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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打猎?不要被猎物吃掉!

作者:拉丁海十三郎
(0003)

  “到底是我的力气变大了,還是铁背弓的威力缩小了?”徐兴夏有点疑惑的问自己。三四百斤的重量,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按照常理,无论是前世的徐兴夏,還是這個世界之前的徐兴夏,都不可能拉开两石硬弓的。两石硬弓,完全是脚踏弩的开弓力量了。這裡面,一定是发生了某些古怪的事情。

  “算了,不管了,到堡外去测试测试就知道了。”徐兴夏拿起铁背弓,又将箭壶拿下来。這個箭壶,是铁制的,表面已经是锈迹斑斑了,沉甸甸的估计至少有十五六斤重。這种箭壶,只能背在身后,挎在腰间是不可能的。

  箭壶的裡面,总共有三十枚的黑羽箭。徐兴夏将一枚黑羽箭拿出来看了一下,发现這些黑羽箭,全部都是精铁打造的,就连箭羽,也都是精铁直接压制出来的。整枚箭矢,除了生铁,再也沒有别的材料了。浑然一体,根本不可能折断。

  黑羽箭的箭头,更是令人生畏的三角形。每一边,都有一條凹陷的血槽。這样形状的箭头,一旦射入目标身体,很容易就让目标鲜血流光而死。加上生锈的箭头,射入目标身体以后,会留下大量的锈迹,引发伤口感染,就算是有郎中及时救治,都很难活命。

  徐兴夏初步估计,每一根箭矢的重量,至少在一斤以上。如此沉重的箭矢,也只有两石硬弓才能射出去了。一般的榆木弓,最多射出去十几米。从价格的角度考虑,打造這样一枚纯精铁箭矢,成本至少需要一两白银。舍得如此花费的人,绝对不多。换言之,除了极個别人,军队是不可能大量装备的。

  “哥哥,你要去哪裡?”妞妞的声音忽然传来。原来,刚才徐兴夏拉弓的时候,她已经被惊醒了。她总是睡得很惊醒。周围有什么动静,她都会醒来的。這大概是长期形成的习惯了。

  “哥哥要去城外走走,你去嗎?”徐兴夏弯腰将她抱起来。

  “我要去。哥哥去哪裡,妞妞就去哪裡。”妞妞脆生生的回答。

  “好!咱们走!”徐兴夏将妞妞抱起来,放在肩头上,双腿跨過自己的脖子,拉着她的双手,以防止她掉下来。徐兴夏转头看看四周,沒有什么异常的,就悄悄的出门了。

  這时候,徐兴夏完全沒有察觉到,他背着四五十斤重的箭矢和箭壶,脖子上還跨着一個三十斤重的小女孩,手裡還提着同样有二三十斤重的铁背弓,居然沒有感觉到什么压力。

  他们出门的时候,還能看到娘亲王氏趴在织布机上,沉沉的睡着。她本来也是很惊醒的,周围有什么动静,马上就醒来了。现在,她還睡着,說明她的确是很困了,完全沒有察觉到徐兴夏和妞妞在做什么。在隔壁的房间,徐福庆也是真的睡着了。

  徐兴夏背着妞妞,从徐家的土坯房出来。外面是一條笔直的街道,通向贺兰山的方向。街道很宽,可以跑马,可以快速的调动军队。街道的两边,都是高低不平的土坯房,裡面居住的,都是贫穷的军户。條件稍微好点的,住在东南角,那裡基本上是砖瓦屋。

  街道的两边,還有稀稀拉拉的几间店铺,主要是卖曰杂和布匹。在十字路口的两边,還有两個肉摊。一個卖羊肉,一個卖牛肉。威镇堡有两三百户人家,人口上千,两個肉摊却已经足够。這裡的穷苦人太多,吃得起肉的根本沒有几個。

  在土坯房的后面,是大约五六米高的堡墙。堡墙的外面,本来应该是红砖的,時間长了,曰晒雨淋,红砖也变成了青砖。部分堡墙年久失修,已经破旧不堪。不要說大人,就是一些贪玩的小孩,都能将红砖轻易的从堡墙上挖出来。

  负责镇守威镇堡的,乃是一個叫做张秋庆的副千户。但是,张秋庆几乎从来不在威镇堡過夜。可想而知,他对威镇堡的安全,是多么的不放心。事实上,威镇堡裡面,只要有点能力的,都搬迁到平虏城去住了。万一鞑子有数百人杀来,威镇堡可是抵挡不住的。

  地面上凹凸不平,原本铺好的青石板,都全部不见了。现在的地面,都是一坑一洼的,典型的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在這样的道路上跑马,速度肯定是快不起来了。哪怕是步行经過,都要小心,以免一脚踩到水洼裡面去。

  街道上难得有几個行人。他们看到徐兴夏驮着妞妞出来,看了一眼,就沒有兴趣再看了。徐兴夏,他们都是认得的,徐家的大小子,三拳头打不出一個屁来的家伙。如果要在威镇堡挑选一個最沒有出息,最沒有前途的年轻人,非徐兴夏莫属。

  以前,徐兴夏几乎不会在公众场合露面。因为,只要他一露面,就会成为别人玩弄的对象。真是沒想到,徐兴夏今天居然似模似样的背着弓箭出来,天知道是要做什么?不要說是去打猎,以徐家大小子的本事,不被猎物叼走就差不多了。

  “那小子要去干啥?打猎?”

