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传奇人物
西蒙看着无人的街道,一想到六天后就会与此地告别,心中顿时有些失落。
他并不喜歡這裡,但也并不讨厌這裡。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人情、世故、冷暖与对错。
這既是修行的一种,也是修行中的劫数。
前世时,西蒙就在经历此劫中功力尽失,遭人暗算,意外身陨。
他现在回過神来,终于明白为什么此劫名为红尘天劫。
以凡人之身,体会人间种种。渡過了,出红尘而不染。渡不過,你自红尘中来,自当于红尘中归去。
摈弃超凡身躯,重新复归于人,你是否能继续知行合一?
因为失去力量而变得胆小如鼠的人比比皆是。
自身條件发生改变,却依旧我行我素,不懂变通非撞南墙而不改,也大有人在。
在拥有力量时,纨绔蛮横,而失去了力量后,就内心空荡不安,這一劫考验的不仅仅是人性,更是修为心境。
前世历劫的過程虽然沒有失败,但也完全說不上是成功。西蒙自身总结下来,是人世经验不够的原因。
所以他现在提前开始体会,开始思考起這件事。
“唉?西蒙?”
陷入了沉思之中,西蒙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魔器之堂前,然而他本人還沒有意识到,他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原本他只是本能地迈动双腿,而现在他因为一声呼喊而停止了脚步。
“哈德斯先生?”
西蒙随即反应了過来,他看向正站在魔器之堂门口打扫的哈德斯,惊讶地问道:“您怎么在這裡?”
“我還想问你呢!”哈德斯笑道:“一大早的你怎么会在這裡?”
“我正有事想来找您呢!”
“进来进来!”
了解到了西蒙的真实实力,哈德斯对待西蒙是格外的客气。他先是招呼西蒙进门,随后又亲自给他到了一杯水,坐到了他的对面,面对面地问道:“什么事?”
“哈德斯先生——”
西蒙并沒有马上开讲他的疑问,而是问道:“——您今天怎么亲自在门外打扫啊?”
“這個啊?”
哈德斯克制住了他的兴奋神色,說道:“因为五天后,我带你走了之后,并不一定会回来。”
“這样啊?”
心中虽然還有疑惑,但西蒙并沒有多问,转而說他自己的事情。
“其实我今天来,是想向先生您打听一下關於剑系魔法的事情。”
“剑系魔法的事情?”
哈德斯先是一愣,随后面露纠结之色。
西蒙见状,急忙问道:“是有什么不好說的嗎?”
“不、不是——”
哈德斯生怕西蒙误会,连忙否决道:“——不是不好說,就是有点长……”
“长?如果哈德斯先生愿意說的话,我定然洗耳恭听。”
“咳咳,那我就說了……”
哈德斯先生先是清了清嗓子,随后装腔作势地酝酿了一下情感,露出了一副正要诉說传奇故事的神色,他說:“……關於剑系魔法的事啊,首先一定要提到一個人。”
“谁啊?”
看着西蒙如此配合的提问,哈德斯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說道:“這個人就是一手建立起通行于全大陆的佣兵体系的传奇人物——佣兵王埃尔·彼得斯。”
“嗯嗯,我有在书中看到過他的传說。”
“佣兵王原本只是一名普通的大魔导士,出于某些特殊的因素,他放弃了继续深研元素魔法的机会,拿起了剑,選擇成为了一名佣兵。”
“也许是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
哈德斯看着西蒙十分配合地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欣慰地点了点头:“——想要請得动元素魔导师出手,不仅要他本人愿意,還要支付高额的酬劳。根据典籍记载,佣兵王年轻时就有着‘热情援手’這個外号,他从一开始就是一名十分乐于助人的魔导士,常常不收报酬或者象征性地收取一些报酬。但他這样的行为,却遭到了其他魔导士的敌视。”
“为什么会敌视他?”
心中已经大致猜到了其中的原因,西蒙還是发问道:“敌视佣兵王,有什么意义呢?”
“‘像你這样的行为,置于我們其他人于何地?’我想当时其他的魔导士们应该会這样想。佣兵王的這种行为,在为他创造良好口碑的同时,也等于是在扯下整個魔导士界的台阶,因为人们会這样想‘啊,原来高高在上的大魔导士也沒什么了不起的,只要花一点钱就能請到’,也许是人性的贪婪,也许是佣兵王当时太過年轻,不太懂人情世故,直到某一天被某位魔导使邀請。离去时人们只见到他愤怒地撕去了代表魔导士的徽章与外袍……”
“等等!”
