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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作者:安菀重妖,分類:言情穿越,状态:連載中,字数:44.15万字
当束歌抱着琴跑进迟墨的房间时,芙蕖正在给她铺床。

  一身青衣的青年怀抱长琴,面冠如玉,如草之兰,如玉之瑾,匪曰薰雕,成此芳绚。

  他不說话只是冷眼看着旁人时,眉眼间都淡开一种冷漠的轻慢,犹如冰封的暗河,稍有差错便是万劫不复。

  芙蕖抱着被褥的手指隐隐的有些颤抖。

  她并不认识面前的這個青年,只是凭借着在风月阁辗转若年所赋予的直觉察觉到疑似危险。

  白日裡鸨母带着束歌来时,她并不在身边伺候着。

  加之她本身身份卑贱,也接触不到风月阁的幕后阁主,因此她只当他是来者不善。

  然而下一秒她的预想就被打破。

  眉眼间一片寡淡凉薄的青年在看到迟墨的瞬间就笑了起来。

  那张因冷漠而显得有几分苍白的脸瞬间就亮了起来。

  便如十裡春风,清风扑面,温柔而明丽。

  芙蕖方還沉在他噙着笑意的眸底,便听他道:“迟墨姑娘,我們去私奔可好?”

  芙蕖:……

  迟墨一怔,而后很是淡定地回他,“不行。”

  束歌抱着琴,显得有几分失望。

  但随即,他又问道:“那若只是陪在下在外面走走呢?”

  這個可以有。

  迟墨也是在房间裡呆了好几天,终日看医书也是会觉得累的。然而除了医书和小幅度的活动以外她并沒有太多的選擇余地。

  因此束歌提出的這個建议于她而言還是挺不错的。

  “那我們走吧。”

  束歌還真沒想到迟墨会同意。

  事实上,在最开始她拒绝和他一起私奔的时候他就已经对她的同意不抱有太大期望了。

  当然,如果迟墨知道了他的想法,她一定会說:“私奔和出去走走的差距太大了好嘛。”

  束歌和迟墨并肩走出去的时候身后跟着一個小厮和芙蕖。

  小厮的手中合抱着几架古琴,芙蕖的手中则是什么都沒拿。

  芙蕖倒是想帮身旁的小厮拿一架琴,只可惜被拒绝了。

  话說,只是出来逛個街而已,为什么要拿這么多把琴?

  這個問題终究得不到答案。

  夜晚的京城总是冶艳而喧嚣。

  明明夜色那么漆黑,而大地却满目繁华明亮,似乎无论日夜白昼,這裡永远都是這么灯火明亮,人烟冗杂。

  束歌伸手,单手撑起一盏兔子模样的花灯。

  這不是放在店铺最前方的花灯,但他却一眼看到了它,并穿過重重的灯盏将它提在了手上。

  “迟墨姑娘,给你。”

  束歌将手中的花灯递了過去。

  手上的花灯随着他的动作前后轻轻摇晃了一下,他脸上的笑容因摇曳的火光而显得有几分晦涩不明。

  迟墨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手中的花灯,正要伸手接過来时,近在咫尺的花灯却猛地被抽了回去。

  她不解地抬头,看到的却是束歌在月色的照拂下显得有几分苍白的脸,“忘,忘了……”

  他忙转身将兔子花灯放在了桌上,“兔子花灯是哥哥曾经给過的。”

  从他口中說出的话轻如烟水,沒待她听清便已转瞬即逝。

  继而,她转手提起了一盏金橘花的花灯转過身送入迟墨的手中。

  迟墨默不作声地低头看着手中被烛火映成橘红色的花灯。

  束歌略有些忐忑地问她:“這盏可好看?”

  金色的花灯做的细致无比,丝线垂在花心连着提着花灯的柄手。

  内罩不知道安置了什么,如走马灯一般各色各异的阴影随着灯芯烛火跳动而不住地向外延展着。

  迟墨倒是觉得這盏花灯不如云清岚自己做的好看。

  但不管怎么說直截了当的說出来总是不太礼貌的。

  于是她伸手将手上提着的金橘花样式的花灯轻轻地转了一圈,点了点头。

  指尖抵在花灯上的青衣女子慢慢地将头点下,然而她的眼眸深处并沒有任何的笑意。

  犹如一個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梦游者,她将所有的情绪都隐藏在過去的旧梦中。

  “……是嗎。”

  蓦地,束歌便觉得自己的眼睛有几分涩意。

  第一次带她观赏京城的夜景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送给她花灯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令她全心全意地去爱慕的也是他的哥哥……

  现在,他死了。

  于是她也再也看不到除了他以外的人。

  他学着那個人的动作,学着那個人的口吻,学着那個人的每一個神态——只是,他仍然不是那個人。

  谁都无法替代他。

  而谁也都无法触碰她。

  ——时光不曾清醒,她愿独活在有他的回忆中。

  迟墨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将头轻轻的向着他的方向偏了偏,“先生?”

