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大会(一)
不会說人话,只能吼叫,日间躲于棺木、洞穴之类潮湿阴暗的地方,
吸活人的阳气,但惧怕阳光、糯米和火焰,
和這些僵尸一起出现的往往還有茅山道士,常常使用茅山法术施法降伏僵尸。
這些茅山道士的描写和形象倒是与禾山道的修士比较像。
只不過与茅山一脉守正辟邪不同,禾山道在阎浮世界的风评可属实算不上好。
禾山经七十二法中,无一不是夺人神魂性命,祭炼法器,修炼邪法的门道。
就拿五毒白骨幡来說,這门法术是用极勐烈的毒药,把人害了,這些人的尸骨中有蕴含毒烟,再把這些尸骨拿来祭炼成一杆长幡,只要冲人一晃,就能把人当场毒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化为一滩血水,又名化尸白骨幡。
這种狠毒法门也只不過在禾山经七十二法中排名三十七,可想而知禾山经中记载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炼尸法门在其中排名第六,很多禾山道门人下山历练都会炼制甲尸护身。
禾山道的护道甲尸狠毒之处在于,除了炼制方法,再有就是禾山道人往往会放牧甲尸。
僵尸,以血为食,想要提升僵尸的实力,往往需要人血喂养。
禾山道门人放牧僵尸可不会顾忌凡人生死。
阎浮世界,曾有禾山道修士为了炼制一具金甲尸,连屠六城,直接覆灭了一個小国。
虽然最后這個禾山道邪修被一過路佛门老僧降伏,但六座城池,百万人的怨气直接将百裡之地化为一片鬼域。
练功洞窟中,三十六口竖棺此时皆已经打开,
三十六具甲尸此时皆做仰天状。
澹青色的月华从洞窟上方的银色水晶中照射进来,被這些甲尸吞吐进口中。
此时的這三十六具僵尸,全身已经僵硬,裸露在外的皮肤如同铁铸的一般,散发着死黑色的光泽。
按照禾山经的记载,唐宋這些甲尸已经到了铁甲尸的程度,寻常刀剑不能伤,就连普通的法器也能硬抗一二。
一扑十几丈,纵掠如风,生撕虎豹如同儿戏。
不過這還不够,唐宋走到祭坛边,看着深渊下皑皑白骨中,成片成片的的尸体,目光闪动。
一年半的時間,整個纽约横死之人的尸体都在這了。
以他们的血肉喂养僵尸,以横死怨气炼制骷髅妖,
两万多人的血肉,让唐宋在一年半的時間培育出了三十六具异种铁甲尸,数百具骷髅妖!
這是唐宋真正的护道之法。
阎浮世界,修士求的是长生,其他杀伐手段皆是护道法门,沒奈何,长生路上,坎坷实在太多。
与天斗,与地争,杀伐手段不厉害的人早就变成了皑皑白骨。
普通人生活在這种世界,指不定什么时候,两個修士大战的余波,就直接被波及成一撮劫灰。
按理来說,从阎浮世界来到漫威世界,唐宋应该放下心裡的危机感,但是漫威世界动辄的超级反派,灭世劫难让唐宋的心始终绷紧了根弦。
在经历過一次后,唐宋再也不想体会命运捏在别人一念之间的感觉了!
“還不够!”
唐宋看着月光下,铁甲尸开始泛出黄铜色的斑点,他伸出手,任由月光洒在掌心。
右手手指成剑指伸出,一道近米长的,虚幻朦胧的剑影勐的出现,剑体四周缠绕着无数细小的闪光,彷佛彗星一般璀璨。
唐宋手指轻轻下滑,剑气闪過,一具铁甲尸的一條臂膀直接断成两截,断口处平滑如镜。
唐宋点不满自语說:“可惜了,就算用肉体强横的狼人做材料,铁甲尸的强度也比不上铜甲尸,普通的步枪沒問題,想要抵挡重型狙击枪和炮弹還是不行!”
