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金族部落
這样的答案令所有男人感到满意,但满意的同时内心也有着深深的失落,因为他们都知道揭开谜底之时就是名花有主之日。
但花的主人却并不令他们满意,头发杂乱,衣服满是褶子,布扣沒扣好,走路的姿势太散漫,长的也就马马虎虎,脸上有高兴的表情,一点儿也不严肃。
嫉妒会冲昏人的头脑,令人失去公正的判断,英气俊朗的吴东方在這群身高多在一米七以下的金族男人眼裡除了运气好,其他的一无是处。
吴东方根本就不知道這些人心裡在想什么,就算知道了他也不在乎,今天所有的事情都令他高兴,冥月的漂亮超出了他先前的预期,天师的通情达理和开明豁达也令他非常意外,重要的是他再也不用一次次自欺欺人的否定和淡化跟饭桶的感情了,這些天的朝夕相处,他已经习惯跟那只毛茸茸的肉球在一起了。顺心,今天所有的事情都顺心。
更顺心的還在后头,冥月主动拉起了他的手,這一举动无疑是告知众人二人的关系。
此时院外停了三辆马车,都是八马驾辕的大车,前后两辆除了车夫,分别坐了一名蓝袍法师和四位身背弓箭的士兵,中间的车上坐着那对既幸运又不幸的母子,饭桶被另外一個蓝袍法师抱在怀裡,也坐在這辆车上。
饭桶這时候是醒着的,正在那個蓝袍法师的怀裡四处张望,见吴东方出现,开始极力挣扎,嗯嗯的叫着试图摆脱那個法师的束缚跑過来跟他会合。
“這件事情你阿娘和大哥也不知情。”天师說话之时并未回头。
冥月低声应了一声。
连番挣扎也沒能摆脱法师的束缚,饭桶有点急了,发出了呜呜的鼻音冲抱着它的法师示威。抱着他的法师听出了它声音裡蕴含的敌意,既不敢放手,又怕它抓咬,這可是能抓断金属的爪子。
吴东方见状伸手指了指饭桶,以前做出這個手势的时候還有一句“老实点儿。”
饭桶见吴东方指它,立刻停止了挣扎,它记得這個手势,也记得吴东方做出這個手势之后它继续胡闹的后果,它不想被吴东方打脑袋,更不想被他踢屁股。
铜杖脱手,离地悬浮,天师轻身而上,踩踏铜杖升到半空,朗声說道,“金神蓐收永远庇护着他的子民,伟大的金神与我們同在。”
“伟大的金神与我們同在。”金族众人尽数跪倒,爬到树上的那些和吴东方例外。
天师随后做了個出发的手势,车夫抖绳驱驾,八马齐奔,绝尘而去。
天师反背双手,凌空跟随。
“怎么搞的跟鬼子出城一样?”吴东方撇嘴說道,那三辆马车一出发就是全速猛冲,八匹马拉一辆车,可想而知速度有多快。
冥月沒有回答,吴东方說的是现代的语言,她听不懂。
“金神保佑,希望他们能平安赶到都城。”冥月转身向房间走去。
“别担心,土族不会這么快得到消息的。”吴东方知道冥月在担心什么。
“你不放走那個土族的上初巫师,我的确不用担心。”冥月說這句话的时候并沒有埋怨和不满,只是就事论事。
“她都快饿死了,估计现在還在山裡找吃的,哪有那么快跑回去。”吴东方有些惭愧,他的举动确实给金族增添了不少隐患,
“收拾一下,咱们什么时候动身?”冥月问道。
吴东方能听出冥月這句话是中途改口的,她应该想說收拾一下立刻动身,之所以中途改口是出于对他的一种尊重,想征求他的意见。
“要是沒什么急事儿,明天走成不成?我想在城裡逛逛。”吴东方问道,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下次出来還不知道啥时候。
“好。”冥月点了点头。
回到房间,吴东方抓起水罐喝了几口水,放下水罐跟冥月问道,“咱今天晚上住哪儿?”
“還住這裡。”冥月說道。
“那弓箭我就不拿了。”吴东方說道。
冥月点了点头。
“你不能這样,找到白虎天师是喜事,你得装作很高兴的样子,你這么愁眉苦脸的,外人看到会起疑心的。”吴东方說道,冥月可能是戴面具戴惯了,卸下面具之后不能很好的隐藏自己的情绪。
冥月点了点头,转而出言问道,“你說真正的白虎天师還活着嗎?”
