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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王家傻子,痴情怨种

作者:刀慢
第43章王家傻子,痴情怨种

  金鸡破晓,又是一個久违的艳阳天。

  在风大雪急的渭水冬天,這样的晴天少得可怜。

  余琛早早从床上爬起来,烧饭吃了以后,把清风陵上横七竖八的墓碑都抹了一遍,不急不缓,回归日常。

  肖子华的事儿,有谢青在查。

  而且对方既然打了包票能够找到人,那就一定有他的把握。

  至于他是如何去寻的,那就跟余琛沒太大关系了。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作为渭水城南赫赫有名的帮派魁首之下,谢青自然也有他自己的路子。

  余琛要做的,等就是了。

  打扫完清风陵后,时辰要到晌午。

  余琛刚把到饭菜做好,屋外就响起搬尸人怪异的曲儿调调。

  余琛脸一黑。

  合着這家伙不会是卡着饭点儿来的吧?

  “看坟的!”

  像头聒噪的乌鸦一样,搬尸人粗犷的声音在外边儿响起。

  余琛打开门,迎面就是搬尸人一张大脸,嘿嘿笑道:“今儿天气可真好!”

  余琛叹了口气,看了看他身后,却沒见那熟悉的板车,好奇问道,“今天沒活儿干?”

  “沒,今天倒是沒啥尸首——那些死鬼也是懂事儿的,晓得這么好的天气给咱放個假。”搬尸人說着不着边际的鬼话,自顾自地绕過余琛,在那老旧的桌旁坐了下来。

  “那你沒事儿跑坟头来干嘛?”余琛翻了個白眼。

  “嘿嘿,這不是五脏庙空了,找你帮帮忙嗎?”搬尸人拍了拍脑袋,指着桌上:“咦,吃得怪好咧!清蒸大鱼!水煮肉片儿!還有……葱花儿豆腐?”

  他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一口肉一口鱼,啧啧赞叹,“嗯,手艺越来越好了!来,吃啊,别客气,当自己家就成!”

  余琛:“……”

  有沒有一种可能,就是說只是一种可能,虽然不一定对,但還是要說。

  ——這他喵的就是我家!

  但搬尸人已经拿着筷子大快朵颐的起来,余琛也无奈,端起碗筷就开吃。

  期间,搬尸人也问他這啥最近吃那么好,是不是发财了。

  余琛只說是流放的日子要到了,拿這些年攒的钱财吃点儿好的再上路。

  搬尸人又半开玩笑地提了一嘴,說会找关系让余琛不至于流放。

  說话之间,两個下九流的家伙像饿死鬼一样,两刻钟就把桌上饭菜解决地干干净净。

  末了,搬尸人抹了抹嘴,打了個饱嗝儿,道:“看坟的,其实今儿上来,是跟你告别来的。”

  余琛正要放下碗筷的手,一停,“你要走?”

  “有点事儿,要走几天。”

  搬尸人点了点头,“渭水城外嘛,有個地儿,這些年堆了些污秽,让咱去清理了去。”

  他拍了拍脑袋,哈哈一笑:“看坟的,你還不知道吧,干這搬尸的活儿前,咱以前是扫大街的咧!”

  余琛摇头,他确实不晓得這事儿。

  但也不排除這家伙是胡诌的,毕竟一個先天境的武道宗师,无论是搬尸還是扫大街,都跟這身份搭不上边儿。

  寒暄几句后,搬尸人酒足饭饱,站起来伸了個懒腰,就要下山去了。

  余琛送他到县裡,也顺便去买一些菜肉上山。

  天光大亮下,县城街道上,却突然听见一阵幽怨的哀乐声从街头传来。

  沒過多久,一队声势浩大的送葬队伍就出现在二人眼前。

  只见這送葬的队伍,颇为浩大,前有吹奏,后有琴瑟,连那开路的道士都是七八個,持桃剑,挑明灯,挂黄符,一路走来!至于那棺材,更是明晃晃的,让余琛看不懂這個材质,但一眼就觉得很贵。

  而如此庞大的送葬队伍路過街巷,自然引得诸多百姓,纷纷驻足观望。

  那棺木前,一张遗像悬挂,其中画像,看似是一個敦厚老实的少年,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儿。

  就听身边百姓嘟囔,

  “這不是王家的這個小傻子嗎,竟死了?”

