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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行人(九)

作者:咖撒
咔嗒

  “啧啧啧。”

  你慢悠悠地晃了晃脑袋。

  “刚见面就又拿枪指我,你很想杀我嗎,琴酒?”

  指着你脑门的枪纹丝不动。

  “金麦,老实点。”对方用冷冰冰的声音警告你。

  “你知道這是沒用的。”

  整個车厢内的气氛已经降至了冰点,一名杀手震慑性十足的危险气场让狭小的空间被强烈的压迫感填充,但你好似全然不察。你的身上只着一件单薄衬衣,却好似根本感觉不到冬夜的寒冷,一脸笑嘻嘻地将自己额头往对方枪口上送,带着戏谑恶趣味的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面前一脸冷漠的男人。

  “你已经朝我开過三枪,可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嗎?”因为你弄不死這狗屁世界主角。

  但這并不影响你逗逗对此一无所知且傻不拉几的乌鸦男。

  “当然是因为我目前還挺喜歡你。怎样?什么时候考虑把你长溜溜的头发借我玩玩呀?”

  呕——

  你又不是什么抖m。先不說五年前的一枪之仇,琴酒這狗娘养的,光是趁你手无寸铁的时候就拿他那把伯/莱/塔/崩了你脑门一次,后来還不信邪地又补了两枪??要不是這裡的世界意识拼死拼活拦着你,只纵容了你救本该在某時間节点死去的人而坚决不许你把不该死的人弄死,什么酒厂什么稀烂实验室,早被你夷成平地了,琴酒那白得发光的脑壳也能被你炸出几朵烟花。

  哦对,這白痴還不知道当年朝他自己放冷枪的人是谁呢。虽然今天你不想多惹事,但如果這白痴再先对你动手,你也不介意帮他好好回忆回忆——

  你的手已经开始痒了起来,有些蠢蠢欲动。

  但对方听完你的话,却变沉默了。

  肯定不是在思考借不借的問題。你看他脸色就知道,一定是回想起你的某些诈尸瞬间,顺便被你刚刚的话恶心到了。

  只见他最终缓缓收起手裡的伯/莱/塔,撇开视线,選擇把你当空气眼不见为净。

  哎呀,缴械投降,這可就沒意思了。

  你在心裡叹气,想下次再找机会把那三枪還回去,然后就跟待在自己家似的,翘上二郎腿往后一靠,右手从兜裡摸出颗水果糖,撕开包装扔嘴裡,把硬糖嚼得嘎嘣响。

  你的目光随意往前一扫,落到了驾驶座上你有些面生的大個子身上。

  像发现什么新鲜玩意,你挑了挑眉,又用脚尖踢了踢驾驶座椅背。

  “哟,這是终于为你那一天一個保险杠的车技找了开车仔啊。小新人叫什么名儿呀?“

  “你、你好!”

  驾驶座上的大块头早就被后座充满火药味的紧张气氛吓得不轻,就算你态度友好,這会儿說话也還在打结巴。

  “我叫鱼冢三——”

  “闭嘴。”

  琴酒冷声打断。

  “不用搭理。”

  說這话时,眼睛从头到尾都沒看你。

  “啊這……”

  自我介绍做到一半被迫停下的大块头一时左右为难,他透過后视镜无措地来回瞄了瞄坐在后座的你们后,還是選擇听直属上司的话,乖乖闭了嘴,继续当自己的木头人。

  “干嘛对同事這么冷漠?”你嘴裡用抱怨的语气說着,也用颇为无辜无害的眨眼动作代替了你很想翻出去的白眼。

  這死面瘫,你還什么都沒做,怎么防你跟防狼似的,怎的,還怕你撬墙角不成?得了吧,這长得一看就不太灵光的新人還是留给這工作狂一人慢慢嚯嚯吧。

  而对方直接跳過你的問題,反问你:

  “你怎么在這?”

  正事来了。

  “這個問題应该是我问你才对。”

  你换了個姿势,重新翘起腿,开始先发制人。

  “前面刚被处理掉的那個倒霉蛋是为你们做事的?咦,快来听听,现在外面都是些什么声音?”

