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很不正经的书 作者:未知 原来老人要买的书就在那张小纸條上,名字有些香艳叫做《书-淫-艳-异录》。 任谁看了這样的书名都会觉得這老头有些老不正经,怎么会看這样的书。 至少林逸一开始就是這种想法,也明白了刚才老人家为什么会不好意思开口。不過很快,林逸就知道自己误会了老人家。 听老人家說,這本书乃是当代的书话大师叶灵凤撰写的,“书-淫”是叶灵凤的自称,因为一些人叫“书痴”,一些人叫“书迷”,叶灵凤觉得自己爱书如狂如痴,因此自称爱书過溺的“书-淫“。 事实上,“书-淫-艳-异录“是叶大师早期在上海《辛报》和香港《大众周报》所开的专栏,內容主要是对世界性风俗和性文学相关知识的介绍。在這個专栏裡,叶灵凤以性学为中心,记载了很多奇闻趣事,比如“谈猥-亵文学”,“關於秘-戏”,“守-宫-砂与贞-操-带”,“媚-药和巫术”等,內容既新奇又猎艳,而且文字清通优美,文学性强,极具知识性、趣味性和学理性。 這部著作很早以前就在台湾,香港等地出版過,但因为某种原因---具体来說就是內容太香艳了点,很不和谐,一直未能引进内地。這次难得上面大发慈悲,除了极少部分做了删减,以两本一套正式在内地出版发行。 因为出版的艰辛,這套书被誉为书话界的《金瓶梅》,可想而知,有多少人对她望眼欲穿。 眼前這位老人家就是其中之一。老人說,自己一辈子爱看书,上了年龄以后,更是买书如痴,家裡面的书本已经快塞不下了,可還是忍不住……买书中毒了,想要什么书只要买不到手,就感觉空荡荡的。尤其最近他迷上了那些书话类的书,說這种书都是讲怎么藏书,淘书,书的故事,以及书的趣味等,可看性极强,往往看一本书话,就能了解很多书的知识和內容。 老人家喜歡這样的书,也爱买爱收集這样的书,接触多了,连几百元一本的《西谛书话》,《榆下說书》,《雍庐书话》等精品书都收藏到了,可偏偏沒有這套《书-淫-艳-异录》,只是听說過這套书出版過港台版的,但是在内地根本就遇不到這种版本,老人家真的是望眼欲穿。好不容易,听到消息這套书解禁在国内出版了,就忙不迭地跑到各大书店去购买,可是沒等他找到,附近书店竟然差不多都卖完了。上網網购吧,他這么大岁数了,别說abc,连键盘都不会打,咋买呀。所以听說這裡书多,就只好跑到這裡来碰碰运气。 說完這些,老人家又看了一眼货架上的书,說:“這么多书,可怎么找啊?”书店太大,让他有点发蒙。 林逸见他和自己一样爱书,并且還是一位爱书如痴的老前辈,就忍不住答应帮他一起找。听闻此言,老人家高兴地连番說“谢谢”。 林逸還从沒被這么大岁数的老人感谢過,有些不好意思,揩揩鼻子,說這就开始吧。 …… 林逸原以为帮忙找书会很容易,只要在问讯处问清楚,或者查电脑就可以了,可是他错了。 沒错,如今是科技时代,很多书籍都会登錄在书店收款台的电脑上,以便方便顾客问询;但是這台电脑偏偏沒有這套《书淫艳异录》的记录。 那负责收银的女服务员很负责任,操着林逸听不太懂的广东话說,那套书应该還有,就是不知道放在哪裡了,让他们耐心些,可以自己找找先。 服务态度不错,不過說的话等于沒說。 看着旁边老人家那祈求的眼神,這次轮到林逸叹气了,唉,慢慢找吧。 …… 人们常說,人和书是有缘分的。 往往当缘分到了的时候,你会很轻易就得到一本书;相反,当缘分不到时,你就只能苦苦地寻找了。 一分钟過去了, 十分钟過去了, 三十分钟過去了--- 终于,就在林逸快要忍不住泄气,想要放弃寻找的时候,在花了大约四十多分钟后,這才终于在一处書架的下层找到那一套两本的《书-淫-艳-异录》,上面打着标签,售价48元。 看着這套還包着保护膜几乎新書一模一样的“旧书”,老人高兴得不得了,那双捧着书的双竟然微微发抖,抬头看着林逸的目光裡除了感激,竟然還浸着泪。 林逸沒想到,沒想到一位老者竟会跑遍附近所有书店,只是为了找一本书,沒想到仅是因为能得到一套售价48元钱的书而兴奋得流泪。” 眼下,是個什么时代,守着电脑手机的人越来越多,還有多少人愿意为了一本不算昂贵的书而不辞辛苦找遍城市裡所有的书店,還有多少人会为得到一本盼望已久的书而喜极而泣? …… 老人家对林逸那是千恩万谢,拿了书去收银处结账去了,也许对于他来說,拥有這么一套梦寐以求的书,比买到什么东西都开心。晚上睡觉前可以抚摸着它翻看,可以拥着它入眠,梦裡,再也不必为惦记着這本书而辗转了。 对于林逸来說,在這异地他乡,在這家旧书店,能够见到一個如此爱书的老人,能够一起找到他所爱的书,那也是一种享受。 不過当林逸去柜台结账的时候,這种享受的感觉就消散了,因为他所购买的這些书的价格都不低,比照網上书店的价格,甚至還高一些。不過一想到人家是店面经营,還要出房租电费什么的,也就释然了。 出了這家旧书店,虽然是在旧书店买的旧书,却沒有那种“捡漏”的喜悦,也许在這样的书店,想要捡漏那是不可能了,毕竟聪明的老板早和網络平台挂钩了。捡漏,只会出现在旧书摊,或者不起眼的小角落,像這种大型的旧书店,想也别想。 带着一丝未曾捡漏的怅然与失落,林逸走进附近的一家便利店,掏钱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一块面包,喝着水吃着面包走出来,却迎面碰上一只小黑狗,脏乎乎的,一身黑色的卷毛,像是被雨淋過,沒来得及梳理的样子。 小黑狗冲着林逸叫,瞪着乌溜溜的眼睛,舔着舌头,似乎有些饿。 林逸不理它,继续朝前走去。可是他走几步,它就跟几步。林逸只好找僻静的地方躲一躲,希望能甩掉這只小狗。可是林逸忽略了這只小狗的智慧,以及跟屁虫般的毅力。无论他朝哪個方向走,无论他速度是快是慢,竟然都甩不掉它。 无奈,林逸只好转過身,看着它。 小狗也看着林逸,瞪着那乌溜溜可怜巴巴的小眼睛。 林逸叹口气,說:“你赢了。”蹲下身来,就把手裡的面包掰碎了丢過去。小黑狗张开嘴就吃---呱唧,呱唧,它似乎真的很饿。 就在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嘹亮的口哨,小黑狗“汪汪”叫着,撒腿就跑了過去,林逸站起来去看,却见那小黑狗早蹿到了一辆踏板摩托上,那应该是它的主人。 那人骑着踏板摩托,踏板摩托上似乎托着一麻袋什么东西,看见小黑狗窜上来,就笑骂,“贪嘴的家伙,又占谁的便宜了?”說着,一边动手把摩托靠在路边停好,一边从车斗裡抽出一個铺布。把铺布抖开,然后从麻袋裡掏出一大摞一大摞的旧书--- 這,竟然是一個书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