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被複活的羽蛇神雕像
揹着修好的吉他,穿着一雙白色的男式手工布鞋,李知恩低頭趕着路,她要快點去最近的地鐵站。
沒辦法啦,這偏僻的地方,竟然連出租車都攔不到,早知道就自己開車了…誒呀,不對,自己還沒駕照呢。
想着想着,走着走着。
知恩小姐姐竟然沒發覺,連自己偶爾順拐了都不知道。
長大了,性子並不似還是少女時的自己,那樣的冒冒失失。
但偶爾也會着急的。
比如,前方找不到正確的路。
或者呢,後方有個痞子堵着退路。
李知恩扭頭,奶兇奶兇喊道:你別跟着我。
阿姆攤攤手,無辜地說:我沒跟着你。
她有些生氣,朝着痞壞的少年再次大喊:別跟我說話,討厭鬼!
他覺得很無奈,朝着臉紅的姑娘笑着:我沒跟你說話,害羞鬼。
“那你走那邊,快點吶。”
“憑什麼?我就不。”
兩人的對話,實在有夠幼稚。
甚至在路人善意樂懷的目光裏,像是對鬧彆扭的小情侶。
李知恩下定決心,絕不看着他,把他當作令人害怕的美杜莎。
看不到他,並不意味她不知道他在哪,就像希臘神話裏,斬下女妖的珀爾修斯,是依靠盾牌的反鏡,來映射美杜莎的存在。
她走一步,他也走一步。
她停下,他也跟着停下。
李知恩羞惱的鼓着腮。
哪怕討厭一個人的方式,姑娘的心思依舊總是那麼的浪漫,如同作曲,喜歡從細枝末節去琢磨。
她靠風,靠他的腳步聲,靠他一接近自己,就能聞到的一股淡而不厭的酒香,來判斷他與自己的距離。
李知恩對酒的味道真的很敏感,以至於努力讓自己閉緊嘴巴,好讓呼吸有些緩慢。
少年晃晃悠悠地騎着老摩的。
看着她身穿的白色短袖t恤,因爲呼吸,而隨着胸口上下起伏。
這出夏日靡靡的風景,他覺得很撩人,很是好看。
因爲工作失而復得,所以他的心情還不錯,心情還不錯的時候,就喜歡找樂子,尤其是找那些心情不好的人,心情就更好了。
李知恩一步一步,緩緩走着上坡,呼吸逐漸急促。
汗水染溼了她的鬢角,順着精緻的下巴,滴落在鎖骨緩緩流淌,最後滑入那含苞待放之處。
似有察覺,她輕輕一瞥。
坦然接受來自姑娘的白眼,阿姆頗爲輕佻地吹了聲口哨,嘴角悄悄泛起一絲壞壞的弧度。
呼吸困難的時刻,人會需要什麼呢?
一支夏日裏,最元氣滿滿的起泡酒,或者,一場無需她開口,聽着就行的對話。
“所以,人生就是要多出去走走,奇蹟無處不在,像我的鄰居小娟呢,就宅得不行,只會玩遊戲,躺屍,看漫畫,墮落!!”
“……”
“還說什麼追求夢想,要讓我仰視她,哈!搞笑呢她,不愛喫蔬菜的挑食少女,除非我截肢,還是截掉除了男性特徵以下的全部,否則她就是奢望。”
“……”
“對了,你多高來着?”
這壞人,不要臉,要你管!!
李知恩狠狠瞪了一眼揭短的“毒舌”少年,她以爲自己沉默不語,就是對別人最好的拒絕方式。
但這個孩子的臉皮莫非是牛皮做的?
厚的很呢!
阿姆駕着老摩托,痞裏痞氣地跟在姑娘的身後,依然沉浸在自問自答的世界中,十分樂在其中。
“你不跟我說話,我很無聊,孤單的,但是沒關係,孤單有時是最好的交際,畢竟柏拉圖式的精神式溝通、最爲動人。”
那是形容戀愛的,好不好?
