羊照样贩卖,一批一批的人来這裡寻找流离的孩子。她总蹲在村头看一看,心想万一有一天,她亲阿妈也会来寻她呢?

  可直到跟着姐姐离开万山村,她亲阿妈也沒有来找過她。

  她跟姐姐說上的第一句话她至今犹记得。

  “小朋友,你在讲什么故事呢,讲给姐姐听听好不好?”

  她回過头,看见一個漂亮姐姐,和所有正在寻寻觅觅的人一样,看起来非常憔悴。但又和那些人不一样,那些人太匆忙了,不会关心村头蹲着玩耍的孩子。

  后来她清楚知道,這也并不是出于什么别致的原因,不過是因为她的长相而已。

  她回過头,给姐姐讲了刺猬小姐的故事,這是她在月夜给小女孩讲過的,如今再给姐姐讲一遍。

  姐姐听完问了她一句:“你是几岁来的這裡?”

  她摇摇头,用小女孩惯常喜歡的那种姿态,微微抬眼,有点拘谨地看着姐姐,不說话。

  “你還记得自己叫什么嗎?”

  她摇头开始哭。

  “不记得了。”

  后来姐姐牵着她去找阿妈,一路上问她小时候的事,就像是她曾经盘问那些小孩子们一样。

  她给姐姐讲了小女孩小时候的事。

  幼儿园时候把不喜歡吃的鸡蛋丢到小男生的碗裡,一年级被数学老师当女儿一样抱起来转圈圈,雪天家属院裡堆雪人,刨出来一块钱和好朋友去小卖部买了两包辣條。

  回到家,姐姐和阿妈两個女人在堂屋裡大吵,姐姐声嘶力竭說她怎么可能不是简默。

  阿妈阴恻恻揭穿了她的谎言,說真正的简默两年前就死在万山村了,這個小贱种从小就会撒谎,她就是骗你带她走。

  后来十年,她再沒有见過姐姐那样失望的眼神。

  但姐姐還是把她带走了,告诉她,她叫简默。

  简默跟着姐姐回了家,在简默被姐姐弄丢的這两年,這個家已经支离破碎了。

  爸爸在找简默的路上出了事,妈妈照顾爸爸积劳成疾卧病在床,姐姐终于找到了她,让妈妈终于不至于带着遗憾离开。

  而她需要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的,說出一個死去之人的童年。

  并在往后的余生,都替别人活着。

  妈妈的葬礼上,她穿着小黑裙子站在角落看姐姐招呼前来吊唁的宾客,大家看到她的时候,都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眼神。

  八岁的简默忽然明白,寻找太累了,大家需要的只是一個结果,至于结果是真是假,沒有太多人介意。

  她不是简默這件事,成为了她和姐姐之间共同的秘密。

  而也就是从那一天起,童话成真了。

  为了获取姐姐的爱,她成为了反穿皮毛的刺猬。

  扭曲自己性格以迎合姐姐期待,很不舒服,不過還能忍。日子久了,也就麻木了,至少只有梦裡才觉得喘不過气。

  而梦终究会醒,刺耳的铃声响起,简默皱眉捞起来手机,满脸都是暴躁。

  是刘倩倩。

  “简默,出门,我們一起去班上。”

  好早……

  沒睡醒。

  就這么几步路,颜妍真的会闲到在宿舍门口堵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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