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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负重

作者:吃红薯不
時間如白驹過隙,匆匆一旬過去。

  這些日子,方锐去了黑市三次,在增加‘生肌粉’、‘去疤膏’供应后,果然如他所料,利润大增,生意火爆。

  估么着,一月下来,足有十多两银子的利润!

  暂时倒也无事,沒人截杀,不過,這看似平静的背后,方锐感受到:波澜渐起,暗流涌动。

  或许在下次、或者下下次,就会有利欲熏心之人伸出爪牙。

  ……

  這日晌午,日上梢头。

  方锐来到了甜水井胡同——甜水井胡同,因一口甜水井而得名,井水尤为清冽、甘甜。

  和柳树胡同的邻居差不多,這胡同的人,同样是满脸菜色。

  “嫂嫂,洗衣服哪?”

  “林叔,出去买东西?”

  “老伯,身体還结实啊?”

  ……

  方锐笑着,和见到的人,不管认不认识都一一打招呼。

  走了一段。

  前方,出现一方遍布青苔的石头水井,一群妇人在边上洗衣服,這时,就有一個高颧骨的妇人,对着一处独门小院喊道:“江家姐姐,你家老江的那個小友人,又来嘞!”

  “哪嘞?哪嘞?”

  那座独门小院中,一個身穿襦裙、头戴木叉、额头生了颗美人痣、年龄四十多岁的妇人匆匆出来,看到方锐,尤其是他手上的小麻袋,脸上笑容更热切了三分。

  “江嫂嫂,我来了。”方锐說着,上前递過小麻袋。

  他所拜访的,正是因为宋大山一事而结交的那個官府衙役:江平安。

  “小方,来就来么,怎么又带东西?太客气了!来吧,快进来!”江嫂嫂热情地拉着方锐进门。

  “江嫂嫂,那我可就真不客气了,中午可就在您這儿吃饭了?”方锐打蛇随棍上。

  “吃呗!吃呗!嫂嫂還能小气了?”江嫂嫂嗔笑道。

  一般来說,在這個世道,掐着吃饭到来,那是绝对要被嫌弃的……可带着礼物,那又不同了。

  方锐凑近两步,低声道:“除了麻袋裡的半斤鸡蛋、一斤黄豆,上次您說過的‘美肤膏’,我也给您弄来了两份……”

  所谓‘美肤膏’其实就是‘去疤膏’,這些日子在黑市中售卖,還卖出了一定名气,相当火爆……只不過,流传到外面就成了‘美肤膏’。

  這东西在外紧俏得不行,但对方锐這個制造商来說,只是個药材成本,也就那样,算不得什么。

  若非给多了显得不值钱,拿出十份八份,对他来說都是小意思。

  江嫂嫂一听,顿时眼睛都亮了:“這东西不容易弄到吧?”

  ‘美肤膏’的名头,在她老姐妹们中都传开了,紧俏至极,一份难求,沒想到方锐一下子弄来了两份。

  這要是拿出去,就是炫耀的资本,怎能不高兴?

  “嗨,江嫂嫂,我可是跟您打了包票的,再难,也不能說话不算数不是……不然,岂不是沒脸来了?”

  方锐深知一個道理:容易的事,要說的难;难的事,要往更难了說……只有這样,才能让人记住人情。

  果然,江嫂嫂感动得不行,拉着方锐的手:“小方啊,這個人情,嫂嫂记住了!”

  方锐嘿嘿一笑,又加了把劲儿,好听话不要钱地說出来:“我听說,‘美肤膏’美白养颜,效果出众,嫂嫂您用了,绝对年轻十岁八岁,出去一看……嘿,别人還以为是哪家一二十岁未出阁的小姑娘……”

  “哪能?哪能?”

  江嫂嫂這般說着,嘴上却是笑得合不拢,眼角都挤出了一些皱纹:“对了,小方,你是来找老江的吧?他刚下衙回来沒多久,正在屋裡面换衣服哪!”

  “你坐着,我去喊他出来!”她說着,匆匆去了。

  方锐看着江嫂嫂的背影,笑了笑。

  他可還记得,第一次上门的时候,江嫂嫂冷颜冷色,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以为方锐是江平安哪個狐朋狗友,上门吃粮食的……

  也就是送出了些礼物,脸色才稍稍好看。

  方锐脸皮厚,也不在乎,這些日子隔三差五地来,每次来,除了带少许黄豆、鸡蛋這些紧俏东西外,還探听江嫂嫂喜好,带了一些女人喜歡的小玩意儿。

  一来二去的,江嫂嫂对他的态度,直线攀升。

  ——前世,方锐做過一段時間的保健品销售,知道怎么讨好大妈大婶,這些小恩小惠,可是最有效了。

  果然,枕头风的威力不俗,方锐和江平安拉起关系来事半功倍。

  這不,才十来天,上门不過五六次,在江嫂嫂的枕头风下,他和江平安的关系就亲近了不知多少,就差磕头拜把子了。

  “哎!哎!”

