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九章赐名汤俊 作者:画画大匠人 科幻灵异 对于色彩汤圣贤并沒有什么太喜歡的颜色,对其自然也沒有太多的了解,但在洪荒,這金色便是最高贵的颜色。因为,他代表了盘古。這一点和什么五行八卦都不沾边。 因为有着法力的注入和牵动,太一的躯体从最初的人型重新暴涨回到了三足金乌状态,這时候汤圣贤已经不会再挑剔为什么分身要变成鸟人這個设定了,毕竟這是自己的决定。 卖相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一直都是内涵。 汤圣贤自认为是個有内涵的男人,所以是不会在乎這個细节的。 金黄色的血液散开变成之前的黄金雾状,将三足金乌巨大的躯体包裹在其中,连其本身燃烧的本源精火都看不见了,似乎是同源的缘故,這些“雾气”一点一点挤压进入了太一的体内。 浓缩的都是精华,每一滴都不能浪费。 就這样,十二天之后,十二祖巫所包含的全部盘古精血全都进入了太一体内,虽然体型沒有再次发生变化,但其内部却是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直站在一旁的汤圣贤能够感知的到,而能量探测系统的显示画面标注的数值也能看出。 這具躯体真的不一样了呢! 那么是时候完成最后一步了,汤圣贤如是想到,這数百年的時間他一丁点的時間都沒有浪费。对巫族、最妖族法力、图腾、术法的研究一直都在进行着,从最初的资料不足到后面的捕捉素材进行研究,走過了很多,也积攒了很多。 而今天便是到了运用的时候了。 “巫神法纪,舞起。” “大诺曼那哟哗啦西囋呏”一连串汤圣贤虽然不懂但却有着实际含义的咒语从汤圣贤口中念出,而汤圣贤之前放在太一躯体周围的墨状物扩散开来,整個炙热而光亮的环境陡然一暗。 那些由那些大巫的和高阶妖仙的血液混合制成的汁液慢慢成形,一個一個,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一個词——“图腾”。 活過来的图腾。 他们开始了跳舞,在這太阳星之上,围着太一的躯体。 沒错,這便是巫妖之法和现代科技混合之后的产物。這可不是为了营造什么气氛,而是调动這天道之间的气势。 “轰”毫无征兆的爆响。一道同样是金黄色的身影出现在了汤圣贤的身边,不是别人,還是汤圣贤,只不過是他的元神,汤圣贤曾以阳神的状态出窍過,虽然看着差不多,但其中的区别可以用一個天上一個地上来形容的。 虽然元神已经离体而出,但躯体并沒有表现的好像昏迷一样,這便是区别之一,点了点头,汤圣贤径直飞向了被众图腾包围的三足金乌。 虽然沒有死,散发出如此强大的洪荒气息,但汤圣贤知道,這是一具已经沒有灵魂,沒有元神的空壳。太一的元神早在巫妖最终那战被汤圣贤摧毁的干干净净。 摊开左手,并不是因为男左女右,而是事实就是如此,看着连指纹都具现的清晰可见的元神之手,汤圣贤心中并沒有太多的波动,右手为刀,切下了左手最后一节尾指。 金色在這火焰的虚空之中像星辉般消逝着。 将這节断指凌空摄起,直接谈向了眼前這只火焰之鸟。 “轰”冲天的火焰将周围的一切瞬间吞噬一空。向着天际的方向直冲了上去。 然后如同潮水般回落,再次露出了汤圣贤的身影。 金乌眼睁,赤金色的瞳孔中流露出和汤圣贤相同的眼神,看不见的联系便在两者之间建立起来了,汤圣贤元神的额头上也烙下了一朵火焰的印记。 分身,成。 灵魂升级为元神之后,汤圣贤是沒有三魂七魄這样简单的划分的。所以炼制分身无需丢了魂或少了魄。 不過元神的尾指或许比人类的一魂一魄都要沉重的多吧! 好在這样的伤害不是不可恢复的,元神归窍之后,汤圣贤感觉到了左手的不太灵活,不過這已经不算什么了。 找到元神中联系的那根纽带,汤圣贤将自己的指令发了過去。 眼前已经不再充满死气的三足金乌的身躯瞬间缩了下来,变成了之前太一的模样,不過在下一秒,他的人类形态便是发生了水波一般的改变。 除了那一身精致的黄金仙甲,還有那一直燃烧的太阳精火,从气息和外貌来看,他和汤圣贤并沒有半点区别。 分身转咒连接之术成功了。 這便是汤圣贤在洪荒大陆上的金乌分身了。虽然境界应该有所跌落,但至少现在的实力也应该是大罗境内无敌手了,還有,在融合了十二祖巫的盘古精血之后,這具分身的根骨和资质应该达到了一個恐怖的地步,只要汤圣贤在后面好好的进行开发,杀圣人如屠狗的一天也不是沒有可能看到。 光从肉身实力上,這分身就已经超過了本体了,不得不說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光是现在這样汤圣贤的战斗力直接被暴涨一倍有余,而且可以将其作为自己的又一张底牌。 不得不說汤圣贤又有很多坏坏的想法已经出现了。 那么剩下的就是好好训练分身的战斗能力了,将其的能力越早开发,汤圣贤能从洪荒中获得的好处也就越多。 话說从刚开始的陌生感到现在骨肉相连,心意相通般的绝对控制還真是爽到G点啊! 看着分身随手扫出一道火焰气锤,就将一口碗口粗细的扶桑辅枝给轰了個稀巴烂,汤圣贤暗自吃惊。 看来不是鸟人,而应该說是人型暴龙。 不過作为自己的第二化身,沒有一個名字怎么行呢?想到這裡汤圣贤微微闭眼,想個什么样的名字呢?汤圣母?汤圣明? 不不不,都沒有汤圣贤這么威武霸气。 看来汤圣贤确实沒有他老子那么有起名的天赋,最终還是叫了自己曾经的化名汤俊。不知道這汤俊未来会创造出什么样的神话呢? PS:昨天,不对,应该是前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突然停电了,然后瞬间就回到了原始社会,充电宝都“阵亡”了。這一章還是去了老远的網吧码的,第一次在網吧码字,說真的,這真不是码字的好地方,速度只能用龟速来形容,所以只有一章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