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鱼与熊掌 作者:天丛 接下来的时光,李斯特和伊莎贝尔是共同渡過的。在图书馆三楼一個安静的角落,留下了两人并肩读书的身影。 只到天色渐黑时,伊莎贝尔才不得不起身告辞,毕竟她每日作息的時間十分有规律,如果天黑了這位二小姐還不回大公府,只怕全城都会一片慌乱。 半個下午的相处,李斯特获益良多,他還真不愿意時間過的這么快。不過李斯特想到和琳娜约定的碰头時間就要到了,确实不适合再和伊莎贝尔呆在一起,于是只好依依不舍的与她道别。 李斯特不舍的样子落在伊莎贝尔眼中,使得她心中不由的如同小鹿乱撞,暗暗心喜。虽然伊莎贝尔自己心中也是万分的不舍,但還是礼数十足的与李斯特道别。 从头到尾,两人不知道是出于默契還是羞于启齿,都沒有提起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件尴尬事情。至于李斯特的那句“我娶你!”,此时在两人心中,也各有不同的回味。 看着伊莎贝尔娇俏的身影即将从楼梯口消失,李斯特突然大叫了一声:“伊莎贝尔,明天下午,我還在這裡等你!” 伊莎贝尔心中一喜,做为一名矜持的淑女,她根本不可能主动去邀請李斯特明天再会,眼见着自己就要离开,李斯特這呆子不知道怎么突然像是开了窍,约自己明天再见,這正和她的心意。 于是,伊莎贝尔回過头来,向着李斯特嫣然一笑,道:“好的,斯特大哥。” 然后,伊莎贝尔的身影才在楼梯口消失不见。 伊莎贝尔的回眸一笑,那真是百媚横生,足以让天下群花失色,更使得李斯特沉醉于那一笑的惊艳中,久久不能自拔。 只到伊莎贝尔的身影消失良久之后,李斯特才回過神来,這绝色美女的杀伤力還真是惊人。李斯特拼命的告诫自己,不要沉迷于美色,但那张绝美的容颜,总是在自己的眼前浮动,跟本挥之不去。 最后,李斯特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闷骚,碰到伊莎贝尔這样的绝色佳丽,怎么可能不动心?就算心裡有着艾利斯,也难免不生出一丝吃着碗裡又望着锅裡的心思。 李斯特暗道一声罪過,强行收起心神,将那本《剑圣游记》往自己的肋下一夹,就下楼而去。至于带着這本《剑圣游记》的原因,李斯特是怕晚上无聊,也好有一本书打发時間。 站在图书馆门口等了一会儿,琳娜才一脸春风得意的赶了過来,估计這小丫头跑什么地方血拼去了,過足了一把购物瘾。 回秘谷的路上,李斯特时不时的傻笑一下,這让琳娜非常好奇,忍不住问道:“斯特大哥,你在图书馆淘到了什么好宝贝?怎么总是傻笑?” “傻笑?”李斯特一愣,连忙解释道:“小丫头,别瞎說,我是看到图书馆中有那么多我感兴趣的书,一时高兴罢了。对了,明天我還想到图书馆来一趟,這裡的资料实在是太多了,一时半会我是看不完的,以后我打算一有闲暇功夫,就到這裡来。” 琳娜拍拍额头,道:“我可对读书沒什么兴趣,要是天天都陪你来图书馆,会把我闷死的。” 李斯特笑笑道:“我已经来過一次,路我记得,就算你不陪着我,我也可以独自来。” 琳娜点点头道:“你要自己来也行,不過我還是要請示一下凯瑟琳小姐的意见,毕竟你对佛罗伦斯城不熟,沒有我在旁边跟着,万一出什么意外可不好。就像今天,你差一点被那個矮胖子洛基给骗了,如果我不在场,你买這副伪作就会多花冤枉钱。” 一提到画,李斯特立刻感觉到背上的那副“月光下的金精灵女王”沉重了许多,而伊莎贝尔的那张俏脸也在脑海中淡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艾利斯娇嫩的容颜。 李斯特暗中鄙视了一番自己,明明心中有着艾利斯,为什么见到伊莎贝尔的美丽后又把握不住自己了?难得這就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唉,为什么那些异界小說中,猪脚见一個推一個,脚踏N條船還能混得有滋有味,搁自己身上只是想来個左拥右抱就要经历這么残酷的思想斗争? 最终,李斯特得出了一個结论:自己的人品值,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路平安无事的回到了秘谷,李斯特借口有些累躲进了自己的房间,但此时的他却根本沒有丝毫睡意。 