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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赋

作者:风月
《》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风月书名: 教堂会客室一片狼藉。[燃&文^][].[3buy].[c] 桌子上,所有的东西都被扫到地上。 狼笛躺在桌子上,赤裸上身。在烛光照耀下,露出了腰腹之间的惨烈伤痕。伤口泛着失血過多的白色,平滑如镜,像是利刃斩截。从腰间到胸口,隐约露出其中的骨骼。 神父足足半瓶烈酒倒在了狼笛的伤口上,疼的他一阵尖叫。紧接着,将一根弯钩针在烛火上烤着,直到针尖发红,才串起了线,开始缝合伤口。 渐渐地,他察觉到狼笛的眼瞳是涣散的:“你给自己用過药了?” “沒办法,实在太疼了。”狼笛扯了扯嘴角:“打了半支曼荼罗,只镇痛,不会上瘾,放心……但我們沒有更好的医疗條件么?” 班恩漠然回应:“這裡沒有凝胶,也沒有输血设备,也沒有无影灯,只能给你缝合包扎。” 又是一针下去,狼笛疼的嗷呜一声,让班恩想起了叶清玄一只养的那條狗。 狼笛的表情抽搐着:“神父,你们不是有弥合伤口的圣歌?” “我只是普通的神职人员而已,你要去找精通‘圣咏’的‘颂唱者’。”說完,神父又是一针,让狼笛忍不住又抽了一口冷气:“就不能帮我找一個?” “最近的在两百公裡以外。”班恩淡定地說:“這小镇上就我一個神父,你死心吧。” 狼笛眼前顿时一黑。 “前线的战况如何了?”神父忽然问。 “還是那么糟糕,還在对峙,因为遗迹,這场战争打了一百年了,看来還要继续打下去……” 他喘息着:“现在两边的人在军备竞赛,据說当代的‘肖邦’先生已经秘密到达前线了,還有当代的‘勃拉姆斯’代表中立国在组织双方会谈……但估计還沒有结果。” 班恩听完,沒有再问,只是淡淡說了一句“是這样啊。”弄得一肚子话要往外丢的狼笛觉得更加郁闷了。 就在缝合中,班恩的动作忽然停顿了,他用镊子从伤口中夹出一片极薄的铁片,铁片棱角锋锐,又纤薄如纸。它卡在骨骼中,就像是原本生长在那裡的一样,难以拔出。 “這是怎么回事儿?” “被通缉的黑乐师。” 狼笛惨笑了一下:“来的路上遇到了,应该是邪神的信徒,一时大意,被偷袭了。” “能确定是谁么?百目者的信徒都是集体出动的。” “他是一個人,我只听见单簧管的声音,否则我沒办法逃出来。”狼笛喘息着:“我记得那首曲子……” 他回忆着,闭上眼睛。就像是又一次回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大雾中,還有无数飞迸的水珠,水珠如暴雨,在尖锐地乐声中飞起…… “以克罗默尔的变奏曲为基调延伸出来的曲子,独奏,是OP.74。” 狼笛咬着牙,终于回忆起了记录中的情报: “——他是‘布雨师’。” “圣哉,圣哉,圣哉!全权的神明,清晨我众歌声,穿云上达至尊……” 狼笛是被教堂中的圣诗吟唱给吵醒的。他睁开眼睛,只觉得伤口剧痛,眼前发花,而且又渴又饿,情况糟糕到想要死掉…… “老师你骗我。” 狼笛的声音有些哽咽:“谁說出来一趟不会后悔的!?” “先生,你醒了?” 在他的发昏地视界裡,出现了白发地少年。他的手裡端着地上的餐盘和水。 狼笛沒空注意少年那带有明显东方特征的白发了,眼神已经被食物所吸引。 就在一顿畅快地狂吃和狂喝之后,他终于心满意足。回忆着一路坎坷和出发时的意气风发,狼笛忍不住感慨: “大多数人都会发现他们从未后悔的事情都来自于的错误,但发现时已经太晚。” “马克斯韦尔,《驳独立论》,第二章。” 在床边,沉默的少年接過话茬。 “嗯?” 狼笛一愣,這是才察觉到少年的存在,顿时有些尴尬:“呃,抱歉……你看過那本书?” “藏书室裡有,我在抄写其他书的时候曾经看到過。”叶清玄笑了笑:“只是看過而已,书中很多道理都很深奥,读不明白。” 狼笛顿时有些脸红,毕竟這是他去年才在老师的督促下恶补地课程,而且到现在還沒看完…… “神父說你需要在這裡休养一段時間,如果你觉得无聊的话,我可以帮你找几本书看。” “不用了,我看到书就头疼。” 狼笛揉着自己的额头,有些苦恼,很快他的眼睛亮起来:“你懂拼写,沒错吧?”他抓住叶清玄的手,眼神诚挚:“帮我個忙!不然我死定了!” “呃,請讲。我尽量。” 狼笛兴奋地挥手,动作扯到伤口,疼地他一阵龇牙咧嘴,還勉强自己强挤出笑:“如你所见……我现在抬抬手都会觉得想死,你能不能帮我写几封信呢?” 叶清玄点了点头,找到纸笔之后,听狼笛口授。 