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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酒楼恶客

作者:空言无踪
暮春三月,夏暑未至,天气還有些凉。

  午后的阳光穿過大门,斜斜的洒落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叫人不想动弹。

  孟秋左手撑在柜台上,支起脑袋,右手轻轻的抚摸趴着的狸奴。看着小家伙呼呼大睡正香,他也情不自禁打了個哈欠。

  不過是九九六之后,想多码点字赚個稀饭钱,困乏后伏在桌上,就稀裡糊涂的穿越到這個镇子上。

  看来日更四千,乃人体之极限,并非虚言。

  此世是個类同华夏古代社会的地方,言语、文字甚至文化,大同小异;山川地理、甚至名人,都多有重叠;就连歷史走向,也相仿佛。

  只是细微处的变化,也容易谬之千裡,他還沒有仔细探究,便停在此地,预备相机而动,看将来是考個功名,還是弄些发明。

  孟秋来时,回到了十六七岁的年纪、脸面稚嫩了许多不說,长发也似开挂的過了肩膀,倒也不显特别。

  眼下已经過去一個多月,沒有系统,沒有奇遇,也沒有遭遇什么意外。

  初始确实不太适应,日子一长,就当度假,生活倒也悠闲自在,日上三竿方起,月挂树梢便睡,

  虽然因为朝代发展细节不尽相同,导致那点浅薄的歷史知识毫无用处。

  不過孟秋识得数、认得字,小小年纪便举止沉稳,又带着几分自信,总能叫古人高看一眼,是以顺利找到一份包吃包住、還有工钱可拿的营生。

  此刻已是未时,饭点早就過去好一会,整個楼裡面一個客人也无。掌柜提着一壶茶,端着一碟干果,从后院走了出来。

  他见着伙计偷偷缩在角落睡觉,脸一板,上前踹了一脚,呵斥道:“混账东西,成天就知道偷懒!”

  吼的声音有些大,把小狸奴吓得一個哆嗦,孟秋连忙坐直了身子,轻轻拍打,好容易安抚下来。

  转头一看,掌柜早换了副笑脸,将手上东西搁在饭桌上,說道:“孟先生,天气還有些寒,我煮了壶好茶,過来尝尝。”

  孟秋双手抱起狸奴,绕過柜台,坐到了凳子上,倒也一点不客气。

  掌柜陪着笑,回头又一瞪眼,骂道:“沒点眼力见,還不過来给孟先生斟茶?”

  “东家不必這么客气。”孟秋摆摆手,說道:“反正现在也是闲着,许小哥若是有心,咱们再认认前些时候习练的字,如何?”

  那掌柜被他看破心思,也不尴尬,先拿眼示意伙计,又翻转茶盏,倒了個七分满,推到对面,叹了口气道:

  “我也不指望超儿能考功名,只要多认几個字,总也比我這除了记数记個名字,其余全都抓瞎,要强上许多吧?

  他认得的字将来就能教给儿子,儿子再交给孙子,一代比一代多认识几個字,說不得就有老天爷看中一眼,出個秀才老爷,我老许家也算门楣有光。”

  孟秋点点头,說道:“是這個理,若真能一代强過一代,总有出头的机会。”

  這一個多月的接触,也了解到世上识字的人不多,百裡挑一也不为過,且其中大多数也就能写個名字,记個货物。

  像他這样读過《论语》、《孟子》,整個镇上都沒几個;還能吟诵几首唐诗宋词,那更是一個也无。难怪连路引都不查,许多人就争相延請。

  以至于他選擇在這镇上唯一一家酒楼兼客栈做個账房,還有许多人好生不解,或以为是读书人的怪癖。

  孟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微微点头,虽然味道一般,不過比之掌柜平日喝的碎茶渣子,要好上不少,可见也是用了心。

  那伙计入到后院,過得片刻,满脸不情愿的捧着一本很有几分旧的书来,恭恭敬敬的說道:“孟先生,我来請教学问。”

  孟秋拈起颗蚕豆放在嘴中,“嗯”了一声,說道:“你先照着书读一遍。”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习相远……”那伙计照着《三字经》原文,都磕磕绊绊:“子不学,断、断”

  “断机杼。”孟秋轻敲了下桌子,点了一句,他才接着往下读:“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