“嚶西…”李知恩眼裏閃過一絲羞憤,無奈地嘆了口氣。
打死不搭理他。
阿姆伸長脖子,卻看到她冷着張俏臉,鼓着腮幫子,不言不語,埋頭走路。
明明連咬死自己的心都有了,可就是不搭理自己的傲嬌模樣。
“嗶嗶…”
光着腳丫子的阿姆笑了笑,按了按老摩托的喇叭,然後腳一用力,踩下支撐車體的支架,將車停在原地。
閉上眼睛,左手握緊,放於心口。
右手舉起,自上而下,自左向右,緩緩比劃一個神聖的十字。
這是一個簡單卻專注的禱告。
李知恩聽到喇叭聲,沒理,但聽不到引擎的聲音,也聞不到他身上熟悉的氣息。
她下意識地停下腳步,回頭,就看到了這莫名其妙,看起來特別中二、帕布的一幕。
“你…”
張開嘴巴,想詢問他幹嘛呢?
下一秒就反應過來,自己說好了不搭理他的,就連忙閉上嘴。
想走,但因爲路人那紛紛側目看他,彷彿看神經病的眼神,讓善良的她又十分不忍心。
姑娘左思右想,越想越煩。
最後只是一臉可愛的生氣模樣,用力地跺跺腳、發出——“噠噠…”的清脆聲響。
街角那骯髒,荒涼的風景一點都不好看。
所以李知恩的眼裏,只有那個在禱告,長得很好看的少年。
他閉着眼,尋着聲音,對她所站的位置打了個響指。
笑容十分燦爛。
“我和上帝打賭,賭你喜歡我,賭注就是我會戒酒。”
李知恩再也忍不住了,眼裏閃過一絲不屑和厭惡,白皙的小手作可愛的喇叭狀,放在嘴前,學着阿姆的口頭禪,大聲喊話:
“搞笑呢你!光着腳的小野人!”
“呀,你怎麼知道我的信仰?不怕壓迫的精神,與不被束縛的天性,野人的野性,果然——知恩是我的知音。”
“嚶西!我纔沒那個意思!”
“是嗎?那你今天有沒有跟喜歡的人說話啊?”
“沒有。”
“說了啥?”
“沒有!!”
“啊,果然是我啊。”
“嗯?”李知恩歪着頭,撲閃着疑惑的眼睛,一時沒理解,待反應過來後,臉色唰的一下子變得通紅無比,甚至蔓延到脖頸處。
“呀!!我討厭你!帕布啊!”
陽光不燥,微風正好。
趁姑娘變得急促的呼吸,趁路人紛紛駐足,側目。
趁阿姆自己還沒被打死,他趕緊像個校園暗戀女神的中二少年一樣,雙手做作的合攏成喇叭狀,大喊:
“呀!知恩xi!但我會喜歡你,喜歡你到你不再需要我喜歡你爲止!帕布啊!”
“住嘴!!我要殺了你。”
周圍路人善意的鬨笑聲,曖昧的眼神,讓她羞憤得難以形容,恨不得找個樹洞鑽進去。
“嘿,莫呀?!”
他燦爛的笑容,突然一下子變得僵硬,看着李知恩取下吉他,轉身就揮舞着衝向自己,恨不得同歸於盡的表情。
“別跑!”
“阿尼,我開玩笑呢…呀呀!”
阿姆連忙驚恐地掉轉車頭,慌不擇路的期間,腳丫子還不小心觸地,燙得他齜牙咧嘴,也顧不得灼傷,趕緊走爲上策。
李知恩羞怒難耐,被欺負的她,滿臉都是傷心欲絕的淚水。
但她哪裏追得上騎着車的小混蛋。
瞬間,阿姆早已跑得連車尾燈都看不見了。
“我…我!他他,嚶西!”