  江平安衣服都沒系好,就被江嫂嫂拉了出来,陪方锐闲聊。

  正好,正值午时,饭菜也做得差不多,一起摆出来。

  桌上:豆油炒野菜、棒子面馍、棒子面粥,热水温着的黄酒,還有一碟豆干、一盘茴香豆,用来下酒。

  “酒来不及热,我用盆子加了热水温着,你们男人一边喝、一边谈事情,我們女人带着孩子,去后面吃……”江嫂嫂笑吟吟扭身去了裡屋。

  方锐看着一桌食物,暗暗感叹:‘官府衙役果然油水丰厚,主食是高粱面,還能吃上棒子面馍,相比底层人麦糠都要省着吃,确实好過太多了!’

  “方兄弟,”

  江平安還有些吃醋:“你嫂子這人啊,我可从沒见過,对谁有像你這么亲热……”

  方锐哈哈一笑:“那是嫂子心地和善、热情,看我年纪小,照顾我哪!”

  他說着,拿起盆中的一陶罐黄酒,给江平安倒上了一杯——這酒,也是他带来的,托三娘子找来的上好老黄酒。

  哗啦啦!

  酒水入杯,回声清脆,色泽清澈,气味醇香。

  “好酒!好东西啊!”

  江平安看着都有些眼热,赞叹道:“尤其是在這個年景,能弄到這般的好酒,就更不容易了!”

  “知道江兄好這一口,我也是费了些关系,才弄到這老黄酒……”方锐自然不会說轻松弄到。

  還是那個道理:越是让对方知道不容易,才越能让人记住人情。

  “江兄尝尝……”他做了個請的手势。

  “那我可要好好尝尝了!”

  江平安端起酒杯,咂了一口,老黄酒入嘴,绵厚醇香,回味悠长,让他不由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酒水入腹,再来一颗茴香豆,那滋味……啧啧,快活似神仙哪!

  方锐自己也倒上一杯,话匣子打开:“世道越来越乱……我来的路上,路過集市,看到有人强抢……”

  “這种事情,多着哪,也管不了……别看咱身上披着一层官皮,可帮派、大户,照样惹不起,惹不起啊!”

  “世道确实变了,以前,沒這么乱的……”

  江平安說着,看向方锐,羡慕道:“世道变乱之时,什么都比不上练武防身啊!”

  “也只不過比常人多谢自保之力罢了。您還不知道嗎?咱们這等人,在普通人眼中是個人物,可……”

  方锐苦笑摇头:“真较真起来,又算得了什么?若是被大乱波及,顷刻之间,同样是家破人亡……时代的一粒尘埃,落到咱们小民头上,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說得有理啊!此言……当浮一大白!”

  江平安击节赞叹,和方锐碰了下杯子。

  当然,方锐感觉,這家伙就是纯粹想喝酒。

  一杯老黄酒入肚。

  江平安谈性也被打开:“我看這乱象,未必能消停,将有一日,波及到县城,也不是沒有可能……”

  “若是以后得势,還請方兄弟照看我家一二……”他拉着方锐的手說道。

  方锐有意结交江平安,江平安又何尝不是,想要和方锐处好关系?

  入品武者,或许平时不算什么,但在乱世之中,一切皆有可能,說不定哪一日就得势了。

  ‘更何况,我观此人头角峥嵘,人情达练,若有时运,当可乘风而起啊!’

  江平安看着方锐,心中暗道。

  ——从他娘子身上就可以看出,這才几日,就处得比亲弟弟還亲,若非两人岁数相差太大,他恐怕都会怀疑……

  方锐自然不知道江平安所想。

  若是他知道,必然会腹诽一句:‘你才头角峥嵘,你全家都头角峥嵘……’

  “放心!放心!”

  方锐满口应下:“苟富贵,无相忘,江兄亦是啊!”

