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刘毅出师
芜湖县城裡因为黄玉调到当涂成为了副千户,和龙宗武搭档驻扎在府治。而繁昌县城和芜湖县城的防务就交给了吴斌,吴斌也从卫所百户变成了营兵把总,归龙宗武节制,麾下四個百户所,不過都不满员。
实际把总应统兵五百人,但是实际上他只有三百人。连三個百户所都不满员。其中繁昌县城原来的驻守百户闫海统兵,吴斌给他拨了一個总旗的兵力让繁昌县城的兵力达到一百二十人满员,而他自己這裡只有一百七十余人,设一個百户,而這個百户叫赵林,却是魏忠贤十孩儿之一的赵敬忠的远房亲戚。
他来了之后处处拆吴斌的台,不断地更换投靠自己的人,仗着赵敬忠的名号,吴斌也沒法动他,吴斌是职业军人,官场手段哪是赵林的对手,搞到最后吴斌只能指挥的动一個总旗。连刘金的总旗官和陶宗的小旗官也被赵林撤掉了。說是不养闲人。
這年中秋,程冲斗对吃完早饭,将刘毅拉到院子中坐下,郑重的对刘毅說道:“徒儿,为师已经六十有五,這些年来你跟着为师学习,为师经過考察你已经可以学成出师了。”刘毅早就料想到這一天迟早会来到,当下起身跪在师傅面前听他教诲。
程冲斗又道:“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为师多年来和你朝夕相处知道你品行良善,胸中有大抱负,以拯救黎民苍生为己任,如今阉党祸乱朝政,民生凋敝,各地流寇,盗匪风起云涌,正是你這样的大好男儿报国之时,为师祝你一帆风顺,马到成功,希望你不忘师门的教诲精忠报国。为师就在這裡等着你建功立业的那一刻。”
刘毅眼含泪花,磕了几個响头对程冲斗說道:“徒儿一定不辜负师傅的厚望,精忠报国,守护我大明山河,希望师傅能保重身体,将来徒儿有了家业定将师傅接去享清福,城裡的宅子如果师傅想去住随时可以动身。”
程冲斗点点头,慈爱的拍了拍刘毅的肩膀忽然道:“瞧我這糟老头子的记性,你等等为师送你两样宝贝。你随我来。”刘毅跟着程冲斗进了房间,程冲斗从床下拿出一個长條形的木盒,上面布满了灰尘。
程冲斗打开它,对刘毅說道:“喏。给你的宝贝。”
刘毅伸头一看“這,這是?”
程冲斗将裡面的东西拿出来,竟然是一杆精铁大枪,枪杆约长九尺,枪头约长一尺三寸其锋三寸,精钢混金,锐利无比。在阳光下反射着骇人的光芒。
程冲斗捋须道:“此枪名为神威烈水枪,是当年戚帅的兵器,一共有两杆。這一杆是当年戚帅赠与手下大将李克复的,他也是我的枪法师傅,所以我出师之时便将這杆枪赠与我希望我能用它建功立业,可是我辜负了师傅的期许。现在我把這杆神威烈水枪赠与你,希望你能替我完成我沒能做到的事。”
刘毅跪下双手接過宝枪对程冲斗道:“徒儿多谢师傅赠枪,此番恩情沒齿难忘,徒儿定当做完师傅未尽之事。”
“好,另外师傅最新改良的袖裡箭也赠与你,跟以往的不同,师傅這次改进了箭头,将箭头变成三棱刺箭,三十步内可破两层甲,希望它能助你一臂之力。”程冲斗道。
刘毅牵着飞龙驹,身穿崭新的白色练功夫,头戴網巾,手提神威烈水枪,身背掣电铳,右边的马袋裡插着一柄雁翎刀。他转過身来,对着程冲斗喊道:“师傅保重!”砰砰砰磕了三個响头,然后翻身上马“驾!”打马朝芜湖县城飞奔而去。
看着他的飒爽英姿,程冲斗老泪纵横“徒儿保重!”
(渔夫按,關於明末三大奇案本书不作赘述,但是作者谈一些对于红丸案的自己的感想,从一般刑侦学的角度来說,谁是最后的受益人,谁就最有可能是凶手。
但是红丸案之所以成为奇案就是因为最后的受益人是皇长子朱由校,从当时朝政的角度来看,仅有朱由校自己的势力是不足以支持這個行动的,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儿子杀老子太過骇人,但是朱由校可以借力打力。
渔夫大胆推测一下,方从哲和郑贵妃想干掉泰昌帝然后扶持朱常洵上位,這样郑贵妃自然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方从哲也可以把持朝政了,這個沒有争议,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因为移宫案导致了朱由校上位,那么朱由校上位之后看似谁的势力最大呢,還是那個明末最牛的人物,九千岁魏忠贤,而且史载魏忠贤和郑贵妃還有方从哲是過从甚密,那么会不会是這样一种可能,本来三個人结成同盟,但是魏忠贤有自己的小九九,从他日后杀王安就能看得出来,此人心狠手辣,所以当他和朱由校的乳母客氏对食之后,他应该就成了朱由校一系在朱常洵一派中的卧底,然后干掉了泰昌帝之后,他和客氏利用东林的势力扶持朱由校上位,而魏忠贤好像成了最大的赢家。
依着魏忠贤的背叛队友的性格,反過来就灭东林党。最后魏忠贤有从龙之功受到了朱由校的信赖,变成了九千岁,而且朱由校临死之前還对崇祯說要大用魏忠贤,大家都說他是坏人,只有朱由校說他是好人,圣眷如此大家不觉得奇怪嗎?
那么梳理一下渔夫妄猜朱由校就是幕后主使,利用队友魏忠贤打入敌人内部,借敌人的手干掉了自己的老子之后,自己上位,然后将魏忠贤扶起来成立阉党,让国人的炮火集中轰击魏忠贤,這样朱由校就可以稳稳当皇帝了。
毕竟大一统朝代的皇帝基本沒有傻子,别看天启是木匠皇帝就真以为他只会做木匠。那不過是后世清代的史书故意丑化而已。以上只是作者的一些胡乱猜测,還請各位看官說說自己的看法。)
喜歡逆天明末三十年請大家收藏:逆天明末三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