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 104 章
也是這次离开,他意外避开了轰动一时的甘露之变。
从前被李纯视作家奴的宦官们气焰一日比一日高。
唐敬宗,也就是李纯的孙子更是死于宦官之手。
文宗李昂不曾忘记兄长的死因,继位后励精图治,甚至谋划了甘露之变企图将执掌大权的宦官杀死。
可最后计划败露,参与甘露之变的官员甚至官员的家人都因此而死。
文宗李昂更是被软禁,于五年后抑郁而终。
姜烟和杜牧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郊外的一处茶棚裡喝茶歇脚;。
收到来信,杜牧经历過一次,仍然沒忍住的将信拍在桌面,甚至直接将手裡的茶碗丢了出去。
“可恨”杜牧咬着牙,俊逸的面容气红成一片。
如今的官场压抑至此,就是皇帝也要受宦官挟制。
“其实這個时候我心裡也明白,纵然我有一腔抱负,也做不到了。大唐盛世回不来,能不因为這些人的权力争夺如从前的朝代那般灭亡,就已经是老天庇佑。”
杜牧坐在长板凳上,见姜烟在看那封信,忍不住问“你都看得明白”
他看過现代字体。
简化后障碍不大,但是行文方式和语言撰写方式都是不大一样的。
现代更白话,甚至還有属于现代的词汇。
“当然看得懂”姜烟见杜牧心情恢复,又喝了一口茶。
這荒郊野外泡得茶也好喝。
与姜烟所了解的现代泡茶不通,唐朝时期的茶道繁复,味道香醇。
有点像抹茶,但比抹茶有更多選擇。
她突然觉得,从前看過的种田文裡,那些主角们在古代卖奶茶是多么的惊为天人。這一套应该在唐朝行不通。
沒办法,唐朝人的娱乐方式和饮食远比现代人想象得要丰富多了。
“虽然字体有些不同,但中国人自带繁简转换器好嘛”姜烟得意的挑眉抬下巴,歪着头笑道“结合上下文也差不多了。”
杜牧若有所思的点头,他也做過开化的事情。
只是因为时代局限,他就算再怎么扩建孔庙52gg,d,也难以让那些底层老百姓识文断字。
簡體字或许失去了他所想的文字之美,却必须承认,這样简化了的字体,更适合那些从未接触過书本的人学习。
不用深入,能够简单的识别就已经是最好的了。
“你的时代,很了不起。”杜牧感慨的看着姜烟。
两人稍作歇息便继续启程。
路上,杜牧对姜烟說“姜姑娘悲叹大唐的逝去,可你那個世界的国家,我觉得比大唐了不起。”
“是嗎”姜烟停住脚步,有些诧异的看着杜牧。
其实唐朝人来了之后,尽管他们融入得非常快,也承认了现代的优点。
但姜烟可以感觉到。
如果给他们選擇的话,大唐和现代,他们依然会選擇大唐。
现代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多是因为新奇。
杜牧整理袖口,每一步都走得很踏实“当然。就算是太宗在世,他也做不到让天下人都有书念,老有所依,幼有所养。”
或许离這個理想世界還差一些。
但杜牧是真心觉得,那個世界是真的很好,是他的理想国。
姜烟抿着唇笑得腼腆,但眼底是藏不住的骄傲。
她骄傲在中国歷史上有大唐盛世,却更骄傲自己生在這样一個美好的国家。
越是看過古代的一幕幕,姜烟這样
的感觉就越明显。
這些他们敬仰的圣贤、诗人、文豪,甚至帝王将相,都在古代社会被裹挟着向前走,挣扎着。
姜烟就觉得自己很幸福。
“走吧去了洛阳,有位故人,你应当会有兴趣的。”
杜牧带着姜烟继续往前。
和唐朝其他人不同。
杜牧是真的在带着姜烟走過他的人生,而不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去看。
姜烟点点头,手裡捏着一個杜牧走在路上闲来无聊编的花圈,路上還时不时的放上一点小野花,郁郁葱葱一個戴在头上,也高兴得很。
不得不說,在讨女生喜歡這件事情上。
杜牧做起来就是格外温柔,又不会让人觉得冒犯。
就像是温和的兄长照顾妹妹。
有的时候又像是藏在年轻躯壳裡的长辈,慈爱又宽容。
這一路走来,姜烟看着他慢慢蓄起长须,又因为這些年的愁闷,早早白了须发。
两人一道走到洛阳,路上杜牧還带着姜烟吃過酥山,冰冰凉凉,又不似雪糕那么甜腻,清爽解暑。
到了洛阳后,杜牧回忆着自己那年来到這裡的时候的步伐。
在看到记忆中的幡子,脚步停下。
姜烟一手糖葫芦,一手风车,差点撞在杜牧后背。
见他站在原地,目光痴痴望着前方。
