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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都市卖豹

作者:高月
提醒:在“89”可以迅速找到本书 街上围观之人纷纷闪开,只见来了一队突厥骑士,为首之人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壮实,身着汉人的锦袍,一脸大胡子,乌黑的头发梳着辫子,目光裡充满傲慢,正是上月看到的突利可汗。 他這個月一直住在太常寺学习汉人婚制六礼,并开始实施,即将到最后的亲迎阶段,他在等待最后一刻的到来。 突利可汗虽是突厥人,却向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歡汉人的瓷器和玉器,既然难得来中原一趟,当然不能空手回去,便在成亲前赶来都会市逛逛,能不能买到什么精美之物,将来带回草原。 街上行人纷纷闪开,吴掌柜也连忙拉着元庆向旁边去,他生怕元庆跑掉,突利可汗得到隋朝厚待,心中骄傲,便也目中无人,但金钱豹鲜艳的皮色却使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歡猛兽,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马,大步向元庆走来,气势威严,這下,吴掌柜也害怕了,松开元庆的手腕悄悄溜走。 元庆打量着這個突厥可汗,他喜歡从练武的角度观察一個人,這個突厥可汗沒有筑基,脚步虚浮,并不沉稳,只是游牧民族的体格要略强于农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属于中亚人种,碧眼宽脸,普遍的体型壮实,這個突利可汗肩宽背厚,两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虽然沒有筑基,但在马上也是一员猛将。 “小孩,這豹子是谁的?” 元庆虽然身高已近五尺五,是個十二岁少年的模样,尽管他心理成熟,带着一点前世二十余岁的思想,但他毕竟生理年龄才八岁,相貌上還是孩子,所以突利可汗根本不相信這只豹是元庆所猎。 元庆将豹放在身后,傲然道:“這是豹是我猎!”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庆后背的长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這是一把上等弓,起码是八斗弓,他眼中一阵惊讶,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庆,忽然一拳向他肩头打去。 他是要试验元庆的力量,尽管突利可汗的拳头又快又凌厉,但他還是远远比不過元庆在水底练刀三年的迅疾,元庆手一抬,封住了他拳头,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稳,蹬!蹬!蹬!竟向后连退五六步,他的脸顿时胀得通红。 旁边围观人都害怕了,沒有一個人敢叫好,突厥人向来凶残,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這個少年恐怕要遭殃,众人纷纷躲走,唯恐惹祸上身,片刻间,大街上走得一個人不剩,四周变得空空荡荡,只有元庆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间。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声,四五個人冲上来,突利可汗却一摆手,制止住他们,他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元庆,回头用突厥语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汉将一把刀扔了過来。 刀是钝刀,沒有开刃,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进宫城不准带刀,但他们又不愿失去传统的一种折中方案,带钝刀入宫。 刀扔在元庆的脚下,突利可汗后退五步,缓缓拔出了他的刀,盯着元庆,“来吧!我們一对一较量一番。” 元庆身高是十二岁少年,他的生理年龄是八岁,但他心理年龄却是二十五岁,无数的歷史经验告诉他,要想赢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個办法,击败他们。 他脚一挑,刀入手中,又挥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庆在水中训练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却用十二斤刀,這把刀正合适。 突利可汗见他举重若轻,眼中的最后一丝傲慢也荡然无存,他眼中变得凝重起来,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钝刀,但是一把横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歡中原文化,他曾苦学過汉人刀法,而且得過名师传授,尽管他很惊讶元庆用重刀,但他尊贵的身份和胡人好斗的天性使他争雄之心燃起,他向元庆拱拱手,“开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元庆劈来,只见一道亮光划過,刀尖如闪电般劈到元庆胸前,可元庆却像鱼一般,腰一扭,侧身闪過這一刀,随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還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势沉重,力劈华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還是被這种凌烈的刀势逼得几乎窒息。 他心中大骇,仗着他反应灵活,猛地向后一退,躲开刀势,不等他站稳,元庆的第二刀便拦腰劈来,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斩江’,也就是在对手移动时斩断退路。 张须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独立,可以随意组合,便能产生无穷变化,也沒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据实战经验来积累,或者临场发挥。 元庆属于临场发挥,他天资聪颖,反应极快,他以发现突利可汗的弱点是下盘不稳,便随手将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异常流畅。 這一下突利可汗躲无可躲,只得用横刀去挑开元庆重刀,不料他却感觉对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過他的横刀,刀快无影,腰一痛,他已经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横行草原,从未败過,可是今天這個少年,只用两刀便将他收拾。 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但也对元庆生出一丝佩服,便拱拱手问他:“你师傅是谁?” 他不关心元庆是谁,他更关心是谁教元庆,元庆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张须陀,听說過嗎?” 突利可汗动容,失声道:“你师傅竟是张须陀?” 他曾听父亲說過,隋朝军队中有两名勇烈過人的使刀大将,号称南北双刀,一人叫鱼俱罗,一人叫张须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将,原来這個少年竟然就是张须陀的徒弟,难怪能打豹,难怪刀法厉害。 突厥人有一個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他抱拳施一礼,“少年郎,你赢了!” 元庆将刀還给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鸡毛递给他,“你是隋朝贵客,我刚才无礼,這個送给你。” 突利可汗一点都不笑,他表情严肃地双手接過鲜艳的羽毛,却把自己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元庆,“收下吧!這是我的心意。” 元庆一怔,他沒想到這個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将如此贵重之物赠他,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這么贵重之物。” “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條好汉,又何必拘礼。” 元庆接過短刀,心中還是有些觉得不妥,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黄金打造,他听杨四爷說過,一两黄金卖给邸店可值百吊钱,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钱,還不說上面的宝石,這绝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东西。 而且突厥人也沒這么大方,他们一样嗜财如命,他总觉得這個突厥可汗赠刀的背后似乎還隐藏着什么? 元庆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钱豹,“我把這头豹送给你。” 突利可汗仰头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庆的肩膀說:“你送彩羽,我還金刀,這是突厥交友之礼,沒有什么贵贱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将来有缘,我們還会相见。” 他用突厥礼仪向元庆行一礼,翻身上马,“我們走!” 众突厥骑士簇拥着他继续向前而去,元庆望着他们走远,心中觉得很不踏实,就算是突厥人喜歡交友,那至少也问问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问就赠以金刀。 “难道是" 元庆想起刚才突厥可汗听到张须陀這個名字时,脸色露出震惊之色,难道他是为师傅张须陀? 元庆想想也觉得好笑,假如张须陀只是自己随口杜撰出来的师傅呢?他也這么轻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让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紧,他感觉到有人在拉他,一回头,却是刚才的吴掌柜,吴掌柜死死盯着元庆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贪婪之色,他是识货行家,這把黄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镶的百颗宝石颗颗名贵,尤其刀柄上的水蓝宝石更是罕见,這把金刀至少价值五百金。 “你這把刀卖给我,我给你百两黄金!” 元庆一把将他推個跟斗,“滚!” 他把金刀揣进怀中,抗起豹子便走,吴掌柜也知道他不会卖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虽贪婪,也不敢真买,但元庆的豹子他却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卖给我吧!我给你六百吊钱。” 這個价格不错,元庆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卖给你!” 虽然六百五十吊已经超過市价,但豹骨也价值不菲,而且還有贺若弼那個冤大头愿出十两黄金,他也有得赚,吴掌柜便点头答应了,“好吧,我們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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