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决斗 作者:未知 乱红江,蓟都城边第一大江。和勿乞所知的长江比起来,乱红江无论是长度、宽度還是深度,乃至每秒钟的流量,都是长江的百倍以上。這是一條自东而西横贯大燕朝過百诸侯国全部领土,流域面积几乎包括大半個大燕朝的巨型河流。 可以說,就是乱红江滋养了蓟都,滋养了大燕朝的子民。江边流域肥沃的草原和丘陵,撑起了大燕朝的基础。几乎七成大燕朝的子民,都喝着乱红江的水,吃着乱红江中的鱼,食用着乱红江域肥美农田中种植出来的各种庄稼。 蓟都就在乱红江主干和一條主要支流缤纷川的交汇处。 乱红江的上游,一片崇山峻岭中,生满了类似于枫树的‘红叶桂林’,一年四季巴掌大的红叶随风飘入江中,被奔腾的水流一路带下,半條江水都是红色,所以有了乱红江的美名。 而缤纷川两岸,全部是大燕朝的子民开发出来的农田庄园,天姓贴近自然的大燕朝百姓在江边种满了各色花树。四季都有常开不谢的花朵,无数七彩花瓣落入河水中,河水都被染成了七彩色。当缤纷川带着无数的花瓣花叶汇入乱红江,就变成了一江的五彩缤纷。 大燕朝立国两千多年,并沒有发展出地球上的现代科技,最多有百姓自发的采集一些天然的煤炭做燃料。這個世界沒有什么污染,所以河水极其的清澈。红叶和七彩花瓣汇合在一起,在那碧绿一色,清澈透底的乱红江上,就好像透明水晶裡裹住了无数的鲜花红叶,绚烂到了极点,也迷人到了极点。 所以乱红江边一小片丘陵上,有人圈占了大片的土地,修建了大量的别墅,更有无数的酒楼青楼,江上也有近千座大小画舫,俨然成了蓟都最大的娱乐场所。 卢乘风的亲生父亲燕不羁,就是某夜在乱红江上饮酒作乐,‘失足’落入江水‘溺毙’。 时当傍晚,卢乘风正和勿乞一起,在乱红江最大的一條画舫‘天乐仙宫’内,和一群大燕朝的青年权贵厮混成一团。丝竹歌舞声悦耳,偌大的画舫上尽是一群青年人大呼小叫的嬉闹声,不时有人醉酒从船舷上失足落江,就有人在船上拍手大笑,也有人急忙跳下江去救人。 半轮残阳斜挂在西边天水相接处,半條江都被晚霞染得血一样红,另外半條江水则是一贯的七彩缤纷绚烂到了极点。如此动人心魄的美景,除了斜靠在窗边的勿乞,再也沒有一個人顾得上欣赏。 天乐仙宫画舫,前后长五十丈,画舫上有三重楼阁,勿乞等人就正在最高一重的宴会大厅中。卢乘风正搂着两個年轻貌美的歌记,嘻嘻哈哈的和几個世家出身的青年人闹成了一团。 這裡一小半青年人都是各大世家早早确立的嫡长子,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将继承家族在大燕朝内的官职和爵位,在未来,他们就是掌控大燕朝走向的高官显贵。而此时,他们只是一群浪荡的世家子,在画舫上肆无忌惮的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和精力。 他们還年轻,他们的长辈還有数十年的時間掌权。所以他们還有数十年的大好光阴可以浪费。偶尔荒唐一次,在他们看来只是赏心悦目的小事,算不得什么。其他人也都出身豪门,虽然不是嫡长子,身份也都不低,在族中都很受到重视,是一個家族的主干人选。 毫无疑问,身为大燕第九宗宗主的卢乘风,又有着公爵的爵位和左国正的官职,卢乘风在众人中身份最高,最为尊贵。所以围绕在他身边的青年,都出身大燕朝最顶尖的那些世家豪门,家族中都有长辈在朝中为官,而且起码都是上大夫以上的官职,甚至還有几個青年的长辈出任九卿显职。 卢乘风能参加這样的聚会,能和這些年轻人混在一起,也就代表着這些年轻人身后的家族势力开始尝试着接近卢乘风,开始谨慎的和卢乘风套近乎拉关系。這些世家豪族也许并不会投靠卢乘风,但是和一個核心宗室贵族拉近关系,对他们总沒有坏处。 对于卢乘风也是這样,和這些掌握了实权的家族拥有良好的关系,以后他做什么都方便得多。 所以卢乘风放荡形骸,和這些青年人酗酒狎记,狂歌纵欢,将自己生生装扮成了一個一般无二的纨绔子弟。除了偶尔在卢乘风双眸中闪過的一抹凌厉锐色,任谁看上去,他就是一個彻头彻尾的纨绔公子,而且是那种运气极好,上辈子积了大德的纨绔公子。 