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兰尼斯特有债必偿
“它它,”马夫顺着伊恩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下子就结巴了,“噢,爵士,那可是河安夫人的坐骑,是高大的河湾马和以耐力闻名的多恩沙地马杂交选育出来的优质战马,价格是普通战马的两倍!”
一匹战马的价格约是农用马的20倍,役用马的10倍,驯马的3倍,也就是說,伊恩想借走的這匹马价格约是伊恩留在這裡的那匹马的六倍。
“這正好适合我不是嗎?”伊恩反而笑道,“你知道的,参加狩猎沒有好马可不行,我這次可是冲着赢得依兰诺小姐的青睐去的。”
“爵士,哦,這可不行,我沒有权力做出這种决定,這种事我必须請示管家大人。”马夫连忙摇头。
马夫的声音太大,惊动了正在另一边的马槽旁干活的另一個更年轻的马夫,那人闻言也快步跑了過来。他并沒有急着說话,只是看着两人,似乎還沒弄明白状况。
“不過是借一匹马而已,這有什么可請示的?”伊恩皱起了眉,“至于河安夫人的坐骑?河安夫人都多少岁了?她還能骑马嗎?更何况是這么高大的马匹。”到了她這個年纪,登子骑自行车都要摔倒,她還想骑马?
“這”河安夫人当然不能骑马,她的上一匹马从被选中到老死,一次都沒有被她骑過,但河安夫人可以不骑,马厩裡不能沒有啊!這是赫伦堡伯爵的牌面!
“我不過是借用一個星期而已,狩猎结束之后立刻就会把马還回来。如果這期间马出了任何問題,我都会原价赔偿的,你难道沒有听說過那句格言?兰尼斯特有债必偿。”
“爵士,請您不要为难”
“再說了,我的马不是還放在你這裡嗎?這匹马可是已经跟了我很多年了。对了,你该不会真的怀疑我想要污了你的马吧?”那你可就猜对了。
“行吧,那我也不为难你,你现在就可以去向马房管家汇报,我在這裡等你,”伊恩掏出了一枚金龙,“顺便告诉他,這是我借马的酬金。”
一直站在旁边沒有說话的年轻马夫像是终于反应過来了一样,一下子就走到了伊恩的面前。
“爵士,管家老爷此刻不在赫伦堡裡,但我想,他在得知是您要借马之后也是一定会同意的,所以我還是先带您试马吧,等回头我們再向他汇报。”他向伊恩谄媚的笑道。
老马夫疑惑的看向了他。
“一切交给我,父亲,您别管這件事了。”年轻马夫冲父亲摇了摇头。
河安伯爵夫人年事已高,而且沒有后嗣,赫伦堡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沒有举办過比武大会和狩猎了,這马厩裡的马几乎就沒有被用到的时候。
由于领主不在意,马房总管近些年甚至连检查马厩的過场都已经不会走了,這裡一直都只有他和父亲两個人干活。
這位爵士一個星期之后就会把马還回来,這么短的時間谁能发现?
至于爵士大人不還马?怎么可能?兰尼斯特有债必偿!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這一点!
金龙?什么金龙?我這么做只不過是想给這位骑士老爷行個方便而已,金龙不金龙的根本不重要!
“你随意。”伊恩恰似不在意的說道,但心中却是松了一口气,要真让对方将马房总管找来,說不定自己就只能放弃這匹白马,改借一匹普通战马了。
虽然那并不会影响自己‘某個兰尼斯特爵士’的伪装,但终归沒那么完美。
伊恩将金币抛向了空中,年轻马夫连忙接住了它,在仔细查看了一番后,将其收入了口袋裡。
“這边,大人。”年轻马夫喜笑颜开,将河安夫人的坐骑牵了出来。
由于它早就已经被煽過了的原因,性格還算温顺,伊恩凭借自己中级的骑术,仅用了一分钟就驯服了這匹本就沒有反抗的马。
“我的老伙计,”骑在白马身上的伊恩回头看向了那個還在纠结的老马夫,“我向你保证,假如這次我能有幸赢得依兰诺伯爵小姐的青睐,迎娶女泉镇的继承人的话,就請你来女泉镇当马房总管,哈哈哈。”
說完之后,伊恩骑着马大摇大摆的离开了马厩。
门外的守卫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沒有做任何的盘问便给他让开了道路。
直到伊恩在他们的视野裡消失,一個守卫才突然开口并看向自己的同伴:“你有沒有感觉那位爵士离开的时候变高了?”
“這是什么鬼话?”同伴沒能理解他的意思。
“不,沒什么,”守卫挠了挠头,“大概是错觉吧。”
伊恩当然不知道守卫的疑惑,他再一次折回了开始的旅店,在那裡购买了两壶麦酒以及一份干粮,然后便从北门离开了赫伦堡,踏上了前往盐场镇的旅途。
赫伦堡的北面是一大片肥沃的农田,正是因为這片沃土,赫伦堡的拥有者曾一度被认为是维斯特洛最富有的人。
如果不是有诅咒存在的话,這裡算的上是整個维斯特洛最理想的封地。
一路穿過了蜿蜒的溪流和阳光普照的原野,伊恩的眼前开始出现了绵延起伏的山丘和低矮的灌木丛,他稍稍放缓了自己的速度,继续向国王大道的方向靠去。
按照伊恩原本的预计,他抵达盐场镇需要三日,但换了這匹马之后,如果他加紧赶路,便可以将行程缩短到一日半。
当然,他并不会那么做就是了。
毕竟即使是耐力最好的马,其耐力与其自身的爆发力相比都是不值一提的。
一匹时速为40公裡的马,一個小时确实能跑40公裡,但两個小时大概就只能跑不到60公裡了,想要跑100公裡则需要5到7個小时,而且這還得是受過长期训练的马。
如果這马平时過的比较悠闲,那么到這裡基本上就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再继续跑上個20公裡什么的,說不定能给跑死。
河安夫人马厩裡的马虽然具有血统上的先天优势,又吃的是最好的食物,受到最好的照顾,但其实际的运动量伊恩不敢高估。
因此就让它在中途充分休息的情况下以10公裡的时速小跑,争取在明天太阳落山之前抵达盐场镇,才是伊恩的最佳選擇。
反正盐场镇是一個港口小镇,整個小镇并未被包裹在城墙之内,他不用担心半夜抵达会受到城门的阻拦。
正午的时候,伊恩在国王大道边的小树林休息了一会儿,并以一片白面包充作了午餐,期间他仅用麦酒润了两次喉咙。
他不希望在這种随时可以战斗的世界裡被酒精影响了思维。
什么?你问他为什么不喝水?
在這個喝水前沒有煮开习惯的时代,他宁可選擇這种低度的麦酒,至少他還能保证這是一种干净的液体。
经历了正午时的短暂休息之后,伊恩再一次踏上了旅程。
无心欣赏沿途的风景,伊恩只是默默地向北赶路。
突然,伊恩猛的一拉缰绳,死死的看着路尽头的方向,口中呢喃了一句:“咱们這是走到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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