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许向国
只是不知道這一家究竟是什么来路,许向国闭着眼睛装睡了一夜,时刻绷紧着精神。忍耐到早晨鸡叫第三遍,才装作睡醒之后的茫然,带着沙哑的嗓音推醒乐祖。
“你是?”
乐祖牢记大姐昨天的交代,虽然是要送东西,但是不能直接告诉对方,這也是公安特地要求的。
“我姐看你倒在路边,所以把你带回来了。”
乐祖不太擅长撒谎,赶紧把放在一旁的馒头拿過来:“你先吃点垫垫,等会儿就吃早饭了。”
许向国接過来道了一声谢,大口大口的往嘴裡塞,对方大概率针对的是老爷子不是自己,所以他也不用担心吃的东西裡有什么。
乐宛也起来了,最近她摸准了菜站上货的時間,每次都能买回来一些新鲜的蔬菜,极大地丰富了乐家的饭桌。但因为小的三個最近伙食不错,所以逐步显现挑食的特质。比如小七就不爱吃胡萝卜,每次做了就要费心巴力一点点挑出来,小六不喜歡吃葱,每次都要装作无意悄悄把葱拨开。但這個时节蔬菜不多,再挑食一下,能吃的就更少了。为了让他们吃点菜,她最近也是变着花样的做饭。
把土豆胡萝卜削皮切丝,葱姜剁成沫,加上面粉搅拌均匀。不用额外加水,直接捏成小圆团放进刷了油的锅裡,鸡蛋沒剩几個就全部打散,挨個在菜团中间放一点鸡蛋液,煎到两面金黄。
小炉子上熬的大米粥已经开了花,另外還有乐宛前几天去供销社买来的咸鸭蛋,再加上腌好的白菜心。一顿简单的早餐就做好了。
东西全都搬上桌,催促几個大的小的快点吃完上学。
乐宛捡了一個大碗,盛了大半碗的粥,边上放两個蔬菜饼,就這样端进正屋。
“你醒啦,先把這些吃了吧。”长了一双桃花眼啊,好看是好看,但是一下子就把這张脸变得多情了起来。
许向国踉跄起身:“谢谢。”
乐宛笑眯眯:“不客气,我也就是下班时候看见你昏倒在路边,周围什么人都沒有。你发烧了,我家裡只有安乃近,给你吃了半片。你现在好了嗎?”
许向国:“好了,谢谢你。”
乐宛笑笑就不吭声了,也出去吃自己的早餐,一点沒有问对方姓名的意思。
许向国眯了眯眼,又转向对方端来的早餐。
颜色鲜亮的蔬菜饼,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大米粥熬的米油都出来了,旁边還放着一碟小咸菜。尝一口就觉得唇齿留香,明明刚才吃了两個大馒头,现下却依旧觉得饿。
送走几個上学的,小五小六小七也整理好自己。今天姐要带他们去厂裡!小七开心的拉着五哥的手,小六迟疑的盯着乐宛看。
乐宛摸了摸鼻子,唉,何必跟大佬耍心眼呢?她认命的去找了個包袱,家裡剩下的粮不多了,索性就留了晚上一顿的量,把其余的都装好。
许向国也颇有眼色的出了正屋,再次向乐宛道谢。
乐宛把手裡的包袱递给他,和善地說:“同志,我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难处。能帮的也不多,這些粮食你就拿回去吧。咱们都是工人阶级,是一家子的兄弟姐妹!主席都說了,要大家都为人民做服务,這点东西你拿着,永远不要失去希望1
许向国這才放肆地看了乐宛一眼,十几岁的姑娘,长的很好看,穿着沒有出格的配饰或花纹,沒有耳洞,身高估计在一米六五左右,左臂靠近手肘地方有一個胎记,右手靠近户口地方有一個痣……
许向国默默记下,心裡的疑惑却半点不减。一個姑娘带着六個弟妹,她家裡哪裡来的细粮?她說的什么公安和侄子又是谁?老爷子沒有兄弟姐妹,自己爸妈也早早就沒了,家裡算的上亲人的,只有一個远在海外的姑。
乐宛看到对方突然锋利的眼神,第一次在心裡打了突。他发现了什么嗎?自己的行为的确很怪异,毕竟谁能在路上随便拉個陌生人就送粮呢?但是对方的怀疑好像不单单如此。
不等乐宛反应,许向国已经调整好自己的表情:“谢谢你,我的名字叫许向国,住在胜利公社洪山大队。”
乐宛已经听不到别的了。
艹(一种植物)
她把男主救了??這是书裡那個被乐妙妙迷得七晕八素的男主许襄国?书裡說他比女主大七岁,但你看這身板,哪裡像十四岁?!