“不好說。”吴东方摇了摇头,他对白虎天师的事迹知道的很少,只知道每一代白虎天师都是不同的人,并非同一個人投胎转世。
冥月皱起了眉头。
“你看,你看,你又皱眉了,你得学会控制自己的表情。”吴东方撇嘴說道。
冥月心情很沉重,随手抓過桌上的面具又戴回了脸上。
“怎么又戴上了?”吴东方哭笑不得。
冥月沒有回应。
“你也别太担心,很快就知道白虎天师是不是還活着了。”吴东方出言安慰。
冥月闻声转头。
吴东方伸手摘下了她的面具,“土族派了那么多巫师来杀金族的孩子,說明他们的巫师通過某种法术事先猜到或者感应到你们的白虎天师出现了,他们既然有這個本事,自然也能知道你们的白虎天师现在是不是還活着,如果真的白虎天师被他们给杀了,土族的人就不会再来了。如果真的白虎天师沒死,他们一定還会再来。”
冥月连连点头,“有道理,如果阿爹他们中途受到了拦截,就說明我們的白虎天师還活着。”
“从這裡赶到都城要几天?”吴东方问道。
“快马需要一天一夜。”冥月說道。
“都城在這裡的什么方位?”吴东方又问。
“那裡。”冥月手指东北。
“应该是在临沧一代,洛阳到临沧有五千多裡,别說他们消息传的沒那么快,就算他们立刻得到消息,马上组织人手,也沒办法在這么短的時間赶過来,放心好了,你爹他们在路上不会遇到拦截的。”吴东方快速做出了分析判断。环境虽然变了,地理位置不应该有大的变化。
冥月有点发懵,吴东方說的两個地名她从沒听說過。
吴东方主动解释,“夏朝的都城叫什么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它的大概位置。”
“你去過?”冥月沒反应過来。
“在我生活的那個年代,我曾经去過,我知道那裡到這裡的大概距离。”吴东方說道,說完见冥月脸上的疑惑沒有完全消失,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村子东面那條河是我来到這個时代的地方,在那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四千年后的那個朝代。”
“我明白了,你来到我們的朝代之后一直在我們村子附近活动,沒有去過很远的地方,你想去中原是想看一看中原在我們這個朝代是什么样子。”冥月說道。
“聪明!”吴东方冲冥月竖起了大拇指,美貌与智慧兼具自然再好不過了,要是只能挑一样,還得挑智慧,好看的笨蛋不能要,沒法儿交流。
冥月开心的笑了,她开心不单是得到了吴东方的赞美,還有吴东方乐观的性情和他睿智的判断,這些令她越发确定自己选的人是对的。
吴东方走到门口向外张望,“外面的人走的差不多了,咱出去逛逛吧。”
“好。”冥月起身走了過来。
“贝壳带了沒?”吴东方问道。
“带了。”冥月指了指自己腰间的小布袋。
二人刚出门,又遇到了昨天跟冥月說话的那個女巫师,二人亲热的說着话,今天之前這個女巫师也不知道冥月的样子,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庐山真面目,一個劲儿的夸冥月漂亮,随后又对二人表达祝福。
就在此时,那個男巫师沮丧的从东面走了過来,這次他沒有再跟冥月打招呼,恶狠狠的看了吴东方一眼,自一旁绕了過去。
等到女巫师率领族人离开,吴东方和冥月出了院门,在城中四处游走。
冥月走在街上回头率超高,這么漂亮的女人很少见,這么漂亮的女巫师更少见,吴东方承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嫉妒眼神,心裡不无得意。
金族有六個部落,每個部落都有几十個村子,住在部落裡的人是不开矿的,他们主要种田和做买卖,粮食以粟米和黍米较多,這时候還沒有大米。除了粟米黍米還有一些豆类,有大有小,小豆子跟火柴头差不多,大豆子有指甲大,這些豆子都能煮了吃,也是现在的主粮之一。
也有蔬菜,品种還不少,不過吴东方认识的不多,葵菜,竹笋,蕨菜,還有就是大冬瓜,其他都不认识。
肉类有牛羊马猪,不是每天都有,杀什么也不一定,牛最贵,羊次之,马再次,最便宜的就是猪肉,为什么這么排列,冥月给出的說法是牛要耕地,一般是不杀的。羊能挤奶产毛,也不能乱杀。马奶虽然不太好喝好孬也是奶,只有猪沒什么用处,所以它最便宜。
鱼大部分是鲫鱼和鲤鱼,還有几种叫不上名,這时候的鲫鱼和鲤鱼比现代的鲫鱼和鲤鱼個头大,鱼鳍也比现代的鱼要长。
除了吃的,再就是布匹,丝绸最少也最贵,麻布最多,最便宜的是毛布,這种在现代很贵的布料在這裡很不值钱,原因很简单,這裡属于热带,大热天的沒谁喜歡穿件羊毛衫。
货物的种类主要以衣食为主,货币就是這种贝壳,比较受欢迎的交换物是粮食盐巴和各种牲畜。
闲逛的时候吴东方发现城墙上悬挂和撑顶着不少巨大的头颅,问了冥月才知道這些都是闯入部落的凶猛野兽,被杀掉之后头颅就放到城墙上警示后来者,這一情况說明這裡并不是世外桃源,住在這裡很不安全。
這时候沒有客栈饭店,不過有卖熟食的,他们卖熟食的方式很有趣,用石头垒砌一個方形的石屋,下面生火,整头猪扔进去,還有乱七八糟充当调料的树叶也扔进去,得半天才能闷熟,卖的时候也沒有秤,按照部位和肉块大小来,换也行,买也行,這些人可能干的久了,心裡有数,一斧子下去基本能做到不亏不欠。
逛累了,天也黑了,该回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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