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要审判曾经的他 作者:未知 沒吃過猪肉但见過猪跑,冠兰沒办過案子但知道诉讼的程序,考虑指控杨阿伟案子受贿的事实太多,为集中精力,节省开庭审理的時間,她主持召开了合议庭庭审前会议。 会前杨阿伟的委托辩护律师钟大鹏先到会议室。 合议庭成员高永红介绍這是市裡大鹏律师事务所的钟大鹏律师。 冠兰伸手示意坐下,笑着說:“一般以自己姓名冠为律师所的并不多见耶,想必一定是鼎鼎有名的大牌律师才敢這样亮招。” “岂敢、岂敢,只是便于别人记忆。”钟大鹏一边谦虚的回答,一边坐了下来。面对這位漂亮的女法官,面善的轮廓,似乎在哪裡见過,大脑开始了搜索,他代别人打有官司不說上千個最少也有几百個,一时還真想不起来了。 冠兰则一眼认出了钟大鹏,10多年前和前夫李申金离婚,是他作为自己的代理律师出庭。冠兰很镇静地坐着,根本就不担心钟大鹏会将当年杨阿伟請他帮忙为自己打官司的事抖料出来的。因为她相信這种老奸巨猾大牌律师的眼力,是不会轻易做那种无聊和两败俱伤事的,更何况自己与杨阿伟的地下情钟大鹏最也只能是推测。 她盯了下钟大鹏,這些年不见,两鬃白了,脑袋大了,眼睛小了,肚子腆了,她想用“满脑肠肥”来形容钟大鹏,可感到不贴切的,人家毕竟是脑力劳动者,不是那种养尊处优,头脑简单,不学无术的的寄生虫。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只得恭维的說了一声:“你像米勒佛哟。”对方反应即快立马也来了一句:“谢谢,你更像南海观世音。”真是個老江湖。 這时代表检察院公诉机关将要出庭的公诉员英花来了,同样是高永红介绍。其实冠兰跟英花是姐妹,早在全市政法系统论文研讨会上就相识,后来经常来往成了好友。工作场合下冠兰沒道破這层关系。只是笑着示意她坐下。 冠兰作了开场白,讲了为什么召开庭前会议的理由后,于是控辩双方进行了证据展示。在杨阿伟的十二宗涉嫌犯罪的事实中,除了第五宗辩方申請调取新的证据、申請通知证人到庭作证,第六宗第七宗辩方申請通知证人到庭作证外。其他的从第一到第四宗,第八到第十二宗,不申請调取新的证据,不申請重新鉴定,不申請非法证据排除,不申請通知证人、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辩方提出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控方表示同意。最后冠兰說:“第五第六第七宗既是法庭调查也是法庭辩护的重点,建议控辩双方把此三项放到最后說,這样有利于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审理。”英花和钟大鹏表示同意。 散会后,钟律师有意滞后与冠兰同出会议室。在沒人的情况下,对冠兰打招呼:“冠法官你好。”冠兰盯了他的两個小眼,似乎有什么秘密要挟自己,泰然自若的问道:“還有什么事嗎?”“我想跟你交流一下案子的看法。”“我還沒仔细看案卷,等开完庭再說吧?” 钟律师知道,這是冠兰客气的回答,倘若說“你当了這么多年律师,沒开庭之前就跟我交流该案,是不是不懂规定?”如果那样,自己真的沒面子。因为法院规定,刑事案子沒开庭之前是不充许与该案代理律师谈论案件的,更不允许私下会见律师。不仅防止先入为主的诱导法官的思维审判,更重要的防止不清廉的事件发生。 有人說,律师是個阴险的行业,身处其中,每個人都会变得居心叵测。钟大鹏在律师這行业裡炼就了泥鳅般的本领,知趣的打住,感到今日的冠兰非同昔日的冠兰。 开会时冠兰說到杨阿伟的案子时,钟大鹏矛塞顿开,眼前的這位美女主审法官,竟然是自己当年代理诉讼的离婚女子,当时杨阿伟說要帮他的亲戚表妹打赢官司,凭着自己的江湖生涯,看出了道道,不是亲戚表妹很有可能是杨阿伟的情人,但自己是受雇者,得了钱的,案子之外的事一概不管,而且案子结束后也不会对外多言,這是他做律师這一行遵循的原则。 斗转星移,颠倒乾坤,当年這位可怜兮兮的小三如今坐上了审判椅,昔日包养這位小三的主人如今成了阶下囚,居然還是由這位小三亲自审判着昔日包养的主人;当年自己替這位小三打官司,如今自己替包养這位小三的主人打官司,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可从冠兰說话的举止与气质上来看,她又不像那种贪图享受,不择手段,攀龙附凤的女子。从当年自己要她夸大家庭暴力其词,她不同意,以及判决离婚时陈法官让她還個两個假的黄货,她坚持還真货,足见她本质纯朴。像冠兰這种人,假如真的跟杨阿伟有一层讲不清楚道不明的关系,那么,很有可能与家庭的贫困和杨阿伟勾引有关,而自己把她看做小三,足见是多么的庸俗。 现在,不想那么多了,在钟大鹏看来,不管是谁只要有請只要出钱,就为谁辩护,這是一條颠扑不破的真理。只不過当年的辩护对象与今天的对象置换了位子,但辩护的态度和辩护的质量一定要到位,至于辩护水平要也超常发挥。但是他還是担心辩护有劳无功,用非业内人士之语,会输。他不担心输在公正的判决上,而是怕输在人为因素上。冠兰与杨阿伟后来的发展是琴瑟和谐,還是反目成仇,這些钟大鹏不得而知。如果是前因,好說,减轻罪罚不言而喻;如果是后因,难料,即使是使出浑身懈数,运用世界上一流的智慧,辩得惊涛骇浪也无济于事,重判重罚是必然。這就是法官私下說的,你律师就是有天大的本事,辩得再宏伟,我该怎么判,還是怎么判;這就是人们常說的,为什么律师要看法官的面色行事的弦机,這也是人们常常诙噱的:律师是法官面前的崽,是当事人面前的爷。 钟大鹏在律师這個阴险的行当干了多年,既喜歡喉咙冒烟的惊天动地,又善于于无身处的圆滑世故。不管怎样冠兰与杨阿伟的隐私是法律规定回避的情景,但這种隐私是绝对不能随便向人說的,也不能主动向别人打听的。所以,在散会后钟大鹏想与冠兰套近乎,探個虚实,不想吃了闭门羹。 大牌律师到底是大牌律师,钟大鹏脑子转的比陀螺转得還要快,去看守所找杨阿伟了解真相,如杨阿伟与冠兰后来反眼不识,那劝他找個好的理由,申請回避避开這個瘟神,同时還要交待在开庭时他要注意的一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