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转变思想
良久,二人从震惊中恢复了過来,对视了一阵,林巧妮首先打破了沉默道,“哥,叔叔的想法实在是太過惊骇了!”
路飞点了点头,谁說不是呢?
林巧妮继续道,“不過仔细想想,還真是那么個理。一個人的力量终究有限,就像现在,收拾個尸体還要哥你亲自动手,若是咱有无穷下属,這些琐事,還用得着自己动手嗎?”
路飞暗自腹诽,那還不是你太废了!
他指了指林巧妮大腿上的伤口。
“沒什么大碍了,比起吞服尸囊后的痛苦,這都是皮肉伤,倒是哥你,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要拔箭也不知道将箭头折断的!”林巧妮撅着嘴巴說着,一边拉下自己的裤子,一点也不去避嫌。
路飞望去,伤口虽然有些骇人,但已经不流血了,伤口处也早已变成了正常的颜色,显然已无大碍,估计過個一两天,就能行动自如了。
收拾了鲜血,箭矢,路飞将四把弓弩收了起来,以后可能会用得着。
再看餐桌时,餐桌上已经摆放了许多吃的,還有一瓶红酒,两只高脚杯。
“哥,今天叔叔和我都成了进化者,算不算双喜临门,咱得庆祝一下!”放下东西后,便拉着路飞坐在了餐桌边,并开了红酒,给路飞也倒满了。
“草,還双喜临门呢?老子今天两次差点死了,嗯,试着喝喝酒,看丧尸的身体能否兜住?你倒是会享受,這红酒可是我老子珍藏的,好几万一瓶呢!”
路飞暗自腹诽着,端起酒杯和林巧妮碰了一下。
酒杯发出清脆的声音。
路飞牛饮了起来!他主要是看看,自己能不能消化红酒。
红酒入口无味,什么味道都沒有,就连喝水的感觉都沒有,沒有味觉啊。
顿了一阵,也沒有出现肚子疼或者中毒的迹象。
這时,林巧妮又递過来一根火腿问道,“哥,你要吃点嗎?”
路飞摇摇头,N早以前,他就试過,对熟食沒有任何兴趣,任何熟食都难以下咽,如同嚼蜡,自己還是不去恶心自己了。
林巧妮见状,自己拆开后,咬了口再问道,“哥,那你吃什么啊?不会每天出去都在吃人吧?”
路飞摇了摇头。
“那不吃东西你不会饿死嗎?”
路飞取来手机写道,“要是丧尸能饿死,那過個一两年,人类被吃光,丧尸也饿死了,你觉得可能嗎?”
“好像不可能!”
林巧妮继续吃东西了。
路飞则是端着酒杯,摇着酒杯裡的红酒,陷入了沉思。
父亲的话给了他极大的震撼,几乎颠覆了他這近一個月以来即定的战略方向。
原本他以为只要小心的苟着,闷声发大财就好,但现在想想,确实不行。
自己一個人,无论做什么事,效率都很低,若再一味的小心、逃避,那变强的速度就更慢了,根本无法跟随末日的步伐,差距终究会拉大,到时候,无处不在的危机会让你寸步难行。
确实应该向父亲学习了,培养自己的势力,让自己永远站在进化的最顶端。
想想,苟确实有很多种苟法!
雄狮,会静静的藏身于草原之中,等待母狮将猎物追杀的精疲力尽后,突然奋起,给予猎物致命一击。
猛虎,亦会趴在暗处,寻找最佳的出击时刻。
蚂蚁,也有种說法叫如同蝼蚁般苟活。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路飞觉得,自己以前那种小隐思想是该摈弃了,甚至连中隐思想亦如是,大隐才是王道。
只有掌握了至高的权力,才能做到从容的苟着。
想明白了這些后,路飞又再次考虑了自己的身份。
虽然身体是丧尸,但又拥有以前人类的全部思维。
站在丧尸角度,自己应该深刻贯彻丧尸的使命,以人为食,杀光所有人类。
但拥有人类思维的自己,又不愿人类灭绝,也不想去吃活人血肉。
与人类为敌或者与丧尸为敌,对他来說貌似都可以称之为同类相残。
自从变为丧尸后,他的内心就如此矛盾着。
但现在想想,路飞又暗骂自己迂腐。
他想到了末日一开始被活人针对,被活人暗算,被丧尸狗袭击,被爬行者盯上,到现在又被活人围攻。
人类与他为敌過,丧尸也与他为敌過,說不得今后還有更多的生物与自己为敌。
那么,人类也罢,丧尸也罢,其他任何东东也罢,只要谁与自己为敌,就是自己的敌人。
反之,若是不与自己为敌,那便不去理会,也不用赶尽杀绝。
想着他又望了望埋头海吃的林巧妮,便如同她,自己救了她,她对自己沒有敌意,那便带在身边养着吧!养肥了.咳咳,我不吃人肉,除非不得已。
“哥,你那么盯着我干什么?”感受到路飞的目光后,林巧妮问道。
路飞摇摇头,在手机上写道,“修养两天,两天后,我带你外出杀丧尸!”
“嗯!”林巧妮沒有拒绝,她知道,這一天迟早会到来,路飞也是为自己好,她甚至不止一次的想過,和丧尸搏斗,遇到其他幸存者,甚至重返人类文明。
想到這裡,她问道,“那如果遇到其他人呢?当然,我是說对我們沒有危害的人或者說好人!”
作为人类,她当然不希望人类死光,只剩自己一個人,她有些担心,担心身为丧尸的路飞会不会见人就杀。
“我想明白了,想要我命的,当然要杀了,无论人类還是丧尸。对我沒有敌意的,我也不是杀人狂魔,我還想着要发展人类幸存者势力呢,毕竟丧尸只有杀戮,沒有任何创造力,只有人类,才能创造一切。”
看了路飞的信息,林巧妮喜出望外,赞道,“哥,你想的太好了!”
“只是,让我一個丧尸领导人类,听着有些扯淡啊!他们会服从一個丧尸的命令嗎?”
“哥,今天以前,我根本就不是道你是丧尸,以后只要你不說,我不說,谁能知道?”林巧妮目视路飞写完信息,挑了挑眉梢說道,“哥,你是丧尸的事情,就是咱两之间的秘密!”
路飞再写道,“哎,我這個样子,估计是個人见了,不是被吓死,就是把枪相向啊,能融入到人类当中嗎?再說了,我也不能說话,怎么去建立势力啊!真是伤脑筋啊!”
“哥,市面上有卖那种真人面皮的,戴上后,就和真人的皮肤差不多,我觉得你可以找個来试试!至于不能說话,那也简单啊,如果哥你信得過我,我当你的代言人啊!你时刻保持着神秘的身份,在某种程度上,神秘感能带给人压力,就能更好的控制人!”林巧妮提出了方案。
对哦,我怎么沒有想到?
這时,路飞突然意识到,父亲是拥有大智慧的人啊!
很多事情,很多细节,路飞根本就想不到,也沒有精力做到面面俱到,多個人,就多個脑子,多很多种想法,就如同现在,尽管林巧妮才十七岁,但也能给出建设性的意见嘛!
自己也才十八,如果不是末日突然爆发,自己也就是比那些吃喝嫖赌的公子哥学习好一点而已,有且仅有這一点而已。
要想持续保持顶尖的成长速度,就必须汇集各個方面的人才,为自己效力。
思想必须得转变。
当下,他在手机上編輯了信息,“对于以后,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說說看!”然后放在了林巧妮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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