狼笛咳嗽了两声之后酝酿了一下,神情倏然变得柔和了,声音轻柔:“至亲爱的米琳娜,我的玫瑰,离开你已经一個月了……” 从狼笛开始說话叶清玄就忍不住掉了一地鸡皮疙瘩,一封简直充满英文中所有肉麻词汇的信足足有三千字之长,以至于写完之后叶清玄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终于结束了! “咳咳,接下来是第二封。” 狼笛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变绿的脸色:“至亲爱的爱莲,我的玫瑰,离开你已经一個月了……” “等等!這和上一封信的內容完全一样吧?而且爱莲和米琳娜是两個姑娘吧?!”叶清玄目瞪口呆:“你脚踏两只船?” “不不,我只是同时和三個女孩儿在交往而已。” “……你厉害!” 三封信写完了之后,叶清玄却发现狼笛完全沒有停下来的意思,依旧還继续:“至亲爱的塞巴斯蒂安先生,我的……” “……你的玫瑰?你连男的都不放過?!” “我的老师!” 狼笛的脸也绿了,不知道脑补了什么。 “咳咳,当我沒說。” 叶清玄尴尬地埋头抄写。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這一次的信出乎预料得简单,只有寥寥几句。不過,抄写了這么多年,叶清玄還是第一次有种‘终于结束了’的解脱感。 “好了,谢谢你朋友。” 狼笛满意地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還沒有請教,你是?” “叶,叶清玄。” “东方人?难怪。”狼笛看了一眼他的白头发,点头說道:“不管你是什么人,你帮了我很大的忙,我会在神父那裡帮你美言的。” “美言?”叶清玄歪头看他:“你觉得有用么?” “呃,确实。” 狼笛想起神父那一张铜浇铁铸、油盐不进的冷硬面孔,顿时有些无奈:“那我也沒有办法回报你啦,你看,我来时候的车钱都是神父帮我垫的。现在比我穷的只有借了六千万国债的安格鲁了。” 听到他這么說,叶清玄顿时笑起来了: “您是乐师,我沒有猜沒错吧?” 狼笛愣住了,他回忆着自己說過的话,似乎沒有表露出自己身份的消息。 叶清玄伸手,指了指他床头的皮套,半截金属长笛从裡面露了出来。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有着特殊的凝重质感,明显价格不菲。 “好吧,你猜对了。” 狼笛抽出长笛,娴熟地在手中转了個圈给他看,按了按笛孔:“你认得它?” 叶清玄摇头:“形制不像是东方的长笛,也和我所知道的那些不一样。” “這是我家乡的乐器,流传的并不广泛。” 狼笛婆娑着长笛,“据說這种竖笛最早是古代闪米特人流传下来的,叫做‘奈伊’,他们生活在沙漠裡,所以吹起来会有风沙的声音。” 他从面前的少年眼瞳中看到了某种期待,顿时笑了,将竖笛举至唇边,左手的手指弹动,吹奏出几個简单地音符。 于是,有清亮单纯地声音响起。 有那么一瞬间,叶清玄习以为常的那些嘈杂声音全部消失了,风声、水声、远处的脚步声,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归于寂静。 紧接着音符响起,如同风从幽深的洞穴中吹来,带着荒凉的气息。恍如风沙中干涸的苇叶震动,铁片和砂石摩擦,它们带着袅袅地余音在房间中震荡,消散无踪。 在叶清玄的面前,银色的尘埃凭空涌现,隐约凝聚成一個模糊的狼的影子。狼的眼瞳宛如拥有灵性一样扫了叶清玄一眼,又收回视线,随着音符地震荡,转身消散在微风中。 一瞬间,什么都结束了,宛如幻觉一样。 寂静重新归来。 很快,狼笛低声咳嗽起来,肺腑地运动牵扯到伤口,令他忍不住吸了两口冷气。 在旁边,白发地少年怔怔地伸手在空气中捞动着,就像是要找到银狼藏到了哪裡去,明明一无所获,可脸上却忍不住笑起。 笑的憧憬又满足。 “真好啊。”他轻声說。 “你想成为乐师?” 狼笛忽然恍然大悟,脱口而出。可是却忽然有些难過。他明白为何班恩让他来照顾自己了——那個混蛋神父不是要让自己给他希望,是要让自己把它戳穿。 “沒错。” 叶清玄抱着万一地希望:“您觉得有可能么?” 狼笛沉吟着,许久,他缓缓摇头。 “抱歉,叶。” 狼笛垂下眼睛,不想看少年失落地表情: “——你沒有天赋。” 您的到来是对我們最大的支持,喜歡就多多介绍朋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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