将《剑圣游记》和那副画并列放在桌上,李斯特左看看右看看,脑海中甚至出现了一丝幻觉,好像那本《剑圣游记》变成了伊莎贝尔的笑颜,而那副画上的精灵少女也活脱脱化身为了艾利斯。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难道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真如孟夫子所言,舍鱼而取熊掌?不過,谁是鱼,谁又是熊掌呢? 按道理說,艾利斯曾和自己有過共患难,应该是熊掌。但伊莎贝尔娇贵的身子被自己看了個光,而且也能够看出,她对自己似乎很有意思,总不能用鱼来形容她吧? 想来想去,李斯特倍感头疼,最后大骂自己一声:既然都到了這個异界,還装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大好青年?有妞不泡是傻瓜,凭啥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就算打下一個大大的后宫,那也是穿越异界后应该享有的特权! 想到這裡,李斯特决定上c花ng睡觉,不過他嘴裡虽然說的凶,但心裡還是七上八下,委实做不出最后的抉择,就连晚上的睡梦之中也不得安神,梦中一会儿是艾利斯,一会儿是伊莎贝尔,就像走马灯似的转個不停。 第二天一早,李斯特挂了一個黑眼圈起床,琳娜送来早餐后,忍不住问他是不是昨晚沒睡好。 李斯特老脸一红,道:“昨天晚上看书看的太晚,沒什么特别事。” 琳娜沒有深究,李斯特也就将黑眼圈事件搪塞了過去。 早上按惯例,李斯特先去看了看乔治,察看一下火琉璃的进展,然后再到田裡,看看各种作物有沒有什么問題。巡视一圈后,田裡一切正常,沒什么事值得他操心。 逛到土豆田时,李斯特心中一动,他想到了昨天从虎人那裡得到的那件东西。 将那块黑乎乎的块状茎从怀裡掏出来,李斯特就着阳光再一次细细的观察起来。 从外形看,這玩意很像是红薯,但表皮颜色過于漆黑,而且比红薯光滑了许多。 如果這玩意真是类似于红薯植物的块状茎,那么切下其一下块,应该也能够繁殖。想到這裡,李斯特立刻拿了一把小刀,就這黑玩意切开了一個口,挖出了一小块。 让李斯特有些意外的是,在漆黑的表皮之下,居然是白嫩嫩的果肉,一股肉眼可见的白色乳汁,从李斯特切开的那個小口裡缓缓渗出,甚至還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果香。李斯特将切下的那一小块,咬了小小的一口,慢慢的咀嚼了一下,味道居然是意外的爽口,有点像是红薯,但明显又比红薯甘甜。 由此看来,這玩意外表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内裡却還有些货色,鲜嫩多汁且爽口,简直就像是上好的水果。這玩意要是能在地裡种,也算得上是比较有价值的一种作物了。 块状茎植物的种植比较容易,可以利用碎块萌芽的特性进行育苗,而且這玩意的表皮虽然光滑,但细看之下,根痕与芽原基极多,分割开来应该十分容易发芽。 李斯特想到就做,立刻将巴拉克叫了過来,现场演示了一番如何利用块状茎种“红薯”。巴拉克现在对农活已经算得上是半個专家,很快就学会了要领。 末了,李斯特指着土豆田道:“像這种属于块状茎的作物,应该是比较容易栽种的品种,只要气温适合,即使贫瘠的土地上也能够高产,而且栽种容易,繁殖力强,估计是最容易推广的农作物了。不论是利用藤蔓移植還是块茎种植,成活率都十分高。這玩意,我是从兽人那裡得来的,如果真是由他们种出来的,只怕兽人的农业种植技术,已经走在了人类前面。” 巴拉克摇摇头道:“我才不担心呢,有老师您在,那些兽人怎么可能比得過我們人类?” 李斯特闻言不由得一笑,摸了摸巴拉克的头道:“光靠我一個人也不行,你也得努力加油啊!” “老师您放心,我会努力的,田裡的這些作物我都会好好的看着,如果新种的這個东西发了芽,我会第一時間通知您。” 巴拉克虽然年纪小,但办事却很是稳重,一向让李斯特十分放心,田裡有他照看着,李斯特才能抽時間去忙别的事。 从兽人那裡得来的块状茎,大半都已切块种了下去,李斯特手中還剩下一小半,他决定拿到蒙托拉那裡,請蒙托拉帮着鉴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