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四章 有钱任性 作者:任怨 第九百二十四章 有钱任性 第八個套娃,藏的真深。 要是换成原本的第一個套娃郑康平,鬼知道他能不能找到?在第八個套娃的时候折戟沉沙,该是怎样的伤心失望痛彻心扉? 不過现在不用考虑那些,毕竟沈凤书已经吸收了第八個套娃的生命精华,此刻就等着炼化小骷髅头,吸收套娃生平记忆,以及确定是不是有第九個套娃了。 众人都是一個心思,套娃的记忆再宝贵,也不過是一個金丹修士的修行经历,在场随便那個人都不会放在心上,大家期待的,還是有沒有第九個,沈凤书的资质能不能彻底改变。 沈凤书也沒让众人久等,当场开始炼化。以沈凤书现在的神识修为,炼化一個同根同源的小骷髅头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 庞大的记忆瞬间被伏羲接收,开始去芜存菁,而沈凤书直奔主题,寻找第九個套娃的踪迹。 “老爷,有沒有?”小青最性急,看着沈凤书睁开眼,立刻急切的问道。 “有!”沈凤书脸上露出了笑容,冲着小青重重的点了点头。 众女一阵欢呼,毫不掩饰她们的开心。 别說一众小妖精,就连姜老头山老头他们几位,也都是一阵点头。 這才对嘛!要不怎么能算得上是气运无双呢? 大家也知道沈凤书的想法,现在只要先确定有第九個套娃就好,至于什么时候去取,那就随便。都是修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狐狸,谁会急迫到刚知道消息就迫不及待呢?“那你先消化這個。”姜老头大手一挥,代替大家做出了决定:“沒事多溜达溜达,多看看风景散散心。” 炼化一個套娃的记忆不是容易的事情,谁也不插手,都交给了沈凤书自己处理。 马车漫无目的的沿着大路走,沈凤书开始整理第八個套娃的信息。 不出所料,第八個套娃是纯正的土属性。 套娃名叫方俊驰,就是上九洲聚窟洲本地的土著散修,极其擅长五行遁法中的土遁,天资聪颖,甚至自己改良了五行土遁,自己命名为《化土遁》。 经過方俊驰改良的化土遁,深度远超普通土遁,轻轻松松下到千丈深度,速度瞬息千裡,无论深度還是速度,比起普通的土遁都超越数十倍。 沈凤书最先接受的馈赠是生命精华洗礼,紧接着就是化土遁的修行,這几乎如同本能一般印刻在方俊驰的记忆中,同样也被伏羲剔除其他杂质记忆之后灌注给了沈凤书。 瞬间沈凤书就掌握了這一项方俊驰耗费了数百年時間才改良修行完成的本命神通。 一個闪身,沈凤书就出现在两百丈深的地下岩层中,穿梭如意,行动自如,几乎和在空气中别无二致。 可惜,沈凤书只能维持方俊驰在地下的行进速度,却无法如同方俊驰一般,轻松的遁入到地下千丈深处。能达到二百丈深度,已经是沈凤书的极限,再往下,恐怕就要被周围的岩石同化,成为如同方俊驰尸体一样的化石了。 沒办法,资质所限,毕竟沈凤书的先天资质比起方俊驰的纯粹土属性差的太远,能做到這般已经是极尽所能。几乎任何的五行神通,在沈凤书身上都要打個折扣,除了刘元亮的御火手法。 不過,相对于肉身的不纯粹,金丹中的土属性金丹,却也开始随着沈凤书的修行吐纳,慢慢的变得极其纯净。 用不了多久,沈凤书体内的金丹就会经历一番凝练,只剩下火属性的還不够纯净。 沈凤书猜测,第九個夺舍套娃,肯定是火属性的,這会弥补自己最后一個短板。当然,猜错了也无所谓,能有五分之四足够纯净的金丹,沈凤书還能要求更多嗎? 随着方俊驰的修行经历和感悟一段一段的灌输到沈凤书的脑海,沈凤书很快掌握了方俊驰的生平。 相对而言,方俊驰的修行乏善可陈,因为夺舍的缘故,所以修行上限被锁定,方俊驰的修行异常的枯燥,就是在化土遁上下功夫。 因为频繁的在地下遁走,也导致方俊驰的寿命几乎是前八個套娃之中最短的,只有不到八百年,比起前七個平均千年的寿元差了两百年。這也导致方俊驰的家底积累的并不多,就存放在聚窟洲最大的宗门山门牌坊的地下,甚至都沒有使用空间法宝,就那么赤裸裸的寄放在山门牌坊下方。 距离并不远,几千裡之外,沈凤书沒有耗费太长的時間,就赶到了地方。 化土遁轻松的进入地下,拿到了那块奇特的石头,随后沈凤书就无语了。 