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他会的很多
“你的腿還這样呢,怎么上学啊!”高星辰给她剥了一個大虾,放到她碗裡。
他最喜歡吃海鲜,经常会买各种海鲜边吃边喝。
梁秋不听劝,“這個不用你管,我已经能下地走路,就可以去上学。
又用防备的目光看着他,“你不会也要阻拦我离开這吧?”這几天只要她說要走的事,他就各种借口不让走。
“切!你当我愿意收留你啊!這么多大虾、皮皮虾我自己吃不香嗎?”高星辰翻她一眼。
“那你把我那些照片還给我!”這是梁秋一直沒走的原因,這些照片在他手裡,她的心永远都不踏实。
“不可能!這個你都不用想!”高星辰喝了一口啤酒直接拒绝,這是他最后的底牌,也是他的护身符。
“那你怎么才能還给我?”梁秋强忍怒气。
高星辰痞笑看着她,“晚上把我伺候爽了,我可以考虑。”
“神经病!”她呸了一口。
高星辰喝的有些上头,脑子晕晕乎乎,看着她红扑扑的脸蛋,勾着唇角笑了,把她一拽拽到自己怀裡,强把她按坐到自己腿上,“让我抱一下!”双手禁锢着她,让她挣扎不开。
薄唇在她侧脸游走,呼出的气息是灼热的,带有啤酒的轻苦和酒精的混合味道,“再住两天,過两天我送你去上学。”
语落,唇亲在她的侧脸,用手捏着她的下巴强转向自己,想吻她的唇,梁秋躲开,他的手扣着她的后脑强转向自己,神态有些微醺,吻着她的唇。
她的唇好软啊,她那么瘦,全身骨头,怎么摸着哪裡都是软绵绵的,越摸越想摸,手不知不觉摸向她不怎么大的胸前,她穿的紧身内衣,更显的小。
四唇紧紧贴在一起,梁秋挣扎出“唔唔”的声音,她都快不能呼吸了……
隔着一层布料摸着不舒服,高星辰把手伸到她衣服裡面。
就在這时,他家大门不知道又被谁无情的蹂躏,這一下把立刻就要擦枪走火的高星辰给砸醒了。
操!這他妈又是谁這么欠抽?总是赶着他要办事的时候来敲门,找死啊!
此时他刚刚喝完酒,心裡压着一股莫名之火,浑身都是躁的,去到外面开门一看,居然是养马场的杨二叔。
“咋了,二叔?有事啊?”高星辰把头探出去问。
杨二叔看到他手上缠着纱布一愣,“手怎么了?”
“沒事,划個口子。”他敷衍一句。
“有空沒?给二叔看两天马场去,我要去我闺女家两天。”杨二叔說出自己目的。
高星辰除了和陈伟和刘鑫两個平辈朋友外,還有一個算是不错的忘年交杨二叔,杨二叔中年丧妻,就有一個闺女早早结婚去了城裡,他闺女让他跟着也去城裡住,他不去,嫌太闷得慌,谁都不认识,還哪哪也都不方便。
杏子岭外面有一片不小的草场,杨二叔在那有一個小马场,养了十几匹马,用来卖给旅游景区。
高星辰小时候经常和同村的小伙伴们去杨二叔那裡玩,杨二叔也喜歡高星辰,可能是两個人有些志趣相投。
他沒事的时候就喜歡打上二斤散白酒,拎上一兜海鲜就去找杨二叔喝点。
“行,我去拿东西啊!”高星辰满口答应下来。
回到屋裡收拾收拾,叫上梁秋,就跟着杨二叔去了马场。
杨二叔看见梁秋,打趣高星辰,“你小子什么时候搞对象了?”這小对象长得還挺水灵。
高星辰和梁秋坐在杨二叔的三轮摩托裡,风把高星辰的那点酒劲全都吹上来,开始胡說八道,“高明磊他媳妇,被我抢来了!怎么样漂亮嗎?”
他的太阳穴暴跳着,真是怪了,中午也沒喝多少啊,以前喝的比這多,也沒觉得怎么样。
梁秋用胳膊肘杵了他一下,让他不要再胡說八道。
三個人很快到了马场,一排大木棚下拴着十几匹马,不远处還有一個小瓦房,杨二叔如果不回家就住在這间小瓦房裡。
梁秋看着這裡觉得很新鲜,陷入目光裡的全是漫漫绵延的绿色草原,空气中也是青草的清新,夹杂原生态的畜牧野生味道。
近处的马匹时不时的晃晃脑袋,动换动换腿脚,還会发出“库鲁鲁”的声音,马尾甩荡着,惹得人很想上前去摸一摸。
杨二叔领着两個人进了小瓦房,屋裡有一把破二胡,他沒事的时候摆弄摆弄,高星辰看见了拿起来,随便的拉了几下,听听音色。
梁秋有些意外随口问,“你還会拉二胡?”
高星辰笑的淫贱,“哥哥我会一百零八式,晚上教教你!”說着把二胡的弦拧紧。
“闭嘴吧你!”梁秋看了一眼杨二叔,脸红了,這混蛋整天就知道胡說八道。
杨二叔不再听這小两口的打情骂俏,留下钥匙就骑着三轮摩托走了。
二胡已经被高星辰调试好,以前在监狱裡时,有会拉二胡的狱友,他和他们学的。
高星辰拿着调好的二胡,坐在小瓦房门口的破椅子上,想必這也是杨二叔经常的举动。
梁秋以为他会拉什么很传统的经典曲段,沒想到是一股很耳熟的旋律。
想了半天她才想起這不是《古惑仔》裡面的那首《友情岁月》嗎?
热血沸腾的旋律配上低沉苍凉的二胡,二者相互碰撞产生来的特殊韵味,让人很快就陷入其中。
拉到高潮片段,高星辰开口哼唱:
“来忘掉错对来怀念過去
曾共渡患难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不感觉到踌躇
在美梦裡竞争每日拼命进取
奔波的风雨裡不羁的醒与醉
所有故事像已发生飘泊岁月裡
风吹過已静下将心意再還谁
让眼泪已带走夜憔悴……”
他的粤语水平一般,却唱的很投入。
广袤无垠的草原大地,幽幽空谷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個人,微微刺脸的秋风,让梁秋脑海裡不禁闪现出自从遇见高星辰后,他所有的身形音貌。
他在自己弟弟的婚礼上,打他老爹,揍他兄弟,還把弟媳当众强奸,這不是一個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事
却在她最崩溃的边缘,用手硬生生的接住那把刀,那血流不止的画面让人难以忘记。
他狂傲不羁,浪荡放纵,满嘴荤词,又不学无术,十足小混混一個,如果放在以前,对于這种人,她绝对看都不来看一眼,现在,她好像对他产生一种矛盾感。
也许是因为听過他所說的那些身世,他的人生就像他此时拉的這首曲子,狂傲不羁却透漏着深深地苍凉与无奈。
别急别急,下一章来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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