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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沙之珠

作者:血魔狂刀
类别: 作者:书名: 李宏胜目龇欲裂,手中猛地一抽,将死死焊烙在水泥地的铁栏杆被拔了起来,然后直接抛下离着自己不到五米的凌云。 凌云轻笑一声,手中无影刀快速舞动,一刹那,铁栏杆就如同豆腐一样,被切成了十几节,掉落在了地上。 见到凌云如此神勇,李宏胜這时也稍微冷静了一下,他仅仅在一瞬间就判断出了,他和凌云不在同一條线上,凌云的实力比他要高出许多。 但是他也不是沒有机会战胜凌云。 李宏胜右手紧握土黄色玉珠,后退了几步,然后微微侧目望向了疤痕大汉。 疤痕大汉不愧是他的心腹,只是瞧见了李宏胜一眼,就明白他的意思,连忙带着三四個人就往小区内跑去。他们要去找武器,末世来临前,李宏胜本身就藏有几把手枪和步枪,末世来临后,李宏胜带领着其他人,直接杀向了黑市上专门出售武器的地方。 清理了那裡的数十只怪物,李宏胜有在那裡发现了大量手枪、ak47和定时炸弹之类的东西,他儿子,也就是二首领手中的手雷就是从那裡获得的。 只是李宏胜很好奇,這些东西究竟是怎么运进来的,虽然看得出裡面有六七成的东西是自制了,但是還剩下的三四层东西,却都是经過精密加工的上等货,更何况還有手雷這种东西了…… 发现這些东西后,李宏胜只取了不到一成的东西,因为在运输的时候,恰逢遇上了地精潮和虫潮,十几個运输的兄弟都死了,所以他也只好暂停了运输那裡装备的念头。 至于這些东西会不会丢,他一点也不会担心,之前他去查探過来,单单外面的大门就有近百只摩托车大小的虫子,而且仓库裡面更是有着大量的怪物,他曾经看過一只小卡车一样大的虫子从裡面出来,所以他根本不担心這些东西。 凌云也发现了疤痕大汉等人往回跑,他们回去,肯定不是逃跑的意思,再结合下二首领他们手中的手枪和手雷,不用怎么多想也知道,他们手中肯定還有這些东西,回去,肯定就是去拿這些东西了。 为了避免等等他们取出武器后,丧心病狂的进行屠杀,凌云决定速战速决。 “我們二首领是哪裡招惹了你,才招来如此祸害,你說,說了,我给你一個痛快!”李宏胜狞笑道。 “噢?给我個痛快?” “這句话,应该是我說给你听的,噢,不对,是你们听的!”凌云露出一口大白牙,手中无影刀抵在胸前,冷笑道。 “其实你们二首领也沒有招惹到我,可是,他很不该,他不该让我遇见他们,而且還有他们杀的那十几個人!” “真难想象,他居然這么心狠手辣,不過還好,他们遇上了我,我直接将他们送进了地狱,放心,他死的时候很痛苦,是被自己的手雷给炸死的……”凌云不断挑衅着李宏胜,想要激怒他,让他自乱手脚。 若是普通的一阶,凌云此时早已经杀上去了,凭借他的战斗经验和手中的装备技能,完全可以碾压任意实力不超過一阶中级的人或者怪物。 但是,凌云认出了李宏胜前世的身份——沙皇,這個沙皇不是沙俄时代的沙皇,而是控沙之皇。 控沙之皇,顾名思义,就是控制沙子中的皇者。 而且沒有预料错的话,前世李宏胜之所以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和他的一颗珠子离不开干系,前世凌云也沒有怎么深入了解,只知道是一颗土黄色的珠子,而且很有可能是传說中的——沙之珠。 沙之珠和凌云前世死亡前发现的光之珠是同個品阶的宝物,至少是传奇类的宝物。 沙之珠有控沙之力,掌握大地之力,一旦被其卷入风沙之中,便难以逃脱;光之珠,则主治疗和驱散,但是对于黑暗生物也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他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接到了军方任务,他们一共一百多人接到了任务,都是混乱大陆人族的通缉榜上有名,但又罪不至死的人;军方是人族第二的势力,他们的通缉榜基本在各族都有一定的作用,因为上了通缉榜,导致他们难以进入诸多城市,只能在野外游荡,抢夺杀人为生。 那個时候恰逢亡灵入侵,亡灵的百大王族和十大皇族入侵,数以亿计的亡灵通過黑暗裂缝穿梭到混沌大陆,人族当时也是新兴的一大种族,达到七阶封皇的只有五人,六阶封王的近百,抵挡亡灵也是义不容辞。 