  “打猎?开玩笑?他能猎到什么?”

  “他手上的弯弓,不会是木头做成的吧……”

  ……

  店铺周围有几個人指指点点的,有些言语,飘到了徐兴夏的耳朵裡。徐兴夏并沒有任何的反应。他知道“自己”的過去,的确是很无能的。要改变他们的印象,靠嘴巴可不行,必须靠实际的行动。他们提到的狩猎,倒是提醒了徐兴夏。或许,在检验弓箭的同时,也可以看看有沒有适合的猎物,杀几個回来打打牙祭。

  徐兴夏一路走,遇到了几個军户。他们都对徐兴夏视而不见。徐兴夏也沒有和别人打招呼。不是不想,是沒有那個必要。就算他主动的打招呼,别人也不会理睬的。徐家在威镇堡,根本沒有什么地位,别人根本懒得理你。与其自讨沒趣,還不如踏踏实实的猎杀几個猎物回来,让他们开开眼界。

  其实,住在威镇堡的,本来就沒有几個体面人。体面人都住在平虏城,又或者是宁夏城裡面呢。但是,奇怪的是,威镇堡民众的势利眼,反而要比平虏城和宁夏城都要更加的严重,趋炎附势,见风使舵的本领,個個都练得炉火纯青。

  徐兴夏驮着妞妞,从威镇堡的西面出来,走了大约**裡路,就是一片树林。這片树林,是从贺兰山的余脉延伸過来的,是威镇堡的民众,平时光顾的最多的地方。树林裡面的草药什么的,又或者是其他值钱的东西,早就被挖光了。现在,這裡除了柴火,几乎是沒有别的了。一路上,徐兴夏就遇到几個打柴的民众。

  “哥哥!妞妞!你们是要到這裡来打猎嗎?我刚刚在這裡看到了一头马鹿,真的,好大的一头马鹿!可惜,它只是出现了一会儿,就不见了。你们要是早点来,就肯定可以看到了。”

  碰巧的是,徐兴夏和妞妞刚来到树林,就发现徐煦冬挑着一担干柴出来了。他的身体瘦瘦小小的,挑柴的时候,仿佛是被两捆干柴夹在中间一样。见到哥哥和妹妹到来,徐煦冬急忙放下柴火,也跟了上来,兴冲冲的說道。

  他和妞妞一样,都是光着脚的。他也有一双布鞋,同样是只有在冬天最冷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穿。由于经常赶路,打柴挑水什么的,這個十岁男孩的脚板,比一般人都大。脚板的周围,密布各种各样的伤痕。脚掌下面的老茧,更是有小半寸厚。

  “马鹿?”

  徐兴夏轻轻的自言自语。

  他并不相信弟弟的话。這片树林是贺兰山的余脉沒错,偶尔间,也会有一些猎物出现。但是,马鹿這样的大型动物,基本上是不会出现在這裡的。再說,平时光顾這裡的猎人也不少,如果有马鹿出现的话,肯定会引起轰动的。

  为了不让弟弟妹妹们失望,徐兴夏也沒有說破。他是希望自己无意中,能够遇到一些山鸡野兔什么的,再希望有老天爷的照顾,让自己射出去的箭矢,可以准确的射中目标。這样,大家就有一顿肉吃了。天可怜见,徐家全家人,都有四五個月,沒有尝過肉味了。

  带着弟弟妹妹,找了一個偏僻的角落,徐兴夏就解下铁背弓,掏出一枚黑羽箭,瞄准了六七十米开外的一棵大树。他本来的意思,只是测试一下黑羽箭的射程,看看铁背弓有沒有年久老化了。如果铁背弓的一切功能都正常的话,以后,他就用铁背弓作为武器了。

  但是,奇怪的是,在弯弓搭箭的瞬间,徐兴夏忽然有种微妙的感觉,就是自己一定可以射中那棵大树的。因为,在那瞬间,在他的眼裡,只有那棵大树,别的什么都沒有。這种感觉,就好像是前世坐在电脑面前,艹纵射箭游戏裡面的角色,准备放箭一样。以他100级的满级实力,六七十米的距离,根本是小菜一碟啊!

  慢慢的拉开弓弦,弦至满月。

  轻轻一松手。

  “嗖!”

  黑羽箭呼啸而去。

  “笃!”

  一声低沉的闷响传来。

  箭镞狠狠的插入了树干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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