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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死亡叹息,魔法之箭

作者:未知
交易的本质是什么? 交易的本质就是以物易物,银子也好、金子也罢,本身不過无用之物。是法度、社会秩序赋予了其权利、价值。 朱拂晓家中沒有钱不要紧,只要他家中有粮食就足够了。 這世上還有比粮食更值钱的硬通货嗎? 金子银子不能填饱肚子,但是粮食能! 回到家中,朱拂晓将所有箭矢模样刻画好,然后灵魂波动,与体内的魔力共振。 因为大千世界沒有魔法元素,朱拂晓的所有魔力根本皆来源于体内圣杯,圣杯是其根本的一切,所以他并不需要念诵咒语,去与大千世界的魔法元素共鸣。 他只要灵魂波动,与体内的死亡魔力共鸣,与圣杯中的魔法力共鸣,足矣! 死亡叹息! 朱拂晓周身一道道黑色的雾气流转,就像是一條條小蛇般,钻入了身前的箭矢中。 伴随着死亡叹息的加持,那箭矢忽然变得古朴暗淡起来,在箭头上多了一個玄妙莫测的符号。 体内魔力见底,但是圣杯中有更多的魔力,此时犹若海洋般宣泄了過来。 如果說朱拂晓体内的死亡魔力是一個茶杯,那么圣杯中的魔力就是无穷无尽的大海。 体内魔力才刚刚耗尽,下一刻滔滔不绝的死亡魔力转化而来,支撑朱拂晓继续施展魔法: 流血不止!只要被箭矢射中,就会永远不断流血,流干而亡。 不祥诅咒!霉运汇聚,只要猎物携带箭矢,就算是走路都要跌倒,奔跑都要撞在树上。 這是一种不祥的力量! 朱拂晓担心自家箭矢射不死那些强大的野兽,于是心中思忖,又在箭矢中加持了两道魔咒。 只见那箭矢上多了一條血红色的丝线,以及一道黑色充满了不祥味道的符文。 這五十只箭矢,不管是落在谁的手中,都会沾染霉运,惹上不祥的事情。 夜半时分,他才将箭矢处理好,小心翼翼的放在一個背篓内,然后用绳子捆束好。 沒办法,這箭矢可不是一般玩意,普通人碰到可是会倒大霉的。自家小妹心智不全,可不能叫其碰到箭矢。 当然,他执掌死亡魔法,对于這诅咒之力自然是免疫的。 一夜无话,朱拂晓不曾睡觉,而是以打坐修行、修炼魔法代替了睡觉,第二天天才刚刚亮,便起身装了一斗米,向村头王猎户家赶了去。 王猎户今年五十岁,早年丧妻,唯有一個儿子相依为命。 如今儿子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是一個强壮的小伙子,整個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個黑狗熊,身材强壮的不像话。 猎户人家不缺肉食,家中條件算不上太好,但也绝不会太差。 甚至于王猎户家的屋子,也是五间泥瓦房,比之村中百姓的寻常草庐,好了不知多少倍。 可惜,王猎户家的儿子如今已经二十有五,却迟迟沒有娶亲。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村中提亲的不少,但能成的却一個也沒有。 在這古代,能嫁入猎户人家,也是吃喝不愁一辈子的事情。不知多少女儿家心目中的好人家,但偏偏到了王猎户家,却截然相反。 朱家兄妹刚刚搬来不久,对村中的事情也不太熟悉,朱拂晓只是闷头读书避免祸事,也少与村中百姓接触,心中有些瞧不起這群泥腿子的心思。 這些都是他从前身记忆中知晓的。 至于說具体原因,也不甚清楚。 “王猎户,在家嗎?”朱拂晓站在木门外扯着脖子喊了一声。 木门三米高,两米宽,不曾刷油漆,其上已经遍布岁月的斑驳痕迹。 “谁啊?”院子内响起一道犹若小牛犊子般的声响,那声音就像是闷雷,显然中气十足。 “我,村头的朱拂晓。”朱拂晓道了句。 大门打开,只见那豹子头,两米五高,虎背猿腰就像是活脱脱大狗熊的王家子手持钢叉打开了大门。 待瞧见朱拂晓后,方才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钢叉:“原来是秀才郎,這一大早怎么来我家,倒是稀客!稀客!快快請进吧!” 王家子连忙打开大门,示意朱拂晓进来。 看着這王家子,朱拂晓终于知道明明王家是猎户人家,但王大却迟迟找不到媳妇了。 牛皮癣不說,脸上還有一個個拇指大小的脓包,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脓包就像是一個個水泡一般,在脸上不断晃悠。似乎稍微用力,就会将那水泡给刺破迸射出来。 