不過倒是可以换個思路,唐宋看着少了一條臂膀的铁甲尸,摸着自己的下巴沉思道。
…………纽约的地下世界,這段時間可谓是风起云涌。
先是大陆酒店的规矩被人破坏,悬赏令下,大批杀手出动,纽约各处,枪战不断。
然后是纽约的军火大亨维戈不知所踪,留下大片空白的军火市场,很多黑帮面对這块肥肉都蠢蠢欲动。
多事之秋,最离谱的是,甚至有人惹到了纽约的地下皇帝——金并头上。
………
来恩在车上声音低沉的說:
“老板,恐怕金并是急了,连续三次有下属被袭击,然后大批的货物丢失,他這次召集纽约大大小小的黑帮,看样子是要我們出手帮忙了。”
唐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道:
“堂堂纽约地下皇帝竟然怕几個神秘人,真是有意思!不過這個无名英雄選擇在這個時間出手,倒是对我們比较有利!”
“凯恩和弗兰克他们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来恩调好了一杯酒,递给了唐宋,唐宋接過,随口问道。
来恩点点头道
“很顺利,维戈在我們手裡,凯恩他们很轻松的解决了他叔叔的人手,目前正在接收那裡的武器库!”
唐宋品尝着红酒,眼睛微微一眯:“让弗兰克先回来,另外来恩,在地下世界招募人手,我們现在能用的棒小伙实在太少了!”
来恩兴奋的眯起了眼睛,带点寒意的說:“老板,我們要大干一场了嗎,我认识很多退伍军人,都是好手!”
“要八十個好手”,”唐宋脸上露出了一股奸猾的笑容,“另外再招募些外围人员!”
加长劳斯来斯缓缓停下,来恩替唐宋拉开车门,唐宋缓步走下,抬起头,立身之处,是一個超级豪华的夜总会大门。
這是整個纽约最豪华的夜总会,沒有之一,因为這裡的主人是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他還有一個名字——金并!
就像古代的皇帝不会允许臣子的房子超過自己的宫殿,在纽约的地下世界,沒有人有胆子挑衅金并。
唐宋从来恩手裡接過一根文明杖,径直走进夜总会。
来恩带了两個日耳曼大汉跟在后面,毫不掩饰自己身上那鼓囊囊的军火。
两名身材高大的黑人在通向二楼的楼梯口迎客,微微的鞠躬后,对唐宋說:“对不起,我們老板說了,不能带武器上去,請。。。”
沒等他說完话,来恩已经冲了上去,一拳砸在了他的右肩,大厅内以及二楼楼道裡的人都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喀察声,那個黑人跪倒在地惨叫起来。
“金并找人帮忙就是這個态度嗎?来恩,杀了他!”
以后唐宋要做的军火生意无疑要得罪一大批人,想要吓退抢食的鬣狗,杀头狮子立威无疑是最好的。
唐宋现在做的就是立威,有什么比打金并的脸更能在地下世界竖立权威。
来恩狞笑一声,毛茸茸的大手伸過去就要掐断黑人的脖子。
上面传来了一声断喝:“住手。。。唐?你太放肆了!”
唐宋抬眼撇了一眼,上面发话的是一個身穿皮夹克的光头大汉,粗犷的面庞,额头上儿戏一般的画了一個大大的标靶,让人忍不住想要给他一枪。
靶眼,金并手下的头号大将,据說有一手百发百中的飞镖术,任何东西在他手裡都能化为杀人利器。
地下世界一直有传言,這家伙是变种人,拥有的能力就是百发百中。
唐宋点了点手杖,看着靶眼:“威尔逊先生請人赴宴,安排手下搜客人的身,這有点說不過去吧!”
靶眼的眼中寒光乍现,凝视着唐宋,手摸向了腰间的一排飞刀。
“来斯特,請唐先生上来!”一個浑厚的声音突然响起,靶眼的身后,一個庞大如小山的人影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個背影,以及凝视唐宋的一個冰冷眼神。
靶眼和這身影比起来,彷佛就像個娃娃。
唐宋笑了起来,带了人上楼,跟随靶眼走进了一個巨大的会议室。
此刻,裡面的长條圆桌旁边,已经坐下了七八個人,他们后面,七长八短的站了三十多個满脸横肉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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