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洛萨的披甲军士
耶路撒冷。
康斯坦茨庄园。
莱恩百无聊赖地看着莫德尔训练這群新兵。
集结列队,持棍行进,左右转向,蹲下站起,方阵,圆阵
一片乱糟糟的脚步声,弄得原本干净整洁庄园裡满是灰尘。
“所有人,原地立正站好,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有任何异动,直到教堂的钟声响起!”
莫德尔满脸严肃地喊道。
他這一圈络腮胡,脸上总是不怒自威的表情,比起莱恩更适合做新兵训练官。
他的手中握着一根马鞭,察觉到谁有异动,立刻就是一鞭子下去。
烈日下,披着全副盔甲的新兵们此时已是汗流浃背。
如果不是康斯坦茨庄园开出的薪水更高,伙食也远超耶路撒冷王国征召的士兵,這些人是无论如何也沒办法忍受這种枯燥的训练的。
在他们看来,這种训练毫无用处,纯粹是在折腾人。
根本沒办法提高他们在战场上的存活率。
還不如拿着木剑朝着标靶一通乱砍来得有用。
足足一刻钟后,教堂的钟声才响起。
新兵们立刻出了一口气,松松垮垮或蹲或坐在地上。
“卸甲休息!”
莫德尔下令道。
“接下来,我会教你们如何保养盔甲和武器,你们身上的盔甲的价值我想你们应该很清楚,它们比伱们這個人還金贵,也是你们在战场上保命的根本!”
新兵们面色一凛,他们当然清楚一副盔甲值多少钱。
换作他们来圣地之前,做征召农兵或是城市民兵时,领主老爷们根本不可能给予他们盔甲,這是只有领主亲卫才能有的待遇。
這也是新兵们能忍受這种训练的原因之一。
莱恩看着莫德尔讲解這些基础知识,懒洋洋坐在树荫下。
片刻后,讲解结束。
新兵们又开始了漫长的“罚站”過程。
莫德尔顶着大太阳走来,摘下头盔甚至能倒出水来。
“我知道大人是为了训练這些披甲军士的‘纪律性’,使其能在战场上如使臂指,不至于被骑兵冲阵,轻易溃散。”
“但這种训练实在是太无聊了,那些从奥地利带来的领民,也沒一個顶用的。”
莫德尔皱眉道:“莱恩,训练新军本就是一件枯燥无聊的事,但你要知道,這支新军可是你我二人以后的班底,练的好坏,关系到我們日后的前程。”
莫德尔的眼神中闪過了一丝炙热:“你就不想像那些骑士老爷们一样,穿着光鲜亮丽的铠甲,纵横在战场上?”
“想是想,但你也看到了,這些蠢材连左右都分不清,练习個转法都乱糟糟像是受惊的羊群,就這种模样,怎可能让大人满意?”
“那就加练!”
莫德尔咬牙道。
這群新兵的训练的确有些不如人意,因为他们虽然身强体壮,但大多是文盲,上過教会学校的寥寥无几。
左右都不分,又该如何能结成密集队列,齐步前进?
连队列都排不整,不過是披了甲的征召兵,样子货。
這时,街巷中,徐徐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一骑穿着萨拉森式黑色鳞甲的骑士,在莱恩和莫德尔惊讶的目光中,缓缓步入庄园内。
“来者止步,這裡是洛萨大人的私人庄园!不接受客人!”
“异教徒,你玷污了這片纯净的土地!”
莱恩和莫德尔立刻拿起武器,围了上去。
几個站岗的领民也手持武器跟了過去,他们训练時間最长,已经初步具备了战斗力。
“才分开半個月,你们就连我都认不得了嗎?”
熟悉的声音响起。
莱恩,莫德尔,一众领民的脸色顿时变得惊喜了起来。
“是大人的声音!”
“老爷回来了!”
洛萨不在,他们就跟沒了主心骨一样。
莱恩和莫德尔虽然是不错的士兵,但還沒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骑士摘下围在脸上的面罩和头巾:“莱恩,莫德尔,還有我的领民们,好久不见。”
他将目光投向正在站立训练的新兵们。
虽然满脸惊讶与好奇,但他们并未因此而一哄而散,围過来看热闹。
莫德尔堪称严苛的训练已初见成效。
洛萨将马缰塞进莱恩手裡,径直来到了一众新兵面前。
“初次见面,我的士兵们,我是你们的领主和效忠的对象,也是为你们发放薪水的雇主。你们训练的不错,继续保持。”
說罢,又叮嘱莫德尔道:“今晚加餐,给大家吃肉。”
一众新兵顿时欢呼了起来。
“万岁!”
