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异宝披风
在付出巨大代价后,他找来了這五位北域散修武道王者中,战斗能力极强的五位。
因此,太和大宗师相信,那头妖王级别的妖猴即便再强大,只要不是妖王后期,就无法阻拦他得到长生焰。
一想到這,太和大宗师心裡便泛起一阵火热之意。
以他如今的地位与实力,也只有如长生焰這样的天地灵火,才能让他垂涎三尺了。
于是乎,太和大宗师一行人与天煞老魔,两伙人都十分巧合的赶往桃源谷。
一個小时后,天煞老魔的身影出现在桃源谷之外。
他看着面前的山谷,脸上露出一抹奇怪之意,自语道:
“這小子为何逃到這裡便不逃了?這其中有什么古怪嗎?”
按理来說,秦沐阳既然成功在他手中逃走,那就应该想尽办法继续逃才对。
毕竟,此刻与他们之前相遇,也沒有過去多长時間。
可是如今,天煞老魔发现秦沐阳竟然不再逃跑,這无疑让本就多疑的天煞老魔,心中升起一抹警惕之意。
但是,一想到死去的阴风七煞,天煞老魔眼中便充斥着惊人的杀意。
无论秦沐阳为什么不逃,天煞老魔都不会放掉他。
下一刻,正当天煞老魔准备迈出脚步,朝着山谷内走去时。
突然间,天煞老魔的脸色陡然一变,随即立刻拿出一件通体散发着灰色流光的披风,将披风迅速笼罩在身上。
紧接着,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天煞老魔竟然凭空消失不见了。
這件灰色披风,乃是天煞老魔在一次冒险中,得到的一件异宝,拥有着隐匿身形的奇效。
得到這件灰色披风后,天煞老魔多次借助灰色披风的奇效,渡過一次次危机。
毫不夸张的說,這件灰色披风是天煞老魔最为看重的几件宝物之一。
不過,這灰色披风也有一個巨大的缺陷,那就是它的防御力约等于无。
一不小心,就会在战斗中毁掉。
因此,在使用灰色披风之时,天煞老魔将沒有丝毫战斗力可言。
片刻之后,只见六道散发着强大气机身影,出现在桃源谷之外。
這六道身影,赫然便是太和大宗师一行人。
见到這六人时,隐藏在暗中的天煞老魔神色剧变,心中猛然升起一股震惊之色。
刚才他之所以躲避,正是他感知到几股强大的气机靠近。
一开始,他還以为是十万大山之中的妖兽。
可是让他沒有想到的是,来者居然是北域鼎鼎大名的太和大宗师,以及五位名声在外的散修武道王者。
這六人,如果只是单独面对一人的话,除了太和大宗师以外,天煞老魔都有全身而退的把握。
可是要让他一次面对這六人,那他最终的结果无疑只有死路一條。
想到這,更让天煞老魔疑惑的是,太和大宗师一行人,为何会出现在這個看似普通的山谷。
要知道,這十万大山乃是妖兽一族的领地,人族武道王者轻易是不会深入十万大山的。
毕竟,如果行踪被十万大山的妖王们发现,那极有可能迎来妖王们的围攻。
再說,以太和大宗师的身份地位,完全沒有深入十万大山冒险的必然。
他想要的东西,只要放出消息,有众多的武者愿意拼命为他取来。
“诸位朋友,這便是我們的目的地,此刻我們先在此地休息一番,稍后再进入那处天地秘境。”
這是,太和大宗师確認此地便是桃源谷后,朝着身边的五位武道王者說道。
闻言,五位武道王者沒有多說什么,点了点头后,便在附近找地方盘膝而坐,恢复起自身的法力。
见状,太和大宗师也沒有多言,他只是目光中带着火热之意的看向桃源谷深处。
与此同时,隐藏在暗中的天煞老魔,在听到太和大宗师提到的天地秘境时,眼中瞬间闪過一抹精光。
這一刻,他瞬间明白太和大宗师一行人,为何会冒着巨大风险,进入這十万大山深处了。
想必,這处天地秘境之中,定然有着什么极其珍贵的宝物,吸引着太和大宗师一行人。
知道這個消息后,原本已经产生退意的天煞老魔,陡然压下心中的退意,继续耐心的隐藏在暗中。
能够让太和大宗师都不惜冒险想要得到的珍宝,其必然不会是寻常之物。
如果他能后得到,对于他的武道之路,定然有着巨大的帮助。
要知道,天煞老魔如今已经达到半步王者境的巅峰,只要他向前迈出一步,就能够突破到武道王者之境。
可就是這一步之遥的距离,却让天煞老魔都不敢轻易跨出。
一般而言,凡是达到半步王者之境的武者,都是已经将一种天地属性,领悟到法则之境的存在。
领悟到天地法则的他们,举手投足之间,便能得到這种法则之力的加持。
這個时候,半步王者只要完成两件事,便能顺利突破到武道王者之境。
第一件事,便是找到玄关一窍,并将其打通,引来天地法则之力洗礼。
第二件事,则是渡過风火雷三劫。
只要完成這两件事,半步王者便能成功突破到王者之境。
可這两件事情,无论是哪一件事,都不是那么轻易做的的。
第一,想要打通玄关一窍,除了需要找到玄关一窍之外,還需要将其打通。
可打通玄关一窍的难度极高,一般只有半步王者,对于法则之力的领悟,达到百分之五以上的领悟度时,才有打通玄关一窍的可能。
对于這一点,天煞老魔倒沒有過多的担心。
毕竟,他身为北域少有的顶尖半步王者,他对于星辰法则的领悟度早就达到了百分之六的地步。
因此,只要天煞老魔愿意,他随时都可以借助宝物的力量,找到玄关一窍,并将其打通。
不過,让天煞老魔迟迟不敢迈出這一步的,便是那风火雷三劫。
前面的风火两劫還好,他都有信心能够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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