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赠剑 作者:孤舟风雅 府邸后院,一座偏僻的四合小院,這裡是袁买生活了十几年的旧居。风云網 站在朱漆剥落的门前,遥想自己刚刚来到這個世界初期的艰难,袁买不由得感慨万千。 故园犹在,人事已非;当初饱受白眼,无人高看的邺下阿买如今已经咸鱼翻身,成为了坐拥一州,麾下猛将如林,谋士如雨的一方霸主,当初那些视自己如草芥的士人可曾想到会有今日? “吱呀”一声,朱漆大门突然敞开,从裡面窜出来一個大小伙子,猛地拦腰抱住袁买,使劲的举了起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哈哈……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收拾好了行囊一直等着你哪!” “小七,快点把我放下,让人看见了成何体统!” 袁买拍了下朱小七的肩膀,呦呵,两年不见,這小家伙已经长高了一头,身材和自己在伯仲之间,仅仅十五岁的年龄,就能把自己抱起来,這力气委实不小。 “公子,让我跟着你去河内吧?你要是不让我跟着,我就不让你落地!” 十五岁的朱小七使劲全身力气抱起袁买,不让他的双脚落地,耍赖一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看着朱小七喜悦的笑容,這是发自心底的流露,這是阔别已久的亲人才会露出的笑容,在這年轻的小伙子脸上一览无余,满满的都是久别重逢之后的喜悦…… 袁买心中不禁一酸,這些年来自己或者忙于征战。或者沉醉于温柔乡裡,对于這個曾经和自己同甘共苦的孩子却很少想起,实在不该呢! 记忆中,這個比自己小四岁的孩子从十岁的时候就进了袁府照顾自己,在别人对自己白眼相加的时候,一個年方十岁的孩子却任劳任怨的照顾着自己的饮食起居,从来沒有因为自己的卑微而口出怨言。 记忆中,在离开邺城之前,自己的衣服、鞋袜都是這孩子给洗晾的;自己生病的时候,每次都是這個孩子端着药在身边伺候着;自己有委屈的时候。总是他在旁边陪着自己說话…… 虽然他只是自己的仆人。但情义却如兄弟一般;自己荣华富贵了,绝不能再让兄弟在這座府邸裡受苦。 之前留他在邺城,是为了当做耳目,争取尽可能多的掌握袁绍的一举一动。而现在袁绍已经昏迷不醒。自己再也不必受制于人。再留下来也沒有多大意义了! “好了,本公子答应你這個小鬼头,让你跟着去河内。快点把我放下来!”袁买在小家伙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笑着骂了一句。 “当真?太好了,终于可以离开這個鬼……不对,终于可以离开這座府邸了!” 朱小七兴奋之下,一句“鬼地方”差点脱口而出,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作为一個仆人,怎么可以用這样的词语来形容东家呢,“实在该死!”,朱小七在心裡骂了自己一句。 袁买双脚落地之后,伸手在朱小七的胸膛上打了一拳,啧啧夸奖:“啧啧……朱小七啊,两年沒见,你小子力气大的吓人哪,這体格也结实的像头小牛犊!” “公子,小人给你纠正個错误,俺叫朱灵,不叫朱小七,這名字是你给俺取的,您难道忘了嗎?”朱灵挠着头皮,一本正经的给主人纠正错误。 袁买一拍脑袋,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对、对……对,你看公子我都忘了,你现在已经到了弱冠的年纪,不该再称呼你以前的奶名了,从今以后公子正式称呼你朱灵!” “嗯!” 朱灵很严肃的点点头,拍着胸脯道:“公子不在的這两年裡,我苦练剑法,苦读兵书,现在总算小有成就了,我想到军营裡做官!” “到军营裡做官?”看着朱灵一本正经的模样,袁买决定逗弄他一番,“军营裡的官多去了,有伍长、有什长、有队率、有军候、有校尉、有将军,不知道你想做個什么官呢?” “当然是将军了,跟在公子身边长大的人,不做個将军,岂不是给你丢脸嘛!” 朱灵推开朱漆大门,把袁买让进了院子,一边招呼袁买到房间裡坐,一边煞有介事的說道。 袁买笑吟吟的道:“我可是铁面无私,从来不徇私舞弊,你要想做将军可以,但得拿出真本事来。沒有功绩,可是沒人服你哟!” “行,俺先从小兵做起,一定会慢慢的积功升到将军,不会给公子你丢脸的!”朱灵给袁买冲了一杯茶水递上,拍着胸脯下立下了“军令状”。 “甄二爷可是說我的剑法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跟他学了一年的剑术,就能把他打败了。他還赠送了我好几本兵书,全都背的滚瓜烂熟了!” 說着话在房间裡比划起了剑式,虽然手裡空空如也,但脚步手势,拿捏的却有板有眼,很有游侠的风采。 “行,冲你這股劲头,本公子允许你参军!” 袁买向小家伙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句,把腰间的“冲霄剑”解下丢了過去,“這些年你为公子出了不少力气,這把剑就赠给你了,希望它能陪你立下大功!” 练剑之人都爱剑如命,朱灵拔剑出鞘,只见寒光闪烁,令人遍体生寒。 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哎呀,這可是一把宝剑!” 随即一脸矛盾的道:“可這是公子你的佩剑,送给我了,你用什么?” “呵呵……我是主公,很少上阵杀敌,這把剑就当做送给你的礼物吧!如果我想要宝剑,還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袁买挥挥手,慷慨的把佩剑赠送给了這位跟着自己吃了多年苦头的小兄弟,权当是对他的奖赏。至于自己的佩剑,再慢慢想办法好了,這把剑用的有些腻了。 這個年代的名剑不在少数,譬如曹操持有的倚天、青釭,都是旷世神剑。此外還有一些名剑流传于世,譬如飞星、流彩、华铤;又譬如白虹、辟邪、流星、思召、青冥、百裡等等,自己随便搞一把就是了。 “那我就收下了,一定会好好杀敌,给公子你涨足面子!” 朱灵喜滋滋的收剑归鞘,信誓旦旦的做了保证。 “阿买哥?你在家裡么?” 就在主仆二人聊得兴起的时候,门外响起了一声小女孩的清脆呼唤。 朱灵目光突然一喜,笑道:“一定是小娘子来了!” “阿樱?” 袁买目光闪烁,听這声音,八成是郑虞的女儿袁樱。但是听朱灵叫声“小娘子”,怎么听着這么别扭呢,才岁的小姑娘,這样叫难听死了! “以后别叫小娘子了,喊小姐!” “小姐?”朱灵自言自语了一声,随后点头如小鸡啄米:“嗯嗯……這個称呼好,比小娘子好听多了,怪不得都說公子你有才呢!” 主仆二人一块出了房门,来到院子裡朝外望去,只见来的正是夫人郑虞,带了两個婢女,還有九岁的袁樱,正朝自己的院落走来。 ‘孩儿拜见阿母!” 袁买大步如流星般迎上前去,朝着郑夫人施礼拜见。 “买儿不必多礼!” 郑氏面带微笑,将躬身施礼的袁买搀扶了起来,触手之处滑腻如凝脂,一股幽兰香气,扑鼻而来。 “一别两年,买儿你从一介白衣,摇身一变成为了一方诸侯,就连刘氏母子都对你忌惮三分,阿母甚是欣慰。” 郑夫人笑盈盈的望着袁买,由衷的夸赞了几句。 袁买谦虚道:“這一切還是是亏了阿母那天给了我一席之地,孩儿方才能有今日!” “阿樱,喊兄长,你不是每天都吆喝着想你兄长了么?”郑虞扭头,轻轻的拍了下女儿漂亮的小脑袋,叮嘱道。 袁买這才把目光落在了這個九岁的小妹妹身上,一别两年,小姑娘出落的愈发水灵,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一双大眼睛清澈见底,笑起来脸颊上两個灿烂的小酒窝,活脱脱的一副美人胚子。 可能长時間不见的原因,乍看到袁买之后,小袁樱有些眼生,不再像以前那样亲热,撅着嘴道:“這個是我阿买哥么?怎么长了胡子了?” 看到小丫头可爱的模样,袁买不由得忍俊不禁,忽然想起了两年前和小丫头离别的画面,当初她可是赖在自己怀裡,抱着自己的脖子不肯松手呢! “阿樱還记得兄长当初给你說的话么?我說要去森林裡给你捉百灵鸟,教你唱歌;你想想,森林那么大,兄长在裡面跑来跑去的抓小鸟,能不长胡子么?” 一句话把小袁樱逗得“格格”娇笑,隐隐约约想起了以前“阿买哥”陪着自己玩耍的日子,這個长了胡子的家伙不是自己的阿买哥又是谁呢? 但马上又想起了不开心的事情,撅着嘴道:“你骗人,朱小七說了,你沒有去抓百灵鸟,你做官去了,而且還娶了好几個媳妇……這老天爷怎么不显灵呢,我們当初可是约好了,谁要骗人,就讨不到媳妇的!” 看到女儿和袁买迅速的熟络了起来,郑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忽然对袁买弯腰施礼道:“买儿,阿母有事相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