  “对、对不起……”

  他磕绊地說着,将脸别到了迟墨看不到的另一边,“但是,麻烦迟墨姑娘,在接下去半柱香的時間内都請不要看着我……”

  迟墨顿了顿,将头向着他的方向探了探,问道:“先生哭了嗎?”

  “我才沒有!”

  “嗯。”

  迟墨完全沒有把他的恼羞成怒放在眼裡,应得格外随意。

  束歌显然也是察觉了她的敷衍,瞪着通红的眼睛又将头转了回去。

  他像個孩子一样将眼睛睁的大大的,将眼泪含在眼眶裡。

  从某种方面来說,束歌就像個沒长大的孩子。

  开心的时候便笑着,难過的时候便不管不顾嚎啕大哭。

  他讨厌一個人可以不用顾忌诸多利益,随心所欲;而他喜歡一個人时更可以将所有的东西都捧出来,任凭对方被自己宠得无法无天。

  想起他抡琴揍人的场面,迟墨无言失笑,抬了抬手,用袖子拭了拭他的眼角。

  当单薄的衣衫触及微红的眼角时,束歌一怔。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定定的看着她。

  迟墨伸手在他面前晃了两下,“先生?”

  束歌下意识地就伸手捉住了她的衣袖。

  迟墨抽了两下都沒从他手裡把自己的袖子抽出来,“先生?”

  被迟墨叫了一声的束歌当即反应了過来,随即他立刻拿着她的衣袖在自己的脸上胡乱擦了擦。

  迟墨:……好脏啊。

  丝毫沒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被嫌弃的束歌很是无赖地說道:“不逛了!我带你去买衣服!”

  反正也被戳穿了,他天生就学不出自家哥哥那样温文尔雅的样子,现在倒是有几分破罐破摔的意味。

  他师父說他爱哭,說他孩子气,說他不能成大事。

  他认了。

  反正他也只是一個安守本分的生意人罢了,爱哭孩子气也是他自己一個人的事,做不成大事也就做不成大事吧。

  他不在乎這個,也沒有人在乎這個。

  他唯一在乎的只有一個人。

  但是迟墨对他内心到底经历了怎样巨大的波折表示并不感兴趣,她唯一有所反应的,就是被拽到成衣铺子裡让她一件一件的换衣服的心累。

  “這些,這些,這些——除了青色。”那是封丞逸喜歡的颜色!

  “除了黑色。”那是苏华裳喜歡的颜色!

  “除了白色。”那是云清岚喜歡的颜色!

  “除了红色和粉色。”那是花时暮喜歡的颜色!

  “其他的统统给我包起来——”

  迟墨:……

  芙蕖:……所以還有什么颜色的衣服能剩下来?

  别說,還真有。

  换上了一身灰衣的迟墨默默地站在了束歌的面前。

  束歌忍不住笑了起来,“迟墨姑娘穿這身衣服很好看。”

  芙蕖:……您是认真的嗎?

  很明显,束歌是认真的,他是真的认为迟墨這個样子很好看。

  都說情人眼裡出西施

  在他眼裡,无论是当初那個刚出谷穿着一身异族服饰的迟墨,還是如今站在他面前的青丝矩成灰眼神淡漠的迟墨——

  “都很漂亮。”

  “谢谢夸奖。”

  迟墨很礼貌地道谢。

  束歌将她方才换衣服时暂且先让他拿着的金橘花花灯又递了過去,“喜歡的话我們就再去下一家店看看吧。”

  迟墨:……請容许我拒绝。

  然而拒绝无效。

  到最后,原本說好的四处走走最后干脆变成了到处买买买。

  束歌明显是有钱沒处花,一個劲地给迟墨买东西。

  有些甚至只是迟墨眼角余光无意瞥到了他都包揽无疑地全部买了下来。

  整條街的走卒小贩对他表示感激涕零。

  而跟在他们身后的小厮和芙蕖已经完全被淹沒了。

  当晚收到账单的鸨母表示心好累,“少爷,你买了這么多东西迟姑娘她根本用不上啊……”

  真·土豪束歌表示:“如果我不能占据迟墨的整颗心的话,那就让我买的东西把她的房间全占了。”

  鸨母:……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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