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天赋 作者:粉嫩的萌新作者 “白雪茫茫的高耸山峰,溪水奔流的繁茂河谷; 骑着健壮雄鹿的精灵游侠,可以远远一箭就射中你帽沿上的虱子; 但他们总是难以应付像石头一样倔强的矮人,矮人姑娘可爱的小脸上胡须茂盛; 兽人永不偷袭,因为认为生活就是战斗。 地精在盗窃,豺狼人在奔跑,尖尖的高塔之上,有人间的神明正在俯览。 我們的家早在几辈家前就已衰落; 老爹把家产留给了大哥; 而我選擇拿起长剑拼搏; 为了野心,为了生活,也为了隔壁心爱的姑娘,不用嫁给磨坊主成为他第三個老婆!” 几乎不成调子的快活歌声正在行进商队的队伍上空回荡,也许并不婉转好听,但也是不错的消遣。 正在一旁策马而行的女骑士瑞儿,她因为歌声裡的词汇而微微皱眉,因此来到亚洛斯的身旁轻声问道:“要不要让他们停下?” “不必,瑞儿,這不是唱得挺好听的嗎。”亚洛斯闭着眼睛骑在马背上微笑,并且双掌轻击作为伴奏。 一眼望不尽的白雪,高大的山陵,远处的湖泊,平原上的青草,一片古朴自然的蛮荒风光。 “法提斯大哥,荒野之原的景色很好啊。为什么像這么好的地方,却沒有人居住呢?” 骑着一匹灰褐色皮毛的驮马,克雷斯来到法提斯的身旁问道,克雷斯的身体素质很好,但她的骑术天赋非常一般,哪怕现在所骑乘的已经是最温驯的驮马,這几天她也是摔了无数跤后才勉强学会驾驭的。 连驮她的那匹马无奈了,它已经很稳当的好好驮重,架不住背上的人总是喜歡左右摇晃,就好像屁股上长满尖刺。 “据說,這裡曾经是古代神祗的一处战场。当然,像這种传說太過久远了,已经难以辨别判断真假,但是荒野之原上各种各样的天灾频发却是事实。” “天灾!?”克雷斯好奇的问了一句。 “嗯,好吧,我跟你說說我见過的吧。” “那是我刚刚来到這裡不久,整個人還沒有任何目标,只是到处流浪的时候,有一天我曾经经過一個地方。這边有阳光,那边是阴天,有阳光的這边一切正常,阴天的那边下着雨,也就是說你站在中间的话,会一边干净另一边被雨水打透。” “這种事情虽然很奇异,但也谈不上天灾吧?”這個时候雷蒙德也策骑行走過来了,他也听到了,因此侥有兴致地问道。 “如果仅仅只是下雨当然谈不上天灾,但是沒過多久下雨的那边就气温急速下降,并且开始下起了冰雨尖锥,能直接砸死人的那种。還好当时我骑的是斯诺,它反应很快,在我還沒有反应過来的时候,就带着我跑出了那片区域,但就算是如此我也還是挂了彩。”一边言說着,法提斯一边拍了拍自己正在骑乘的老马斯诺。 虽然法提斯一番话說的轻描淡写,但是克雷斯与雷蒙德闻言后却是面面相觑。 因此伴随着接触的時間越长,两人就越是能够清晰感受到法提斯卓越的個人实力,连他都因此受伤,這场奇异的雨若是下在荒野之原以外的地方,天才知道会直接杀死多少人! “我曾经在荒野之原遇到了一些人类逃民,从他们中的长者口中得知,我遇到的冰霜之雨還是荒野之原天灾中比较‘温和’的。早十几年前,這裡曾经凭空间就会出现巨大的风暴,大地塌陷、岩浆喷涌,那样的荒野天灾,才真的是沒人可以逃得過去。” “這几年的情况已经是渐渐转好了,不然,那位亚洛斯先生也不会想要开辟出一條新的商路。在斯迪亚克帝国荒野之原的对面,据說是霍夫曼帝国与西姆斯王庭,那是以兽人为主体的强大势力,他们的工艺、奢侈品水平远远不如我們,所以只要打开了商路,這就是一條在流淌黄金的道路。” 說到這裡时,法提斯左右四顾,开口问道:“雷蒙德,罗德大人呢?” “在后面训练治安部队,大人真的是下死手操练啊,刚刚又练昏過去两個,全扔在货车上了,大人现在自己下马正在跟着训练!”言說到這裡时,雷蒙德一脸的恐惧之色,他之所以跑到前面来,也有一些是害怕被罗德抓過去,一起拉练。 “罗德大人這么做是对的,训练时多吃一些苦,真正经历战斗时才可以减少死伤。說到這個,克雷斯,我之前教给你的武技你有好好的修炼嗎?” “当然,老爷特意叮嘱過我的事,我是不会偷懒的。不過,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我练的技巧和士兵练的差得那么多?”克雷斯见過罗德、雷蒙德以及士兵们的那些训练:负重、长跑,持兵演练。 而自己练习的,则是每天各种奇奇怪怪的高难度动作,如果不是老爷已经看過并且非常认可的话,克雷斯早就已经开始怀疑流浪骑士法提斯是在哄骗自己了。 “当然不一样,你是女孩子。我們這些男人负重、长跑,锻炼体能,让身体越来越强壮,最后持兵演练,只要有一部分力量可以发挥在战斗中,就可以造成足够的杀伤破坏力,足以杀人了,影响我們更进一步的并不是力量,而是自身是否有足够的心灵坚持前进。” “但是女性的力量天生就远远比男性弱小,不仅仅是力量,甚至反应速度、专注力這些方面也有所不如,因此锻炼你们的武技,要更加节省潜能的开发,将每一点潜能都集中在该集中的地方。” 