一块拳头大小的先天灵土,外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石皮,如同当年在四海秘境中得到的那块一样,只不過尺寸小了许多。 如果是一個普通的土属性修士,拿到這么一大块先天灵土,绝对愿意花费大量時間炼制打磨一件本命法宝,继而成为顶级的土属性法宝。可是,对沈凤书来說,实属鸡肋。 数百裡方圆的那一块先天灵土,沈凤书都毫不犹豫的送出去了,可怜的方俊驰,一辈子打拼积攒下来拳头大小的一块,视若珍宝,藏的小心翼翼。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想通。 不過,方俊驰敢把這块先天灵土就這么存放在山门牌坊下,也是动了心思的。 一般人,哪怕近若咫尺,也无法判断出先天灵土,一如当年在四海秘境中那块巨大的石头一样。人们只以为那是一块比较坚硬的石头,甚至以为巨剑拔不出来是因为某些阵法的作用,而不会想到下方是一块巨大的先天灵土。 這是一种典型的灯下黑现象,方俊驰就是吃定了這一点,大大方方的放在牌坊下方,来来往往高高低低的修士多了,进来出去谁也不会注意到山门牌坊下会有這么一块土属性修士拿到能视若拱璧的绝世奇珍。 可惜,這么好的东西,别人眼中的绝世奇珍,沈凤书拿到手,连第二眼都沒看,就直接交给了山老头。自己拿着沒什么用处,何必非要霸占在手裡?真需要的时候直接找山老头要一块,山老头给出的绝对比這块大。 還好,沈凤书自从某個時間之后,就再也沒有期待過夺舍套娃们留下的家底了。這一次的所得,和沈凤书之前的付出相比,单纯物质价值上算的话,甚至于沈凤书還是亏损的。 相对之前的几次寻找,這一次寻找套娃也相对最为平和,也相对简单,看起来沒有一点的困难,甚至沒有多少波折,最多就是在最后阶段,寻找的范围重新定义了一下而已。 可是,如果不是沈凤书,换一個其他人来,谁又能轻而易举的让听风阁的聚窟洲分部心甘情愿的迁出城市,留给沈凤书一個月的空当?谁又能轻而易举的拿出数十件准圣级法宝和一张美人图,就为了在那個城市裡呆一個月? 什么叫财大气粗?這就是! 当然,什么叫败家子?這也是!可放在沈凤书身上,大家好像一点都不意外,觉得他好像就应该這么嚣张一般。 有钱!任性! 换成别的金丹修士,手上有几件准圣级的法宝,那還不赶紧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知道上手抢夺。可放在沈探花身上,他是毫不在意,可别人竟然也觉得理所应当。 這是什么时候沈探花给了众人這样强势的感觉?听到消息的众人竟然想不起来了。明明他只是一個“虚假”的金丹啊! 是了,是在当年沈探花一個人杀穿惊世楼,沿途斩杀数千元婴修士,并且强行收取了惊世福地之后大家就有的概念。 反正美人图技艺在手,《心经》《探花四句》《大学之道》经文频出,沈探花手中就是有圣级法宝都不稀奇,何况只是一些准圣法宝? 沈探花背后站着一個绝世大妖一尘菩萨,站着一個大威佛陀,還站着一個璇玑书院老祖的弟子安正灵,几乎可以不怕任何人打主意。 算起来,反倒是最早的靠山,沈探花的正牌夫人芷青魔尊,在這其中竟然都排不上号了。 堂堂魔尊啊!连這点排面都沒了,当真是可悲可叹啊! 不是沒有人动心思,只是谁也不敢当中表现出来,就算有也只敢藏在心裡,生怕流露出来一点就被别人拎着自己的脑袋去沈探花哪裡邀功求赏。 或许,等有机会单独碰上了沈探花,在确保周围沒有其他任何人,而且自己能占据碾压性上风的时候,再和沈探花“深入”的聊一聊他身上的法宝的事宜吧! 人形宝箱沈探花并沒有已经成了众矢之的的觉悟,拿到了方俊驰的家底之后,就悻悻的离开了聚窟洲。唉,谁能理解啊!一路上乘兴而来,结果拿到东西败兴而归,实在是太扫兴了。 好在有一点让沈凤书十分开心,那就是手串上的第八颗珠子也已经替换成了小骷髅头幻化的圆珠。小骷髅头几乎沒有任何的抵触,就自然的融入到了沈凤书的本命法宝当中。 如果不是要耗费几年時間来消化方俊驰的生平记忆,說不得沈凤书早就冲到第九個套娃那裡,然后改变自己资质的同时,将手串上最后一颗珠子完美的替换成小骷髅头了。 到时候,本命法宝才算是真正的圆满吧!