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熊掌 作者:未知 因为寒辙英俊多金,又带着七個美女,加上身在草市,身边又沒有护卫,家丁一类的人物,那些眼看着寒辙从沉甸甸的口袋裡掏金币的无赖心裡就多了一些想法。 在寒辙四处张望打算找個不顺眼的人试试毒蛇咬人之后到底会有什么反应的时候,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三條好汉,好汉们认为一個人有钱就应该大家一起花,七個漂亮女人寒辙的小身板也应付不過来,准备帮帮寒辙的忙。 寒辙非常高兴有人自动站出来帮自己的忙,很认真的问了三位好汉,是不是真的打算帮自己,在七個女子绝望的哀泣声裡,三個好汉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這個富家子真是太上道了,决定一会玩完女人,再把钱拿走,就放過這個富家子一马。 等到三個人都被捆在树上,寒辙抓着蛇头,小心的挤出毒牙,准备請他们帮忙的时候,后悔已经晚了,草市上的人已经跑得一個不剩,七個小姑娘中胆子最小的一個已经尿裤子了。 寒辙也觉得這样做会吓坏小姑娘,又给七個小姑娘一人给了一枚金币,让她们自己赶着马车回永州城,他還要继续做实验。 胆子最大,胸脯最高的红衣女子嗫喏了好几下想让寒辙停手,因为不管从哪裡看,寒辙都不是一個穷凶极恶的人。对女人有礼貌這一点他也是从云烨那裡学来的,因为云烨似乎对家裡的女人都很宠溺,寒辙自然而然的认为這是属于白玉京的优雅。 将红衣女子揽进怀裡,拥抱了一下,嘴唇轻轻地在她贴着花钿的眉心吻了一下,横抱起来放到来时乘坐的马车上,细心地帮她理好散乱的裙摆,就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那匹老马就拖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往永州走,红衣女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起来,她很清楚的知道,這一别将是永诀。 红衣女子的哭声远远地传過来,寒辙抽抽鼻子笑着說:“难怪云烨這個王八蛋会這样做,這种被人记住的滋味确实不错,就是有点费钱。” 重新抓了一條毒蛇,把毒牙在第一個好汉的手上扎了一下,又在另一個好汉的脚上扎了一下,到了第三個人的时候,他選擇了颈项,毒蛇一连咬了三個人,似乎有点委顿,寒辙把它放回笼子,就坐在石头上看這三個人的反应。 被毒蛇咬了颈项的那個人脸已经黑了,扒开眼睛能看到裡面血红一片,寒辙非常的满意,永州蛇的毒性果然猛烈。 咬了手的那個還在挣扎,一條黑线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寒辙一刀就把這個好汉的胳膊剁了下来,看着飙出来黑色血液点点头,毒气已然攻心。 第三個人就沒有太好的效果,毒气居然停在大腿上不往上走了,寒辙正奇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這個好汉扭曲的脸,這才明白,這家伙被活活吓死了,人死了血液不再流动,毒气自然也就不会蔓延了。 “老家伙不会被吓死吧?”寒辙喃喃自语了一阵子,就摇摇头,這不可能,老家伙說不定会非常享受死亡降临的感觉,不過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如果不是有妹子需要照顾,寒辙连自己都想杀死。 以前高高在上的时候藐视人伦這回事,到了人世间才发现這是他妈的一條天條,是不能违背的,就连野兽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自己的家族却如此的偏执,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身体裡充满了污秽的血液。 那個人自己到底该如何称呼?爷爷?還是父亲?能和自己的女儿干出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的,也只有那個老魔鬼了,他必须死,一定要死! 平静下来寒辙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那具尸体已经变成了肉酱,自己的头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剁碎的肉沫子,有七八個捕快站在远处,看着他大声的鼓噪却不敢過来。 