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挖尸
說话的就是一個脸好像都沒有洗干净的老男人。他站起身来,朝着我笑得那叫一個猥琐的。一旁一個年轻人就說道:“老九叔,你别吓商商,等你赌赢個几千块就能买個媳妇了。赶紧的吧。”
“六子,你不是结婚了嗎?你還护着商家丫头,小心你媳妇晚上不让你睡。”李老九又转向了我,“商商啊,你一個人住那房子怕不怕啊?要不你去我家,我家去年刚建了房子,床也是新的。”
旁边就有人笑了起来:“李老九,你老牛吃嫩草啊。”“老九啊,你那老脸,谁還看啊?”
李老九根本就不理会他们,朝着我又靠近了,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飘過来的不洗澡的那种臭味。
他越靠越近,我紧张了起来,就算這大白天,在人前,他不敢怎么着,但是真要被他碰到一下,我怕我会吐的。
我赶紧把那封信递了上去:“你的信。”
“怎么有信啊。先放一边啊,去我家坐坐。”
“你先看信。”我坚持着。
他脸上的笑沒了,结果信,打开来,脸色渐渐的变了,从黑到白,我甚至感觉他下一秒会昏倒。
一旁也有人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在那询问着:“老九,沒事吧。”“什么信啊?有什么消息啊,看你那样子。”
李老九都沒有理会他们,好一会,才抬起头来看着我,也沒有想刚才那样对着我笑了,而是哆哆嗦嗦地說道:“谁给你的?”
“任千沧。”我小声回答着,从他的表情上看,他应该是认识任千沧的,至少也是知道有這么個鬼头存在的。
“我……我带你去。”說着他低着头,转身就走,只是走了几步,脚下就踉跄了一下。我跟着過去,身后還有那些人的笑声。但是大家似乎都不紧张我会怎么样了。因为李老九现在的样子,看上去就是我打一巴掌,他就能昏倒的样。
只是我不懂,信裡說了什么,让他這么害怕?他又要带我去哪裡?
李老九带着我转到了一处果园。那地方离村子不远,但是人迹少。我忍不住问他:“来這裡干嘛?”其实我心裡开始打鼓了。他要是突然变個人扑了我,我在這裡就是喊破喉咙也沒有用吧。
他脚下一個不稳就摔在了地上。我也惊了一下连忙后退好几步,就怕他突然有什么生变出来。可以說在這個时候,我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了。
可是李老九就這么趴在地上,直接用手刨了起来。“当初我梦裡答应他,只要有人找過了,我就帮他把身体迁回去的。我還以为我這辈子都不用再想這件事了。”
那身体迁回去?我想着我见到任千沧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颗头沒有身体。那么他话裡的意思就是……“你在刨……尸体?”我浑身打颤了起来。尸体啊,那不仅仅是一個鬼,现在還要是個死人来吓我。
李老九沒有看我,說道:“我今天就能帮你把他尸体埋那房子裡去,你……去哪就去吧。他信裡說,让我一個人干。”
我愣了一下,然后赶紧转身就跑。這种时候,不管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不跑是蠢的吧。
我是从那小果园直接就跑回了村子。也沒有回那座小楼,直接上了公车。我甚至沒有看那辆公车是去哪裡的,就這么上车了。坐在公车最后一排,捂着自己的胸口,平复着狂跳的心。
尸体啊,還說会帮我埋在那房子裡。那就是說那房子裡以后就真的是藏尸地了。那我還要回去嗎?
坐着公车一直到了终点站。看着身边的人都下车了,我才跟着迷迷糊糊下了车子。看看那繁华的步行街,才知道自己這是到了市中心了。在公车上的胡思乱想,我压根就沒有注意到時間已经過去了那么长了。
看着手机上的時間,正是午餐時間,我是哭了一晚上,早上又沒吃,早就饿了,就先去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吃十块一份的快餐。
那家店不大,装修不错,干净整理,最重要是便宜。以前我和同学来市裡逛,都是在這裡吃东西的。所以在這裡遇到我最要好的同学许乐乐一点也不奇怪。
许乐乐也是一個人,看到我端着餐盘就赶紧叫我過去。在经历了這么多天的惊慌之后看到一個真心的朋友,我心裡暖暖的,差点就要哭了。不過我的性子不是這样的,再多的苦,我也一個人担着。
“商商,昨晚我看同学群,夏丽說你嫁得很好呢。你什么时候請结婚酒啊。我肯定是伴娘吧。”
我干干笑着,“乐乐這件事,嗯,還沒定。”
乐乐嘟嘟嘴:“這样啊,我還想着找你入股呢。”
我马上问道:“有赚钱的?”对于一個从学校毕业出来半個月,却還沒有到找到工作的人来說,有赚钱的法子,那是比什么都重要。
乐乐用了一個小时跟我說了她的计划。
简单的說,就是乐乐家有個亲戚,在家裡开了一個小的手工工厂,专门做饰品的,而且做得很漂亮。家裡想让她在這步行街弄间小门面,自家做了自家卖。這样价格就比批发给别的厂商要贵一点,但是比专卖店的便宜一点,应该能卖得挺好的。
乐乐家的经济我也了解。他们家到现在都是十几口人住着一套农村带着院子的平房。连水泥都沒有抹上墙,晚上那是数着砖头睡觉的。
他们做這個小工厂已经拿出了全家所有人的积蓄了,家裡人到处借钱都借不到。她又听說了我嫁得好,有好几百万的礼金。就想着能不能借她现在步行街要個小门面。
当然,如果我想入股也可以,以后赚了大家一起分钱,以后要是赔了,我也跟着赔进去。乐乐今天就是先来步行街看看,有沒有要租出去的门面。
我犹豫了。我本来就打算拿到這些钱自己开家小店的。我也沒有想過自己能卖什么,合适做什么,乐乐這么一提,我也觉得可行。
但是刚才我都跟乐乐說了,我沒有结婚,那事還沒定。可是现在又拿出這么多钱来,這個也不好說话啊。而且我也知道,那步行街的店面可不便宜。
我只能先笑笑說:“乐乐,我先回去跟我男朋友商量一下吧。要是他觉得行的话,我就算入股。”
乐乐听着马上就笑了起来:“真的。嗯,商商,”乐乐顿了一下,才說道,“那個,你不是說事情還沒有定嗎?要是你为难的话,就不要說了,等你们结婚先吧。毕竟這钱我們不是一两個月能补回来的。”
意思就是,我要是拿了钱出来,以后要是闹翻了說不嫁了那样就很麻烦的。我也知道這個道理,就像我现在沒有理直气壮离开那小楼的勇气,就是因为,我花了任千沧的四千块啊。就算要离开,我也要先把那四千块给還上吧。
跟乐乐分手之后,我在市中心一直逛到天快黑了,吃了东西才回去的。不回去,我能去哪裡呢?住宾馆?一個晚上還行,总不能天天就住宾馆吧。而且现在我平日的花销都已经动到了任千沧的钱了。我不想跟他牵扯不清的。這钱少花点,以后說不定還有离开他還清钱的那天呢。
等我回到那座小楼的时候,借着今晚明亮的月光,我看到了被丢在院子门旁的一只筐子。旁边還有不少新泥撒了出来。新泥一路泼洒着,绕過院门,沿着院子围墙,朝着院子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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