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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下乡青年

作者:金01
谭春彻底地懵比了,只感觉心裡一股寒气上升直冲天灵盖,整個人激灵灵地打了一個寒颤。

  在他为数不多的打仗史上,這還是第一次领教棍子的厉害,幸亏這棍子沒奔着他脑袋而来,這要是抽到脑袋上会不会打死人?

  一念至此,谭春本能地拔腿就跑。

  “谭胜快跑!”谭春边跑边喊,速度简直如脱肛的野马一般。

  “有能耐别跑!”万峰拎着棍子在后面追。

  谭春人高腿长又在亡命状态之下,跑得就像风一样自由,万峰哪裡追的上。

  谭胜還在捂着脸回味刚才万峰那两拳给他带来的异样滋味。

  万峰這活王八太不是东西了,有一拳打在他眼睛上,到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是双层的。

  谭胜正在回味间看什么都是成双成对那种新鲜的感觉时,耳畔猛听得谭春喊他快跑的声音。

  把捂着脸的手挪开他就看见一副诡异的景象:两個谭春在前面跑得像抽风的兔子,两個万峰在后面追,手裡還拎着两根棍子。

  谭胜使劲闭了一下眼睛,双层的影像终于重合成了一個。

  他懵比了大概有十秒钟的功夫才明白過来此地不可就留。

  于是乎,這货也转身就跑,跑路时還沒忘记挂在树上的书包。

  按照前两次和杨海肖军做战的套路,万峰的追赶依然是虚张声势,别說是追不上,就是能追上他也不会真的追上谭春。

  诛人不如诛心,他知道這一仗足以给谭春哥俩心理上造成无法磨灭的阴影,他们以后都会在他面前老老实实的。

  這一仗足以奠定他在五年级再无人敢惹的局面。

  有這一层就够了,毕竟他不能天天和同学打仗玩。

  谭春跑了,当万峰回到那棵大树下的时候,谭胜也跑了。

  那些被万峰喝止的学生還在树林边等待,然后他们就看见谭春哥俩狼狈不堪地从树林裡冲出来连句话都沒留下就奔向远方。

  又過了几分钟万峰完好无损的施施然出来了。

  那些看戏的人全体傻眼。

  事实胜于雄辩,只要不是傻瓜谁都明白结局,谭春哥俩這是见到了成功它妈。

  万峰虎视眈眈地扫视了這些同学一眼,一句话沒說就走了,他還要到大队院裡去招呼那些换书的人,沒功夫和這些家伙說评书。

  万峰转身离去,留下一群下巴掉了一地的学生。

  主角都走了,他们還在這裡干什么,于是這一群家伙尾随着万峰也离开了树林,边走边召开讨论会。

  “谭胜和谭春哥俩绑一块也沒打過這家伙,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這是无法想象的事儿。”

  “這回谭胜不用天天在班级裡咋咋呼呼了。”

  谭胜之所以在班级裡经常欺负這個欺负那個不就是仗着他有一個身高马大的哥哥嗎,如果沒有谭春谭胜在班级乃至学校裡真的不算什么。

  “這家伙难道会武术?刘屯的张广普就会武术,我亲眼看见三四個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老厉害了。”

  万峰就在這些同学前方十几米远处,這些家伙說话的声音很大,万峰自然也就听到了张广普這個名字。

  张广普?

  想不到這個人现在竟然還在這裡!

  当年张广普在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這一片可是非常有名的人。

  刘屯属于平山大队就和卧虎屯紧挨着。

  张广普本身是渤海市的下乡青年,当其余的知青都回城后唯独他单独留在這裡,因为他娶了一個当地的女子。

  不過八一年他也回城了。

  他在這一带之所以有名因为两個原因,一個原因就是同学们嘴裡說得会武术。

  其实张广普当年下乡前是渤海市摔跤队的运动员,他的武术严格来說是摔跤。

  当地的农民沒见過市面就以为他会的是武术。

  张广普另一個有名的原因是他有一台熊猫牌的收音机,不是现在才有而是两年前他就有了。

  平时他手托這玩意在刘屯的大街上一走也是非常拉风的。

  尽管在八零年這玩意在城市裡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在农村這依然是個时髦的东西。

  当时农村要听個什么节目唯一指望的就是大队的有线广播,很少有家庭有這玩意。

  起码洼后队就沒有一家趁這种电匣子。

  红崖县本身就属于渤海市管辖,和渤海市的距离也不過四百多裡。

  张广普因为经常回城的缘故,他家很是有一些时髦的东西。

  如果万峰想得沒错,就在明年的春天,這家伙弄回来一台八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這掀起的高潮可比他那收音机掀起的高潮波澜壮阔的多。

  這让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的人终于知道坐在家裡看电影是什么滋味了。

  当时他還在自家的院子裡搭了一個两米高的台子,经常搬出来和乡亲们一同欣赏。

  当年万峰還去看過一次,依稀记得演得是一個叫《孔雀胆》的戏剧。

  不過万峰和张广普前世沒什么交集,這一世有沒有交集现在他也說不清楚。

  因此,這個名字在他脑海裡存在到小树屯也就烟消云散了。

  …

  小姑娘许美琳今天对万峰颇多怨言、不为别的沒糖吃了。

  不但沒糖吃了,连一切和甜的有关的东西都沒有了。

  大哥哥告诉她小孩老吃糖对牙齿不好,牙齿不好胃口就不好影响身体发育。

  糖不让吃也就算了,竟然還给她买了牙膏牙刷牙缸,并叮嘱她一天最少刷一遍牙,最好刷两遍。

  而且還手把手教她正确的刷牙方式。

  牙膏虽然也有甜味,但毕竟不能当糖吃,這让她的心裡充满的怨念。

  她哪裡知道万峰這家伙肚子裡的小算盘。

  万峰的小心眼是让她从现在起就保护好牙齿,免得长大了和他处对象亲嘴时嘴巴裡有味道。

  八七年他全家从龙江搬迁回勇士公社的时候,就住在许美琳家前面大队院子裡的,就是现在大队的办公室。

  将威大队哪一年正好搬到了新地方,這裡就空闲下来就被万峰家以四千元的价钱买了下来。

  他家在這裡住了整整四年,他也就在這裡和许美琳谈了四年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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