  等到了“马牛羊,鸡犬豕”,伙计就读不下去了,低头不敢看。

  這《三字经》孟秋是教過几遍,伙计对裡面的人物故事倒是十分向往,可要死记硬背,又不愿用功。

  那狸奴被吵醒了,打個哈欠,跳了下去,自去了后院。

  掌柜面沉如水,正待呵斥,忽然店门口一暗,大门口进来了一男一女。

  男的二三十岁的年纪,长得面如冠玉,十分俊美,头戴蓝缎子绣花壮士帽,一副武生公子打扮。

  只是鬓边斜插着颤巍巍、碗大的一朵通草做的粉壮丹,配上嘴角的一丝邪笑,平添几分不正之色。

  旁边那姑娘模样清秀,满脸惶恐,泪水在眼眶裡面打转,却落不下来。似有重病,整個人瘫软无力,被那男子搂在怀裡拖着走。

  “客官裡面……”掌柜早站起身来,迎了上去,话說了一半就住了口,笑容僵在脸上。

  那伙计也是满脸惊讶之色,望着那女子,脱口而出道:“刘小姐,你這是……”

  掌柜用力一扯儿子,打断他话头,连忙点头哈腰道:“两位客官裡面請!”伸手虚引,又一推伙计,连《三字经》掉在地上也顾不得。

  孟秋偏過头来,看着那男子腰间挂着一把长刀,心中一动。

  来此楼一月余,多数是本地人過来打打牙祭,偶尔来的一些個外地人,也是附近走货的商家,藏個武器,也遮遮掩掩,像這样公然把利器放在外头的,只此一個。

  “此人莫不是江湖中人?莫非這是個武俠世界?”孟秋心裡默想,有些动念,弯腰将《三字经》拾了起来。

  那男子瞟了一眼,看清了封面,嗤笑一声道:“小儿学的玩意。果然是穷乡僻壤,沒甚出众的人物。哎,就是女子,都是一般货色。”

  他伸手在女子脸上摸了一把,搂着女子坐到另一张桌子旁,朝躬身在一旁的掌柜吩咐道:“去,捡你们拿手的好菜,给我上一桌。”

  掌柜忙不迭的答应,朝着孟秋使了個眼色,刚推着伙计往后两步,這男子又道:“慢着,先打一壶好酒上来,替爷助助性。”

  “好,好,小人這就去!”掌柜叫伙计去了后厨,自己钻进柜台,摸索半天,搬出一個不大的坛子,抹去了灰,送到桌边,弯下腰道:

  “客官,這是我們楼裡面最好的酒了,放了十年的女儿红。”

  他边說边往碗中小心翼翼的倾倒了大半碗,双手推過去,看都不敢看那旁边满是哀求的女子一眼。

  “女儿红?嘿嘿,好彩头!”男子浪笑一声:“先喝女儿红,過后再吃個‘红女儿’,最是快活!”

  說罢又高声道:“掌柜,给我准备一间上房,我吃完酒,要好好享受享受!”

  掌柜脸上现出一丝不忍,又赶紧收起神色,赔笑着连声說好。

  孟秋将這一番情形看在眼裡,哪裡還不明白,這是個人人得而诛之的淫贼。

  饶是他在上辈子,早被生活磨灭了热血,心裡也腾起一股火气来,暗自念叨了好几句“小不忍则乱大谋”,才勉强冷静一些。

  這人敢光天化日之下,掳掠良家,又明着带刀而来,手上沒几分本领,断然是沒有這么大的胆子。

  他這幅身板虽不算小,可也不定能顶得住对方一刀。

  只可智取,不可力敌!

  孟秋装作看书,实则暗中想辙,好一会都不得要领,有些急切,伸手一抓茶杯,准备喝口水静一下,却发现茶水早已冷了,心中一动。

  他抬头准备說话,就见着掌柜脸色有些白,额头冒汗,两股微颤。略做思考,才发现那伙计进去好一阵子,都不见上菜,不禁暗骂一声:“坑爹的玩意!”

  他用余光看向一边,那男子手已经摸在了刀柄上,心裡一惊,急中生智,抬手重重的一拍桌子,吼道:

  “掌柜的,你這店是不想开了吧?磨蹭半天不上菜,茶水都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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