  說话时,你的右手指关节叩了两下手边的玻璃车窗。两声沉闷的叩叩声,伴随车外连绵起伏的警笛声一起,一近一远,一低一高。

  在有月光偷偷照进来的车窗前,你背着光,将半张脸藏在阴影中,用刚刚触碰過冰凉玻璃的手指轻轻点了点自己的鼻尖,眼睛弯弯,带着笑意。

  “呀~原来是可爱的小猎犬闻着味找来了呢。”

  “……”

  目光从车窗外红蓝交错的风景上挪回的人重新转過头看笑盈盈的你。黑色礼帽下,一双冷漠的绿眼睛像湿地裡的毒蛇,阴冷狠戾。

  他语气笃定地說:

  “你早就得到消息了。”

  你却摊开双手,一脸的无辜。

  “哪裡哪裡?我之前可不确定那個小可怜跟你有关系哦,只是刚巧看到你在這,好歹同事一场,就過来打声招呼。不過,在我刚刚過来的路上,有好几個便衣一起往湖那边跑,边跑還边喊一個人名字。他们喊得太快,我沒听太清,那人好像是姓……‘千田’?”

  你最后漫不经心地說出口的姓氏,让沒学会藏好情绪的大块头新人一個激灵,說话的声音变得颤颤抖抖:

  “大、大哥,就是那個千田坂之助……”

  “うる——”

  “喔!他果然是你们的人!”

  另一声“闭嘴”還沒被說出口,你就先一步瞪圆了眼睛,一副惊讶无比又果然如此的表情,自顾自地点了头。

  “那這么看来,他很早就已经被小猎犬们盯上了哟,放出来只是为了钓鱼。可是为什么一個放到大街上怎么看都十分普通的男人会被警方注意到?噫,难道是在哪裡走漏了消息?比如任务邮件,或者,在行动的一次对接……”

  “大哥!”

  在你越說越慢的时候,前排的新人已经满头大汗。他扭了扭自己略胖的身躯转過身,急慌慌地解释道,“大哥的那個工作時間安排得太满,我我我我怕我忘,就都提早通知了下去……”

  嗯,提早一個多月,也是怪早的。

  “白痴。”

  他的大哥面无表情地甩了两個字,就开始给手/枪上膛。

  “别急呀,我這不是给你们通风报信来了嗎?”

  你在男人正准备拉开门,亲自去查看山田坂之助情况时,幽幽地說,“問題是那個负责清理千田的人已经撤离现场了嗎?嘴不牢可是会酿出大祸的哦。不過,我劝你们也最好赶紧撤哦,反正死人已经不能开口,也不用担心被套出点什么。但如果等警方一会儿封锁了這裡,每一辆从小镇裡开出去的车就都要被逐一排查,你们可就真有麻烦了呢。”

  “……”

  像是为了印证你說话的属实,外面的警笛声越来越响亮,听上去似乎已经距离你们的位置只有三分钟不到的路程。

  沒有多余時間了。

  “该处理的人自然会被处理。”

  啧啧,乌鸦果然最擅长的就是過河拆桥。

  “行,那我走了。”

  得到答案后的你二话不說拉开车门,扬了扬手中的墨镜,露出一個欠欠的微笑。

  “毕竟,不像某些人還用躲躲藏藏,我呀,可是正大光明出来度假的。”

  “你在晚上需要戴墨镜?”

  “我眼睛最近就是会对光源格外敏感,需要好好保护,你管得着?”

  你說得理直气壮,对方给了你一個似笑非笑又凉飕飕的眼神,黑色的轿车在你面前扬长而去。

  “……”

  你踢了踢地上的石子,直到车的影子彻底消失在视线范围内,才两手插兜,转身离开。

  ——

  把人撵走了后,你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藏有你装备的大树下,换装回去——幸好你身上常备备用隐形,不然這会儿還真沒办法。

  全部收拾完毕后,你才用平时遛弯的速度,慢悠悠地溜达回那個人工湖边。

  一路上,你都在边走路边忍不住用力跺脚搓手,哈气取暖。

  妈蛋,狗天气真是冻死人了!