“天父保佑您,慷慨的老爷!”
“赞美您!”
汉斯,般若和芙琳吉拉這时才缓缓走进庄园。
“好久不见,我亲爱的兄弟们!”
汉斯眼含热泪,一把抱住了莱恩跟莫德尔。
“好好久不见。”
两人被汉斯的热情吓了一跳。
“兄弟们,找几個可靠的人,搬运一下马匹上携带的袋子,再好好照顾照顾這些可怜的大牲口。”
“它们這一路可太辛苦了!”
不再需要干粗活的汉斯,感觉整個人都解脱了。
這时,洛萨喊道:
“莫德尔,你继续训练。莱恩,跟我過来,我得了解一下最近庄园裡都发生了什么。”
“大人,您先随我来。”
莱恩带着洛萨,来到库房,指着這裡陈列整齐的军械說道:“這裡有铁枪头一百個,蒙皮的圆盾,筝形盾六十,用来修补甲胄的甲片若干,铁锤,单手锤十余。”
“還有弓三副,弩机两架。”
英诺森三世教皇曾颁布過禁弓弩令,严禁对基督兄弟使用弓弩,但根本沒几個封建君主会将此事放在心上。
禁止弓弩等一切远程武器,岂不是相当于自废武功?
更何况這裡是耶路撒冷,洛萨要用弓弩对抗的也是“万恶”的异教徒。
“做的不错,弓弩有就可以了,不必投入大量精力,目前主要還是训练披甲军士。”
洛萨并不打算大规模组建轻步兵单位,因为轻步兵只对无甲军队杀伤力大一些。
对于全副武装的骑士和披甲军士,不過是挠痒痒罢了。
他也沒打算组建骑射手。
其一是训练难度较高,不是游牧民,想要掌握骑射功夫,即使是停马骑射,也要花费大量的训练。
再则這個时代的骑射,因骑弓射程远逊于步弓,难以贯穿铁甲,实际上就是鸡肋罢了。
鞑靼铁骑之所以强大,是强在他们先进的组织形式,以骑兵部队为主所获得的极高的机动性,而非强在弓骑。
鞑靼铁骑中,有相当一部分重甲骑兵,部队着甲率要远高于這個时代绝大多数的军队,也包括十字军。
不能說十字军骑兵败于鞑靼铁骑之手,鞑靼铁骑又败于马穆鲁克之手,马穆鲁克骑兵又曾败于十字军骑士之手。
就得出令人啼笑皆非的,十字军骑兵小于鞑靼铁骑小于马穆鲁克,又小于十字军骑兵的循环。
打個不恰当的比方,十字军骑兵就是虎式坦克,鞑靼铁骑就是t34,两者各有高下。
但以這個时代来论,组织散漫,崇尚個人英雄主义,战法呆板的十字军骑士,是绝无可能战胜鞑靼铁骑的。
他這次突袭考克卜的城堡,获得了不少财富,要组建就得组建這個时代的王者,重甲骑兵。
至于兵源从何而来,他還在考虑。
离开库房,洛萨跟着莱恩观摩披甲军士的训练,不由暗暗点头。
不同于莱恩和莫德尔的高要求,洛萨知道,能在短短的半個月時間内,招募并训练出這样一支队伍,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而且這些军士当中,有很多都是见過血的。
朝圣者的道路充满了危机,能活着抵达圣地的,运气与能力缺一不可。
所以,這支披甲军士,实际上已经初具战力了。
再训练個把月,应该就能上战场了。
洛萨拍了拍莫德尔的肩膀:“你们两個這段時間做的不错,等训练结束,再去采购一些种子,农具,顺带看看有沒有铁匠和木工,庄园裡的铁匠铺和木工坊不能就這么荒废着。”
“马厩有专人照料嗎?這些精细牲口可得紧要伺候,若是得病了,要及时隔离。”
他们带回来的這八匹阿拉伯战马,可都是一等一的精品,加起来起码能值三百枚金币。
洛萨正絮叨着。
庄园外,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身着红白罩衫的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停步于庄园门口,语气急促道:“洛萨骑士,陛下召见你,要你立刻进宫觐见。”
洛萨连忙道:“我知道了,請先容我换一身衣服。”
骑士摇头道:“不必,你进宫后,自有人伺候你沐浴,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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