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宿命(求票票) 作者:火龙果大亨 富山雅史捡起鳞片,黑色的表面依旧光滑,倒映出路明非的瞳孔。 刚才那一枪绝对命中了鳞片,他的射击一向很准,即使是在他去苇名之前。 在军训的时候,他曾经有幸摸過真枪,虽然他的体力不出众,但却是罕见的十枪一百环的学生,教官都被他耍的一手好枪给惊呆了。 這把手枪的后座力很惊人,路明非能感觉到,比那种大口径的燧发枪還要巨大得多,可這么一把改装過的手枪,却沒在鳞片上留下一点痕迹。 “這就是龙鳞,1900年斯文·赫定在中国新疆楼兰古城发现的。”富山雅史把鳞片擦拭干净,装回手提箱裡,“這可不是什么高科技制造的特殊的材料,目前的技术,即使是纳米技术制造的合金也无法在這一次射击下完好无损。” “你不止是個心理医生,還是個歷史学家啊。”路明非打岔道。 “我有东京大学的歷史学硕士学位和材料学博士学位,你对歷史感兴趣的话,我們可以找個机会慢慢讨论。”富山雅史說。 “别别别。”路明非连忙挥手,他宁愿被针扎,也不想被人逼着去背诵比砖头還大的书本,“我們還是继续吧,另一個手提箱裡装的是什么?” “好吧。”富山雅史看起来很失望,他开启第二只手提箱,一只圆柱形的玻璃瓶被送到路明非的面前,就像是生物课上老师用来装标本的那种瓶子,裡面充斥了淡黄色的液体。 路明非拿起瓶子左右观察,越看,他越觉得裡面的這玩意像是一只蜥蜴。 泡在福尔马林溶液裡的动物呈黄白色,蜷缩着修长的尾巴,像是子宫中的胎儿。 嘴边的长须在溶液裡缓慢地飘拂,合着眼皮的样子像是一個安详入睡的婴儿,背后虽然长了两面半透明的膜翼,但看起来就像是在蜥蜴的背上插了一双翅膀。 說实话,路明非对這种西方龙的存在一点都不感到惊奇,因为它实在是太太太...太可爱了。 他觉得要是允许的话,他完全可以把這玩意儿当宠物养。 苇名的那些怪物哪個不比這玩意恐怖? 第一次见到赤鬼的时候,路明非那是真的快被吓尿了。 狰狞的面孔,赤红的皮肤,庞大的身躯和头上类似恶鬼一样的角,以及那到死才会停下的怒吼。 赤鬼如其名,就是赤色的恶鬼,它敌我不分,会暴躁地攻击视线范围裡的一切生物。 一旦被它的双手抓住,它就会把你给高高举起来,重重地砸向地面。 你绝对不会想来一次那种体验,愤怒睁大的眼球死死盯着你,箍紧的手好似要把你的骨头捏碎,张开的大嘴呼出腐臭的难闻味道,仿佛要把你的骨头和肉一口一口嚼成碎渣。 在明天的早晨,你就会变成一坨消化不良的稀粑粑从肚兜下面的大屁屁裡拉出来。 天啊!即使是现在想起来,路明非都還会做噩梦! 虽然那不是路明非遇到過的最强的怪物,但那绝对是给他的压迫力最强的怪物。 而比起从地狱爬出来的赤鬼,眼前這只长了翅膀的蜥蜴,就只能用可爱两字来形容了。 “這是一條红龙的幼崽,甚至還沒有死去。”富山雅史介绍道:“龙类很难杀死,尤其是高贵的初代种和次代种,即使毁灭它们的身躯,它们也只是会陷入沉睡,在遥远的将来,会随着它们寂静的灵魂一同苏醒。” “這是极为难得的标本。通常人类无法捕获龙类,因为它们能感知到人类的存在,要么在人类靠近之前离开,要么就率先一步发起进攻。” “這個标本是在1796年发现的,在印度,這只红龙又在在刚刚孵化出来的时候被一條巨蟒吞了下去,当地的农民杀死巨蟒,从它的肚子裡得到了這個幼崽。” “它在巨蟒的胃液裡待了多久。”路明非问。 “大概15天,巨蟒并不能消化一條龙,即使是幼崽,它甚至還能从巨蟒吞噬的残渣裡获得营养,如果再晚一些,它自己就能刨开蛇肚子出来。” “真是...顽强的生物。”路明非将瓶子放下。 他微眯着眼睛,因为他看到了红色的小点,在那條红龙幼崽弯曲的脖子处。 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杀死這條龙,因为他并沒有不死斩。 从富山雅史的描述来看,龙似乎是永生不灭的,就像是不死人。 如果看到忍杀点,再给路明非一把足够锋利的刀,他就能进行处决,在处决的时候,任何敌人都无法反抗。 但有些强大的敌人需要处决数次,而有时候,一般的处决甚至无法将敌人击杀,必须要用到不死斩。 不死斩是一把有着浓郁鲜红色刀身的古老长刀,被供奉在仙峰寺,他是从变若卿子的手裡得到的。 這把刀的来历路明非无从而知,但它可以处决那些“不死”的敌人,使其迎来真正的死亡。 他曾经用不死斩,为自己在苇名为数不多的朋友得到解脱。 佛院的不死人,他对路明非来說亦师亦友。 路明非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穿着一身武士的铠甲,但款式却十分古老,似乎经历了很长很长的岁月,在那漫无边际的生命中,遗失了過去。 武士唯一的愿望,就是像一個正常人那样死去。 但他做不到,因为他是個不死人,他待在佛院的一角,不管刮风還是下雨,他都像是一颗老树一般,扎根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天,仿佛那裡才是他的归宿。 是他,教会了路明非战斗的方式,识破、弹反、处决...乃至那些捡到的武术秘籍,都是靠他,路明非才能修炼出精湛的刀术和技巧。 “漂亮,阁下!” “再来一次,阁下!” 他总是這样鼓励着路明非。 路明非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得到不死斩之后,满足他的愿望。 那一晚,他坐在那片竹林裡,把武士的刀放在面前,喝了很多酒。 苦涩的麦酒,劣质的酿酒技术甚至不能把裡面的麦壳剔除干净,路明非只是盘腿坐着,将酒淋在那把快要生锈的太刀上,然后痛饮。 直到下起暴雨,永真小姐为他撑伞,他将武士的刀插在武士的坟前,拿起腰间的楔丸,任由瓢泼大雨浇湿了他的头发和全身。 雨夜中,死神猎杀恶鬼,那一刻,他以为這就是他的宿命。 独属于他的,孤独的宿命。 如果那时候他知道那首汉诗就好了。 送君归故国,卧病楚山幽。 只可相随去,如何独自留。 他可以念叨着這首诗,在夜色裡祭奠友人,用恶鬼的血,在黄泉路上开路。 他会告诉所有鬼魂,這人,他路明非护着了,谁也别想打扰他投胎去富贵人家享受丰满奶妈喂奶的生活。 “漂亮,阁下,我們再来一次吧。”耳边似乎响起了熟悉的话语。 好吧,好吧,浅草寺你赢了,我再也不說你的签不准了。 路明非似乎又回到了那個暴雨倾盆的夜晚,他只是用刀砍啊,砍啊,砍到了大雨停歇,砍到了太阳升起,直到他带着沾满血迹的衣服回到佛院,才发现,持刀的人,原来只剩下他一個... 這就是,只狼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