加之那個时候大战连连惨败,数百万公裡的土地被亡灵和占据,成百上千的种族成为亡灵的血食,为了扭转這一局面,军方数百精英破解了一座遗迹,得知在混乱森林裡有一個遗迹,裡面有着传說中的光之珠。 光之珠能克制一切黑暗力量,有扭转局势的作用,但是军方的强者還有镇守各大哨所,避免被亡灵入侵,但是又不愿意将光之珠這种至宝让给人族第一大势力——圣光城,圣光城是美国人建立的城市,是第一大城市,有百来個欧美城市的附属,有三名皇者就是出自圣光城,王者足足有数十,军方只有二名皇者,沙皇和术皇,实力低于圣光城。 所以他们施展了各种手段联系到了通缉榜上的百余人,然后以雷霆不及之势,擒拿了他们。 然后施展诅咒之类的东西,纷纷控制住他们,让他们进去混乱森林之中寻找光之珠,只要有一個人寻找到了光之珠,将其交给军方,然后才解除他们的控制,并将其在通缉榜上除名,那個寻找到光之珠的人,還能获得军方悬赏的巨额奖励。 也正是因为如此,凌云那個时候才如此拼命,所以才死在了混乱森林裡 不過幸好,他又重生了,回到了末世剧变前…… 而李宏胜手中的土黄色珠子自然也被凌云给发现了,结合下在’临死前‘他见到的光之珠的模样,在联想到似乎前世曾经看到過李宏胜的雕像,凌云立刻就确定了李宏胜的身份。 “既然你承认了,是要束手就缚,還是要我出手,亲自拿下你!不管如何,你今天都必死无疑。”李宏胜恨恨地說道。 杀子之仇,不得不报! 而且他也看不惯凌云刚才一脸嚣张的样子,即使他沒有杀自己的儿子,那凌云還是得死! “正好,這话也是我想是我想要对你說的。”凌云似笑非笑,缓缓說道,“其实,就算是沒有遇上那個二首领,我也很快会来找你们的,刚好我們又遇上了,倒也替我省了不少時間。” “找我?找我做什么?”李宏胜皱了皱眉,他可不会认为凌云找他有什么好事,虽然他很想立刻出手将凌云格杀,但是他還是選擇了隐忍,只要疤痕大汉他们把武器带来,在配合着宝珠,定能轻易格杀凌云。所以他才哆嗦了一句,想要拖延時間。 “也沒什么,也就是借你人头一用罢了。”凌云這话說的轻描淡写,随意之极,仿佛他要借李宏胜人头一样,李宏胜的人头,就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一般! 闻言,李宏胜脸色遽变。 从凌云這般话中,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凌云对他存有必杀之心。 他自身对凌云存有必杀之心,那是因为凌云杀了他儿子,杀了他唯一的一個儿子的缘故。 可是,李宏胜有点弄不明白,凌云为何会对他的杀心如此之重。 “难道,是因为我刚才调戏了那几個女人的缘故?”李宏胜在心中暗想。 稍稍一想,李宏胜就暗自摇了摇头,予以否认自己這個想法,或许凌云对他的杀心,与那几個女人有关,但李宏胜不至于认为完全是因为那几個女人的关系。 他看得,凌云不是那种毛头小子,轻易的就能被人挑动,這個人很有心计,有自己的想法,不能轻易被人转变,而且他感觉,凌云就像一個在世俗打滚了数十年的人一样,太善于隐蔽自己了。 “那么,又是因为什么?而且,這個人居然說我不去找她,他也要来找我,他找我到底又是什么?莫不是,他只是想要找個借口罢了?”李宏胜思绪电转,不断的分析着。 “哼哼,抱歉,我的人头概不外借,你如果真的想要,自己来取便是。”李宏胜左思右想,都是无法想個明白,冷冷的說道。 他敢這么說,是以为听到了身后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沒有猜错的话,定是疤痕大汉他们回来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来取了!”凌云一边說着,一边突然猛地挥出一刀。 李宏胜沒有预料到凌云的实力這么强,和他的差距竟是如此之大,连忙一個360度转身,手中沙之珠一道魔法就打了過去。 风系一级魔法——风刃! 风刃一出,立刻刮向凌云的脖颈,企图一击将其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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