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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抵达滇镇

作者:仨金.
驿隶正策马狂奔,根本沒预料树林裡会窜出来一個劫匪,胯下马匹受惊直立而起,径直将驿隶从马上摔了下去,摔了個七荤八素。

  驿隶揉着腰站了起来,气急败坏持刀怒指王渝之,

  他负责在两座城市之间往返送情报,身上并无贵重之物,而且是官家人,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避着走,今日竟然被拦了?!

  此贼人也太大胆了,驿隶的八百裡急报也敢阻拦,穷疯了嗎?!

  “人命关天,得罪了!”

  王渝之本不想阻拦一名驿隶,奈何驿隶所骑的马匹虽不是千裡良驹,但绝对是马匹中出类拔萃的,正是他现在急需之物。

  至于這急报,大不了等自己从昆明池回来,易容送回县廨,晚几個时辰,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

  索性,王渝之并不言语,快步上前,三下五除二就将驿隶揍翻在地,将他捆绑挂在树枝上,又在他的怀裡塞了一串银钱。

  官道上定会往来商贩,若是看到驿隶被捆,肯定会救援,他的命,王渝之不担心。

  纵身上马,王渝之打开带有火漆的信筒,对于驿隶送的急报极为好奇。

  信筒裡有两封信,王渝之看過后脸色铁青,再次翻身下马,来到不断挣扎的驿隶面前,长刀横在了对方的脖颈上。

  “侠客饶命,侠客饶命,你不是都抢了我的马匹了嗎,可不能草菅人命啊!”

  驿隶被横刀架在脖子上,吓得浑身颤抖,一滴滴水渍顺着裤腿往下滴,竟然是吓尿了。

  “說,谁给你的胆子,竟然敢伪装官府驿隶,送這假的八百裡急报?!”

  “如实招来,我便放你一命,你敢隐瞒,我便将你剔骨剥皮丢入山涧,让你灵魂永世不得往生!”

  唐朝时期,百姓崇尚鬼神之說,认为尸体死于荒野都会变成厉鬼,魂魄永世不得轮回,是人间酷刑。

  王渝之說出了抛尸荒野威胁,吓得驿隶身体都要抽抽了,眼白一翻,竟然吐着白沫晕了過去。

  王渝之眉头微蹙,将手指放在驿隶的鼻子下探了探气息,好吧,這人多小的胆子,竟然被一句话给活活吓死了?!

  既然驿隶被吓死了,王渝之检查了一下积分和声望,见并沒有增减,也懒得在他身上继续浪费時間,翻身上马,继续向着昆明池赶路。

  “伪装成官府驿隶,用来传递谋反的情报,這样就不会让人怀疑,有想法,只可惜时运不济,遇到我這個敢劫驿隶的人,算你倒霉。”

  “长安城内真是卧虎藏龙,一個小小的少卿也敢勾结番邦,意图颠覆长安,怕不是脑子秀逗了。”

  “一万蛮夷能悄无声息的混进长安城,长安城的守军都是酒囊饭袋嗎,這都发现不了?!”

  “不对,這两日金吾卫一直在搜查盗女子的贼人,這么多蛮子不可能不露马脚,他们会躲在哪裡?”

  “难不成...金吾卫中有人做内应?!”

  “還应是...位高权重之人!”

  怀中藏着两份“八百裡急报”,王渝之脸含怒意,

  這哪是什么官方急报,明明是躲在城外的叛军,利用驿隶的身份,往长安城内送消息!

  一卷为真,简单介绍了边关战事,一卷为假,是城外叛逆与城内少卿的联络信笺。

  很聪明的手段,驿隶這個身份就是最好的伪装,官方不拦,盗匪也要避着走,還可以正大光明的进出长安城!

  王渝之无法判断這两份信笺到底是真是假,是否有人栽赃陷害,但既然落到了他的手裡,那此事必然要让苏无名查個水落石出!

  “驾!”转眼间又是大半日過去,远处水天一线,昆明池遥遥在望!

  王渝之不敢进官驿,也不敢随便找個驿站落脚,天知道這些驿站有沒有問題,只能将马拴在树林裡,伪装成一名面色苍白的书生,向着昆明池靠近。

  昆明池附近有着小镇,小镇内商业繁华,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過来欣赏昆明池的,所以伪装成游客,是最好的办法。

  “客官,您是打尖啊還是住店?”

