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 第125节 作者:未知 一开始角還以为這個亚兽是哪個小伙伴的伴侣,介绍過一轮之后才发现是典的弟弟。 “角,以前木光经常和我們一起玩的,你還记得不?”典热情地道。 角模模糊糊记得好像当初是有几個亚兽幼崽跟着他们一起闹腾,只是具体是谁早就忘了——他离开神坛部落的时候才七八岁,现在這些小伙伴都未必认全,偶尔一起玩的幼崽更不可能记得。 木光对角很热情,主动给角倒水,角不习惯和陆迩之外的亚兽亲近,摆摆手拒绝。 這之后木光倒也沒做什么,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怎么說话,只是红着脸偷看角。 相隔十多年,他们這群当初的玩伴如今已经有了不一样的境遇和经历。這些年轻兽人们对角在外流浪的生活很感兴趣,问了不少相关的冒险经历;倒是对红木部落的发展兴趣缺缺。 “现在好了,你回来了,以后不用待在那种贫穷的小部落。”一個兽人高兴地道。 角微微蹙眉:“红木部落很好。” “再好還能有咱们好?”那兽人不以为然。 角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眉梢微微挑了一下,沒有跟他争辩。 這個动作他们都熟悉,一般是角觉得“這個問題太蠢我不想跟你多說”时才会做。 那個兽人反而被激起了好胜心和好奇心:“角,你倒是說說,那种小部落有什么好的?” 這個問題角也不跟他们争——過两天陆迩就要教导神坛部落开始种地了,到时候他们自然就懂了。 无论如何,這次儿时玩伴聚在一起闲聊,角心情也开怀了不少。 散伙之前,角告辞离开,木光从后面追了過来:“角,等一下!” 角转過身,看着木光脸上略带一丝羞涩的嫣红,不动声色后退一步:“怎么了?” 木光追上来之后,仰着头看着角,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脸更红,声音也小了许多:“角,我对你說的這些很感兴趣,你有空能多给我讲讲嗎?” 角目光微微一沉,思索片刻,回答:“我要陪绿耳,你可以找战,他也知道。” “战对我們亚兽好凶的。”木光微微撅嘴,“我都不敢靠近他。” “我和战是亲兄弟。” “嗯?” “我对亚兽也很凶。”角拒绝道,“而且我還要照顾幼崽,有事去找战吧。” 說完他转头就走了。 木光愣在原地半晌,看着角的背影消失,才鼓起了脸。 典从一旁的树丛裡钻出来,摸着脑袋笑起来:“在对待伴侣的忠诚上,角和首领真是一模一样。” 木光瞥了他一眼,气鼓鼓地道:“你明知道,還让我来干這事。” “咱们部落单身又会骗人的亚兽不多嘛。”典笑嘻嘻地拍拍他的头,“咱们要想办法把角留在部落裡,辛苦你啦。” 角离开神坛部落已经十多年了,现在又在其他部落找到了伴侣,倘若那個叫做绿耳的亚兽不想待在神坛部落,那角跟着他一起离开的可能性极大! 角可是他们部落的圣兽,哪能就這么放给其他部落? 计划逻辑還是有些問題,但竟然還有几分道理:“好像也对” “对吧?角既然在部落住下了,就算他不想,也要和战一起争首领之位……”典笑嘻嘻地道,“都当上咱们神坛部落的首领了,难道還会走?” …… 角和陆迩不知道這些小伙伴已经打定主意把他们都绑在神坛部落。 他们开始了制造同化神罚废土的工程。 生命之力這边,陆迩已经把人工肥的制造总结出了快速的流程,角最近半年积攒下来的毛毛派上了用场,一把毛毛放在一大缸水裡煮,蕴含的生命之力便已经足够。 种子這方面,陆迩考虑再三,决定先用自己带過来的红木种子,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培育水稻上。 正好借水稻把种植的概念和流程传递出去。 野生水稻的品种缺点和之前的粟、小麦一样,都是产穗率不高,种粒偏小。在灵水的帮助下,陆迩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時間,把這种野生水稻改良成相对高产的品种。 初步改良后的水稻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杂交水稻的高度,但产量已经足以满足這個世界的粮食需求。 神坛部落之前种植失败的原因除了品种,其实還有种植方法不对。 最效率的种植方法,应该是前期高密度种苗,之后间隔插秧。通過移栽可以让水稻的根系更发达,還能减少生长周期,提高水稻的产量。 水稻的种植在陆迩的知识裡是基础中的基础,很快就带着培育好的种子找到了首领,請他安排人学习。 神坛部落气候类似于热带地区,种植水稻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批灵水孕育出的种子生长周期很快,刚好方便陆迩教导他们开垦土地和耕种的流程。 至于节气判断這种进阶科目,還是等他们种几茬粮食再說吧。 手把手教导了一遍水稻的种植流程,听课的学生除了神坛部落分配的兽人,還有红木部落来的实和隼。 实旁听是为了之后承担“助教”的工作——陆迩要去探索神坛部落周围的新植物,普通的种植問題统统都丢给实来处理; 隼旁听则是为了记住之后传达给红木部落的兽人。 