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修改
他觉得自己堕落了,从前的他是不会這么沒有追求的,也不会像现在這样懒,要是一直這么過下去真不知道他以后還会不会长成翩翩公子,要是直接胖成猪,啧啧那画面简直不能想。
這会儿顾主子找他他還挺乐意的,哪怕不是什么好事,那也比一直沒有事做要好,就算是條咸鱼也要比他强上几分了。
虽然說帮忙做這样的事也不怎么光彩,毕竟偷偷摸摸的看着,就算是为了他们的安全着想也不该就這样直接让馄饨盯着。
顾熙南其实蛮好奇馄饨要怎么盯人的,本来以为是什么厉害高难度的招儿,谁知道這家伙简直不按套路出牌,直接把自身一半的精神体分到小院子裡的树枝上。
视野刚刚好,可以看见小院门口也能看见主屋的窗户,又方便观察又方便看戏,但凡有点什么动静,這两個地方绝对是最热闹的。
不過毕竟是各分一半,对于各方面的能力有所下降那也是在所难免的,最明显的就是精神,以前馄饨只要不睡觉那保准叽叽喳喳的吵個沒完。
顾熙南到也发现了,让他不用太過关注锦瑟那边,只要保证有人进来就及时报告就行。
反正有水纹镜在,随时都可以回来,不用担心赶不回来這种事。
“馄饨,你只要负责盯着院门就行,只要有人過来你就立刻通知我。”
她今天早上才收拾了李可欣,她可不觉得李可欣是個怕事的,一准還会来,這次可就不一定是她一個人来了,上次一個人来吃了亏,再蠢也该知道带個帮手。
這要是只有锦瑟一個姑娘家在院子裡也就算了,眼下屋子裡她床上可是還躺着一個胸膛暴露的男人,要是传出去,她自己也就罢了,锦瑟的名声可也就毁了。
她反正无所谓,名声不名声的对她来說都不重要,自己心裡清楚就罢了,管别人怎么說呢。
顾熙南白天出门的时候一般是不会穿斗篷的,要是你一個人青天白日的穿着件遮住大半個脸的斗篷走在街上,那回头率百分百啊,被人注意到的可能性也是大大提高的。
而且她觉得大白天穿成這幅模样的,不是心裡有鬼见不得人就是脑子有毛病。
但是她不穿斗篷的话就只能選擇穿现在身上這件旧衣服或者是上次锦瑟挑的那件红衣服了,实际上她也不是不喜歡那种鲜艳耀眼的颜色,只不過她之间长期住在玄门裡,穿的一直是简洁的弟子服,不是白就是黑。
穿着穿着就习惯了,除了下山玩儿的时候她会换上自己的衣服之外,其他時間穿的不是黑的就是白的,虽然她一般不穿弟子服吧,但颜色還是要统一的。
因为她天赋高又能吃苦,不出意外還会是下一任掌门,大家对她這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她去了。
反正都是黑的白的,也不会显得太突出。
但是顾熙南本人吧其实并不怎么喜歡白色,都說白色是洁白无瑕的,她穿在身上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一般的女孩子都比较喜歡白色的衣服,看上去就仙气满满,顾熙南不一样,她穿黑色。
所以就算是下山出去玩她也不怎么穿浅色的衣裳,就這样她师傅就经常說她小小年纪穿的跟個老人家似的,一点也不像個小姑娘。
她每次都要怼回去,问他见過這么年轻的老太婆!?
左右衡权,她還是换上了那件浅红的衣裳,好歹也是花了银子买的,也不便宜呢,不穿岂不是浪费嗎?
一個人费了点時間才把這衣服穿戴好,這次出门关注她的人明显的就增多了,之前還好一点,虽然她长的好看,但是一看穿着也就知道家境贫寒,最多也就多看两眼,富家公子绝对不会上前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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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下她就给人一种一個人偷跑出来的大家闺秀,身边连個伺候的丫鬟也沒带,這样就更突出了,
她感觉到周围的投来的目光越来越多,只恨不得今天出门沒带個东西遮脸,還不如穿件斗篷呢,搞的现在還不是照样引人注意。
所以說啊,有时候长的太好看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如果长的丑,就一定不会于這种烦恼。
她一边注意方向,一边巧妙的利用街上的行人,小摊来打掩护,虽然還是有几個沒甩开,不過区区两三個人,她也就不必再大费周章的绕来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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