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问
“哦,就来。”林听放下手裡的扫把,转身在洗手盆前洗了個手,這才坐到餐桌前。
一個尖椒腊肉,一個蒜蓉油麦,旁边摆着两碗盛好了的白米饭,简简单单的一桌菜,却将林听肚子的馋虫都勾了出来。
“哇!好香!”她笑得眉眼弯弯,忙不迭夹起一块腊肉放进嘴巴裡,一边吃一边花式吹彩虹屁。
林灯眼角眉梢都带着宠溺的笑:“慕白那小子饿着你了?怎么像是多少年沒吃過饭一样。”
被哥哥调侃,林听小脸不禁红了红,小声道:“哎呀!我只是太久沒吃過哥哥做的饭了嘛!太想念了。”
兄妹俩前后脚到的孚城,一番整顿下来,天色已是不早,晚饭的時間生生拖到了夜裡九点,饶是如此,家裡也沒看到林永春的影子。
对此,兄妹俩早已见怪不怪。
正吃饭间,外面传来老旧的木头大门开合的吱呀声。
林永春怀裡揣着個酒瓶子,挺着啤酒肚晃晃悠悠进了家门,看到屋裡的灯亮着,先是愣了一下,旋即加快脚步朝屋内走去。
刚进门,诱人的饭香扑鼻而来。
他忙不迭拉了张凳子坐下,埋怨道:“回来也不知道提前說一声。”
林灯沒接话,吃饭的动作沒停,只林听抬眼看了看他,低低地喊了声“爸”。
林永春仿佛沒注意到林灯的冷淡,将手中的酒瓶放在桌上,感慨道:“哎呀,回来真好,爸爸也能吃口热乎饭了。”
那口吻,好像自己是位为着儿女殚精竭虑,操劳到沒時間好好吃顿饭的老父亲。
不過,目光扫過桌面,看到桌上只有两盘菜,两碗饭,两双筷子,显然并沒有把他计算在内,脸色霎时难看起来。
林听察觉到他的异样,偷偷瞥了眼林灯,這才慢慢起身,去厨房拿了副碗筷放在林永春面前。
林永春的脸色稍微缓和了几分,却還是不太好看,看看林听,又低头看了看面前空荡荡的碗,暗示意味很明显。
林听无奈叹了口气,又转而拿起他面前的碗,替他盛了碗饭重新摆到他的面前。
林灯重重将筷子拍在桌子上,抬头看他,眼神似是十月的寒霜:“還吃不吃?”
林永春端着的老子的架势一下子就萎了。
兄妹俩好容易回了趟家,林听不想再让他们吵架,于是忙插嘴道:“爸,你去哪了?怎么這么晚才回来?”
林永春面色尴尬了一瞬,将打了大半天麻将的事略過,只說了句:“啊,那谁,林禾带男朋友回来了,我過去瞧了瞧,”看她有些迷茫的神色,解释道,“就你表妹啊,你大伯家的闺女,不记得啦?”
說到這裡,又看了眼旁边的女儿,十九岁的姑娘已经完全褪去稚嫩,显现出女孩子的曼妙来。她生的很白,一双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像极了天边的弯月。
“小听有沒有男朋友啊?要不要爸爸帮你物色物色?”
林听吃饭的动作猛地一顿,完全沒想到他将话题转换到了自己身上。
见女儿不說话,林于永春只当她是害羞,自顾自道:“這你放心,爸爸一定替你找這周边最好的人家,我闺女长得這么好,可得好好挑挑人家,车子房子是必须的,彩礼也不能少了……”
“啪——”林灯将手裡的碗重重地砸在桌子上,止住了林永春的滔滔不绝,“小听的事,就不劳你费心了,你也不必将你那些心思用在她身上。”
“說的什么话,小听是我女儿,我還能害她不成?”林永春嘴硬,虽然自己心裡的确打着另外的算盘。
可有些话他不敢說出口,他的這個儿子不如女儿乖顺,从来最喜歡和他对着干。
想到這個儿子,林永春想起了另一桩事。
“小灯啊,之前爸爸跟你說的事……你考虑過沒有?那個姑娘……要见一下嗎?”
听他把话题扯到林灯身上,林听心更慌了,生怕哥哥会生气,想着說点什么把话题岔开。
還沒开口,就听林灯一反之前嫌弃鄙夷的态度,意味不明地答道:“行啊!那就见见吧!”
