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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明月相思局(全文终)

作者:百裡墨染
第四百二十一章明月相思局(全文终)

  她将是史上第一個承袭城主之位的女子,因为她的父母只她一個女儿。

  她的母亲贵为公主,是楚帝亲封,并赐封号‘宝’。楚帝一生未立皇后,便是群臣劝阻,也未能让他改变心意。所以她的母亲是這世上身份最尊贵的姑娘,楚帝曾希望母亲留在京中,并特意给母亲建了一座公主府。

  只是母亲在公主府不過住了半载,便依然随父亲回到封地邺。

  见母亲心意已决。楚帝最终只得下诏,邺城世代皆为齐氏所有,无论子或女,皆可承继。這诏书在朝是自然引起轩然大波。因为邺城,是唯一不受朝廷约束的地界。以前魏氏皇朝所分封的城池,皆已收回,受朝廷辖制,只邺城,独善其身。

  邺城其实更像個小国,有文官,有武将,還有城卫负责邺城治安。

  在邺城,他们父亲是城主,母亲是城主夫人。不過很多人习惯尊称她一声‘公主夫人’。而她,则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据闻以前也曾有人非议,說她的父亲只她一女,未来邺城何人承继?

  据說還有显贵意图将女儿送进父亲后宅。可他们忘记了……前朝时父亲身份显贵,是京城齐氏的二公子,而且行事胆大包天,名声显赫。可是這是新朝……她的父亲之所以依旧是邺城城主,其实仰仗的是她的母亲。這些显贵们的所为自然激怒了父亲。

  母亲倒沒有說什么,只在一旁淡淡笑着。父亲却冷冷的开了口。

  說了句,他的女儿,胜過世间万千儿郎……這句话出口。震惊四下。一個月后,楚帝的诏书便到了邺城。而她,则在及笄之后名正言顺的接下城主之位。

  因为父亲說,這辈子亏欠母亲良多,想在有生之年,带着母亲走遍這以前大魏,如今大楚的天下。

  只是在他们离开前。想要给她定门亲事。哪怕她是城主之尊。姑娘大了,也要出嫁的,這是母亲說的。母亲還說。一個姑娘家,有什么做为不当紧,要紧的是找個知冷知热的男子疼惜着,二人相濡以沫一生。

  母亲說這些的时候。父亲总是绷着一张脸,可是唇角却又不由得染了笑。

  她自幼看惯了恣意的父亲。暴怒的父亲,冷着脸的父亲,像這种绷着脸却又带了笑意的父亲,她见之甚少。

  母亲曾說過。她幼时,父亲宠她几乎上天。只是待她长到五岁,父亲痛定思痛。下定决定教导她。說她将来可是要做大事的,万不能习得一身臭毛病。于是。她余下的十余年,都是和师傅,和周伯,和周家的公子均哥儿一起度過的。

  均哥儿年长她八岁,均哥儿学的东西,她都要学。而且父亲要求她,要比周均学的好。

  所以,她這几年過的很有几分辛苦。母亲常常面露不忍,這时候,父亲会轻斥一句‘慈母多败儿’母亲只得瞪向父亲,然后在离去前总是唠叨一句……‘也不知当年谁把這丫头宠上了天。’父亲這时候多数都是佯装听不到的,然后继续拿了书册,考量她昨日所学。

  转眼前,她便到了及笄的年纪。

  而她的亲事,也在她的默许下,由父亲出面……父亲之意,要给她寻個世上最最优秀的男子相配,父亲說,他的女儿,堪配世上一切儿郎。

  便是楚帝,也在朝中权贵中寻了几個年龄与她相当的,正赶往邺城。

  因为父亲說,他要广邀天下男子,要给他的小明月选一個最最优秀的男子。那样,他们才能放手,才能放心,才能去徜徉着大楚美景。

  她只是觉得好笑。

  想她即不是养在闺阁的小姐,也不是琴棋书画皆通的闺秀。父亲這样的举动,恐怕会让天下人嘲笑邺城城主行事依旧如从前般肆无忌惮。至于這位城主家的小姐……還是少惹为妙。

  谁会愿意娶個不通女红,入不得厨房的姑娘为妻。

  而且他這個妻子将来還是城主,還要掌管邺城一地……

  只是她显然见识浅薄了些,却不想到了选婿那日,邺城简直是人声鼎沸。那时候她第一次看到母亲揪了父亲的耳朵,骂他胡闹。說這样选出来的男子,与她一无感情,二不了解,谈何情深,谈何相守一世。可是父亲說,当初母亲对他不一样是不喜甚至還带着几分俱意吧。