男人练武,一边做苦力一边练武,可以相辅相成,女人练武,就只能练武,将自身肌肉逐渐适应各种极端的发力方式,她们练武想出成绩,是不能再做体力活的,否则就白练了,這是先天的禀赋差距。 因此,法提斯在向罗德說明之后,罗德已经明令禁止克雷斯再做什么体力活工作了,只是让她做一些端茶倒水的纯粹侍女工作。 其实男人纯粹练武不做苦力,也会更有效率,更容易形成战斗力,但是负重、长跑這些运动還兼备着磨砺意志力的部分效果,而這正是对未来突破一定境界,大有好处的。 這段時間,罗德已经下定决心,放弃克雷斯自带的超凡职业天蝎刺客,而是转而将之向纯辅助型女骑士英雄方向培养,這样虽然略有一些浪费潜力,但克雷斯的命就只有一條,并且骑士這條职业道路也要比刺客這條职业道路幸福许多。 恐怕沒有任何人,会喜歡永远躲藏在黑暗当中。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在那长长商队的末尾部分,罗德正上身精赤,绑着大量负重,陪一众海达姆民兵治安队大声呼喊着训练号子。 海达姆民兵训练得辛苦,心中自然有许多的怨言,但是哪怕再有怨言,在看到领主赤膊上阵亲自陪自己等人一起苦练后,也就咬牙强忍着了,再沒有什么好說的。 過程当中,罗德跑在外围,注视管理着长跑当中的海达姆民兵,嘴裡不停地无声念叨着:“内啡肽、内啡肽!” 身为一名领主,罗德完全可以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骑着马饱览荒野之原的自然风景,他完全不用像现在這样,活得痛苦难熬。 但弱小的人屈服于多巴胺,强大的人享受着内啡肽/内酚酞。 多巴胺是一种神经传导物质,它是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這种脑内分泌物和人的情欲、感觉有关,它负责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比如一個人在品尝美食,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时,脑内就会大量分泌多巴胺,让人感到非常快乐。 而内啡肽/内酚酞则是一种内成性(脑下垂体分泌)的类嗎啡生物化学合成物激素。它会在人痛苦的时候产生一种镇痛的作用,然后,让人感受到一股充满兽性的成就感。 罗德上一世退休之后,因为完全沒有了目标,就彻底放飞自己了,通宵达旦的打游戏,刷黑音,看小說,肆意享受着多巴胺的分泌,直到至死方休。 然而這一世在恢复年轻后,他却又戒断了多巴胺,重新享受起内啡肽带给自己的强烈成就感,因为在這一世有了新的道路作为追求。 在罗德的视角看来,系统就是自己的一种天赋,类似于克雷斯的狂暴,法提斯的无双斗志,而:有天赋却不努力的人,肆意浪费自身天赋的人是蠢材。 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终有一天会遇到仅仅只凭天赋无法逾越的天堑,若是自己珍惜自己的天赋,将天赋与努力相结合,那么,也许未来就会有更大的机会,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啊啊啊啊啊啊!” 因为疯狂锻炼身体,打磨实际使用属性带来的痛苦,令罗德脑内的内啡肽大量分泌,但同时也让他精神振奋,周身充斥着一股强烈的生命活力,以至于最后有些下意识地,嘶吼起来。 那种感觉,简直就犹如荒野当中,肆意奔跑的兽王! “咴!” 然而就在這個时候,恰巧那位水蓝色长发的女骑士瑞儿前来找他。 在看到那在大雪当中奔跑嘶吼的男人时,女骑士骑乘的战马因此略微受惊,几乎人立而起,好在很快被她压制制服下来了。 “罗……罗德大人,我家主人有事与您商谈。”被突然吓了一跳,原本有些恼怒,然而当注视看清雪地上那周身坚实肌肉饱满虬结的青年男子时,瑞儿莫名间就觉得自己脸颊发烫的(吊桥效应),长久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喜歡的是像自己主人那样,俊美得宛如天人般的好看,然而今天突然见到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魅力之时,女骑士却又发自心底裡觉得,另一种選擇似乎也相当不错。 “知道了,瑞儿大人,多谢你的通传。” “呼。” 