饭后,林听借口帮林灯洗碗跟进了厨房。
关上门后,索性直截了当开口:“哥,你真要相亲去啊?”
林灯洗碗的动作一顿,浓密的睫毛掩去了眼中的情绪:“怎么?這不很正常的事嗎?”
“哪裡正常?這些年亲朋好友介绍的相亲你从来都是拒绝的,這次为什么同意见啊?還是爸爸介绍的……”
有些话她沒說出口,林永春向来是個不靠谱的,這林灯自然是知道的。
“嗐,总有第一次嘛!”林灯故作轻松地笑笑,仿佛他们正在谈论的是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林听盯着他的脸看了许久,突然开口问:“哥哥,你跟挽月闹别扭了对不对?”
他的笑僵在脸上。
一时沒人說话,只余水流敲击在陶瓷石壁上的声响。
“哥,挽月她真的很喜歡你的,我见過她喜歡一個人的样子,但是我从来沒见過她喜歡谁像喜歡你這样。”
林灯沒抬眼看她,只是将几滴水甩在她脸上:“小屁孩儿,知道什么呀!”
不知道在說江挽月還是在說林听。
“哥!”林听扯了扯他的衣角,带着点撒娇,又带点期待,“你真的不喜歡挽月嗎?一点点也沒有嗎?”
林灯愣了愣,一把将她的身子转過去,往门外推:“行了,别跟這捣乱了,赶紧出去吧!”
颀长的身影静默地伫立在水池前,午后的阳光从玻璃窗格裡洒进来,勾勒出男人孤独的身影。
直到水流将水池蓄满了,哗啦啦溢了出来,男人才猛地回神,手忙脚乱地关上了水龙头。
一大早,江挽月被闹铃吵醒,烦躁地翻了個身,才不情不愿地半爬起身子,将床头柜上的闹钟关掉。
大脑放空了两分钟,這才想起,今天是高中母校孚城第十中学五十年校庆的日子,一早,林听就同她约好了一起去的。
闭着眼睛摸到洗手间,将自己好好捯饬了一番。正在做饭的江母看到了不禁从厨房裡探出头,笑道:“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啦?”要知道,平日裡江挽月可是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不会起床的。
“妈妈,今天我們高中校庆,可能很晚才回来。”
江母闻言擦了擦手,从厨房走出来,唠叨道:“校庆啊,那是该去。不過先說好了,不许喝酒,不许玩太晚,十点钟以前必须回家,听到沒有?”
从小到大,每回出门,江母都要将這番话翻来覆去唠叨好多遍,在她听来,就像紧箍咒一般魔音绕耳,不堪忍受。高中时,为着逃离江母的唠叨,江挽月甚至還扯了理由住校去了,尽管,她们家离着孚城十中不過才三公裡的路程。
“知道啦!”手下刷牙的频率越发快了起来。
匆匆收拾完,距离约定的時間已经不早,江挽月抓起包就往楼下跑。
离着约定的時間已经不早,她伸手去上衣兜裡摸手机,意外地摸到鼓囊囊的一卷东西,掏出来一看,竟是江母不知什么时候塞进来的一些现金,江挽月哑然失笑。
十中的五十周年大庆搞得很隆重。
江挽月同自己班裡的同学打過招呼后就去了校园裡溜达,她的整個高中时光是在校外跟林听一起在学校周边租房子住,平时也就大都跟她和他们班上的几個人混的熟一些,反倒跟自己班裡的同学沒有太多可聊的。
一行人在校园了逛了逛,又拍照留念后,便商量着去学校周边的餐厅吃個饭。
餐厅地方不大,每桌客人之间用一张大大的玻璃屏风阻隔,环境倒也清幽。
等菜的时候,江挽月拉着林听去了趟卫生间。
拐過狭长的走廊,远远地便瞧见餐厅一角的双人座位上坐着对男女,而那男人翘着二郎腿,修长的手指微蜷着,有一下沒一下地在敲打在桌面上,那背影无比熟悉。
“怎么了?”见她傻愣愣站在原地不走,林听狐疑,顺着她的目光看過去,也看到了林灯。
“哥?”
林听有些惊讶,出门的时候,她并不知道林灯也会今天来县城。
江挽月咬了咬牙,扯着林听的胳膊,悄悄来到他们隔壁的位置,隔着磨砂玻璃,江挽月坐在他的背面,很好地隐匿了身形,沒有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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