她颤着声音开口:“好的襄国同志。”
许向国盯着她:“不是襄,是向前的向,国家的国。”
乐宛勉强笑了笑,许向国深深看了她一眼才告别离去。
小六从刚才开始就觉得怪怪的,现在這种感觉更强烈。他扯住乐宛的袖子:“姐,你怎么了?”
乐宛不知道怎么說,本来她一门心思就打算带着几個娃好好生活,最好是离男女主都远一点,毕竟主角光环這個东西,有时候是很不讲武德的。她也发誓,只要女主不来招惹她,她一定有多远离多远。
但沒想到啊,先遇上的竟然是男主。
小說裡男女主相遇的时候已经是乐妙妙上大学,男女主相遇在校园裡。那时候男主的爷爷已经去世,男主讲自己身世时候也是一笔带過,只說自己跟着爷爷下牛棚很辛苦。后来爷爷平反,回京的路上出了意外,就只有他一個活了下来。
现在看来,原来男女主的缘分埋的這么深嗎?說不好還曾经跟女主在同一個城市擦肩而過呢!只是乐宛也有些奇怪,因为男主刚才說的胜利公社,那不就是原著中自己下乡的地方?也是王桂花和赵丽娟的娘家。
巧合就不說了,怎么男主跟女主在一起之后沒提過這事?
想到這裡乐宛拍了下脑壳,麻蛋,忘了自己当时沒看完了。要早知道要穿进這本狗屁小說裡,她一定拿出高考的劲头把整本书当成五三做!
总而言之,虽然不知道男主为什么后面要改名,但是很显然,這货就是男主啊,公社名字都对上了!
乐宛开始心疼刚才给出去的粮食了,早知道是男主,就应该让他在街头倒着嘛,說不准下一秒女主就出现救了他呢?生无可恋,乐宛告诉自己得改改多管闲事的毛病,自己已经不是上辈子那個可以随便扶摔倒老人不怕讹的小富婆了!她现在可是個带着六個弟妹的小可怜,预备役炮灰!炮灰不能随便上街捡人!
许向国回到洪山大队,在村口就遇见了大队书记王福全。王福全留着一把胡子,手裡拿着個烟斗,說话前先用眼神将对方从头到尾剐一遍,他当了十几年的村干部,一双势利眼出神入化。
王福全看见他回来就甩了一個白眼:“你這是又往哪儿去了?說好了哈,不上工就沒有粮食分。你爷爷病的起不来,你倒是往外头跑的勤快。赶紧回去把村东头的粪挑了,挑不完就沒有下個月的口粮。”
许向国看都不看他一眼,王福全看见他背着包袱,本来想让他拿下来翻翻。但看见他一脸死人样又觉得晦气,這個狗崽子怕不是個哑巴,這几年就沒听他张過嘴!
偏生又不知道拿什么态度对待他,他爷爷下牛棚带上他,但按规矩满了十六他就能走,只要写個跟他爷脱离关系的保证书就行。一年熬過一年,看他個头早就满十六了,偏他嘴硬說自己不满,又沒個证明能說明他几岁,也就這样耽搁下来。
许向国回到草棚子裡,這個茅草屋還是他跟老爷子自己搭的,說的是下牛棚,哪裡有牛棚?牛都金贵,让他们看管大队的人也不放心。刚下放的时候,王福全指着這裡的山坳子說就住這裡,随便他们自己弄。本来许向国打算砍点树枝,自己再弄点碎砖头。老爷子劝他還是随便弄弄就行,果然盖完沒几天就被王福全抓着小辫子,开大会說他们是享乐主义,既然是反思错误,就不要把屋子盖那么大,最后硬生生拆了一间。
這几年老爷子上了岁数,早年的伤病挨着個来。他笑說自己這辈子也算是什么都体验過了,见识過国外的灯红酒绿,当過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跟敌人在战场上真刀真枪過,還学到了很多人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知识,最后過過苦日子,一辈子沒白活。
大多数的时候许向国跟着老爷子学手艺,上到說话做事国际局势,下到变声速记伪装偷钱袋子。老爷子的经历堪称传奇,漏出一点都足够让他受用不荆
老爷子让他好好学,学好了报效祖国。许向国只是默默,国家太大了,自己又太渺校他陪着老爷子在迷雾中,心中并沒有方向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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