  到了酒酣耳热之时,那個情真意切……两人简直恨不得当场拜把子。

  或许是說了這些交心的话,也或许是喝着喝着喝得半醉,终于,這些天来,江平安嘴裡第一次吐露出来一些重要消息。

  “大泽府,太平贼作乱……咱常山县,贼首名为李玄通……李玄通,家贫,少时为地主放牛……天赋异禀,天神神力……年十三,是时为地主所欺,未曾习武,就曾打死過入品武者的地主家供奉……”

  “……后上山从贼,得贼首看重,传授武功,习武之后,进度一日千裡……适逢今岁大旱,揭竿而起,此时,已成一寨首领,实力更是破入中品……”

  “就是此人定计,佯装小败,引剿贼官军追击,在鹰嘴峡,利用地势覆灭了第一波剿贼官军……”

  ‘這是主角模板啊!’

  方锐心中暗忖着,目光一闪,感叹道:“乱世将至,必出妖孽!”

  “是啊!纵使有后备军,我瞧着,這局势也不太妙……方兄弟若有渠道,還是早早储备些粮食……”江平安交心道。

  “谢過江兄提醒了。”

  方锐心中一沉,面上却是不露声色:“来,江兄,喝酒!喝酒!”

  ……

  半個时辰后。

  方锐喝得微醺,谢绝江嫂嫂挽留,踏着午后的热辣辣的阳光离开。

  路旁,树梢上知了声声声嘶力竭地鸣叫,不知名的虫儿也跟着掺热闹,一片聒噪喧嚣,路人行人行色匆匆。

  离开江平安家。

  方锐甩甩脑袋,眼神刹那间恢复清明,暗忖着江平安的话,思索如今局势,以及……后路。

  “存粮?我家早就在做了,如今已有千把斤。”

  当然,其中小半是高粱面,大半是麦糠——当初存粮的时候,粮价還便宜,一個大钱五六斤麦糠,放到现在,怎么可能?!

  即使如此,对方家来說,也是一笔相当庞大的数字,省着些吃,支撑三五月都不是問題。

  “油、蛋、肉、豆子……之类,只有豆油近来存了一些,其它倒是沒有。看来,哪怕价格稍贵,也要多储备一些了。”

  至于离开常山县?

  以方锐的谨慎小心,自然早就想過最坏的可能,斟酌過這個選擇。

  問題是:离开常山县,又能去哪?

  城外?

  自是不行。

  “县城中,如今還有秩序;城外,早就乱糟糟一片,完全失去了约束……即使我有些武力,出了城,都不敢保证能护住娘、灵儿活下去。”

  還是那句话:下三品武者不過是:皮糙肉厚、力气大些,照样可以被普通人围攻干掉。

  這也是方锐至今,沒去寻虎爷、老虎帮晦气的原因。

  “老虎帮就不說了,人多势众。虎爷么?亦是有一把上好朴刀,万一给我来一下,命中要害,七品武者也要死啊!”

  “即使偷袭,成功的可能比较大,但,一個意外,就是完蛋……我可沒有重开的机会。”

  方锐不取也。

  “未闻玉器有与瓦罐相碰者。不急、不急,我不急,事缓则圆,我有的是耐心。”

  “等我突破中品,再让那死老虎好看……還是回到后路的事情上。”

  去往其它县城?

  也未必有常山县好。

  “府城,倒是一個不错的選擇。可操作不易……”

  “自行出发,认路都是一條麻烦,更不用說山贼之类,比去乡下都危险,极大可能是走不到府城的。”

  “最好是跟着商队,可特地去往府城的商队不好找,即使找到了,要想跟着,也得付出一大笔钱财……”

  “而且,跟随商队的话,最好是有一辆自家的马车……可马匹,這种东西,在這個年景,尤为难买啊!”

  所以,跑路,說着好听,可事实上,其中花费,根本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承受的。

  “罢了,存粮继续,不過要偏重在豆、油、肉、蛋……之类上。”

  “府城也可以作为一條备选后路,慢慢打听商队,存钱……還要想办法买一匹马,驽马也可以……”

  方锐定计道。

  ……

  傍晚,夕阳西下的余晖晕染整片天空,红得似血。

  厨房。

  叮哩咣当!

  方薛氏在做饭。

  院子裡,方灵和三娘子家的囡囡蹦蹦跳跳,在一起玩耍。

  暮风徐徐。

  方锐坐在门槛上,目光柔和,看着這一切。

  他并未将从江平安那裡得来的消息告诉方薛氏、方灵,思索后路的事情,亦是如此。

  因为:告诉她们,除了让两人平白忧虑之外,并无什么益处,相反,還要担心她们无心說出去,引起麻烦。

  ‘如果這份岁月静好,注定要有一個人在背后负重前行,那么,是我就好……’

  方锐闭上眼睛,沐浴在暮风中,享受着這份奢侈的宁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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