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初衷
他一直沒有去接电话,音乐一直响着,他则抬起眼睛看着她,那双眼睛清澄似水。他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他一点都不似想象中的模样,玫瑰甚至想用明媚這個词来形容他。
他随随便便穿一件随随便便的黑色西装和略有点皱的白色衬衣,打了一條很窄的紫色领带,他甚至穿着一双球鞋。
他有一双极干净的脸和极干净的眼神,似一眼可望到底。
他那么年轻,完全是拿着画夹子席地坐在蒙马特广场的艺术系学生,而不是……大律师。
一時間,玫瑰有点不知道该說什么。
耀明对玫瑰說的第一句话是:you……他笑了,他說:是你。
他說,我见過你。
见玫瑰懵懂的神色,他笑說,“你一定不记得了,当时你看起来心情很不好的样子。”
玫瑰确实记不得。他接下去說,“你能不能为我弹一支曲子?”
玫瑰忽然想起尼斯那一夜。女王的紫色裙裾,火树银花的星空,那個弹吉他的街头艺人。
“bressanon?”
“当时你穿一件红色衣服,整個人像一道伤口。”他看着她說,“透着哀伤。”
“上一次我以为你是艺术家,這一次我觉得你应该是诗人。”
耀明忽然笑得很开心,“你以为律师应该是什么样子?”
玫瑰想了想,眼前這個男孩子确实颠覆了她对律师的想象,尚沒有来得及回答,他做了一個表情說,“你是不是觉得律师应该像萨科齐?可是你也并不像布朗,是不是?”
他在這裡用了一個比喻。法国总统萨科齐是法律专业出身;英国首相布朗是经济学出身又做過时事編輯,与玫瑰的背景类似。玫瑰沒有想到,他对政治有這样的了解,对她亦有這样的了解。
后来玫瑰知道,思诺的话沒有错,嬴耀明是极出色的律师,他工作起来与平时是两個样的。也是后来玫瑰才知道,帮某明星处理遗产,是嬴耀明认为最无聊的一宗工作。但思诺的父亲在耀明最困难的时候曾助他念书,這于他是很大的恩,所以勉为其难。
“你认为什么样的工作算是有趣?”有一次玫瑰问他。他想也不想地說,“帮那些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官司。”
這個不是空话。玫瑰知道耀明出身寒微,吃過很多苦,最难得是他从容高贵,完全沒有在苦难中挣扎過的那种或愤世或偏激的心态。大学毕业前,他已竞选欧洲议会议员,当时他在竞选词中說,想为那些社会底层的人们做点事。
有人說赢耀明打官司从未输過。他說,公理怎么可能输。
也因为他沒有输過,名流纷纷有請,但他从不肯单独为钱去打一场打官司,“否则我会瞧不起自己。”這话让玫瑰想起一個人。亚历士在耀明這個年纪,也說過這样的话。
每個人最初都想成为一個光明灿烂的人,做医生做律师做记者做科学家,为這個世界做一点事,只是有些人能够持之以恒,有些人渐行渐远渐渐改变了初衷。
玫瑰觉得自己就像一個在追赶太阳的人。
曾经她只是想去到亚历士那個世界,去他的身边,所以一個女孩子提着行李只身来到欧洲,吃了那么多苦。就像日记中的阿黛尔·雨果,从旧的世界到新的世界,只为了得到她爱的人的爱情。
后来成为记者,多了很多责任感,时常引来一些恐吓。那时她的理想是成为最棒的记者,一條路铺在眼前,太阳挂在上午九点的位置。生命中已经沒有了那個人,只剩下全世界。她让自己相信這個世界很美好,值得为之奋斗。那时她与利昂在一起,她却不知道她爱他。而后忽然出了那件事,与利昂决裂,躲到瑞士那個角落消沉三年。现在想来,她竟那么爱他。
她离开巴黎,再离开法国,不過是想离开一個人。如果她不爱他,她根本不必走得那么远。如果她不爱他,她大可以从一所公寓搬至另一所公寓继续生活。如果她不爱他,即或再见也只是零。可是她走得那么远,放弃那么多,不過是想离开一個让自己伤心的人。
终于,兜兜转转做回记者,是她一直愿意做也能够做好的事,因为有法语背景,假期结束她将被派驻瑞士工作站,但玫瑰已觉得意志阑珊。
她可以選擇這份工作或那份工作,這個地方或那個地方,却无法選擇生活本身。工作始终只是工作,即使做到最好又能如何。小王子說時間可以医治伤痛,然而時間過去了,一些伤口好了又烂,烂了又好,反复不肯痊愈,心中有一個地方是空白的。即使得到全世界,又能如何。
原本,她想要的只是她爱的男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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