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松江同知
何大老爷不同意,既不同意让何大姑娘去做妾,也不同意把何大姑娘改成养女,于是老夫人就病了。
您想啊,那是在客栈,他们吵架就会被人听到,人人都知道老夫人是被亲儿子气病的,何大老爷急得不成,都给老夫人跪下了。”
何苒遗憾,這么热闹的好戏,可惜她沒能亲眼看到。
“何大老爷妥协了?”
想想也是,何大老爷是有官身的,這裡是京城,他气病老娘的事,保不准就会传到御史耳中,他一介科举出仕的文官,不孝二字压下来,什么前程,全都泡汤了。
流霞点头:“答应了,何大姑娘却不甘心,一直哭一直哭,不過不是因为要做姨娘,而是她不想以养女身份出嫁,何大老爷烦得很,一甩袖子就出去了,老夫人便让赵妈妈去了闵家,把亲事敲定了下来,”
何苒觉得吧,老夫人简直是人才啊,如果她去演戏,那一定是影后级别。
她叫来金波,让她去了一趟劳家,告诉上官夫人,那事不用压着了。
次日,何大老爷便从吏部得到了准信,松江府有一個同知的空缺,无论是资历還是品级,何大老爷都是最合适的人选之一。
既然是之一,那就意味着当然還有其他人选,与他不相上下。
朝廷裡别的不多,就是官多!
文选郎翻看着手中的卷宗,头也不抬:“松江府,去還是不去,尽快给個准信,现任知府這是最后一任了,因此对這個同知的人选要求很高,你懂?”
何大老爷精神一震,他懂,他当然懂!
松江知府,他知道是谁,那位和劳光怀一样,也是一位政绩突出的能吏。
可是人家比劳光怀年轻,今年只有三十五岁,這個年龄,只要不出意外,十年之后入阁拜相也是有可能的。
何大老爷似乎已经看到他做为這位能吏的忠实班底,先是接任知府,继而进京,青云直上。
不是何大老爷想得太多,因为最近就有這样的例子。
劳光怀已经定下了户部侍郎一职,仅是苏浙二省,因为他的高升而发生变动的官员就有几十人之多,否则也不会有松江府同知的這個空缺,上一任同知大人据說是要高升去鲁地做知府了。
何大老爷心情澎湃,松江同知這個位子,他坐定了!
何大老爷走出文选司时,精神抖擞,他发现,别人看他的目光裡也多了善意,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都和他打招呼,甚至還有人问起他家女儿的亲事。
“何大人,听說令嫒的亲事订下了?恭喜恭喜!”
何大老爷心中咯噔一下,莫非松江府的這個空缺,是闵家帮他争取来的?
沒错,何大老爷首先想到的是闵家,而不是武安侯府。
不仅是因为武安侯府对何家不冷不热的态度,還有就是武安侯府是武将,松江府的這個空缺,武安侯府倒是也能弄過来,但肯定沒有這么容易,但是闵家就不一样了,那毕竟是太皇太后的娘家。
何大老爷沒敢停留,步履匆匆走出吏部。
在今天之前,何淑媛和闵韦达的亲事,虽然他为了哄老娘已经口头答应了,可是心裡還是不太愿意,可是现在,他的想法改变了。
何淑媛虽然是他的亲生女儿,但是身份上毕竟比不上其他儿女,甚至比不上何苒那個假货。
哪怕把她记在阎氏名下,阎氏现在是被休之妇,何淑媛的身份又能高到哪裡去?
等他到了松江府,安顿下来之后,便会托人說亲,
江南不比真定府,那是锦绣之地,名门世家众多,如果他能求娶一位世家贵女,再生上两三個嫡子嫡女,那才是他何家的玉树芝兰。
想到這裡,何大老爷觉得让何淑媛以养女的身份去闵家做個姨娘,其实還是高攀了,毕竟,今时今日的闵家,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抬进府的。
更何况,闵韦达出身的這一支,与太皇太后的娘家血缘很近,闵韦达的祖父,与太皇太后是堂姐弟。
回到客栈,便看到何淑媛正在等着自己,看到她哭红的眼睛,和那一脸的哀戚,何大老爷再也沒有了昔日的怜惜,他冷着脸說道:“我活得好好的,你哭天抹泪的像什么样子,這是要咒我,還是要咒你祖母呢?”
何淑媛怔了怔,她万万沒想到,一向疼爱自己的父亲,竟然变得和祖母一样了,看自己的目光裡满是嫌弃。
這就是常說的,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嗎?
可那吕红儿算得上哪门子的后娘,不過是個外室,连姨娘都不是!
何大老爷拂袖离去,他要和老夫人商量一下,尽快把何淑媛抬进闵家,要在他上任之前,把亲事办了,到那时,他到松江府的时候,便就多了一重身份,闵家姻亲!
何淑媛哪裡知道何大老爷的算盘,她认定是吕红儿从中作梗,挑拨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
何淑媛眼中的悲伤褪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冷意。
贱人,你等着!
何大老爷把三老爷一起叫到老夫人屋裡,母子三人关上门开始說悄悄话。
吕红儿想去偷听,可這裡是客栈,人多眼杂,她想了想還是沒有去。
丁氏也想偷听,可她不着急,三老爷会告诉她的。
何大老爷把要去松江府的事情讲了,老夫人立刻问道:“让老三跟着一起去,你初到异地,身边总要有几個自己的人。”
三老爷都快三十了,還沒有一官半职,老夫人当然着急了。
何大老爷倒沒有這個意思,不過,话不能說死。
“儿子也有此意,等我先過去,看看那边的情况,再让老三带上家眷一起過去,你们不知道,江南的這几個州府,各個世家之间盘根错结,咱们贸然過去,谁也不知道就会碍了哪家的事,說句不好听的,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何三老爷也有同感,江南世族,那可不是北直隶這边的小世家可以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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