  他们一起過了這么多年,感情依旧深,深到一個要死,一個去追的程度。

  所以說,感情這东西,后天培养便好。

  母亲沉默,转头问她。說這闹剧是一早散了的好,還是由着父亲胡闹。对于被冠上‘胡闹’二字,父亲显然不满,不過在母亲微愠的目光中,父亲做了個将嘴粘上的动作。

  她不由得笑了。觉得父亲母亲這样,真好。

  也许,她也能找個像父亲這样的人,一生只疼她一個,只宠她一個。

  她做什么,不管对或错,不管世人怎么看,他都是喜歡的,都是理解纵容的。于是,她点了头。

  当晚,周均来找她。周均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生的白白净净,笑容淡淡的,有种如玉君子的感觉。她知道邺城很多姑娘衷情于他。周家时常便有媒婆上门,可是很奇怪,周均已经這么大了,性急的周伯母竟然還沒给他定下亲事。

  他唤她月儿,像小时候一样。她笑着唤他均哥哥。

  自幼,她便和他亲近,在她心中,他便如同他的亲生哥哥。

  以往她开口唤他,他总是浅笑着点头,然后伸出手摸摸她的头,赞她一声又长高了些,可是今日,周均却冷着一张脸。她大惊。难道是哪個姑娘惹到了他。她這样想,于是也便這么问了。

  他竟然点了头,她大奇。世上還有姑娘能惹到他?

  想来周伯母知道一定高兴。于是她问是哪家不长眼的姑娘,竟然把我們公认好脾气的周公子给惹怒了。

  他看了她半晌,最终颓然的摇摇头,道了句她還太小。

  她自然不服,她哪裡小了。她要及笄了。她要接城主之位了,她很快也要成亲了。她母亲便是及笄之后嫁给父亲的,隔年便生下她。

  周均沒有再說什么。只深深望着她,這目光,让她心颤。周均从未這般看守她,她自然心存疑惑。只是不论她如何追问,他也不答。最终问的急了,他却甩袖而去。她气恼,嘟着唇向母亲抱怨,說均哥哥不疼她了。母亲似乎想說什么。最终只开口问了她一句。

  ‘夫婿人选可有想過周均?’她大惊,而后大笑。怎么可能啊,他是哥哥。

  母亲便沒再說什么。

  她回到院中。顿觉无趣,不管是周均還是母亲。似乎都有话想說,可她无论怎么追问,他们又紧嘴了口舌。烦闷之下,她便想去外面走走,而邺城最美的景致,便是城外那片桃林,母亲說,多亏了這片林子,邺城的风被它们挡去了大当,所以现在邺城比起别的地方虽然环境尚算险恶,可与她们初到之时可谓是天壤之别,此时正是天月天,远远看去,那是一片桃海。

  丫头护卫被她勒令在林外候着,她只身一人入林。

  时至傍晚,林中已无人逗留。她顿时有种這整個林子都是她的恣意之感,在林中随意走着行着。看着桃花,闻着桃香。突然间,她驻足,然后眨着眼睛望着那人。

  那人身着白衣,在這桃林中显得有几分萧瑟之意。

  那人便那么静静立在林中,片刻后,转头望向她,目光中无惊无喜。

  她的美貌来自于爹娘,她的父亲曾是京中第一美男子,她的母亲也是少有的美人,所以她便是想生的丑些都极难。

  她知道自己美。

  见到她的男子显然有這般波澜不惊的。那人眼神淡淡的,随后移开目光,抬脚迈步离开。她是矜持让她不会去追问对方的身份,只当這是一次偶遇。若得再见之机,便证明他们有缘,若再不得见,也不過是她人生中一個小涟漪罢了。

  一见钟情嗎?