  “一看您的装扮,是来昆明池游玩的吧,小人跟您說,我們這昆明池水产丰富,景色秀丽,乃是滇镇出了名的景点。”

  “您要是喜歡吃鱼,本店有今日新到的光唇鱼,金线鲃,還有那银白鱼,個個是肉质肥美,鲜到极点。”

  “来過我們這滇镇的都知道,本店的清炖金线鲃鱼汤,乃是一绝!”

  进了小镇,王渝之四下逛着,看了看天色還早,便钻进一家酒楼,准备吃点东西再說。

  毕竟這大白天的,王渝之就算想调查点什么也沒办法,暴露的几率太大。

  這刚一进酒楼,就有一名店小二笑眯眯的凑了過来,指引着王渝之来到二楼靠窗户的位置坐下,卖力介绍着。

  王渝之左右张望着,身边俯视下去,正可看到小镇街景,往店内望去,二楼的一切物件又尽收眼底,是绝佳的用餐位置。

  他丢给店小二几枚铜钱当做赏钱,笑道:“就按你說的,這個什么清炖金线鲃鱼汤来一個,其他的好酒好菜尽管上,本公子不差钱!”

  小主,這個章節后面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页继续閱讀,后面更精彩!“明白嘞,公子稍等,我這就安排后厨。”

  店小二得了赏钱,表情很是谄媚,离去片刻后又回返,抱着一個酒坛子放在了桌边,介绍道:

  “公子,這是本店掌柜自酿极品女儿红,平时是舍不得卖的,您尝尝。”

  店小二见王渝之满眼好奇的打量着酒坛子,立马拍掉封头,给王渝之倒了一碗酒。

  “的确是好酒。”

  坛子封头一掉,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让人闻了,只觉得口舌生津。

  王渝之端起酒碗嗅了嗅味道,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点头称赞,

  遂直接拿過酒坛子仰头“顿顿顿~”直接干掉了大半坛,才心满意足的放下,打了個酒嗝。

  两日间不停的赶路,王渝之随身携带的水囊早就喝光了,一直是忍着口渴,如今喝到了如此美酒,当真是开怀畅饮。

  店小二见王渝之一口气喝掉了半坛子女儿红,脸色发苦,劝慰道:

  “先生,這酒可不能這么喝啊,我家老板所酿的女儿红是陈酿,初饮觉得美味,饮多了会上头的。”

  “而且,我家老板說了,就算贵客来临,每桌也最多限供一坛,您喝得這么快,待会若是沒了,换成其他寻常米酒,怎可入喉了。”

  “哦?你家老板還懂得饥饿营销?有趣,是怕我付不起银钱嗎?!”

  王渝之闻言冷笑一声,从怀裡掏出一银锭丢在了桌子上:“去,再给我拿一坛,若是敢跟本公子来饥饿营销那一套,拆了你的酒楼!”

  “這...嗨!”店小二见王渝之凶神恶煞的,只能拿起银锭跑了,不多时带着一名文雅的中年人走上二楼。

  這中年人便是酒楼的老板,他见王渝之坐在二楼窗台边独饮,便笑着走了過来,双手交叉作揖。

  “這位先生,我是這奉先居的掌柜,有礼了。”

  “刚才我听闻小二說,您甚是喜歡本店女儿红,還想再加一坛,实在是有些为难。”

  “不瞒公子,這酒楼是家中祖传,每逢贵客限供一坛陈酿女儿红,亦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我不敢违背。”

  “先生若真是喜爱此酒,隔日再来时,某可再送上一坛,只是今日...”

  掌柜的双手将银挺放在了桌子上,语气沉稳,不卑不亢,目光一直审视着王渝之,面带微笑。

  “有点意思,卖酒限量,還是祖传的规矩,你们老祖宗可真闲。”

  王渝之闻言收起了银挺,人家老板既然亲自来解释了,自己再强词夺理,未免无趣。

  掌柜的见王渝之收起了银挺,再次作揖道:“今日虽不能再次供应先生陈酿女儿红,但本店其他美酒,先生可尽数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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