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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就算失忆了,你爹還是你爹(签约状态

作者:未知
杜采歌早就能从姜佑曦的眼神中看出来,這個小鲜肉视自己为偶像。 但是他却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被崇拜的地方。 虽然自己拍电影确实很牛哔,但是這個世界的人都不知道啊。 虽然自己能搬运過来很多经典书籍,音乐,但是這個世界的人還沒见识到啊。 原主虽然有一副好皮囊,或许也曾经是艺人,但充其量就是一個流量明星,有什么值得崇拜的? 他暂时停止思考這個問題,不打算深究。 于是随口闲聊。 渐渐来到中午,茶馆裡的客人越来越多。 两人也各自续了杯。 杜采歌之前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来和姜佑曦见面,毕竟对方帮了自己的大忙,還帮自己垫付了律师费,不好一味地回绝。 现在聊了一阵,才发现這年轻人修养不错,确实是读過一些书的,思想裡也有一些闪光点。对于将大量時間都投入到练歌练舞、走练习生出道路线的流量小生来說,实属难得。 明明能靠颜值吃饭的,却偏偏有才华,這样的人最是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一想到姜佑曦或许在高强度的练习后,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去閱讀名著,充实心灵,杜采歌也不由得对此人生出一点爱才之心,心想如果以后有机会,倒要提携此人一把,试试看這個年轻人能上升到什么位置。 不知怎的,话题来到了這個茶馆的主人。 “杜哥你不知道?开茶馆的霍叔是圈子裡的前辈,我记得他应该和你有過交集吧?” 杜采歌不置可否。這個什么“霍叔”或许和原主有過交集,或许沒有,反正他都不记得。 无巧不成书。 姜佑曦刚刚說完,端起茶杯刚要喝一口,忽然停下动作,眼神惊讶。 很快他放下茶杯,露出激动之色站起来,对着杜采歌的身后,压抑住声音,小声招呼:“霍叔好!” 杜采歌回头一看,却是一個干瘦而精神矍铄的小老头,一头花白头发,五十多岁,六十来岁的样子。 穿一身藏青色的长褂子,戴着毛绒绒的东北帽。其人腮帮子干瘪瘪的沒有二两肉,身体瘦得风一吹就能刮跑。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眉毛,又长又浓密,到了眼角却又九十度垂下,特像电视裡那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之流。 单眼皮下,一双小眼睛非常灵动,不见半点浑浊。 姜佑曦還在激动地說:“霍叔,不知道你還记得我么,我是小姜,以前你到我們‘华宇’给我們這一批的练习生讲過一堂课!” 霍叔轻轻点头,淡淡地回应,“记得一点。别站着,坐吧。” 姜佑曦這才讪讪地坐下。 霍叔则在杜采歌身边坐下,抬手叫服务员。 服务员笑吟吟地說:“老板,跟平常一样么?” 霍叔用指关节敲敲桌子,“今天换個口味,把我去年藏的那些金骏眉拿出来吧,差不多也该喝掉了。”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而且吐字清晰,抑扬顿挫,不管是去說书、去做播音员、去做影视剧配音念白,肯定都是一把好手。 听完吩咐,服务员娇媚一笑,转身去了,霍叔扭头看着杜采歌,不說话。 杜采歌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低头招呼:“霍叔!” 结果這霍叔出手如电,曲起指关节猛地在杜采歌额头上敲了一记:“你叫我什么?” 杜采歌很是无语,摸摸额头,也是看你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强壮,扛不住我一刀伤害9999的重击,要不我非得打回去,“霍叔?沒叫错吧?” 霍叔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你叫我霍叔?你不认账?” “认什么账?”见躲不過去了,杜采歌只好說,“对不起啊霍叔,我之前生病,失忆了。” 霍叔转向姜佑曦,诉苦道:“你听听,你听听,這像人话么!” 对方的反应沒有太出乎杜采歌的意料。毕竟,逆行性失忆的情况太少见了,往往只存在于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中。 想像一下,某天你的哥哥,弟弟,或是你爸爸,你儿子,跑来跟你說:我失忆了,我不认识你了。 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开什么玩笑,這种玩笑很好玩嗎? 就算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他真的失忆了。 恐怕你也会将信将疑,除非带他去医院进行明确的诊断。 這时最难過的是姜佑曦。 一個是偶像,圈子裡的神仙人物;一個是圈子裡的超级大咖。两边都得罪不起,姜佑曦只能讪讪地摸摸鼻子,不敢挑边站。 霍叔看着姜佑曦說,“那时候他跟我打赌,赌输了,答应以后叫我干爹,然后還要给我写一首曲子。结果到现在,這几年時間了,都沒动静。今天我看,嘿,這家伙竟然自投罗網了,便赶着過来,准备拿最好的茶给干儿子喝,顺便问问那曲子什么时候给我。结果你看,人家跟我說,失忆了。這失忆了好啊,失忆了就可以什么都一推二净了!” 杜采歌被說得不是滋味,脸上也有些发烧。 這又是原主造的孽吧,关他什么事? 再看看霍叔,那一头白发,从年纪上来說,当自己父辈确实是够了。 跟這老人家计较什么呢?只是有些拉不下脸叫人家干爹。 便說:“我爸之前過世了……” “我知道,遗体告别的时候我又不是沒去,”霍老头打断他,目光犀利地盯着他,“我不管你是不是失忆,我就问你,這干爹,你认不认?” 杜采歌犹豫许久,终于把心一横,既然早就决定继承原主的因果,那這干爹……得认。 “干爹!” 霍老头立刻眉开眼笑,“乖儿子!” 顿了顿,又板起脸,“曲子呢?” 杜采歌试探着问:“干爹,您要我写首什么曲子?” “给我這店裡用的,中华古典乐。”霍老头淡淡地說。 杜采歌苦笑道:“您還真是给我出了個难题。” 霍老头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不难的话,干嘛找你?” 這时服务员带着一個小陶罐過来,又用了功夫茶道具,给他们泡上一壶金骏眉。 闻着香气扑鼻,沁人心脾。 杜采歌飞快地思考,原主念的是魔都音乐学院民乐系,原主的父亲,根据那個记忆中的场景,似乎与民乐也有很大的关联。 或许原主的父亲,就是民乐方面的专家。 這也能解释,为什么霍老头這样一個圈子裡的大咖会来参加原主父亲的遗体告别,因为霍老头很可能和原主的父亲本就有交集,甚至很熟悉。 想通了這一点,就能明白为什么霍老头要给原主布置這样一個作业了。 写一首中华古典乐曲。 這很可能是代替原主的父亲,来考核原主。 于是杜采歌缓缓点头:“我其实有一些灵感,再给我点時間,我会弄出来的。” 其实他现在就有完整的曲子,而且不止一首,只是不想太高调了。 “有一些灵感?”霍老头斜着眼看他,一双又浓又长的眉毛给人很大的压力,“有灵感,那应该就有些片段吧。别废话,弄上两段来听听。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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