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印度(公元500年以前)(3)
吠舍的职责是饲养牲畜、提供劳动产品、供奉祀品,学习经典、经商、借贷以及农耕。
他赋予首陀罗的职责只有一個,那就是顺从地服务于其他三個种姓。
《摩诃婆罗多》*
第二段文献来自《摩诃婆罗多》(Mahbhrata,约公元前900年—公元200年)。這是世界上最长的诗,其中有大约十万個对偶句,讲述了两個王室家庭争夺王位的斗争。下面的节选段落是对世袭的种姓制度的描述。当时,人们认为這种制度可以维护社会的和平与繁荣。而這段描述就是为了向人们展示這一点。
思考:为什么要建立這种世袭的社会等级制度;這种秩序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能否解决那些应该解决的問題。
毗湿奴說:“我想說一下永恒不变的职责。克制愤怒、讲真话、与自己的妻子生育后代、行为纯洁、避免争吵、奉行简单生活、帮助不能独立生活的人——這九大职责是四個种姓都应履行的。
“還有一些是婆罗门的专有职责,我现在就告诉你。婆罗门的第一大职责是自我约束。学习《吠陀》、静心修炼苦行……财富属于那些知识渊博、清心寡欲、认真履行职责、沒有不当行为的婆罗门。他们应该娶妻生子、行善、祭祀。智者言,由此获得的财富应当愉悦地与值得的人以及亲属分享。……
“我也想告诉你,刹帝利的职责是什么。刹帝利应该施舍别人,却不能乞讨。应该参加祭祀,但不能作为祭司来为他人司祭。不能教授别人,只能学习。要保护百姓,与强盗和恶人斗争,在战场上发挥自己的威力。……熟悉经文的人是不会为那些从战场上归来却毫发未伤的刹帝利喝彩的。這种行为被看作刹帝利的耻辱。他们的最高职责就是镇压强盗。……
:https://www.bie5.cc。:https://m.bie5.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