寒辙拿着肥皂跳进了小河沟,把自己洗干净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這才把蛇笼放在自己买好的驴车上,赶着驴车沿着古道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永州…… 永州对他来說不過是自己旅途中的一处休憩的客栈,很快就忘记了,但是永州的捕快们却永远记住了一個恐怖的碎尸恶魔,自然,永州城最大的一家青楼,也总有一個穿着红衣服的美丽歌姬喜歡趴在窗户上看底下的人群,一年又一年…… 一辆沒有顶盖的马车跟在一小队骑兵后面在秦岭蜿蜒的山路上无精打采的走着,旺财就不喜歡拉這种又笨又难看的车子,家裡雪白色的轻车才符合自己高大威猛的身材,可是军伍裡沒有,它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拖着,云烨躺在铺的厚厚的车板上,一個盹,一個盹的补觉,昨晚上的篝火晚宴很成功,李二大肆的赞扬了一番,认为以后狩猎的时候要多搞搞這样的晚宴,尤其对小丫献上的的舞蹈评价很高,认为這样的野人舞蹈欢快而奔放,节奏感强烈,让人热血沸腾,很美,长孙决定了,回到长安就让小丫教出一队专门跳這种野人舞的歌姬来。 云烨很清楚,生性活波的小丫穿上蒙家寨子的半截裙很适合跳這种简单粗旷的舞蹈,更何况這种舞蹈已经被天魔姬改编過,立刻就显得很上档次。与其說长孙对小丫有信心,不如說它是对李渊曾经的宠姬有信心。 云侯路過摩天岭感怀诸葛一生的功绩不由得潸然泪下,這一事实已经在士林中广为传播,多么优美的情感啊,诸葛一生忠谨无双,智计百出的为蜀国谋福利,虽然功败五丈原,让人扼腕叹息,却不能抹杀诸葛刚上的情操,更何况云侯在悲伤之中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优美对句,就连房相,杜相這样的人物念到這两句对句之时,也忍不住涕下,陛下闻听之后說這是云侯第一次由心而发的做文。 文豪获准的恩遇就是不必骑马,可以乘车,這裡的乘车,指的是羊车,弄一头巨大的山羊拖着自己到处走,想当年乌衣风流的晋代名士赶着羊车专门到妇人扎堆的地方让她们拿果子砸自己,這是多么美的传說啊,不過人家潘安是因为长得漂亮,那些妇人想必不舍的把他砸死,要是云烨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再加上长安民风彪悍,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羊车就算了,還是把旺财套上比较靠谱,旺财喜歡咬前面战马的马屁股,已经咬跑了三匹马了,這要再把這匹马的咬跑,它的前面就沒有碍眼的马屁股了。 旺财忽然合上了自己的嘴巴,悄悄地拖着车子往队伍裡靠了靠,同时甩着尾巴把打盹的云烨弄醒,云烨一见旺财警惕的样子就知道有麻烦了,可是他想不通自己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裡,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不光是旺财在警惕,几位老将胯下的战马也昂首嘶鸣起来,云暮的大狗旺财也在喉咙裡发出呜呜的声音,這是有大型的野兽過来了。见了鬼了,野兽敢冲击人群? 不远处的响起了李二嚣张的笑声:“不容易,朕以为你真的能忍得住,沒想到快出山的时候你還是跟来了。“說完就一脚踹在一头绑在车架上的小熊身上,那头小熊嗷呜的叫了一嗓子,可能它也闻到了母亲的气味,叫的越发的来劲。 云烨发誓沒见過這么大的狗熊,肉山一样的身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一头就冲进了队伍,這家伙的身上糊满了松脂,弓箭根本就穿不透它的厚皮,一爪子就把一匹马的肠子抓了出来,战马哀鸣着将骑士压在身子底下,骨折的声音云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 那些侍卫很有默契的闪开,狗熊咆哮着就向拿着弓箭的李二冲了過去,李二的第一箭准确的钻进了狗熊胸口的白月牙,這裡是狗熊最脆弱的部位。 云烨有些伤感,人家狗熊不過是想把儿子救走,至于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李二太卑鄙了,有本事一对一。 很沒意思,李二射了三箭這只很大的狗熊就彻底的完蛋了,只能躺在地上喘气流血,其中一箭从眼睛贯进了狗熊的脑子,严松提着横刀在箭尾的部位用刀背拍了一下,那支箭就从狗熊脑袋的另一边穿了出来,狗熊顿时就沒了气息。 杀只狗熊而已,整支队伍都发出万胜的欢呼,不明白好几万人杀死一只狗熊有什么好得意的,回头问程咬金,老程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說:“小子,杀了這头山中之王,就好比在战阵上斩将夺旗,是大荣耀,当然,要是活擒就更加了不起了。“說完就加入了欢呼的人群。 “陛下擒虎射熊之威尚在,我大唐必定国势昭昭,臣为陛下贺!“房玄龄恭贺完毕,立刻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喊得口号居然是战阵上才有的”万胜!“ 对于這個云烨不太在乎,他只在乎狗熊身上四只肥厚的熊掌如何处理,现在已经到了秋天,這只狗熊全身涂满了松脂,必定是专门去掏了蜂窝吃蜜糖,两只熊掌上绝对已经糊满了已经结晶的蜂糖,再加上各种果子的浆汁,這两只爪子一定已经被腌制好了,本来是狗熊冬天沒事干舔熊掌充饥做的准备的,现在全部便宜了李二。云烨很希望李二能把這两只前掌给自己,這比坐羊车好多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