勿乞斜靠在画舫窗边,看着下面几层那些肆意作乐的青年公子,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 大燕朝立国两千多年,固然有燕不归這样的精锐,能够顶霜冒雪的在蛮荒深山中执行军务,一去就是三五年。自然也少不了這些因为出身好,自幼就被决定了锦绣前程,所以一個比一個不成器的纨绔。 已经有纨绔服下了不知道用什么原材料制成的‘升仙散’,正扒得一丝不挂的,在画舫上追逐那些尖声怪叫,扭动着窈窕的身姿到处逃窜的歌女舞女。有几個娇媚的歌记‘一不小心’踩在了自己裙角上摔倒在地,那几個纨绔急忙挺起身体,亟不可待的压了上去。 白花花的肉虫在画舫甲板上滚成了一团,‘啪啪’的肉体撞击声传出了老远。数十個纨绔公子在一旁兴奋的鼓掌叫好,更有人宛如地痞流氓一样吹响了尖锐的口哨。大群花枝招展的女子混杂在這些诶纨绔公子当中,用尽全身解数勾搭着這些贵公子。 画舫上直如群魔乱舞,一片乌烟瘴气。 乱红江极宽,天乐仙宫距离乱红江的江边足足有三十几裡地,远近還有十几條造型怪异的战船封锁了附近水域,严禁其他船只靠近。所以无论這些纨绔公子如何的荒银作乐,一点风声都不会被外人知晓。 尖叫声骤然传来,一個稚嫩的,年龄不会超過十四岁的少女被几個兴发的纨绔扯掉了衣衫,嘻嘻哈哈的抬起她丢进了江水中。一個纨绔三下五除二的脱光衣服,也大叫大嚷着跳下画舫,一把抱住了那尖声怪笑的少女。两條肉虫在江水中搅成了一团,随着那少女一声怪异的痛呼,一缕鲜血冉冉飘荡在水面上。 勿乞轻叹了一声,举起酒爵,慢條斯理的喝了两口酒。 灵魂中有一种躁动,想要让勿乞加入這些放荡的纨绔,去尽情享用那些年轻柔美的身体。但是来自勿乞自身灵魂深处的坚强和冷静将這股躁动打得粉碎。這不是他追求的东西,他不愿意将心思和力气耗费在這种沒有意义的事情上面。 丢下酒盏,一脚踹开了两個想要扑向自己,目光迷离显然也服用了大量升仙散的歌记,勿乞皱起了眉头。卢乘风已经逐渐在蓟都站稳了脚跟,逐步的开始扩张自己的关系網,自己也该早做打算了。 虽然有鄣乐公主送来的大批灵石和灵丹,勿乞依旧要加入一個修仙门派。卢乘风需要根基,他勿乞同样需要根基。散修当中,是不可能出现太厉害的修炼者的,而修仙门派中,天才是允许存在的。 “得去找人问问,看看大燕朝到底有多少個修仙门派。当然喽,像墨门和巡风司這样的纯官方的门派就算了,我可沒心情真的给大燕朝卖命!”勿乞低声的自言自语,暗自盘算着自己的念头。 猛不丁的,下面甲板上正在胡闹的纨绔们发出了齐声的欢呼,乱糟糟的向某人打起了招呼。 勿乞急忙探出头去朝下面甲板看了一眼。 一條快船刚刚靠在了画舫的船舷上,一個身穿紫袍的青年带着几個随从,正轻飘飘的纵身而起,落在了画舫的甲板上。那些纨绔公子纷纷朝這個青年打着招呼,那青年从容不迫的一一回礼致意。 這是一個俊美得近乎妖异的青年,那雪白如纸的皮肤,是他最大的特点。甚至他的嘴唇也是雪白一片,并沒有丝毫的血色。他身穿紫袍,头上沒戴发冠,只是用一根红色丝绳扎住了头发,周身上下潇洒无比,举止言行也是从容大度,充满了一种雍容华贵的世家风范。 四周那些正在疯狂放纵的纨绔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阴沟裡的地老鼠碰到了高贵的狮子,完全不是一個层面上的人物。 好像察觉到了勿乞关注的目光,這紫袍青年骤然抬起头来,双目如刀,狠狠的盯了勿乞一眼。 刚刚還笑容灿烂的紫袍青年面色一变,徒然变得阴狠无比。他嘴唇一抿,指着探出头去的勿乞厉声喝道:“你就是燕乐公乘风公的门客勿乞?你杀我大哥,今曰拓跋昊风和你不死不休!” ‘铿锵’一声剑鸣,拓跋昊风拔出佩剑,重重的朝勿乞投掷了過来。 勿乞头一偏,长剑紧贴着他的面颊飞過,深深的扎进了他身后的一根梁柱。 拓跋昊风的挑战声响彻整個画舫,刚刚還乌烟瘴气一片喧闹的画舫,骤然间变得一片死寂。 猛不丁的,一個刚刚還在卢乘风身边和他把酒言欢的三十许青年拊掌大笑起来:“哈哈哈,拓跋昊风可是号称蓟都青年第一剑手,勿乞先生,可否有胆一战?” 勿乞笑了笑,徒然一口浓痰朝站在甲板上的拓跋昊风吐了過去。 ****** 拓跋昊风同学出场,正考虑是清炖還是红烧還是切片了用锤子锤蛋蛋锤得满地蛋黄蛋白的乱滚。 呃,大家继续投票吧!把对拓跋昊风同学的处置意见也建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