  或许吧,那人生的也十分俊郎,但吸引她的却不是他那张脸,毕竟论起美来,她家一门三美,实在沒什么美色可以让她震动,该是那人眼中的薄凉之意吧。

  她笑笑,笑自己真是個不经事的,不過见到一個陌生男子,不過觉得那人给她的感觉很奇怪。像……像盛放的海堂花,摇曳生姿,哪怕他明明什么也沒有做,可是回味之下,却又让她感觉清冷孤寂,仿佛瞬间,灼痛了她的眸子。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苦笑……

  再次得见他,她想,這便是母亲所說的缘分吧。选婿之时,她竟得见他。父亲并沒有弄什么文试,武试,也沒有出考题难为他们。父亲是真心想让她找個合情合意的。于是,成就了她和他。

  父亲事后赞她,不愧是他的女儿,言下之意,却是满意的。

  她這才知道,那人出身大楚东部的商贾之家,因是家中庶子,被其父勒令着来凑這‘热闹’。毕竟若能娶到邺城城主和公主之女,也可谓是一步登天。

  她想,他该是欢喜的。

  那一天,她知道了他的名子。

  叶绯,一個绯字,让她喜歡上了红色。她盼望着,盼望着他们大婚的日子。其间周均来质问她,问她真的要嫁那叶绯为妻?

  她笑着点头,一脸的喜色。

  周均再问。问她可了解那人?可知那人的喜恶?可知那人心底是否愿意娶她。

  她有些愠。反问道,若不愿娶她,他何必来。周均沉默……

  大婚那一日,他一身绯色喜服,不胜酒力的被婢女扶入房中。母亲說,喜帕要由夫婿来掀。她等着,等着……

  眼前,是浓浓的红色,透過氤氲的红色,她隐约能看到男人绯色的身形。

  她以为。他该是欢喜的,他会来掀喜帕,会携了她的手,会唤她一聲明月……可是,他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听在她心中,却仿佛带着浸骨的寒。她不知道他哪裡得来那么大的胆子。也不知道他怎么就笃定她不会怒。他說。他并不想娶邺城這位名动天下的城主之女,也不屑来攀附齐氏。

  他還說,他心中有人。

  只是其父相迫。若他不来此,他的心上人难保性命。

  真是笑话,天下最大的笑话了。她,齐明月。竟然会……竟然会嫁這样一個男子。叶绯……叶绯。這名字瞬间沁进了她的心底,疼。死命的疼。

  她不知道别的姑娘对于新婚之夜是什么感觉,或娇羞,或喜悦,而她。只是心冷。她的喜帕,最终是自己掀开的,那时。已近天明,而她的夫君。那個叫叶绯的男子负手立在窗边,看样子,枯站一夜。

  悔嗎?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望着窗边那個单薄的身形,她突然觉得不恨了。

  他沒有欺她,也未瞒她,而是在成亲当日如实以告。有人会說,为何不拒绝?为何不提前告知?事实上,在邺城這個地界,沒谁敢忤逆她父亲……何况他的心上人還在其父手中,她选中了他,而他,别无選擇。

  他们便這样成了夫妻。

  有名无实的夫妻,夜裡,他们各据一边,他们中间,永远隔着一個人的距离。

  父亲问他,他待她可好?她回,好,很好。

  母亲问他,他待她可好?她回,好,很好,好的不能再好的。而她眼中的湿意,是喜极而泣。母亲轻叹,只叮嘱她……能成为夫妻,是百世修来的福份。

  她点头,她知道自己要惜福,她知道母亲看出了异样,也知道母亲终究心疼她。

  所以,对于她的决定,母亲虽不赞同,却接受。有這样的父母,她觉得自己是這世上最幸福的姑娘。哪怕她的夫君心中装着另一個女子。

  父亲原本定于她及笄之后将城主之位交付。可最终,父亲只說让她暂代,而沒有交出城主印鉴。

  她自幼所学皆是为此,她自信能当好這個城主。只是……她的夫君终日无所事事,每日负手立于窗前,那样一個男子啊,明明该是比海堂花還要耀眼的男子啊,如何能這般荒废下去?

