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最好的礼物 作者:小小一蚍蜉 淮左名都,竹西佳处。 大诗人李白曾经有诗《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来描绘了去扬州游玩的时节。 大诗人杜牧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来书写扬州的繁华昌盛。 柳松驾着马车进入了扬州城门,轻轻地扯了扯马缰,让马停了下来。 “少爷,咱们已经到了扬州,现在刚刚過了扬州城的城门,咱们是直接去马掌柜府上還是先行在扬州城中逛上一逛。” 三人赶到从金陵赶到了扬州已经日上三竿,扬州城中人头攒动,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客商云集,一片热闹繁华的昂扬景象。 柳明志首次将手中的诗书放下,探出头看着热闹非凡的扬州城。 柳明志自己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论起经商跟老头子比起来不過是小麻雀遇上鲲鹏,什么水准心裡還是清楚的,所谓知子莫若父,老头子不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這块材料,所谓的到扬州处理生意上的事情不過是一個借口而已。 一個远离金陵那块是非之地的借口而已,在路上柳明志想的很清楚,至于离开金陵的缘由柳明志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仅仅因为为了一個青楼女子献上一首词,老头子就把自己打发到了扬州城? 哎,還真就是是這样。 所以說简单的事情想多了反而会更复杂。 齐韵骑在马上宛若一個侍卫一般守护在马车的一旁,见到扬州城中那商铺林立,摊位遍地都是的景象,女人的天性暴露无遗,看到什么都兴趣纷纷。 跳下马车,柳明志活动了一下身体,在马车這种封闭的地方,坐久了少不得腰酸背痛,如此一看骑马的齐韵就显得舒服多了? 骑马舒服?齐韵想吐柳明志一脸口水,骑马一路颠簸,屁股都痛了起来,再加上金陵到扬州,浑身都散架了一般,舒服個屁的舒服。 “小爷我下過杭州,玩過苏州,唯独沒有来過這扬州,既然来了不妨好好的转上一转,也不辜负天公的美意。齐兄弟,你意下如何?” 齐韵也翻身下马活动了一下身体:“我来扬州纯粹就是为了游玩一番,一切听从柳兄的安排就是了。” “那就逛逛。”說完将手中的书卷往车厢裡一丢,率先引路打量起了扬州城中的景色。 不时地摸摸這個面具,看看那個唐人,柳明志仿佛早就忘了金陵发生的事情。 “齐兄弟,你說這扬州城比起咱们金陵如何?” 半晌過去却沒有人作答:“齐兄恩?” 原来齐韵正在一個首饰摊贩的前面拿起一支头钗翻看。 “大老爷们的长相還藏着姑娘的心,看什么不好看首饰。” 柳明志凑了上去:“我說齐兄弟,你堂堂七尺男儿不会对這些女人家的物事感兴趣吧?”說着习惯性的将右手揽住齐韵的肩膀,跟后世对待兄弟一样。 齐韵正在翻看手中的雕花头钗,身体忽然一僵硬,冷冷的转头看了一眼打量首饰的柳明志,将手中的头钗放了回去。 右手悄然摸向腰间的宝剑,宝剑剑鞘朴实无光,一声嘹亮的剑吟声传来,宝剑被抽出了一半,霎時間冷冷的剑气传来,剑刃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现着冷冽的寒光。 一阵微风袭来,吹动了齐韵腰间的丝质腰带,腰带被风带动,拂向了剑刃,无声无息之间,腰带断落开来,随风飘落去了。 如此古朴无华的剑鞘,谁曾想到鞘中的剑竟然是一把削铁如泥,吹毛立断的神兵。 “啊哈哈想不到扬州的天气竟然比金陵冷上這么多,看来要多穿两件衣服才行,受风寒了可就难受了。” 