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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心不够黑

作者:未知
路虎”揽胜“尊崇版,豪华进口越野车,加上购车手续费,差不多要300来万;如今才开了不到十天,从车库提出来,连车牌還沒挂上,几乎是新车一辆,如果愿意的话,直接出手,最低也能够卖250万。 .. 《志摩的诗》,线装签名本,衬页有徐志摩亲笔题诗一首,上拍卖行的话,签名本,沒有题诗的可以卖18万左右,题了诗的比较罕见,参照以往类似拍卖,最多也只能拍100来万。最主要的是,這本书是林逸花了100块买来的。 一本书,换一辆路虎,从买价到交换价,价格翻了三万倍。 一手交书,一手交钥匙。 說出去谁信? 不是因为疯了,就是吃错药了。 可這是明摆着的事实。 …… 秦总走了,临走的时候還像小品《卖拐》中的大脑袋伙夫,冲林逸說了声:“谢谢啊!”语气真诚,真挚,并且說新车過户的事儿不用林逸操心,自己会帮忙办妥,也是,对于他這样的大人物来說,车辆過户绝对只是小儿科。最后,他還邀請林逸,有空去上海,一定要找他玩。 那一刻,林逸忽然觉得有些惭愧。觉得很对不起這位秦总,人家开着车来的,最后却只能靠两條腿打的离开。 林逸又觉得自己心太“黑”,“黑”了人家的车,自己买那本书才花了100块,等于多要了人家300万,怎么好意思?虽然人家是土豪,拿钱不当钱,拿车当玩具玩---但……怎么說呢,這個便宜占的太大了,让林逸這個“读书人”感觉有些不适应。 握着手中的车钥匙,林逸忽地又感觉很假,很不真实。 就這样换了嗎? 自己的一本书,换了這辆路虎。 以前林逸喜歡八卦,說在国外有人拿一只汤勺,在交换網上换了一辆宝马,先是拿汤勺换了一個相机,然后又拿相机换了一部老式电话,然后用电话换了一台电脑,电脑换了洗衣机……就這么换呀换,最后就换成了一辆宝马。 林逸不太信那种,觉得有炒作的嫌疑,但是现在,自己活生生地站在這裡,手裡拿着车钥匙,面前停着一辆谁也偷不走的路虎,這绝对做不了假。 重要的事說三遍:一本100元买来的书,换了一辆价值300万的路虎! …… 当林逸完全接受了眼前一切的时候,第一眼就曹一刀這货围着那辆路虎”揽胜“上窜下跳,左瞧瞧右瞅瞅,還使劲儿弯腰下面四驱动的轮子,因为弯的太狠,连贴身穿的大花裤衩子都露了出来。 “林逸啊,你发达了!這是路虎啊,300来万的越野车!”曹一刀检查完毕,脸蛋子上肥肉抖动,表情激动无比地想要给林逸一個热情的拥抱。 林逸慌忙躲开,這货下手沒轻沒重,還說躲远点好。 “草,沒意思。躲什么躲,你又不是花姑娘地干活。”老曹埋怨了林逸一句,不過马上又嬉皮笑脸,搓着手,逸,似乎在酝酿什么不好的事情。 唉,曹這副德行,再想想他索要路虎的行径,林逸忽然觉得,這货贩书真是大材小用,完全有做土匪的潜力。 “林逸啊!”老曹很温柔地喊道,這声呼喊让人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說,我們是不是好哥们?這辆车是不是我帮你弄来的?這件事儿从头到尾我帮你跑前跑后是不是很不容易?别,别回答,咱俩心裡有数就行了。兄弟在一起,讲什么?义气!”老曹砰砰砰,拍了拍胸脯。 “不管别人說什么,咱们都是讲义气的人,所以我這個做哥哥的也不奢求什么,也不要你的什么介绍费,那样太市侩,太小家子气,咱兄弟谁跟谁呀---不過你這车能不能让我开几天?别介,别用這种怀疑批判的目光,我知道咱這人不怎么纯洁,很多人喜歡背地裡骂我,說我市侩,短视,见利忘义---可是沒有我的无耻,怎么能衬托出你的伟大?” “再說這辆路虎,我是真的很想开一开,我也知道這样做很不对,车如老婆,你的车自己還沒开,我先上手了,這可是原则性错误;可是哥哥我是纯爷们啊,纯爷们哪有不爱路虎的!兄弟啊,别的我也不說了,你也知道,我那辆该死的五菱宏光早该当废铁卖了,能开一开這样的路虎,我就算死也瞑目!”