李知恩難過的生氣地踩他路過的痕跡,
看他看過的街景,然後希望時間再慢一點的,慢得,能夠讓她有時間,走出這陌生的地方,找到那個討人厭的身影。
但現實是——
迷糊的李知恩迷了路。
她拿出手機想要打電話給經紀人,卻發現這地方,信號出奇的差,怎麼撥打也打不出去。
她抿着嘴,突然被凸起的路塊拌了下腳,身體一時失去平衡。
她順勢想要蹲下,卻沒注意到自己的小身板,是比“吉他”嬌小得多的事實,結果吉他先她一步觸地,反作用下,直接敲打在她腦袋上。
“啊——嚶西!嗚…”
狼狽的摔在地上,李知恩想要起來,卻又被吉他卡住,又跪坐在地上,活像個帕布似得。
一時間,被人欺負的委屈,倒黴透了的難過,迷路的慌張,種種的情緒一下子涌上心頭,擊潰她的心房。
她皺着小臉,可憐巴巴地坐在地上,將頭深深埋進膝蓋上。
不知該怎麼辦。
不知哭了多久。
李知恩將身子縮在吉他前,擋住自己高腰短裙下旖旎風光。
嗶嗶——
吹着有點燥的涼風,電線杆上是嘎嘎亂叫,討人厭的烏鴉先生。
窸窸窣窣的,好似有輕輕的喇叭聲,淡淡的菸草味道,和起泡酒的酒香。
好遠又好近。
迷迷糊糊不知道哭了多久。
待哭的累了,她也聽見了腳步聲,擡起頭,就看見一個光着腳丫子的少年,走向前,蹲在身前對自己笑。
“阿嘎西?”
記憶裏,這成爲了李知恩有關夏天,最深刻的畫面。
他的身後是一輛小摩的,車身上噴着“西林洞奶奶拉麪”幾個字。
“我忘了問你個問題,你很討厭我嗎?爲什麼突然生氣,不想跟我說話了?”
李知恩擡起頭,滿臉都是令人心憐的淚痕,倔強地抹了抹眼淚,她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我不喜歡一個隨便說我喜歡你的人。”
有點繞口,但阿姆“喔”得一聲,恍然大悟地點了點頭,他也不喜歡糾纏不清,所以就留下一句:“阿拉索,那我走咯。”
“滾!”
少年點點頭,他是個說滾就滾,毫不拖泥帶水,也不糾纏的男人。
起泡酒喝了大半,煙抽完就起。
走了就不回頭,連告別都懶得告別,兩手插兜,從來不會多問一句:爲什麼?
無所謂,前路只是灑脫行走。
他剛想走,襯衫就被姑娘用力攥住了。
“嗯?“
她沙啞卻柔軟的嗓音,響在這小小的方寸之地,街角角落裏。
“爲什麼?”她擡頭,滿臉壓抑不住的淚水。
爲什麼回來?
爲什麼要走?
又爲什麼喜歡欺負我?!
阿姆猜不準姑娘的心思。
“我想走出人生的困境,但是一不小心,就走到人生的分岔路,我遵循着本能,二選一,最後,我就看到某個像手藝稀拉的麪點師,擀出的失敗拉麪一樣,彷彿失去筋道,靈魂的姑娘,在聳着肩膀走路,就…”
少年低頭,邪魅一笑。
“說人話!”靠着吉他的李知恩,一邊哭着,一邊砸他的腳。
模樣嬌憨可愛極了。
“啊帕!內內,阿尼…我也迷路了,呀以西,這破地方!信號太差了!然後,這不剛好看到有個孤單的妹子在哭,就知道是你了。”
“嘿。”她直接笑出聲,然後偏頭狠狠瞪了他一眼,這次輪到她生着悶氣。“哼,不跟你說話。”
“內內,上車,指路,歐巴送你一程。”阿姆再次邪魅一笑。
“明明比我小…”
“我很大的!還有,我想你也迷路了吧,沒關係,春天,愛情,櫻花,還有迷途不知返的文藝少女,我很喜歡,也很有經驗,想要走出迷茫困惑的方向,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我載着你,從街頭走到街尾。”
“說了我不喜歡你這樣說話!”
“啊!別打別打!哈幾嘛,安全駕駛,安全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