姜烟顺着视线望去。
临街的酒垆裡站着一個美貌女子,声音如黄莺般悦耳,卖酒吆喝的声音都与周围不同,吸引了不少人去她那裡买酒。
“那是张好好。”杜牧示意姜烟去看,眼神沒有爱慕,却满是怀念“我认识她时,她才十三。在洪州名气很大。一把嗓子好得不似人间拥有,听她唱曲儿,会忘记所有烦恼。”
姜烟看着那個,纵然知道古代十五六岁就能說亲嫁人,還是被张好好的年纪震惊到。
“后来她做了沈述师沈大人为妾。我偶尔想起她的歌儿时,還以为她会過得不错。那年来了洛阳,意外见到她在临街卖酒才知道。原来她被沈大人赶出来了。”
听杜牧說了张好好的从前,姜烟再一次庆幸自己活在现代。
“走吧”杜牧走上前,与张好好打招呼。
两個多年不见的故人在异乡见面,心中都是万千感慨。
张好好打扮简单,头上只戴着两支发钗,与她从前风光时候的截然不同。
“你這些年還好嗎怎么年纪轻轻,就白了须发呢”张好好請杜牧进来坐,還给他装了一壶最好的酒,笑道“知道你爱喝,虽比不得宴席上的佳酿,味道還算不错。”
张好好是看不见姜烟的,姜烟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两人。
杜牧只简单的說了自己這些年的日子,悲苦沒多少,只說扬州风光极好,若是有机会可以去看看。
张好好也点头,告知了杜牧,沈传师沈公的死讯,說了自己在這裡卖酒日子倒也踏实。
唯独沒提她那個丈夫沈述师。
再听沈公离世,杜牧還是沒忍住的红了眼眶。
临近傍晚,张好好简单款待了杜牧。
星光点点下,姜烟有幸听到了這位大唐歌姬的嗓音。
脑海中不由得想起了同时代李贺的诗句“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
看着捻着花手唱曲儿的张好好,姜烟眼眶微湿。
杜牧在长安抑郁而死后,张好好赶赴千裡来到长安,自尽于杜牧墓前。
也是這一夜,杜牧写下了那篇张好好诗。
也是這篇诗,让后世一窥杜牧笔迹。
杜牧沒有在张好好
安排的地方住下,而是带着姜烟离开洛阳。
在洛阳郊外,他手裡還提着张好好送的酒,喝到醉眼迷离,两腮泛红。
星光下,杜牧突然转身,对姜烟說“我在你的时代学到了一個词。”
姜烟见他脚步踉跄,连忙上前去扶他。
却被杜牧轻轻挥开。
他走在满天星光下,双眼好似也被星光所染,远远看去,姜烟只觉得那双眼睛裡碎星点点。
“厌女”
“那個词叫厌女。”
杜牧轻笑“你们那個时代,人与人之间会這么做。可在如今,在這裡”
杜牧指着脚下,肩膀猛地垮下,哪裡還有当年长安潇洒贵公子的模样
只略带哭腔的說“在這裡,是這個世道厌弃了她们。”
杜牧摔碎酒壶,用力的捶着胸口“现在,也要厌弃我們了”
他不光是在感叹张好好,更在为自己叫屈。
他们,都是被时代所抛弃的人。
拼了命的想要成为阻挡歷史长河浪潮的人,却被不屑一顾,丢在一旁,任由他们在這個世上蹉跎跌跌撞撞。
就在姜烟以为杜牧要這么醉一场的时候,他反倒是清醒過来。
沉默着离开了洛阳。
张好好或许是杜牧年轻时候一個绮丽的梦。
见到如今的张好好,让杜牧忘却了在扬州声色犬马的生活,像阳光下的肥皂泡泡,破得一干二净。
让他看明白了這個世道。
此后的杜牧愈发沉默。
他依然写诗,在黄州为官清廉,肃清吏治,教化民众。
也依然流连风月场所,好像這样他就還是那個长安风流公子。
他的诗文中有“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以此吐出胸口郁气。
有“几度思归還把酒,拂云堆上祝明妃。”,扼腕自己不能上疆场的沉闷。
姜烟后来跟着杜牧又去了池州、睦州。
纵然最后又回了长安,可他早已不再适应长安城内朋党之争下的生活,与其跟着他们争来争去,杜牧更想要离开這裡。
姜烟看着他越来越苍老,眼神裡的郁气沉重,背脊也渐渐弯下来。
最初见到的那個骑马的蓝袍青年,好像是她的一场梦。
杜牧离开幻境的那天,冬日却下着大雨,湿冷席卷着长安。
雨幕下,姜烟好像看到了那個卖酒的女子,裹挟着风雨,不远千裡赶来,站在那座孤零零的坟头前唱了他最爱听的小曲儿之后,永远的合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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