老曹苦着脸,都快眼泪汪汪。 林逸表情怪异,张了张口,曹一刀怕他拒绝,又忙說:“我知道,你别說,你别开口,先听哥哥說完……你呢,现在還沒驾照,沒关系,這事儿包在我身上,我跑关系走后门,千方百计也要帮你办一個,谁让你是我兄弟呢不是……等驾照下来以后,這车再让你开---你要是真的手痒痒,也沒关系,我那辆破车你先拿去练练手,撞烂了都沒关系,别說一辆车,就算你蹲大狱坐大牢,哥哥也愿意为你两肋插刀!对了,還有這路虎的牌照,交给我,我帮你办,保准给你弄個吉祥号,888要不要?那就666,要么就8686?……嗯嗯,我還想說什么来着,车钥匙能不能给我哈?”老曹涎着脸,望着林逸,一副无比渴求的模样,恍似讨要饼干的小狗。 林逸终于可以开口說话了,他說:“你說完了沒有?如果沒說完,我可以再给你十秒钟……” 曹一刀說:“不用了,都說完了,呵呵。”傻笑。 “那我說几句行嗎?”林逸显得很客气。 老曹有些不好意思了,“你說你說,說什么我都听着。” 林逸:“這车,你先开着吧。” 老曹竖起耳朵,等待着。 林逸却沒下文了。 “就這,完了?”老曹眨巴小眼,问林逸。 林逸耸耸肩:“是啊,完了,你還想让我說什么?” 曹一刀摸摸光头,“咳咳,那個……你本来就想說這個的嗎?” 林逸還是那副淡然的鸟模样,“是啊,你以为呢?” “靠!”曹一刀狠狠地拍了光头一下,“我它妈费那么多唾沫干啥!” 原本以为林逸会舍不得把车借给自己开,可沒想到人家根本就沒当一回事儿。 绕了半天,车钥匙還是丢给了自己。 …… 林逸不是傻瓜,他深知曹一刀這货的为人,市侩,小气,偶尔還喜歡耍滑头,沒有郭子兴那么仗义,更沒有黄教头那么义气,可是林逸還是接受了這個朋友,原因很简单,老曹虽然很”无耻“,却喜歡把无耻露在外面,像這样无耻的人,能够毫不藏私地把无耻全都表露出来,并且告诉林逸,我就是這样一個沒道德沒底线喜歡低级趣味猪八戒样式的无耻憨货,你說,让林逸怎么把他踢开? 林逸有时候了,难免沾染了一些读书人的习气,在某些方面不够“黑”,不够“奸”,像“一本100块的书,换一辆300万的路虎”這样黑心的话,他就說不出来,可是老曹却做到了,下贱无底线,无耻有根源,在性格方面和林逸简直是個互补。 除此之外,林逸不是不喜歡车,可是他沒车库---租赁的车库藏了书,房子也是租的,再加上他沒驾照,车子沒挂牌,对于林逸来說,這辆貌似豪华气派上档次的牛车,简直就是個大累赘。 既然是累赘,就该丢给那些喜歡累赘的人,让对方先帮自己养着,曹一刀无疑是個好对象。 可怜老曹這個爱车之人,不知不觉就成了林逸的御用”马夫“,還以为捡了個大便宜,能够好好過一把车瘾,在拿到钥匙以后,对着林逸千恩万谢感恩戴德,這才屁股冒烟,屁颠而去。 据說,开着這辆超级拉风的路虎回家以后,老曹学着李小龙,揩着鼻子把自己那辆虽然破旧却依旧三天洗一次的五菱宏光狠踹了一番,叫你半路熄火,叫你雨天抛锚,叫你丫的喝油跟喝水似得,前仇旧恨,一起报。 …… 林逸难得耳朵根子清静,对于那本失去的《志摩的诗》,林逸虽然占了大便宜,却還是有些依依舍,但那個秦总貌似比自己更加疯狂地爱着徐志摩,希望他能对她好一点。 毕竟,每個藏书者对于书来說,都只是一個匆匆的過客,是個暂时寄存者,你永远不可能拥有她,只能暂时占有她,烙下自己的印章,留下自己的痕迹,载入自己的故事。 就算你藏书再多又如何,到了最后,随着你生命的结束,還不是要散去? 所以,你可以爱书如痴,但必须明白,书的宿命,就是個轮回。 从一個人手裡,到另一個人手裡。 久久不息。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閱讀,最新最快最火的連載作品尽在原创! 34/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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