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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說

作者:清汀之音
听他突然提到那個不孝子,沈远征先是一怔,紧接着无奈叹气,“结啥婚啊?唉~說来话长,咱们回家再慢慢說。”

  “嗯,好。”猜到对方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沈之初沒再追问下去,他把目光挪向四周,开始认真打量起這個将要生活很久的村庄。

  冬山屯四面环山,北风吹過时会带来一丝凉意。

  路上遇到的每個村民都会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這让沈之初多少有点惊讶,他礼貌地颔首微笑,对這裡的第一印象感觉還不错。

  老沈家在冬山屯算是为数不多的富户,青砖瓦房特别气派,和旁边的土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他们走进院子时,王小芸正忙着做午饭,她听到动静后赶紧放下手裡的锅碗瓢盆迎了出来。

  在见到沈之初的那一刻,愁云散去露出一抹和蔼可亲的笑容,“之初,快让老婶看看,你這孩子好像又长高了。”

  面对多年不见的亲人,沈之初仍是礼貌颔首,“老婶,您好。”

  知道他是個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王小芸沒指望他再多說两句话,而是先把双手往衣服上蹭了蹭,然后拽住他的胳膊,热情地把人拉进屋裡。

  “坐一宿火车還沒吃饭吧?婶给你蒸了白面馒头,你快去炕上坐着暖和暖和身子。”

  這年月一年到头能吃上一顿白面就算不错了,老沈家幸亏有京市接济才能隔三差五吃上白面米饭,也是因为這样,王小芸见到沈之初才会這么感恩戴德。

  沈之初生在京市长在京市,下乡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還都是在小时候,所以他并不知道一顿白面馒头在农村意味着什么,只以为這裡的生活水平和京市相差无几,也就沒露出任何惊讶之色。

  为了给侄子接风洗尘,老沈家做的是白面馒头和炖大白菜。

  饭桌上,沈远征拿出之前买来的散装白酒,一人一杯,刚刚好。

  沈之初看着桌上的菜,又环顾惜一下四周,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天柏呢?怎么沒见他在家?”

  提到沈天柏,王小芸的眼睛立马就红了,她一边给他拿来馒头一边含着怨气道:“天柏因为退婚得罪了女方,现在人在革/委会,要明天才能回来。”

  见她在這儿颠倒是非黑白,沈远征狠狠瞪了她一眼,声音也跟着高了八度:“如果不是你沒事找事,人家桃花能举报你儿子嗎?這都是你们自找的!”

  關於沈家和赵家的亲事,沈之初只知道一点点内情。

  当年沈老爷子原本是打算给沈之初定這门娃娃亲的,但是在沈之初五岁的时候曾经得過一场大病,差一点儿命就沒了,后来很长一段時間都在养病。因为這個,老爷子就把這门亲事定给了小孙子沈天柏。

  沈之初知道赵家的那個姑娘叫桃花,当听到对方竟然把自家堂弟举报到革委/会时,他惊讶地挑高了眉毛。

  “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严重嗎?”

  沒多大事,你不用管,那小子得到一些教训是好事。沈远征不想他刚下乡就掺和进来,于是给他夹了口菜打算换個话题再聊。

  但王小芸可不這么想,儿子的轻松工作马上就要丢了,她急切希望沈之初能帮一把,“之初啊,婶儿想求你個事,你能不能给你爹打個电话救救天柏?……”

  她的话還沒說完,就被沈远征打断了,只见男人怒目圆睁,“砰”得一声撂下筷子,彻底发火了。

  “王小芸,你是不是有病?!這事你求之初干什么玩意?我大哥欠你的啊?”

  王小芸被他這一嗓子吓得一愣,终于闭上嘴巴不吭声了。

  沈之初夹在两人之间,为了缓和這火药味十足的气氛,淡定地吃着馒头,一举一动都透着高|干子弟的优雅。

  此时,他的心中已经猜到了一個模糊的大概,至于真相是什么,明天跟当地人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接下来的几天,由于屯子裡来了好几個新知青,人们的注意力全都转移到新知青的身上,尤其是从京市来的沈之初成了大家品头论足的焦点,根本沒人再去关心沈天柏的近况。

  当听說沈天柏被公社小学停职时,赵桃花的心中毫无波动。

  她不是原身,和姓沈的之间不存在那些爱恨情仇,如今能把那男人的工作搞沒了,這也算是对原身有了一定的交代。

  马上就是秋收了,她现在最关心的是,她那几個不着调的哥哥什么时候能回来?

  這一天,赵桃花闲着沒事把自己住的屋子彻彻底底打扫了一遍,不扫不知道,扫出来的尘土和垃圾真是多。

  原身是個懒丫头,属于那种袜子破了洞都不知道补的那种人。

  清理完各個角落,她又翻出所有衣服挨個补了一遍。

  周明澜从屋外走进来正巧看见她在补袜子,其震惊程度堪比看见外星人。

  她睁大双眼走過去,再瞧那针线活儿就更吃惊了。“闺女,你跟娘說,是不是当初王小芸让你学這些的?”

  “?……”赵桃花从针线中抬起头,這才想起原身是不会缝补衣服的,她心思转了转,只能默认对方的猜测。

  见自己猜对了,周明澜的鼻子都快气歪了,她一屁股坐到炕沿边瞧着那针线越瞧越扎心,“别缝了,当初我教你你不好好学,老沈家放個屁都是香的!”

  无辜被骂,赵桃花眨了眨美眸,乖乖放下手裡的活儿,柔声解释道:“娘,我长大了,也是想多学点东西,不全都是因为姓沈的。”

  “你就嘴硬吧。”周明澜白了她一眼,显然是不相信這种說辞的,“沈天柏這回丢了工作,估计他们一家非恨死咱们不可。我听說他堂哥来咱屯当知青了,這两天王小芸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你如果见到他们家人就离远儿,千万不能再惹事。”

  “他堂哥?谁的堂哥?”

  “当然是沈天柏的堂哥呗,好像叫什么沈之初。”

  “……”赵桃花不禁轻拧眉心,有些疑惑为什么沈天柏的堂哥会来這裡当知青?

  明明书中沒有這段剧情啊?

  在书中,男主沈天柏最大的金手指就是這位堂哥。

  据介绍,堂哥沈之初在年幼时曾得過一场大病,之后的四十年一直被病魔折磨着,虽然富甲一方,却一辈子都沒有结婚生子,沒到五十岁便早早死掉了,而他的遗产除了捐赠出一部分之外,其余的都留给了沈天柏。

  這促使沈天柏的财富更上一层楼,成了华国首富。

  一想到這枚金手指竟然会主动跑来给男主利用,赵桃花的心裡顿时生出一股郁气,她倒想要看看到底是個什么人這么眼瞎要把财产留给男主那种品行不端的小人?

  而此时,在知青点裡。

  沈之初用一盒“大生产”牌香烟换来了自己想知道的真相。他听着自家堂弟的八卦新闻,突然,猛得打了一個喷嚏,這一声吓得谈论八卦之人肩膀一缩,立马闭上了嘴巴。

  正听到关键处,沈之初揉了揉发酸的鼻子让其继续說下去。

  待把整件事情的经過都了解清楚之后,他对人们口中的赵桃花充满了好奇,能把自家堂弟的工作弄沒,這姑娘還真是勇猛~

  至于沈天柏,他真沒想到平时看似老实巴交的人竟然会干出這种事来?

  难怪他老叔一直沒告诉自己所发生的事情,如果换成是他有個這样的儿子,他应该也会觉得难以启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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