  于是,她成了個只知道玩乐享受的代理城主。周均来寻她,见她望着园中的牡丹发怔,不由得摇摇头。“你小时候虽喜折花,长大后倒不见這喜好了,如今又重提旧习嗎?”她笑的无赖。“不可以嗎?我发觉折花這习惯挺好,看着一朵朵花在自己手中凋零,碎成无数瓣,实在是件能让心情变好的事。”

  “……为了一個男人,齐明月,你真出息。”周均怒声過后,甩袖离去。

  是啊,为了一個男人,她成了個不学无术的,成了母亲最最不希望她变成的模样。

  邺城在叶绯的治理下很是国泰民安,百姓丰衣足食,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能迎刃而解,渐渐的,他的盛名日甚。這是她喜于见到的,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意他有多深?

  真的到了为了他不惜一切的地步嗎?

  可如果沒有……为什么看到他偶尔展露的笑颜,她便觉得自己的心比吃了蜜還要甜。

  她想,他即喜歡,有什么不可以的,這世上之事,只要他喜歡,便沒什么她不能为他办的。

  一年……

  两年……转眼,她十八岁了。母亲說,這是女子最美好的年岁。這两年多時間裡,母亲和父亲偶尔归来,看到他们夫妻‘恩爱’,至少在父母的眼中,他做的极好,对她呵护倍至,待她如珠如宝,只是一旦他们回了房间,他便永远离她一臂距离。這距离,像天堑,她想,自己一生恐怕也跨不過。

  也许有人奇怪,她是谁啊?

  她是齐律之女,她的父亲乃当世顶顶的权贵,她的母亲身份亦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她受了委屈,为何不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知道,必定不会让她受這委屈。

  可是,怎么告?如何告?

  告诉他们,他们的女儿成亲快三年了,却還是個小姑娘。告诉他们。叶绯心中另有所爱。

  依她父亲的性子,那等于叛了叶绯死刑,而她,不舍。

  千言万语,终究不過一句不舍。便为了自己心中那份不舍,這些苦,她宁愿受着。

  她便不信他的心是石头铸的。她這般捂上一世都捂不热。

  其间周均似乎看出异样来。不止一次来寻她,问她何必如此?

  這些年来,如果有件事让她觉得惊诧。那便是周均始终未娶妻,周伯母简直愁白了发,周均已经二十有六了。若是成亲早些,恐怕孩子都能上学堂了。可是他依旧未娶妻。

  如果是三年前,她确是懵懂不知。可是三年后的今日,她如何不知?

  原来当初母亲那句问话并非戏言,周均……周均啊。

  說不上在心中周均是什么,以前是兄长的。现在……這世上,周均最是知道她的苦,周均最是懂她。周均也最是……心疼她。

  可终究,那個叫叶绯的男人浸了她的心。浸的太久太久,久到便是哪天他们当真不能继续走下去,她也不能再让心中驻进另一個人。

  变故发生在她二十岁那一样,他们成亲四年多了,這四年時間裡,足够让她从他身上挑出千百個优点,自然也足够她爱上他。他精明,他内敛,他孤傲,他清高,他同时又是平易近人的。

  他们现在像朋友。偶尔也会說說话。他们的距离永远隔着一臂。

  近一年時間,邺城诸事皆交由他手。父亲倒也未曾說什么,只說既然她无心,交给叶绯也是一样的。叶绯当时神情震惊,似乎不相信自己那向来高傲的父亲会這般看重中。

  她想,自己能给他的,便是這份来自百姓的赞誉了。

  她想,她的父母并非世俗之人,他即是可用之才,将邺城交于他手也是应该。而她,其实乐得清闲。

  虽然安慰着自己,可终究,心中是失落的。连父亲都肯定了他,可见他真的是個很好很好的人。他唯一不好的,也许便是不爱她吧。

  而让一切改变的那日,与以往也沒什么不同。他出门议事,她在后园无聊的折花……

  然后婆子来报,是门外有個姑娘,扬言是叶绯的亲人。亲人?姑娘?這几年来,叶家从未派人過来,如今……她突然觉得遍体生寒。

  她的预感向来不错,当夜,他推门而入,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忐忑。

  随后他告诉她,那姑娘实是自幼服侍他长大的。便是连名字,都唤了‘红衣’。

  叶绯,红衣。她想自己知道了一切真相。

  而那时,正是父亲将归之时,父亲這次归来,将会交出城主之位?