上课之前,陆迩先把一大包水稻的种子装在兽皮口袋裡,慎重地交给隼:“回去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部落裡的人,此外還要通知一下他们纳塔逃离的事情,让他们小心。” 隼点点头:“好。” “此外還有我說的信鸽计划……”陆迩捧出几個鸽子蛋,“你把它们孵化,然后带它们飞行。” 這些鸽子蛋是陆迩找神坛部落的首领特意讨要来的,据說不论飞出去多远都能归巢。 隼盯着那些洁白的鸽子蛋,艰难地吐出几個字:“绿耳,我是……兽人。” 不是母鸟…… “知道,你可以学习一下如何抱窝。”陆迩小心地把鸽子蛋放在隼的手中,“這次水稻种植的周期大概是一個月,应该足够你孵化它们之后再养育它们到可飞行的程度。” 角辨认過這种鸽子,告诉陆迩它们的孵化期和幼年期都很短,擅长长途跋涉,非常适合做信鸽。 缺点就是寿命不太长,此外非常排外,雏鸟情节十分严重,只认第一眼看到的“母亲”。 隼抱着這几只鸽子蛋,欲哭无泪——他還是個单身呢!這就多了几個幼崽?這让他怎么找亚兽! …… 每天给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上农学课之外,陆迩還经常去部落附近转悠。 神坛部落附近的植被与红木部落附近差异极大,還让他找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同化神罚废土最合适的植物其实是树,所以陆迩格外注意那些稀奇古怪的树木,還請教老祭祀不少相关的知识。 神坛部落在這個地方已经驻扎了多年,哪怕不懂人工培育,对大自然的利用经验也比他自己瞎转要强得多。 在老祭祀的指点下,陆迩找到了茶树、棕榈、香蕉等植物,甚至還发现了橡胶和棉花。 棉花! 陆迩捧着那些微微发黄的小棉絮,内心充满了惊喜。 红木部落以前只能用动物皮毛制作衣物,天然的棉麻桑都沒找到。他之前正犯愁部落裡衣物的制造太過粗糙简略呢! 第90章 晋江独发(90) 棉麻纺织业一直是农业经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衣、食、住、行四大基础需求中的“衣”, 最普及大众的就是棉花纺织业, 麻布、丝绸、皮草反倒是少数群体才会用到的原料。 陆迩来到這個世界之后, 在衣饰上的创新不多, 主要問題就是他一直都沒找到合适的材料。 棉花、亚麻、桑树,這几种植物之前都沒有任何踪迹,因此制作衣物的原料不得不采用兽人和野兽身上的毛毛。 尽管這些毛毛制作的衣服更加保暖, 但原材料来之不易, 加上兽毛并不适合制作暖季节裡的衣物, 還是让陆迩颇为头疼。 现在在神坛部落這裡发现了棉花, 意味着以后兽人们拥有了高效、可持续的衣物原料来源! 相比之下的橡胶和漆树反而沒有那么吸引陆迩注意了。 送隼离开神坛部落时,陆迩又嘱咐了一下:“隼,你叫两個擅长纺织的兽人過来。” 神坛部落這裡的兽人对纺织业都沒什么研究, 還得调派红木部落经验丰富的人。 隼已经得知陆迩找到了兽毛的替代品,把肩膀上的小鸽子推开一些, 点点头:“好。” 尽管觉得兽人孵蛋的行为很玄幻, 最终隼還是学着野外母鸟抱窝的方式,用兽形把几只鸽子孵了出来。 现在這些小鸽子已经可以跟着他一起飞行, 每天都盘旋在他身边。 隼变成黑翅的雄鹰,惊得身上的几只小鸽子“呼啦啦”地飞起来。雄鹰利爪抓起地上的兽皮包袱,拍动了几下翅膀,展翅飞向天际。 那几只小鸽子在地上盘旋犹豫了一下, 也跟着飞了過去。 陆迩送别了隼,一边琢磨着棉花的培育计划一边往回走,走着走着忽然被人拦住。 拦住他的人是個眉眼精致的亚兽, 有些怯生生地站在他面前:“你就是绿耳嗎?” 陆迩怔了下,回答:“对,你是哪位?” 来到神坛部落一個月,他每天都在帐篷和农田两点一线地行动,对兽人、亚兽们之间的交际沒什么兴趣,因此认识的人不多。 這個亚兽咬了咬下唇,低声自我介绍:“我叫木光……就是想来看看角的伴侣是什么样的……” 他抬起头,眼眸中似乎有些水意,有些哀怨地看了陆迩一眼。 陆迩愣過之后反应過来,微微皱起了眉——這是角的桃花? 他倒是不怀疑角会背叛他们的感情。他的伴侣是什么样的人他再清楚不過。 木光看陆迩皱眉,心裡暗暗叫了一声“糟糕”:這個绿耳该不会因此对角产生什么不满吧? 他们的目的是把角和陆迩留在神坛部落,可不是要拆散他们啊! 想到這裡,木光连忙补救了一句:“角在聚会的时候一直在夸赞他的伴侣,所以我就想来看看让角一心一意的亚兽是什么样子。” 陆迩微微挑了一下眉,点点头只吐出一個字:“嗯。” 他刚才看到木光的眼神时就感觉不太对,现在听木光這么一解释,心裡更觉得怀疑。 在红木部落,最初几乎所有的单身亚兽都爱慕着角,作为角的亚兽,陆迩穿過来之后不知面对了多少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有花尾那种恶意妒忌的、也有其他亚兽单纯羡慕的。 而眼前這個亚兽看他的眼神几乎看不到那种感觉,倒是好奇占了绝大部分,完全不像角的爱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