  “什么傻子,這是個痴情种咧!”

  “這王家也是真有意思,人活着的时候对人家不管不顾,這死了竟搞出来那么大排场!”

  “……”

  在诸多百姓的闲言碎语间,余琛算是听明白了一些。

  他倒是不认识這個遗像上的少年人,但是王家,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天桥王家,垄断了渭水九成的药草和木材生意,赚得那叫一個盆满钵满!

  ——余琛床底下的银子,有一半都是那王家老爷子掏的呢!

  “啧,真是可怜。”這时,搬尸人在一旁嘀咕。

  余琛抬头看去。

  他便解释道:

  “這遗像上的娃娃咱显得,名字叫王聆,好像是王家二爷一個小妾的孩儿,但因为這小家伙脑子有点病,加上他娘死得早,過了十三就被王家扔到产业下边儿的一個木雕厂,不管不顾了。

  前些日子,咱们在王家虎头宴吃喝的时候,他也在呢,想不到今儿竟死去了。”

  余琛听着,缓缓点头。

  送葬的队伍一過,街巷上又恢复了热闹,余琛又听周遭百姓传起那王聆的死因。

  “這娃也是造孽,听說是今早吃馒头噎着了,他脑子不好,又不晓得咋开口,搞得旁边儿同样做工的急得团团转也不知道干啥,等送到医馆的时候,都咽气儿了去!”

  “……”

  七嘴八舌议论了好一会儿,吃瓜群众方才散开了去。

  但余琛却望着那先前丧葬队伍走過的地方。

  那穿梭的人潮裡,有一個十七八岁的少年,身影虚幻,脚不沾地,正傻乎乎地望望着他笑咧!

  ——未遂之愿。

  這脑有贵恙的少年人,有未遂之愿,死不瞑目!

  “醒醒!”

  搬尸人拍了拍正在发呆的余琛,后者才反应過来,看着丧葬队伍往山上的明月陵去了。

  “這造孽的娃哦!听說不仅脑子不好使,還是痴情种,冤大头!”

  搬尸人也望着那個方向叹息一声。

  闲谈之间,余琛也得知了這王聆的故事。

  且說這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脑子就不太好使,說难听点儿,就是智障,一天就显得傻乎乎地笑,话也不說。

  而整個王家,除了他娘以外,沒人愿意搭理他。

  可好景不长,王聆八岁還是九岁那年,他娘因为风寒得了病,一命呜呼了。

  他這傻子,自然更不受待见了。

  而虽然呆傻,但王聆似乎在雕刻方面别有些天赋,所以王家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将其分配到一個产业下的木雕坊做工,一做就是几年。

  直到如今人死了,才假模假样地风光大葬。

  但倘若仅是如此的话,也不至于让百姓们纷纷谈论這王聆,毕竟哪條街沒几個傻子?

  真正让王聆被人乐道的,是他似乎爱上某個女子。

  ——从去到那木雕厂做工后,他就经常省吃俭用,买一些鲜花個珠宝首饰,甚至還在闲着的时候雕刻一些好看的木雕小玩意儿。

  他的工友问過他,弄這些东西干啥,他只是傻乎乎的笑,說拿来送人的。

  這工友哪儿還能不懂?

  就猜這傻小子多半是春心动了!

  可這,也沒啥大事儿。

  男欢女爱,傻子也是。

  問題就是,王聆一连送了好多年,他工友也沒见過那女子什么模样。

  问王聆时,王聆也是笑,但不說。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位工友竟在典当行裡,看到了王聆亲手雕的一個木雕!

  那女人,竟将王聆日日夜夜雕的木雕,卖去了典当行?!

  当即,工友将這事儿跟王聆說了,但王聆却浑然不在意,一如既往。

  如此這般,他的事儿传了出去,加上那王家血脉的身份,痴痴傻傻的脑子,還有那個不晓得是哪個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人的“倾慕对象”,自然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你說這女人也是,不喜歡人家傻子,拒绝了不就是了?”最后,搬尸人啐了一口,“何必還收人家的东西呢?還拿出去卖,简直欺负人咧!”

  听罢,余琛已经說不出话了。

  他看着傻乎乎笑着的王聆。

  用這辈子的话来說,這王聆是個痴情怨种。

  拿上辈子的话来讲,這特么不就是妥妥的舔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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