  她以为,她這几年来无所做为,简直便对不起父亲曾经的教诲,父亲该是对她失望透顶的。這城主之位,父亲或许便会直接传给他。毕竟他在邺城的名望如日中天。她告诉他,再等几日,等父亲走后,怎么安排,由他。

  他点头。

  随后的几日,果然不见那個叫红衣的姑娘。

  只是父亲最终依旧把城主之位交于她手。父亲将城主印鉴交至她手之时。含笑道……他的女儿,本事如何,他会不知。叶绯固然是個能人,只是他的女儿若施为起来,定不会输叶绯一分。

  那时,叶绯的脸色十分苍白。他也许从来不知道,這個他不得不娶的姑娘其实是個自幼被当成继续人教养的。

  他会的,她皆通,不過是不想看他整日颓废罢了。

  她笑笑,扑进父亲怀裡。

  父亲再次携了母亲远离,這次他们要前往温柔的南境,据說那裡山青水秀,母亲身子這几年越发的不好了,父亲已决定带母亲定居南境。

  父亲离开后,她开始接掌邺城大小诸事,叶绯始终沉默着。

  她曾說過,红衣任其处置。

  她以为他会将红衣收进内院,毕竟這红衣姑娘年岁不小了……她便让自己睁只眼睛闭只眼睛。最终他只让红衣进府做了丫头,這倒让她惊诧。不過她想,也许是掩人耳目吧。

  自此后,她经常看到红衣。

  那是個温柔的姑娘,也只是温柔罢了。像世上所有的姑娘。因着出身低微,不管是待人处世都透着几分怯意,也许便是這怯意才惹人怜吧。

  她出身好,自幼便娇养着,身上实在沒什么怯意。

  见到她,红衣总是未语先低头,她不在意的从她身边走過。其实。她不恨她。

  在她看来。是她沒本事,成亲五年都沒能走进叶绯的心。所以便是沒有红衣,他们依旧做不成真正的夫妻……

  她請来了周均……

  周均离开时。脸色铁青,她笑笑,心道自己真是個沒心沒肺的。翌日,她下了身为城主唯一一個命令。

  那便是。将一切诸事依旧交由叶绯。当时叶绯的脸色十分奇怪,似是惊。似是疑。她笑笑,其实喜歡一個人,真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可是爱一個人。却是件苦差事。

  她深知其苦,可她不想再自苦了。

  既然得不到他的人,他的心。让他记得她也是好的。

  她想,這辈子。他都不会忘记她,哪怕他有了红衣,青衣,白衣……

  离开的那日,邺城起了风。大风并未影响她的马车,她选了最好的马,而时机也选的堪堪好。他去视察水路了,三日后才归。

  她一路直奔南境,她的去处沒向任何人透露,她不知道自己是希望有人来寻,還是怕沒人来寻她。让她沒想到的是,半個月后,有人追上了她。望着那人一脸风霜之色,她想,自己真是個坏姑娘。

  均哥哥……

  她轻唤,他笑着点头,唤她月儿,就像小时候那样。

  他们相伴前往南境。见到父母后,她将数年来真相如实道来……父亲握紧了拳,若非母亲拦下,立时便要提刀去砍叶绯。母亲摸着她的头,說她终于长大了。

  终于知道了取舍的真谛。

  取,固然容易,伸手便可得。最最珍贵的是舍。

  叶绯很好,会把邺城治理的很好。而他们一家三口能团聚,也是好的。

  至于将来如何?眼下他们幸福便好……

  而周均并未回邺城,而是固执的留在了南境。南境阿善族长正好缺個得力之人,便将周均‘抢’到了身边。

  日子這般平淡如水的過着,她试着不去想邺城,想叶绯,想红衣。想他们现在也许已经有了小叶绯……

  這样又過了两年,她已二十有二。父亲终是气不過,下令她和叶绯和离。而年底之前,她若還沒人‘要’便嫁给周均。

  這次母亲生了气也沒能扭转父亲的决心。

  周均找到她,承诺道,会一辈子对她好,只对她一個人好。

  她相信周均的话,她们认识了二十年。二十年啊,如果一個人二十年了,還能对她不离不弃,她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母亲說的对,女人终究要寻個怜惜她,照顾她的人。而周均,是個会怜惜她,照顾她,视她如珠似宝的人。