西蒙忽然出声打断道:“魔导士、大魔导士還有魔导使,這些都是……?”
“這些關於魔法成就与实力等级的划分,你的父亲都沒和你說過嗎?”
這下反而是轮到哈德斯惊讶了,在他的印象中,身为大魔导士的李·卡斯特不可能不跟他的儿子說這些內容。
“沒有。”
西蒙老老实实的回答引起了他的一丝不安,纵然在昨天他就与李·卡斯特有過交流,但现在,他开始怀疑起李·卡斯特对于他想带走西蒙的态度。
“你的父亲,对于我带你前往亚加学院是什么态度?”
“应该算是支持的吧?”
西蒙想了一会儿,說道:“哈德斯先生,您還沒告诉我魔导士的实力划分呢!”
“關於魔导士的实力划分,一种有五個档次,各自对应了魔力强度从一阶到九阶的五個区间。分别是:二级魔导士,对应魔力强度为一到二阶。一级魔导士,对应魔力强度三到四阶。大魔导士,对应魔力强度五到六阶。魔导使,对应魔力强度七到八阶。至于魔力强度达到了九阶……”
哈德斯看着西蒙期望的眼神,只能露出遗憾的神情,他說:“這样的人会被称之为超魔导使,不過近百年来,都沒人能获得超魔导使這個称号。”
“這样啊……”
“器魂师也是一样的,二级器魂师、一级器魂师、大器魂师、器魂使与圣器使者。不管是魔导士還是器魂师的五种称号,都不仅仅是来自魔力强度的提升,更是自身魔力与器魂运用的极限。這個我這边了解的也不是很多,等你去了亚加学院,就会系统地学习到。”
“嗯嗯,那佣兵王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之后,佣兵王放弃了大魔导士這個高贵的身份,拿起了剑,成为了奋斗在生死前线的佣兵。”
“那個年代佣兵的生活還十分艰苦,不仅根本就沒有一個完善的体制与系统,更重要的是,当时的佣兵生存率,十分低。”
“缺少可以使用的魔法,普通的佣兵也根本买不起导具,绝大多数的佣兵全凭着器魂的基本效用去与魔兽作战,与自然作战,与其他人作战。而佣兵王的突然加入,几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来使用魔法去完成任务是那么的方便;再也不同去头疼如何与魔兽作战了;我要跟佣兵王一样,更为一名会使用魔法的佣兵!”
“然而当时有着一個十分残酷的前置條件——如果佣兵们能学会具现系魔法,或者他们的家庭背景條件十分富裕,那么他们为什么還会選擇成为一名时常出生入死的佣兵?”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着能使用具现系魔法的天赋,佣兵王可以左手施展‘雷击术’麻痹对方,右手使用长剑去进行致命一击。但是其他佣兵却无法做到。”
“眼见着羡慕、嫉妒、仇恨這三重奏将刮起一阵更大风暴袭来,佣兵王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失去了踪影。”
“等到他再次出现,已经是一年半之后的事情了。佣兵王从小就有着十分优秀的魔法天赋,而在失去踪影的一年半時間裡,他做出了一件令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情。”
“他发明了通用依附系魔法。”
“通用依附系魔法?”
西蒙愣了一下,說道:“难道就是‘剑之残像’這种无论是谁,无论是使用什么器具,只要自身拥有器魂,就可以使用的魔法?!”
“沒错!”
哈德斯完全沒想到西蒙的领悟力是如此之高,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說道:“如果器魂是枪,那么拿着一柄长枪就能施展出‘枪之残像’;如果器魂是斧,就能施展出‘斧之残像’……”
“原来是這样……”
“這是佣兵王一生最大的功绩之一——”哈德斯忽然激情澎湃地說道:“——他发明了可以让所有拥有魔力与器魂的人,都能使用的通用依附系魔法,這是在改良了原始依附系魔法的基础上创造而出的全新方式,把最为关键的一点抽离而出,其他旁支细节的地方全部去掉,并且重写了魔法的发动過程……”
“发动過程?我知道发动具现系魔法需要一個吟唱念咒的過程,但是依附系魔法可不需要這样做啊!”
“這就是佣兵王厉害的地方。”
哈德斯露出了敬佩不已的崇拜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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