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我失忆了 作者:未知 杜采歌找到段晓晨的时候,她正在一家电玩城裡,玩着投篮游戏。 不知她已经玩了多久,已经香汗淋漓。 幸亏她沒有化浓妆,否则此时早已妆容尽毁。 价值好几万的风衣被随手丢在一旁,秀发随手挽了一個马尾,她专注地投篮,命中率還真不错。尤其考虑到,這是她戴着一副硕大墨镜的情况下做到的,确实殊为不易。 路過的男性总会不自觉地看她几眼,可能一方面是觉得她看上去有些眼熟;另一方面则是她每一次投篮,都会带动波涛汹涌,太過于壮观。 也幸好她今天沒戴那对水滴状水晶吊坠的耳环,而是戴了两個小巧的耳钉。 否则她這样运动,耳朵会不堪重负的。 “来帮忙!”段晓晨往旁边挪了挪,“帮我上分!” 杜采歌依言過去,投了几個球,立刻被段晓晨轻轻推开:“去去去!你多久沒练了?别给我帮倒忙。” 等一轮投完,段晓晨叉着腰喘气,胸口剧烈起伏。 杜采歌从裤兜裡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她。 段晓晨接過,抽出一张擦汗。 杜采歌笑道:“你今天对我可不算客气。” “我們以前都是這样的。”段晓晨扶了扶墨镜。 如果沒有這副墨镜遮掩,她身边肯定早就被一堆粉丝围得水泄不通。 毫不夸张。 杜采歌知道她的人气有多旺。 他出门到小区外的小超市买瓶番茄酱都能碰到七個段晓晨的粉丝。或许8個。 “所以,那天你到我家裡,那副端庄、文静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杜采歌笑道。 段晓晨轻轻地說:“那是和你太久沒联系了,不知道你变了沒有。” “那我变了沒有呢?” “变了。”段晓晨毫不犹豫地說。 杜采歌被噎了一下。 顿了顿才說:“既然我变了,那你为什么要恢复到以前和我相处时的样子?” “因为這样我会觉得更轻松啊!”段晓晨将墨镜往下拉了一点,微微低头,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向上直视杜采歌的眼睛,“而你的变化,又不是什么坏变化。我還挺喜歡你现在的样子。” 這是表白么?杜采歌想了想,有点冒险地问:“那我以前的样子呢,你喜不喜歡?” 段晓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推了推墨镜,将她那双欲语還休的眸子遮挡起来。 她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或许是觉得不好意思回答。 也或许是,觉得不需要回答? 总之,被问了這個問題,還沒有翻脸,足以证明,她和原主的关系绝不是一般朋友。 她拿起自己的红色风衣,随手递给杜采歌。 杜采歌将之搭在手臂上。“走吧。” 段晓晨的目光闪了闪,只是在墨镜的遮挡下,沒有被注意到。 今晚,她已经试探了杜采歌好几次。 杜采歌真的变化很大。 简直是彻彻底底,翻天覆地,完全地变了一個人。 比如刚刚的情景,如果换成是以前的杜采歌,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首先杜采歌就不会和她对视。 杜采歌是很傲慢,很沒有风度的。自己递风衣過去,他只会茫然地抓着风衣傻站着。 還有,以前的杜采歌,脾气是很暴躁的(在得抑郁症之前)。 如果是以前,她对他說“你别给我帮倒忙了”,他会直接翻脸的。 可惜陈泉那個老女人半点都不肯透露,杜采歌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失忆……真的是像琦琦說的那样,只是在玩失忆人设么? 她决定找几個更关键的点来试探。 “去哪裡?”段晓晨心跳开始加速,她要做一個大胆的举动。她伸出手,装作毫不在意地,伸进杜采歌的臂弯。 在這一刻,她的心跳得如此剧烈,仿佛要冲破肋骨一般。 他该不会听到我的心跳声吧?段晓晨心虚地想。 杜采歌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沒有将她的手甩开。 毕竟,這個挽手的动作看似亲密,常发生于情侣、夫妻之间,但也常见于社交场合。 女明星挽着男伴的手出场,走红地毯,都是屡见不鲜的事。 杜采歌在地球时,就有過无数次被女明星挽手出场的经历。 或许段晓晨也只把這当作一种社交礼仪吧,杜采歌心想。 实际上,段晓晨已经因为心跳過快,而有一些眩晕了,她身体软绵绵的,只想靠在杜采歌身上。 他……竟然沒有抗拒!简直不可思议! 這一刻,段晓晨已经将试探之意抛于脑后。 她什么都沒想,脑海裡近乎空白,只是沉浸在幸福的体验中,享受着這一刻。 就像個普通的小女人,第一次和情郎牵手,娇羞,而满足。 “你怎么沒去吃甜品?”杜采歌随口问。 “不敢吃。” “现在想去哪?” “找個地方坐一会吧,聊聊。” 杜采歌问:“去哪坐?” 段晓晨想了想,“我带你去個地方。” …… 段晓晨挽着杜采歌的手臂走进“mira”酒吧时,才刚過晚8点半。 “mira”是一家清吧,這個時間,裡面的人還不算多。 吧台前散散地坐着三五個人,有男有女,都是形单只影,彼此间都隔着一些距离。 卡座和包厢裡,影影绰绰,也远沒到客满的程度。 酒吧裡灯光昏暗,装修风格比较后现代化,墙面上随处可见各种凌乱却又简单的线條,桌椅、沙发都是简约而别致的造型,许多金属的小工艺品闪闪发光。 钢琴声在静静地流泻,一個消瘦、俊秀,刘海很长的高大男生穿着白色西装,坐在那架斯坦威钢琴前,专注地弹奏。 不過当那人开口唱时,杜采歌才知道,自己弄错了对方的性别。 那是個女生。 虽然打扮很中性化,但确实是女生。 杜采歌停下脚步。那個女生的演奏水准還算過得去,主要是那嗓音,非常棒,很有辨识度,唱功也有几分火候。 “你還记不记得我們上次来這裡时发生過什么?”段晓晨靠近杜采歌的耳朵小声說,鼻尖挨着杜采歌的耳朵擦過,带着芬芳的气息喷在杜采歌的耳朵上,痒痒的,充满暧昧气息。 与此同时,她抱紧了杜采歌的手臂,一团柔软挤压着杜采歌的胳膊。 這是挑逗。 杜采歌哪怕再迟钝,也反应過来了。 他装作东张西望,不着痕迹地离远了一点。 “真的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了。上次和你說過吧,我失忆了。”杜采歌镇定地說。 一开始,他觉得“失忆”很难启齿。现在他却越来越习惯地抛出這個理由。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這是真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失忆了,我想,你应该会自行脑补出什么来的。 段晓晨俏丽的脸蛋上仍然带着难以捉摸的笑意。 似乎对這個答案并不感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