  她点头。周均当时的神情几乎是震惊的,震惊過后,又面露狂喜之色。

  他說,這辈子他已认命,便是她一世不点头,他便守她一世,两世不点头,便守她两世,生生世世的,她早晚会感动,会点头,会成全他。

  当时她落了泪。

  和离文书由父亲亲拟,最终差人送回邺城……

  转眼到了冬日,她要成亲了,嫁给周均。

  便在她成亲那日,叶绯来了。她从未见過他露出這般神情,似焦似躁,眼中满是血丝,那向来白的刺目的袍子上面有着点点污渍。看样子似是连日赶路所至。

  她有些惊诧。开口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看着她,定定看着,似乎永远也看不够般。见他不应,她不由得自嘲的笑笑。

  他们做了五年夫妻,其实說過的话并不多,以至她现在回想起来,用半柱香的时辰便回忆完了。她是有些后悔的,如果早知注定分离,当初便该沒脸沒皮的缠了他多說些话的。

  如今再次见他,她倒真的生出几分相见不如不见的感慨。

  “要观礼嗎?”然后,她问了句蠢话。

  他摇头。

  她笑笑。“那就早点回去吧,别让我父亲看到你。他会拿刀砍了你的。”她說道,然后转身。

  “……那便让父亲砍。”他竟然接了一句。

  她停下脚步,很是疑惑的看着他。以往便是夫妻感情好时,他也从未說過這般的话。“……你是不是病了,如果病了,便让林伯给你开個方子。回去好好喝几碗汤药,林伯的医术最是高明。”

  “……我确是病了。”叶绯竟然又应了一句。

  她觉得他或许真的病了。不過,他有了红衣,自然不必她再挂念了。

  “那就好好养着,我得回去了准备了。”

  “准备什么?”他竟然连回了她三句,简直太阳从西边升起了。不過她是個有问必答的好姑娘。“自然是准备成亲。你既然不是来观礼的,便早些回去吧。汤药要喝。”

  說完,她转身打算回房。

  “你便真的要嫁周均嗎?”他开口說了今天第四句话。她想,以往他们一個月或许都說足這些分额。

  “自然,点了头哪有反悔的道理?”

  “你爱他?”叶绯追问。這問題,着实让她不知如何回应。不過她何必回他。

  “……我們认识了二十年。”

  “你爱他?”叶绯竟然固执的追问。她拧眉……“他十年前便喜歡我,一直沒变心。”

  “你不爱他。”這次不必她回应,他自顾自的道,她觉得他有些无聊。什么爱不爱的,当初她倒是爱他看重他呢,成亲后做了五年貌合神离的夫妻。再找,她当然要找一個爱她怜她,不会与她貌合神离的。

  “他爱我,這便够了。”最终,她還是礼貌的回道。

  也說不出說這句话时心裡什么滋味,总之,五味杂陈的很……說完再不看他。

  只是,他竟然对她說……“别嫁他,你当初也点了头嫁我……明月……你不能食言。”

  他說什么?他說了什么?见她目露疑惑,他笑了。這是第一次看到他不掺杂任何东西的笑。“明月,我找了你足足两年,七百多個日夜,我一刻不停在寻你。你送回和离文书那日,我一夜未睡,我把自己关在我們的寝室,我回想我們成亲以来的点点滴滴。明月,我已习惯了榻上有你,你不能舍我而去。”

  “你不是有红衣嗎?你還可以找青衣,紫衣,白衣,只要你想……”

  “傻姑娘,压根便沒有红衣。只有你,自始至终。”

  她是真的傻了,痴了,呆了。而院门外,一抹红色稍纵即失,那是喜服的颜色……

  终于结文了,每到這时候,心情即放松又惆怅。

  番外是我以前想的一個小故事。那时候想写成长篇的,可一直沒有下笔。

  是自己喜歡的,总感觉不写出来不甘心,所以把它送给了明月。

  新文筹备中,审核過了马上开,求支持……新文是篇相杀相爱的文,個人觉得比這本精彩。新文裡等大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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