看起来就像是某种可怕的疾病、恶疾。 “老爷子在家嗎?”朱拂晓问了句。 “在屋子内磨刀呢。秀才郎背的是什么?”王家子面带好奇的看着朱拂晓背部的那一斗米。 “我想要在老爷子這裡求取一把猎弓,区区礼物,不成敬意!”朱拂晓将背后的米递了上去。 “原来是粟米”王大接過那米袋子,不由得眼睛一亮。正要說话,屋子内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谁啊?” “爹,是村头的朱秀才,想要求一把猎弓。”王大推开门走入屋子,将粟米放在了灶台上。 那王猎户正坐在地上,手中磨着一把猎刀,此时闻言抬起头来:“怪哉,朱公子一介书生,要這猎弓作甚?” “王大爷,這裡是一斗米,不成敬意。若大爷肯匀我一张弓,在下有十斗米奉上。”朱拂晓走进屋,双手抱拳一礼。 十斗米可不是一個小数字,就着野菜,够寻常人家吃两年了。 看那王猎户,虽然五十多岁,但却身材壮硕,比之一边的王大也不差分毫。 只是脸上饱经风霜,看起来有些苍老了,但那一双眼睛却依旧明亮的很。 “十斗米换一张猎弓到绰绰有余,只是……”王猎户看着朱拂晓,眼神裡露出一抹迟疑:“公子的事情,老汉也听說過,对于公子的遭遇,也是感同身受。只是,你千万莫要想不开,杀人可是犯法的。公子乃知识人,识文断字,日后到哪裡不吃一口饭?何必与那理正死磕。” 朱拂晓闻言一愣,眼神裡满是愕然:這都哪跟哪啊?他什么时候要跟那理正死磕了? “這十斗米我虽然想要,但却也不能为十斗米而害了你,叫你成为杀人凶手。若在平日裡,這弓弩卖给你也就罢了,但现在卖给你,反倒是害了你。”王老汉摇了摇头:“公子請回吧,這一斗米也請搬回去吧。” 朱拂晓苦笑:“王大爷,你倒真瞧得起我,我哪有那杀人的胆气?不過是這些年日子太苦,想着找條活路,去弄一些荤腥。再者說,凭我与杨家的关系,区区理正又岂会叫我走這种铤而走险的路?杨家虽然沒落,但碾死一個理正,和碾死一只蝼蚁沒什么区别。” 王猎户闻言一听倒也是,略做沉思后才道:“崽子,你去将后院的那张熊筋鞣制成的硬弓拿出来。” 王大转身走入后院,不多时手中持着一把一米五长短的硬弓走出,递到了老猎户手中。 看着手中的硬弓,王猎户抚摸一下,然后拉开弓弦,只听得“崩”的一声响,犹若是惊雷炸开,空气呼啸,院子裡好像是霹雳炸响。 “朱公子乃是读书人,寻常弓箭,可入不得公子法眼,咱们也不敢拿寻常的东西糊弄人。這把弓箭,乃是我用一头黑熊的熊筋、加上野牛的老筋炮制,再辅佐荨麻的树皮、铁线、蚕丝鞣制而成的硬弓,足足有六石,可百步穿杨。這弓身,也是深山老林中不知存活了多少年的铁树制作而成。”老猎户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然后将手中的硬弓递了過去。 弓箭的制作,朱拂晓也会。他不但会制作弓箭,還有一手十分不错的射术。 毕竟在那個时代,热武器不可能人人都具备,弓箭等冷兵器成为了无数人的首选。 他不但会射箭,還有二十一世纪最为顶尖的制作弓箭的工艺,可惜條件有限,不能施展出来。 朱拂晓接過那硬弓,整個硬弓上捆束着一层细密的麻绳,将整個弓身笼罩住,使得长弓可以不被日头晒,能够一直使用下去。更是增加了不错的手感。 六石的弓箭,他好像只能拉开一個小牙牙,他拉不开是真的啊。 “這可是六石弓箭,十斗米怕换不来。”朱拂晓拿着手中的弓箭,有些爱不释手。 现在拉不开,不代表以后拉不开。 “哈哈哈!哈哈哈!十石粮食当然换不来六石的硬弓。算是老汉将這六石硬弓赠送给公子的,我家那老猎犬上個月刚刚下了一窝狗崽子,也顺便赠送给公子一只。老汉斗胆,肯請公子将小儿带在身边,传授一二大字,日后谋一條生路,做一個账房掌柜,老汉感激不尽。” 读书人,才是這個时代的主流。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朱拂晓现在身上并未有任何功名,但却依旧可以在杨家换一碗饭吃,這就是文字的力量。 况且,山中猎户时常遇见猛虎野兽,稍有不慎就是丧命的危险。猎户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干的。 危险的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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