闻言,叫下属牵過自己的马匹,然后罗德披上外袍之后翻身上马,策马前行,很快,他就跟随着瑞儿骑士的引导来到了商队的前方,商队首领亚洛斯先生的所在位置。 “亚洛斯先生,日安。” “罗德先生,看到您如此精神饱满我感到很欣慰。不過,您对于自己的武技勤练刻苦,這是一件好事,但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我還是希望您也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這次的任务当中来。” 一边這般言說着,金发碧眼的亚洛斯一边将一张羊皮纸,递到了罗德的面前,罗德伸手接過进行閱讀,发现這是一封斥侯简报。 随着時間的推移,人数庞大的商队不断深入荒野之原,在商队的四周开始逐渐汇聚起一批荒野尾随者了,初时它们的数量還是极少的,但随着時間推移,它们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中,就好像换季過程中的牛群要穿越過猎食者的领地,总要留下其中几头作为“過路”的花费。 “对此,罗德先生有什么看法?” “我沒有看法。敌人,来多少杀多少就是了。”看了简报,罗德笑了笑,将之递還给亚洛斯。 对面這個男人回应的干脆利落,让亚洛斯为此微微一愣,他原本以为对方进行推托,至少也会谈一些條件,却沒想到,罗德直接就应下了。 但那毕竟是战斗,是冒着生命危险,并且几乎一定会死人的事情。 “罗德先生,出于我們之间的友情我還是要提醒你,不要太過轻视你的对手,荒野种族的战力也是不容轻视的。” “多谢您的忠告,亚洛斯先生。”說完,罗德一挽缰绳就离开了。 因为双方的情况是不同的,亚洛斯的商队护卫虽然精锐,其中甚至有为数不少的重甲骑兵,但是過于频繁的战斗,会让這支部队的士气消耗下降,战力下滑。 而罗德自己的红木镇部队不同,拥有所谓的“神佑仪式”加持,罗德的军队可以在战争与杀戮中获得更强的力量,這本身就是对于士兵身心的一种极大振奋,因此,罗德是不担心自己的部队因频繁战斗而士气下降、战力下滑的。 “刚好海达姆民兵的忍耐,也快要到极限了,這一仗对我来說,正是时候。” 商队多骑兵,再加上亚洛斯深番兵法、行事谨慎,因此他更快更早的获得军事情报這很正常,但当有军事情报后,罗德带着法提斯、雷蒙德、克雷斯围绕商队转了几圈,就同样寻找到尾随增多中的荒野异族了。 這些生存在魔力暴走之地的生物,战力相对强悍,并且由于今年的雪灾,比较难以找到食物,因此一发现亚特兰商会商队這样的大商队,自然而然就聚集起来了,雷蒙德甚至发现它们已经推选出一位临时首领,因为尾随渐渐变得更加隐蔽且更具目的性了。 “罗德大人,那位亚洛斯管事是否会动用商队的骑兵队帮助我們作战?還是,這一战仅仅只有我們作战。”跃下马,注视着雪地上残留的痕迹,法提斯抬起头這样寻问道。 “法提斯,放心好了,那個亚洛斯是一個颇具气魄的人,他的目的是成功开辟出一條新商路,而不是和我們计较利弊得失,因此骑兵指挥权虽然不会在我們手上,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亚洛斯還是会選擇帮我們的,有些时候,我們可以選擇相信我們的盟友。” “有骑兵的话,那這一仗就好打多了。” 在這個时代,无论怎样计算,在人类势力的诸多兵种当中,骑兵還是牢牢占据着主战地位,虽然它是烧钱兵种,养一個骑兵的费用支出,足够养十個步兵的,但只要是有一定條件、一定野心的领主,绝对沒有不培养骑兵部队。 当然,大规模骑兵部队罗德短時間内是根本不敢想的,自己手上的那点小钱钱,实在是不够烧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凭借红木镇军队的力量,在尽量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将這些荒野异族全部灭掉。” “這個,恐怕很难,也沒有必要。”法提斯一時間有些不理解罗德的思路,因为并不知晓“神佑仪式”一事,在法提斯的想法中,罗德应当是竭力避免不必要的战斗,竭力避免损失才是,因为還不确定能不能收伏法提斯,因此罗德是并沒有将“神佑仪式”一事告知的,這件事也是红木镇军队的最大秘密,由于地狱烈火的威胁,在這個中世纪几乎沒有士兵会不守口如瓶的。 而在另一边,荒野种族的聚落中,一头异常干瘦猥琐的地精正在高处挥舞着自己手中锋利的弯刀,在它的四周,有大量的大地精、狗头人,甚至高大强壮的蓝胖胖食人魔跪伏于地,表示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