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好久不见》 作者:未知 杨轶這個要求提得很突兀,老爷子一脸古怪地看了看杨轶胳膊上古铜色肌肉,盘虬扎实。 這样的家伙,能弹吉他? 老爷子脑海裡冒出了牛嚼牡丹般不协调的画面...... “呃,你可以试试。”胡颂南還是很有涵养地点了点头,并沒有因为自己的成见而拒绝。 杨轶则是取下了吉他之后,大大方方地坐在老爷子对面的椅子上,吉他搁在自己的右脚,轻轻地拨弦,试了试音。 “嗡......”很深沉厚实的低音,经過琴箱的共鸣,清晰地传达了出来。 杨轶的耳朵微微动了动,他的表情变得有些诧异。紧接着,他有试了几個音。 “胡教授,您的這個吉他,并非凡品啊!”杨轶终于抬起了头,略微有些惊讶地跟老爷子說道。 胡颂南愕然,他颤抖着手,指了指吉他琴箱尾部一個甲壳虫般的雕印,不可思议地问道:“你不认得這個标志?” “难道還是什么名牌不成?”杨轶端详一番,還是摇了摇头。 他当然不认得,前世的乐器品牌在這個世界又不存在,而這一世的乐器品牌?开玩笑,压根就沒读几年书,沒有音乐细胞的前身還能认识就怪了! 老爷子差点翻了白眼,无奈地重重喘气,才把這股郁闷给安抚了下去。 “brown_beetle,這是德意志国的老厂,1970年限量出产的古典吉他!”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地跟杨轶解释道,“老头我,花了老大的功夫,才从一個商人那裡买来的!” 好吧,听胡颂南的描述,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感觉就是吉他界的施坦威啊! 不過,杨轶前世也就喜歡玩玩民谣吉他,所以号称为世界上三大乐器的古典吉他好在哪儿,杨轶也沒有很深的感触。 再說了,相比起吉他,杨轶更喜歡小提琴,那個才是他的最爱——倒一杯红酒,点一颗蜡烛,一個人拉着小提琴,对影成双...... 扯得有点远了,杨轶不可置否地开始了他的演奏。 当破碎的吉他弦,汇成一段低沉、悠扬的前奏,正一脸好奇地看着杨轶的胡颂南微微皱了皱眉头。 這旋律? 他沒有听過,這倒還正常,毕竟胡颂南教的是古典音乐,流行音乐他不一定能面面俱到。 只是,杨轶的演奏,已经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 很美,很流畅,不像是无名之辈的游戏之作! 只见老爷子身体微微前倾,他认真倾听了起来。 有些淡淡的忧伤的旋律持续了十几秒,渐渐地拉开了序幕,杨轶手指头轻轻地勾着琴弦,开始唱了起来。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来时的路......” 是的,是eason的好久不见,杨轶前世很喜歡的一首歌! 当然,杨轶的声音并不能像eason那样,低沉下去的时候,依然能够保持着很空濛的磁性。 不過杨轶的声音质感也不差,他的低音很浑厚,有着一种莫名的影响力,将那种忧伤的情绪在听者的心中扩散了开来。 “想象着沒我的日子, 你会是怎样的孤独......” 前面的旋律還很平淡,但老爷子却听得很认真。 终于,這首歌的情绪迎来了一個小小的爆发。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画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杨轶唱得很深情,不知不觉,带上了原来的這個杨轶,面对上墨菲的复杂情绪。 然而,他沒有注意到,坐在他的对面的老爷子,身体微微抖了抖。 “只是沒了你的画面”這句歌词,仿佛让老爷子眷恋的记忆,一下子翻了出来。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杨轶终于唱出了他咖啡店名的来源,但這并沒有能够引起老爷子的注意。 时不时让他触动的歌词,伤感得仿佛将空气染成蓝色的旋律,老爷子的双眼湿润了。 在朦胧中,他仿佛看到了老伴在那片還未枯萎的花圃前,抬起头,颤巍巍地跟他挥手,跟他微笑。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說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见......” 前世杨轶并不懂爱情,這一世的前身也不懂,可是,不知道为啥,他唱着這首歌的时候,脑海裡满满的都是墨菲的背影。 也不知道为啥,他将這首歌唱得情绪翻滚,尤其是第二遍的时候,唱得差点自己也泪流满面,差点难以自拔。 nnd,他沒有想跟谁說“好久不见”啊! 要說有,那曦曦勉强算一個,但也不至于动情啊! 魂淡,怎么变得這么多愁善感了? 杨轶垂头闭着眼睛,手上還在拨着琴弦,将那幽幽的尾奏给弹完,心裡头却是将自己狠狠地鄙视了一番。 等杨轶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慌乱地在揉着眼睛,整理自己情绪的老爷子。 跟情绪波动却很快变成沒事人一样的杨轶不同,老爷子沒那么容易掩饰自己的伤感,但他又有些爱面子,或许是因为身为老师,习惯地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吧? “咳咳!”胡颂南尴尬地看了看杨轶,声音略微有些沙哑,情绪波动的影响還在,“小友的這首歌,写得情真意切,旋律简单却深沉,用词平淡但深情,之前怎么沒有见它面世?” 老爷子是在转移话题,他害怕自己的脆弱被杨轶揭穿。 杨轶看得出来,他沒有点破,只是顺着老爷子的话說道:“因为還沒這方面的打算,這首歌是写给我的,我的初恋的,负面的情绪太多了......” 杨轶說的初恋,指的当然是墨菲,虽然是用来掩饰的借口,但显然前身对這個墨菲即便有成见,但内心深处還是有感觉的,所以說是为墨菲而写的,并沒有毛病。 只不過,墨菲的這個身份比较特殊,杨轶觉得說墨菲是女朋友、妻子都不合适,前妻更扯,還不如用初恋這個词来定位。 至少包括上前世,墨菲都是杨轶第一個喜歡的女人! 不過,老爷子却对杨轶不太满意,他吹胡子瞪眼地說道:“這怎么能說是负面情绪?這叫用情至深!你把你对你爱的人的爱,贬低成怎么样了?” “从你這首歌中,听得出来,你对你的初恋還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就算你一再强调,只是寒暄,只是好久不见,但你好好问问自己,你是不是還是希望她能回来,還是希望你们能够重新开始?” 在杨轶愕然的表情中,老爷子恨铁不成钢地批评了杨轶一番,从他对爱情的观念,到這首歌的歌词构造、隐藏情绪,不带停歇地训了半個小时! 老爷子的初衷,還是希望杨轶能够不留遗憾,勇敢去追求曾经的恋情。 然而,杨轶只能报以苦笑地点点头。 什么鬼恋情哟!這個所谓的初恋,怕是只是单相思哦。這真的是自己编下的谎言,也只能硬着头皮应承下去。 不過,意想不到的是,杨轶“乖巧”的模样得到了老爷子的认可。 “我决定了,把我的房子租给你。”老爷子有些伤感地拍了拍杨轶的肩膀,說道,“不過,答应我,你一定要好好带它。” 胡颂南眼神有些黯然,夹杂着不舍,但也带着明显的坚定。 杨轶不知道,他的歌,曾一度唱得老爷子动摇了自己离开的决定。 可是,老爷子最终還是想明白了,老伴并非不在了,她只是在远远地看着自己,等待着自己百年之后的团聚。 或许杨轶的出现,也是她冥冥中的安排吧? 老伴儿還是希望自己能够和子女孙儿,好好地過一個幸福的晚年。 那么,就拜托這個老伴指定的人,好好地照料這個承载着過去的小楼吧! 八年了,好久不见...... 還有多少年?才能再见?或许,不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