三米外的柳明志舔着脸对着握剑柄的齐韵嗔笑着。 蹭的一声宝剑入鞘,齐韵重新拿起头钗看了起来:“嘁,贱人。” “呸,莽夫,小爷要是打得過你非让你在床上躺上三年不成,真以为小爷是怕你,小夜這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喂,你過来。” “得嘞,齐兄弟你吩咐。” “我想为家妹买一支头钗当礼物,你挑一支。” “凭什么,你为令妹买礼物关我什么事,我就一個外人,你想买就买呗,让我挑什么。” 齐韵的手再次摸向了剑柄:“哪那么多废话,让你挑就挑。”說着冲摊位示意了一下:“挑。” “挑,马上挑。” 柳明志缓缓走到摊位前,回忆了一下齐韵的相貌,這個彪悍的娘们会用這东西嗎?回想起前两次见齐韵,她都是随意的用一根彩带束住三千青丝,首饰似乎真的沒有带過。 “這支怎么样?”齐韵递過一支雕刻之蝴蝶的红木头钗。 不得不說,老板的手艺很好,這些头钗不是雕琢着花草,就是鸟兽,每一個看着都是浑然天成,仿佛天生的一般,可见老板手艺非同小可。 “齐兄弟,不得不說你的眼光不怎么地,令妹冰肌雪骨,肤色皓白如雪,你选這么一支红木蝶钗跟令妹一点都不配。” “那你挑,我看看你能挑出什么样的好东西。” 柳明志仔细的翻看起所有的头钗,发现似乎和齐韵的气质都不太符合,不是說這些老板细心的成品不好看,而是太好看了,反而与齐韵的气质有些不搭。 “你一個大老爷们挑东西怎么這么磨蹭啊,到底看好了沒?” “什么叫我一個大老爷们,搞得你是女人一样,你刚才不也是翻来覆去的沒选一只好的嗎?還說我。” 齐韵自知失言,颔首不敢接柳明志的话茬。 “不行不行,齐兄弟這些头钗似乎沒有一個符合令妹的,令妹的气质就像是。是那种怎么形容那?” “气质,什么气质?” “唔,万年的天山雪莲花,纯洁,高雅,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那种,這些头钗太俗了。” 老板也受不了了,這两人将所有东西翻了一遍就是不买,搁谁也受不来啊。 “两位公子,小老儿還得做生意,你们二位若是不买,别耽搁其他的客人啊。” 柳明志也知道這样不合适,自觉的退到了一旁。 “我不管,离家前我已经答应了家妹一定买個礼物送给她,你必须得挑一個。” “嘛玩意?必须得挑一個,你未免太强人所难了,那是你妹,你妹的礼物凭什么一定我挑啊,她又不是我婆娘婆” 就怕空气突然地安静,齐韵眼睛眨啊眨的看着柳明志。 柳明志吸了口凉气:“那什么?婚约定下了,你妹名义上似乎真的是我婆娘?” 齐韵一愣,无辜的点点头。 你妹的:“婆娘,我婆娘?家门不幸啊!” “你說什么?” “我說福分啊,這是我柳明志的福分啊,十八辈子沒干好事,不对,十八代祖宗积德啊。” “真的?” “天地可鉴。” “礼物哪?” “礼物,礼物?有了,你等等。” 柳明志上了马车从书箱裡翻出来一個用手绢包裹的木簪子,這是第一次出府在街上买的那支木簪子,想着送给未来的媳妇的,這下倒好了,也是送给媳妇儿:“這支素簪子一定配。” 齐韵接過木簪子摩挲了起来:“保护的這么好,打算送给哪位姑娘的?” “收藏,收藏的,送给令妹一定是绝配。” 齐韵顺手拔去头上的碧玉簪子,三千青丝随即荡漾起来,几根顽皮的发丝飘到了柳明志的脸上,弄得柳明志痒痒的,顺手拂下。 “齐兄弟,虽然你长得不咋地,甚至有些磕碜,但是這头发的发质跟令妹可真是差不多,齐刺史的基因沒的說。” 齐韵将头发盘了起来,用素簪子插上:“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什么?” “我是說,我与家妹发质相差不大,她肯定会喜歡的。” 报错選擇 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