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飓风狼王
大清早的,路上行人很少,先到了杂货商行,将所有的晶核都卖了,這杂货商行裡正有只有三四個人也在挑选货物,杂货商行的老板,還一脸懒洋洋的,我也沒多在意把搜集到的晶核和材料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也终于微微动容,当看到那足有一個掌心大小人面魔蛛晶核,更是出有些惊诧的神色。
也许在以后,這种晶核并算不了什么,但在目前,這绝对是可以令這老板也感觉到骇然的事。
老板拿着那核人面魔蛛的晶核,细细看了一下,吃惊道:“這时人面魔蛛晶核而且還是上品,冒险者你该不会是一個人独立杀了人面魔蛛?天!”
我沒有多說,只是淡淡道:“全卖了!”
這时周围几個人同时喊道:“不可能吧!”
我也沒多理睬他们,只是吹老板快把钱给我,杂货老板也很快的将晶核和材料的数量数清楚了,最后我共卖得15個银币75個铜币,而人面魔蛛晶核既然卖了30金币這让我大吃一惊,我的钱包也瞬间富裕。
那边上几個人都眼都直了,忍不住出贪婪的神色。
接着花10個银币买了一個小型背包替换了系统送的背包,心满意足立刻杂货店,离开时我听到那些人裡有两個男玩家看着我的背影,喃喃道:“這家伙,到底是谁。”
其中一個男子說道:“不知道是哪路高手,既然可以打到人面魔蛛,我還记得上次雪夜一個人百人团被人面魔蛛杀回城那。”
另一個男子感叹道:“牛人真是无处不在啊!”
出了杂货店,便在一边找到了一個卖早点的摊子,买了几個肉包子,和稀饭补充饥渴度,接着到药店补充红和蓝药水,還有饮用水,然后下一個目标就装备鉴定处,吧人面魔蛛爆出装备鉴定一下。
来到鉴定处,那個鉴定师看了看装备后对我說道:“一共30的金币。”
我顿时大吃一惊好嘛,人面魔蛛的晶核的钱就這么沒了,我說道:“能不能便宜点?”
鉴定师无比认真的点头:“你要鉴定嗎?”
我忍痛吧三十個金币交给這個鉴定师,鉴定师收钱之后,马上伸手在四件装备上一拂而過,只见光芒闪耀只见,装备上立刻金光大盛,将整個鉴定所照得一片通明!
取回装备,我打开第一件装备是一把了利剑。
炎日
品级:紫金
攻击力+185
力量专精+4
攻击速度+5%
命中率+2%
效果:攻击时2%的几率增加20%伤害,攻击时1%的几率出现火焰爆炸
锋利度:B
需要等级25级
看着彪悍的属性,我惊诧在那裡,紫装果然厉害,這把剑是拿起买還是给叶爽或是小月我已经苦恼起来,看来只能他两谁先到25级就给谁。
点开下一個。
冰霜护腿
品级:赤红
防御力+40
盔甲专精+6
水属性抵抗+5
效果:水系技能伤害增加5%
需要等级:25
接着拿起下一個——
黑羽护腕
品级:淡蓝
防御力+22
气血+100
需要等级20级。
蓝装护腕有点意思,這個就自己穿了,接下来是最后一個個了,希望是個好东西才行。
烈焰法杖
品级:紫金
魔法攻击+180
魔法专精+12
施放速度+8%
效果:火系魔法攻击力+10%,所有火系魔法冷却時間减1秒。
需要等级25级
望着烈焰法杖,我不由张大了小嘴,忍不住道:“好……好强的魔法攻击力啊!”庆幸這30金币花得实在太值了!两件紫装,可惜都不是我用的,不過這两件装备卖出去,绝对可以赚到上千金币都說不定,甚至是有价无市的场景,毕竟钱太难刷了。
搞定装备后我觉得去买一些召唤兽的蛋,毕竟只有一头黑毛犬实在是不行,和人面魔蛛对战时候我就发觉了要是那個时候自己有第二只或是第三只召唤兽的话,那么自己就未必会那么打的难看,连套都逃不掉自能背水一战,所有我绝对要培养更多的召唤兽才行。
于是我来的卖召唤兽蛋的地方花了每個召唤兽蛋要是10個银币,我拿了一金币买了10個召唤兽蛋后就准备开始孵化了。
走出天龙城我绝对道血之荒地去练级,同时把EMP学了,现在我的技能又多加了一個,不過我的武器需要提升一下,青铜指虎的攻击力已经跟不上我的等级需求了。
我走了一個多小时来到了血之荒地处一個巨大墓园裡面,而我周围的那些蹒跚而行的骷髅战士也20级,不少玩家成群结队的在這裡练级我并沒有在這裡停留而是继续向前。
又走了一短時間后赫然出现了一個偌大的盆地,盆地之中满是黑色腐蚀地面,苍蝇飞舞,地面上横七竖八的走着大群的骷髅,与外面那些骷髅不同的是,這些骷髅居然装备了简单的盔甲,那些黑色的甲壳看起来虽然破旧,但是肯定也增加了不小的防御力!
骷髅勇士,30级,普通兽。30级怪物正适合我练级,同时黑毛犬也进化完毕,我立刻召唤出来——
名称:飓风狼王。
种类:动物系。
种族:兽族
品质:上阶。
可否进化:可。
生命:1500点。
攻击:550点。
防御:400点。
技能:突进双爪、螺旋飓风、斩裂之爪、愤怒咆哮、破坏死光。
介绍:黑毛犬进化的兽型召唤兽。拳击手套保护的爪子让它走路和奔跑是不会以地面尖利的东西伤害道自己爪子,脚力被大幅度强化的同时移动速度也大幅上升。同时也能使用后腿,象熊一样站起来作战。是兼有狼和熊两者特征的召唤兽。
好厉害,进化后黑毛犬变成了飓风狼王,体现也变成了身高一米八左右身两米有余,全身的黑色毛发变成了蓝色,四只爪子上都带着一個手套,一对眼睛炯炯有神,我高兴抚摸這它同时它也添我的脸颊,這时一堆骷髅勇士扑上来,我還沒动手,飓风狼王大嘴张开吐出一股龙卷风,—740—813—784···········一排的伤害数字刷出看的触目惊心,沒想到這招居然是群攻技能,一招之内瞬间七八只骷髅勇士被葬送,同时這些骷髅勇士爆出一個银币和一把锈剑。
好奇的捡起来,【腐蚀的锈剑】,材料原来是材料害我白高兴一次,這时我想的一個法子于是我立刻一個翻身做到飓风狼王身上,如今飓风狼王完全可以承受我的重量,坐上后完全不影响它的发挥于是我马上用燃烧试着引来了五個這样的骷髅勇士然后再让飓风狼王的螺旋飓风来群杀,结果螺旋飓风吐出两三次之后,终于将這些骷髅全部放倒,再次爆出了一柄锈剑,叠加在包裹裡,只占用了一個空格而已。
看来,引的怪物少了,于是,我第二次引怪的时候直接引了多达20個骷髅勇士,反正有飓风狼王在這些怪物的攻击对我来說不算太大的压力,以我的移动速度并不可以拉开与它们多少距离,带着怪物来到飓风狼王面前,然后便可以轻松的用飓风狼王螺旋飓风把它们化为经验和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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