  人工湖那裡已经被拉起警戒线,有不知道闻着哪股子過来的记者出现在周围,对着硕大的镜头,拿着麦克风,說着什么。

  站在警戒线外,人高眼尖的松田阵平率先注意到走路哆哆嗦嗦的你。

  他直接皱着眉朝你走来,一上来就质问你:

  “人跑哪去了刚刚?手机也沒带,找你都找不着。”

  “嘛,去了趟厕所,顺便捡到你的墨镜,喏。”

  你极力克制住自己畏寒的反应,将沾了几小坨泥巴的墨镜递過去。

  “這次可要收好了啊,要不是我发现,它就彻彻底底属于大地妈妈的了。”

  “本来是挂衣领上的,但担心镜片会反光。還好被你捡到,我刚就在想它能掉哪去呢。”

  松田阵平不疑有它,从你手中接過自己失而复得的墨镜,用手指指腹简单擦了擦镜片上的淤泥后,小心地将墨镜挂在了自己衣领上。

  “等等。”

  他在警车的车前灯下,突然注意到你沒来得及收回去的通红的右手。

  “晋川,你手怎么這么红?”

  冻的。

  “热的。”你說。

  “热的话就把外套拉链拉开敞敞啊,你一直這么闷着能不热嗎?”

  “诶呀别碰!敞开就太冷了!”

  你可不想明天又是发烧又是感冒,连忙跟避瘟神似的退后两步躲开对方要帮你拉拉链的魔爪。

  “先别管我了,萩原呢?”

  “酒馆裡有人报警,說有人死了,hagi跟過去看现场。”

  又有人死了?难道是那個狙击手?工作狂琴酒的工作效率已经這么逆天了嗎——

  但松田阵平的下一句话就很快否定了你的猜想。

  他說:“就是他提出了這個小镇的路灯省电案。”

  “……”

  那应该是目标人物。

  得,這還真是混乱的一晚上。

  ……

  ——————

  鱼冢三郎战战兢兢地坐在车裡,心理斗争了好久,才敢用蚊子般大小的声音,对后座一直沉默吸烟的男人說:

  “那個,大哥,我真不是故意……”

  男人的嗓音低沉,直接打断了小弟的话,說:

  “知道。”

  “那是在怀疑——”

  “不会。”

  “可刚刚那位……”

  “呵。”

  琴酒冷笑一声,充满讽刺。

  他漫不经心地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落到了前方的后视镜上,与自己小弟充满好奇和疑惑的眼睛对视。修长的指尖夹着根燃烧一半的香烟,袅袅升起的烟雾在狭小的车厢裡弥漫,遮住了那双无比冰冷的绿眼睛,尼古丁的味道充斥整個空间。

  “不该问的别问,但你记住了,谁都可能成为那群豺狼的走狗,唯独他不可能。”

  “大哥,我……”

  “另外,再记住一句话,不要跟怪物一般见识。”

  “怪、怪物?”

  作为新人,鱼冢三郎第一次听到這個称呼,他表现出一脸疑惑。

  男人却已经感到不耐。他呲了声,冷冷甩出一句“别多问”。

  在当年做掉组织叛徒金麦酒的行动中,有一條boss对研究组立下的不成文规定:只有在確認行动成员任务成功后仍存活過三日,才能派人回收金麦酒尸体。

  可金麦永远也不会死。反而是那些轻松說出“任务完成”的组织成员,都在行动结束后的三天内被发现抛尸野外。

  几個月前,他第一次亲眼看见,被他亲自开枪射穿头颅的人躺倒在血泊裡,三秒后,突然动了动手指,随后缓慢又机械地从地上爬起。像具不人不鬼的丧尸,顶着還在流血的大窟窿,冲一旁围观的、已经脸色煞白双腿发抖的研究组高层咧开嘴,露出充满恶趣的挑衅笑容。

  ——那是疯子和怪物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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